卷四
關燈
小
中
大
曰:“生人作死别,荼毒當奈何。
”濟将發舟,所養孔雀來銜其衣,驅去複來,如此數焉。
”以十三年三月入伏誅。
道濟未下,少時有人施罟于柴桑江,收之,得大船,孔鑿若新。
使匠作舴艋,勿加斷斧。
工人誤截兩頭,檀以為不祥。
殺三巧手,欲以塞侃言。
匠違約加斫,兇兆先構矣。
檀道濟居清溪,第二兒夜忽見人來縛己,欲呼不得,至曉乃解,猶見繩痕。
在此宅先是吳将步闡所居,諺雲:揚州青,是鬼營。
清溪青,揚是也。
自步及檀,皆被誅。
東海徐羨之字宗文,嘗行經山中,見黑龍長丈餘,頭有角,前兩足皆具,無後足,曳尾而行。
後文帝立羨之,竟以兇終。
太元中王公婦女必緩鬓傾髻以為盛飾。
用既多,不可恒戴,乃先于木及籠上裝之,名曰“假髻”,或名“假頭”。
至于貧家不能自辦,自号“無頭”,就人借頭。
文帝元嘉四年,太原王徽之字伯猷為交州刺史。
在道,有客命索酒炙,言未訖而炙至。
徽之取自割,終不食投地,大怒。
少頃,顧視向炙已變為徽之頭矣,乃大驚愕,反屬目睹,其首在空中揮霍而沒,至州便殒。
彭城劉敬宣字萬壽,嘗夜與僚佐宴坐,空中有投一隻芒履于座,墜敬宣食盤上,長三尺五寸,已經人著,耳鼻間并欲壞,頃之而敗。
安國李道豫,元嘉中其家狗卧于當路,豫蹴之,狗曰:“汝即死,何以蹋我!”未幾豫死。
卞伯玉作東陽郡,竈正熾火,有雞遙從口入,良久乃沖突而出,毛羽不憔,鳴啄如故。
伯玉尋病殒。
張仲舒為司空,在廣陵城北,以元嘉十七年七月中晨夕間辄見門側有赤氣赫然,後空中忽雨绛羅于其庭,廣七八分,長五六寸,皆以箋紙系之。
紙廣長亦與羅等紛紛甚駛。
仲舒惡而焚之,猶自數生,府州多相傳示。
張經宿暴疾而死。
謝靈運以元嘉五年忽見謝晦手提其頭,來生别床,血色淋漓,不可忍視。
又所服豹皮裘血淹滿箧。
及為臨川郡,饣卞中有大蟲,謝遂被誅。
謝晦在荊州,見壁角間有一赤鬼,長可三尺。
來至其前,手擎銅盤,滿中是血。
晦得乃紙盤,須臾而沒。
元嘉五年秋夕,豫章胡充有大蜈蚣,長三尺,落充婦與妹前,令婢挾擲。
婢才出戶,忽睹一姥,衣服臭敗,兩目無睛。
到六年三月,合門時患,死亡相繼。
新野庾妻毛氏嘗于五月五日曝薦席,忽見其三歲女在席上卧,驚怛便滅。
女真形在别床如故。
不旬日而夭,世傳仲夏忌移床。
”濟将發舟,所養孔雀來銜其衣,驅去複來,如此數焉。
”以十三年三月入伏誅。
道濟未下,少時有人施罟于柴桑江,收之,得大船,孔鑿若新。
使匠作舴艋,勿加斷斧。
工人誤截兩頭,檀以為不祥。
殺三巧手,欲以塞侃言。
匠違約加斫,兇兆先構矣。
檀道濟居清溪,第二兒夜忽見人來縛己,欲呼不得,至曉乃解,猶見繩痕。
在此宅先是吳将步闡所居,諺雲:揚州青,是鬼營。
清溪青,揚是也。
自步及檀,皆被誅。
東海徐羨之字宗文,嘗行經山中,見黑龍長丈餘,頭有角,前兩足皆具,無後足,曳尾而行。
後文帝立羨之,竟以兇終。
太元中王公婦女必緩鬓傾髻以為盛飾。
用既多,不可恒戴,乃先于木及籠上裝之,名曰“假髻”,或名“假頭”。
至于貧家不能自辦,自号“無頭”,就人借頭。
文帝元嘉四年,太原王徽之字伯猷為交州刺史。
在道,有客命索酒炙,言未訖而炙至。
徽之取自割,終不食投地,大怒。
少頃,顧視向炙已變為徽之頭矣,乃大驚愕,反屬目睹,其首在空中揮霍而沒,至州便殒。
彭城劉敬宣字萬壽,嘗夜與僚佐宴坐,空中有投一隻芒履于座,墜敬宣食盤上,長三尺五寸,已經人著,耳鼻間并欲壞,頃之而敗。
安國李道豫,元嘉中其家狗卧于當路,豫蹴之,狗曰:“汝即死,何以蹋我!”未幾豫死。
卞伯玉作東陽郡,竈正熾火,有雞遙從口入,良久乃沖突而出,毛羽不憔,鳴啄如故。
伯玉尋病殒。
張仲舒為司空,在廣陵城北,以元嘉十七年七月中晨夕間辄見門側有赤氣赫然,後空中忽雨绛羅于其庭,廣七八分,長五六寸,皆以箋紙系之。
紙廣長亦與羅等紛紛甚駛。
仲舒惡而焚之,猶自數生,府州多相傳示。
張經宿暴疾而死。
謝靈運以元嘉五年忽見謝晦手提其頭,來生别床,血色淋漓,不可忍視。
又所服豹皮裘血淹滿箧。
及為臨川郡,饣卞中有大蟲,謝遂被誅。
謝晦在荊州,見壁角間有一赤鬼,長可三尺。
來至其前,手擎銅盤,滿中是血。
晦得乃紙盤,須臾而沒。
元嘉五年秋夕,豫章胡充有大蜈蚣,長三尺,落充婦與妹前,令婢挾擲。
婢才出戶,忽睹一姥,衣服臭敗,兩目無睛。
到六年三月,合門時患,死亡相繼。
新野庾妻毛氏嘗于五月五日曝薦席,忽見其三歲女在席上卧,驚怛便滅。
女真形在别床如故。
不旬日而夭,世傳仲夏忌移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