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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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唐書》書年号各有得失各史遇一歲數改元之年,書法不一,有以最後所改之号冠于歲首,而其下仍按月書明所改号于每月之下者。
顧甯人謂司馬溫公《通鑒》創為此例,非也,乃溫公仿宋子京《新唐書》,而《新唐書》又本之李延壽《南、北史》耳。
唐以前各史,凡一歲改元者,皆以下诏之日為始,按月順書。
如陳壽《魏志·三少帝紀》上書嘉平六年十月庾寅,下書正元元年十月壬辰,《吳志·三嗣主傳》上書太平三年十月己卯,下書永安元年十月壬午。
沈約《宋書》前廢帝即位之次年書改元永光,八月書改元景和,十一月被弑,明帝即位,書改元泰始。
劉句《舊唐書》中宗即位,正月書改元嗣聖,二月武後廢之,書改元文明,九月書改元光宅是也。
此最為得實,然亦有不明析者。
即如唐高宗顯慶六年三月改元龍朔,是年既以六年書歲首,而三月以後即為龍朔元年,故次年歲首即以二年起,竟似六年之後繼以二年,幾令閱者不甚了了。
《南史》、《新唐書》、《通鑒》以最後所改之号書于歲首,誠足以醒眉目矣,然又有窒礙而難行者。
如宋前廢帝永光元年,正月以下永光也,八月以下景和也,十一月明帝即位,泰始也。
若以最後所改之号冠于歲首,則是歲即應書泰始元年。
然其時廢帝尚在,明帝未立,何得抹煞一帝?故《南史》以廢帝後改之景和書于歲首似矣,而十一月以後則另書泰始元年,不幾于以一年作兩年乎?《南史》又懼其如此,乃于泰始元年之下書雲:是歲即大明九年也。
大明孝武年号,止有八年,并無九年。
《南史》即欲醒眉目,隻應書是年即景和元年,乃虛架以大明九年之号,不亦誣乎?《新唐書》則并不嫌抹殺一二帝,以曲就其成例。
即如睿宗即位之歲,五月以前中宗神龍年号也,六月韋氏弑中宗立少帝重茂,改元唐隆,則少帝号也,七月少帝被廢而睿宗立,始改元景雲。
則景雲以前尚有中宗、少帝二君,何得盡行抹煞,而預書景雲于歲首乎?究不如舊史書法為正。
若恐所改年号不見歲首,如唐高宗顯慶、龍朔故事,本年既以六年起,次年又以二年起,不見年号,恐閱者疑誤,則不如每年歲首皆書年号,則斷不慮其瞀目矣。
按《舊書》又有自紊其例者。
高宗開耀二年二月改元永淳,若循其順書之例,則歲首應書二年(開耀之二年也),至二月始書改元永淳,乃是年歲首不複書二年,而即以永淳起,則又何也?及永淳二年十二月改為弘道元年,是夕帝崩,則弘道年号僅得一月,且已書于永淳二年内矣,而《中宗紀》又特書弘道元年,另作一行,不幾于以一年作兩年乎?又武後自載初元年改十一月為正月,十二月為臘月,明年正月為一月,《新、舊書》俱循此例,故歲首起正月,次臘月,次春一月,至十月即為歲終,故曆年紀載俱無十一月之事,以十一月即次年歲首正月也。
直至久視元年始複唐制。
乃《舊書》萬歲登封二年尚未複唐制,卻書十一月孫萬斬陷瀛州屬縣,而次年又書正月,不幾于以一月作兩月乎?昭宗乾甯六年八月改元光化,而是年正月即已書光化。
及光化四年四月改元天複,而是年正月即已書天複。
天複四年閏四月改元天,而是年正月即已書天,不又自亂其例乎?《新書》書年号處亦有不明者。
《舊書》武後長安年号隻有四年,其明年即書神龍元年,以是年有張柬之等讨亂,中宗複位,改元神龍也,此正合《新書》以最後所改号冠于歲首之例。
乃《新書》于是年歲首反書長安五年,而《中宗紀》又特書神龍元年,豈非自亂其例,且亦以一年作兩年乎? 《新、舊唐書》本紀書法互有得失《舊唐書》書法多有不合于古者。
《史記》高祖初起事稱劉季,及封沛稱沛公,王于漢稱漢王,登極始稱帝,此古法也。
《舊唐書·高祖本紀》:高祖初為唐王時,秦公世民改封趙公,乃書雲徒封太宗為趙國公。
又高祖進位相國時,隋帝令其立四親廟,其時高祖尚未為帝也,乃雲立皇帝祖已下四廟于長安通義裡第。
此皆書法之失者。
《新唐書》于秦公之改封,則書徒封秦公世民為趙國公;于立廟,則書高祖進位相國立四親廟。
又《舊書》叙高祖先世處,即雲皇祖虎,武德初追尊景皇帝,廟号太祖,陵曰永康;皇考丙,武德初追尊元皇帝,廟号世祖,陵曰興甯。
先将武德登極追尊之号叙于此處,故于武德初難于再書,但雲追谥妃窦氏為太穆皇後,陵曰壽安而已,一似登極時隻追谥窦氏,而不及祖考者。
《新書》則叙先世處,但書祖考本官,而于高祖即位後乃書追尊四代考妣及妃窦氏。
又《舊書》太宗未為帝以前,于《高祖本紀》内即稱太宗,固非,及太宗為帝後,則本紀内或稱帝,或稱上可矣。
乃貞觀三年又書夏四月太宗始于太極殿聽政,皆非史法也。
《新書》則《高祖本紀》内太宗皆稱名,《太宗本紀》内皆稱之。
又高祖傳位後,太宗即位于東宮顯德殿,高祖尚在太極殿,直至貞觀三年始徙居于大安宮。
乃《舊書》則于《高祖本紀》武德九年傳位後即雲尊帝為太上皇,徙居宏義宮,改名大安宮,則似傳位之日即徙宮矣;而《太宗本紀》内貞觀三年又書徙宮事,轉起人疑。
《新書》則《高祖本紀》内叙明貞觀三年始徙宮,故于太宗貞觀三年太上皇徙居大安宮事自覺一覽了如。
高宗上元二年皇太子弘之死,實武後殺之也。
《舊書》但書皇太子弘薨,《新書》則書天後殺皇太子弘(《舊書·弘傳》内亦不載被鸩之事,但雲上元二年從幸合璧宮,尋薨,《新書·弘傳》明書之)。
《舊書》武後垂拱三年封王子成義為恒王,隆基為楚王。
按成義等皆睿宗子,是時睿宗已立為帝,則其子不應書王子。
《新書》則雲封皇帝子隆基為楚王。
又中宗之反正,乃張柬之等起兵讨亂,遷武後于上陽宮,而奉以複位也(《新唐書·李多祚傳》:敬晖等定計後,王同皎請太子至玄武門,斬關入)。
乃《舊書》雲:張易之等反,皇太子率左右羽林軍桓彥範、敬晖等誅之,是日上傳皇帝位于皇太子,徙居上陽宮,竟似中宗之自能讨亂,并傳位之出自武後矣。
《新書》則書:春正月,張柬之等以羽林兵讨亂;甲子,皇太子監國,大赦改元,丙午複于位。
又開元二十五年,皇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并廢為庶人。
《舊書》不
顧甯人謂司馬溫公《通鑒》創為此例,非也,乃溫公仿宋子京《新唐書》,而《新唐書》又本之李延壽《南、北史》耳。
唐以前各史,凡一歲改元者,皆以下诏之日為始,按月順書。
如陳壽《魏志·三少帝紀》上書嘉平六年十月庾寅,下書正元元年十月壬辰,《吳志·三嗣主傳》上書太平三年十月己卯,下書永安元年十月壬午。
沈約《宋書》前廢帝即位之次年書改元永光,八月書改元景和,十一月被弑,明帝即位,書改元泰始。
劉句《舊唐書》中宗即位,正月書改元嗣聖,二月武後廢之,書改元文明,九月書改元光宅是也。
此最為得實,然亦有不明析者。
即如唐高宗顯慶六年三月改元龍朔,是年既以六年書歲首,而三月以後即為龍朔元年,故次年歲首即以二年起,竟似六年之後繼以二年,幾令閱者不甚了了。
《南史》、《新唐書》、《通鑒》以最後所改之号書于歲首,誠足以醒眉目矣,然又有窒礙而難行者。
如宋前廢帝永光元年,正月以下永光也,八月以下景和也,十一月明帝即位,泰始也。
若以最後所改之号冠于歲首,則是歲即應書泰始元年。
然其時廢帝尚在,明帝未立,何得抹煞一帝?故《南史》以廢帝後改之景和書于歲首似矣,而十一月以後則另書泰始元年,不幾于以一年作兩年乎?《南史》又懼其如此,乃于泰始元年之下書雲:是歲即大明九年也。
大明孝武年号,止有八年,并無九年。
《南史》即欲醒眉目,隻應書是年即景和元年,乃虛架以大明九年之号,不亦誣乎?《新唐書》則并不嫌抹殺一二帝,以曲就其成例。
即如睿宗即位之歲,五月以前中宗神龍年号也,六月韋氏弑中宗立少帝重茂,改元唐隆,則少帝号也,七月少帝被廢而睿宗立,始改元景雲。
則景雲以前尚有中宗、少帝二君,何得盡行抹煞,而預書景雲于歲首乎?究不如舊史書法為正。
若恐所改年号不見歲首,如唐高宗顯慶、龍朔故事,本年既以六年起,次年又以二年起,不見年号,恐閱者疑誤,則不如每年歲首皆書年号,則斷不慮其瞀目矣。
按《舊書》又有自紊其例者。
高宗開耀二年二月改元永淳,若循其順書之例,則歲首應書二年(開耀之二年也),至二月始書改元永淳,乃是年歲首不複書二年,而即以永淳起,則又何也?及永淳二年十二月改為弘道元年,是夕帝崩,則弘道年号僅得一月,且已書于永淳二年内矣,而《中宗紀》又特書弘道元年,另作一行,不幾于以一年作兩年乎?又武後自載初元年改十一月為正月,十二月為臘月,明年正月為一月,《新、舊書》俱循此例,故歲首起正月,次臘月,次春一月,至十月即為歲終,故曆年紀載俱無十一月之事,以十一月即次年歲首正月也。
直至久視元年始複唐制。
乃《舊書》萬歲登封二年尚未複唐制,卻書十一月孫萬斬陷瀛州屬縣,而次年又書正月,不幾于以一月作兩月乎?昭宗乾甯六年八月改元光化,而是年正月即已書光化。
及光化四年四月改元天複,而是年正月即已書天複。
天複四年閏四月改元天,而是年正月即已書天,不又自亂其例乎?《新書》書年号處亦有不明者。
《舊書》武後長安年号隻有四年,其明年即書神龍元年,以是年有張柬之等讨亂,中宗複位,改元神龍也,此正合《新書》以最後所改号冠于歲首之例。
乃《新書》于是年歲首反書長安五年,而《中宗紀》又特書神龍元年,豈非自亂其例,且亦以一年作兩年乎? 《新、舊唐書》本紀書法互有得失《舊唐書》書法多有不合于古者。
《史記》高祖初起事稱劉季,及封沛稱沛公,王于漢稱漢王,登極始稱帝,此古法也。
《舊唐書·高祖本紀》:高祖初為唐王時,秦公世民改封趙公,乃書雲徒封太宗為趙國公。
又高祖進位相國時,隋帝令其立四親廟,其時高祖尚未為帝也,乃雲立皇帝祖已下四廟于長安通義裡第。
此皆書法之失者。
《新唐書》于秦公之改封,則書徒封秦公世民為趙國公;于立廟,則書高祖進位相國立四親廟。
又《舊書》叙高祖先世處,即雲皇祖虎,武德初追尊景皇帝,廟号太祖,陵曰永康;皇考丙,武德初追尊元皇帝,廟号世祖,陵曰興甯。
先将武德登極追尊之号叙于此處,故于武德初難于再書,但雲追谥妃窦氏為太穆皇後,陵曰壽安而已,一似登極時隻追谥窦氏,而不及祖考者。
《新書》則叙先世處,但書祖考本官,而于高祖即位後乃書追尊四代考妣及妃窦氏。
又《舊書》太宗未為帝以前,于《高祖本紀》内即稱太宗,固非,及太宗為帝後,則本紀内或稱帝,或稱上可矣。
乃貞觀三年又書夏四月太宗始于太極殿聽政,皆非史法也。
《新書》則《高祖本紀》内太宗皆稱名,《太宗本紀》内皆稱之。
又高祖傳位後,太宗即位于東宮顯德殿,高祖尚在太極殿,直至貞觀三年始徙居于大安宮。
乃《舊書》則于《高祖本紀》武德九年傳位後即雲尊帝為太上皇,徙居宏義宮,改名大安宮,則似傳位之日即徙宮矣;而《太宗本紀》内貞觀三年又書徙宮事,轉起人疑。
《新書》則《高祖本紀》内叙明貞觀三年始徙宮,故于太宗貞觀三年太上皇徙居大安宮事自覺一覽了如。
高宗上元二年皇太子弘之死,實武後殺之也。
《舊書》但書皇太子弘薨,《新書》則書天後殺皇太子弘(《舊書·弘傳》内亦不載被鸩之事,但雲上元二年從幸合璧宮,尋薨,《新書·弘傳》明書之)。
《舊書》武後垂拱三年封王子成義為恒王,隆基為楚王。
按成義等皆睿宗子,是時睿宗已立為帝,則其子不應書王子。
《新書》則雲封皇帝子隆基為楚王。
又中宗之反正,乃張柬之等起兵讨亂,遷武後于上陽宮,而奉以複位也(《新唐書·李多祚傳》:敬晖等定計後,王同皎請太子至玄武門,斬關入)。
乃《舊書》雲:張易之等反,皇太子率左右羽林軍桓彥範、敬晖等誅之,是日上傳皇帝位于皇太子,徙居上陽宮,竟似中宗之自能讨亂,并傳位之出自武後矣。
《新書》則書:春正月,張柬之等以羽林兵讨亂;甲子,皇太子監國,大赦改元,丙午複于位。
又開元二十五年,皇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并廢為庶人。
《舊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