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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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用黑豆汁浸一 宿,次早,用柳木甑、桑柴火,蒸三炷香,如是九次,不可增減,曬幹聽用。

    合 後群藥共若幹兩,此味亦用若幹兩。

     兔絲子,先用清水淘洗五六次,取沉者曬幹,逐粒揀去雜子,用無灰酒浸七 日,入甑蒸七炷香,曬幹,如是者九次,為末一斤聽用。

     莶草,五六月間采,用長流水洗淨曬幹,以蜂蜜同無灰酒拌勻,隔一宿, 蒸三炷香,如是者九次,曬幹,為末一斤聽用。

     桑葉,四月采人家所種嫩葉,以長流水洗淨曬幹,照制莶法九制,為末八 兩聽用。

     女貞實,用冬至日摘園林中腰子樣黑色者,用裝布袋,剝去粗皮,酒浸一宿, 蒸三炷香,曬幹,為末八兩聽用。

     忍冬花,一名金銀花,四五月間摘取,陰幹,照制莶法九制,曬幹,為末 四兩聽用。

     川杜仲,用厚者,去粗皮,以青鹽同姜汁拌炒,斷絲八兩聽用。

     雄牛膝,用懷慶府産者,去根蘆淨肉屈而不斷、粗而肥大者,為雄灑拌,曬 幹八兩聽用。

     以上杜仲、牛膝,且莫為末,待何首烏蒸過六次後,不用黑豆汁拌,單用杜 仲、牛膝二味同何首烏拌,蒸曬各三次,以足九蒸之數。

     生地,取釘頭鼠,尾原枝大枝者,曬幹,為末四兩聽用。

     按,以上共七十二兩,合何首烏亦七十二兩,再合旱蓮子熬膏一斤,金櫻子 熬膏一斤,黑芝麻熬膏一斤,桑椹子熬膏一斤,同前藥末一百四十四兩,搗數千 槌為丸服之,如膏不足,用蜂蜜增補之。

    又按,陰虛人加熟地一斤,陽虛人加附 子四兩,脾虛人加人參、黃芪各四兩,去熟地,下元虛人加虎骨一斤,麻木人加 天麻、當歸各八兩,頭暈人加玄參、天麻各八兩,目昏人加黃甘菊、枸杞子各四 兩,肥人多濕痰者加半夏、陳皮各八兩,各藥加若幹數,則何首烏亦若幹數。

     ◎三世醫 偶聞家塾中為孫曹講《曲禮》“醫不三世,不服其藥”,大抵皆沿俗解,以 父子相承三世為言。

    竊記少時讀注疏,似不如此。

    古之醫師,必通于三世之書, 所謂三世者,一曰《黃帝針灸》,二曰《神農本草》,三曰《素問脈訣》,《脈 訣》可以察證,《本草》所以辨藥,《針灸》所以去疾,非是三者,不可以言醫, 舊注甚明。

    若必雲三世相承然後可服其藥,将祖、父二世行醫,終無服其藥者矣! 且曆考古近名醫,并未聞有三世相承者,知俗解之不可據也。

     ◎雄黃酒 吾鄉每過端午節,家家必飲雄黃燒酒,近始知其非宜也。

    《一斑錄》雲: “雄黃能解蛇虺諸毒,而其性最烈,用以愈疾,多外治,若内服,隻可分厘之少, 更不可沖燒酒飲之。

    有表親錢某,于端午大飲雄黃燒酒,少時腹痛,如服砒信, 家衆誤認為痧,百計治之,有知者雲:雄黃性烈,得燒酒而愈烈,飲又太多,是 亦為患也。

    急覓解法,而已無及矣。

    ” ◎人參 人參随王氣轉移,而東方尤為生氣所托始,故曆代人參多産于東南、東北, 而西方無聞焉。

    《梁書·阮孝緒傳》雲:母王氏有疾,“合藥須得生人參,舊傳 鐘山所出,孝緒躬曆幽險,累日不值,忽見一鹿前行,孝緒感而随後,至一所遂 滅,就視,果獲此草。

    母得服之,遂愈。

    ”當時金陵有龍蟠虎踞之兆,故鐘山之 參為上品;而上黨為天下之脊,亦王氣所鐘,故前朝所用人參,皆即今之黨參。

     古方中用參率以兩計,以斤計,若非今之黨參,安得有許多人參乎?惟唐人林寬 《送人歸日東詩》雲:“門外人參徑,到時花幾開。

    ”日東即今遼東,則在唐時 已為産參之區。

    迨入我朝,而東參遂甲天下,王氣所鐘,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高麗參 高麗參即人參,同是長白山所産,在山之陽為人參,在山之陰為高麗參,高 麗在山陰,其被陽光之氣,自不及山陽之盛,故所出之參,性亦稍寒。

    嘉慶初, 其價大貴,至近時而大減,相去不啻倍蓰,不知何故。

    有選大枝者,合糯米、姜 汁屢蒸而屢曬之,其功亦不在人參下也。

     ◎參價 人參之價,至今日而貴極矣。

    嘗讀趙雲嵩先生詩序雲:“曩閱國史,我朝初 以參貿高麗,定價十兩一斤,麗人詭稱明朝不售,以九折給價,而我朝捕獲偷掘 參者,皆明人,以是知麗人之詐,起兵征服之。

    迨定鼎中原,售者多,其價稍貴。

     然考查悔餘壬辰、甲午兩歲,俱有《謝揆恺功惠參詩》,一雲‘一兩黃參直五千’, 一雲‘十金易一兩’,皆康熙五十年後事也。

    乾隆十五年,應京兆試,恐精力不 支,以白金一兩六錢易參一錢,廿八年,因病服參,高者三十二換,次亦僅二十 五換,時已苦難買,今更增十餘倍矣。

    ”詩中所雲:“中人十家産,不滿一杯味。

    ” 又雲:“乃因價不訾,翻若天勢利。

    但許活富人,貧者莫可冀。

    ”良可慨也。

    揚 州每年有奉發參斤,向由内務府按盛京等處所進參斤,分别奏明,發交兩淮變價, 其參有四等、五等以及泡丁、渣末各項名目,其價由四百換以至一二十換,多寡 不等,約計每年應繳變價銀十三四萬兩,例皆按年遞繳。

    所得之參,除呈送督部、 運司外,餘按各商家引數分派。

    聞近年因英夷滋擾,将所發粵海關參斤,又分 派于各省關道變價,報解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