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苑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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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駱駝也。
王積薪随明皇西幸。
有司奔従,翰林奕棋者,獨王在焉。
蜀道隘狹,每止息,道路店舍多為尊官所占,王凄凄無所入。
因沿溪深遠,寓宿山中,孤姥之家,但有婦姑,止給薪米。
才暝,婦姑皆阖戶而休。
王宿于檐下,夜忽聞堂内姑謂婦曰:"良宵無以為适,與子棋一局。
"王異之,堂内無燭,又婦姑各在東西室。
王即附耳門扉,俄聞婦曰:"起東五南九置子矣。
"姑曰"東五南十二置子矣。
"婦又曰:"起西八南十置子矣。
"姑又曰:"西九南十四置子矣。
"每置一子,皆良久思維,夜及四更,王一一密記,共下止三十六。
忽聞姑曰:"子已北矣,吾二勝九枰耳。
"婦亦甘焉。
遲明,王具禮請問于老姥。
姥曰:"爾可率己之意,而按局置子焉。
"王則出局,盡平生之妙,而布子未及數十,謂婦曰:"是子可教以常勢耳。
"因指示攻守、殺奪、救應、防拒之法,其意甚略,王即更求其說,姥笑曰:"止此已無敵于人間矣。
"自是,王之藝絕無其倫,即布所記婦姑對敵之勢,罄竭心力較其九枰之勢,終不得也。
因名"鄧艾開蜀勢",至今有焉。
鄭代,肅宗時為潤州刺史。
兄侃,嫂張氏,女年十六,名采娘,淑貞其儀,七夕夜陳香筵祈于織女。
是夕,夢雲輿雨蓋蔽空。
駐車命采娘曰:"吾織女,祈何福"曰:"願丐巧耳。
"乃遺一金針,長寸餘,綴于紙上,置裙帶中,令:"三日勿語。
汝當奇巧。
不爾,化成男子。
"經二日,以告其母,母異而視之,則空紙矣。
其針迹猶在,張數女皆卒。
至母娠,病而不言。
張氏有恨言曰:"男女五人皆卒,複懷何為"将複服藥以損之,藥至将服,采娘昏奄之内,忽稱殺人。
母驚而問之,曰:"某之身終當為男子,母之所懷是也。
聞藥至情急,是以呼之。
"母異之,乃不服藥。
采娘尋卒。
既葬,母悲念,乃收常所戲之物而匿之。
未逾月,遂生一男子,人有動所匿之物,兒即啼哭。
張氏哭,女孩兒即啼哭;罷,即愈。
及能言,常戲弄之物,乃采娘後身也。
因名曰"叔子。
"後及位至柱史。
竟陵僧有于水濱得嬰兒者。
育為弟子。
稍長,自筮得蹇之漸繇曰:"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
"乃姓陸氏,字鴻漸,名羽。
及冠,有文章,多意思恥一物,不盡其妙,得煎茶之法。
著于世。
吳郡顧況,貞元中進士及第,詞清妙絕,為韓晉公浙西觀察判官。
公嘗有乳母與外相通,蔔射求事,公持法欲殺阖宅,莫敢言,密令人言于況,令救之。
乃詣公所問何故,公曰:"天下皆知某守法,豈伊乳母先犯也"況對曰:"二尺兒亦知公法令禁,何宅内人而違犯!然公年幼時,讀書、早起、夜卧、看侍,即要乳母,今年長為公相侯伯,乳母焉用哉誠宜殺之也。
"公悲悟,遽舍之。
後在朝為小著。
諧谑輕薄,傲毀朝士,貶信州司馬。
崔膺,博陵人也。
性狂,少長于外家,不齒。
及長能文,首出衆子,作《道旁孤兒歌》以諷外氏。
其文典而美,常在張建封書院,憐其才,引為上客。
善為畫,時因酒興偶盡得一匹馬,為諸小兒竊去,一旦将行營,大叫稱"膺失馬"。
張公令捕之,廂将問毛色,應雲:"膺馬昨夜猶在氈下。
"監軍怒請殺之。
建封與監軍先有約,彼此不相違。
建封曰:"卻乞取崔膺軍中。
"遂舍之。
淮南節度杜佑,先婚梁氏女。
梁卒,策嬖姬李氏為正嫡。
有敕封邑為國夫人,膺密勸,請讓追封亡妻梁氏。
佑請膺為表,略雲:"以妾為妻,魯史所禁。
"又雲:"豈伊身賤之時,妻同勤苦;宦達之後,妾享榮封"雲雲。
梁氏遂得追封,李亦受命,時議美焉。
其後,終為李氏所怒。
社日,公命食彘肉,因為李氏置莖而卒。
李銛,锜従父弟也,為宋州刺史。
聞锜于浙西反,恸哭,悉驅妻子、奴婢、老幼,量項為枷,自拘于廉使。
朝廷聞而薄貶。
司馬徒之子鬯,以第中大杏,饋窦文場。
文場以進德宗,德宗以為未嘗見,頗怪鬯。
令中使就封其樹,蓋懼宅廢,為秦城園也。
任迪簡為天德軍判官,飲酒,吏誤以醋供,迪簡以李景略令酷,發之必死,乃強飲之,吐血而歸。
軍中人聞,皆泣感。
後景略卒,軍請為主。
自銜佐拜中憲為軍使,後鎮亦定。
周滞唐衢,有文學,老而無成。
善哭,每一聲,音調哀切,聞者泣下。
常遊太原,遇享軍,酒酣乃哭,滿座不樂。
主人為之罷宴矣。
越僧靈徹,得蓮花漏于廬山,傳江西廉使丹,以惠遠山中不知刻漏,乃得銅葉制器,狀如蓮花,置盆水之上,底孔漏水,半之則沉。
每晝夜十二沉之節,雖冬夏雲陰月黑,無所差矣。
王積薪随明皇西幸。
有司奔従,翰林奕棋者,獨王在焉。
蜀道隘狹,每止息,道路店舍多為尊官所占,王凄凄無所入。
因沿溪深遠,寓宿山中,孤姥之家,但有婦姑,止給薪米。
才暝,婦姑皆阖戶而休。
王宿于檐下,夜忽聞堂内姑謂婦曰:"良宵無以為适,與子棋一局。
"王異之,堂内無燭,又婦姑各在東西室。
王即附耳門扉,俄聞婦曰:"起東五南九置子矣。
"姑曰"東五南十二置子矣。
"婦又曰:"起西八南十置子矣。
"姑又曰:"西九南十四置子矣。
"每置一子,皆良久思維,夜及四更,王一一密記,共下止三十六。
忽聞姑曰:"子已北矣,吾二勝九枰耳。
"婦亦甘焉。
遲明,王具禮請問于老姥。
姥曰:"爾可率己之意,而按局置子焉。
"王則出局,盡平生之妙,而布子未及數十,謂婦曰:"是子可教以常勢耳。
"因指示攻守、殺奪、救應、防拒之法,其意甚略,王即更求其說,姥笑曰:"止此已無敵于人間矣。
"自是,王之藝絕無其倫,即布所記婦姑對敵之勢,罄竭心力較其九枰之勢,終不得也。
因名"鄧艾開蜀勢",至今有焉。
鄭代,肅宗時為潤州刺史。
兄侃,嫂張氏,女年十六,名采娘,淑貞其儀,七夕夜陳香筵祈于織女。
是夕,夢雲輿雨蓋蔽空。
駐車命采娘曰:"吾織女,祈何福"曰:"願丐巧耳。
"乃遺一金針,長寸餘,綴于紙上,置裙帶中,令:"三日勿語。
汝當奇巧。
不爾,化成男子。
"經二日,以告其母,母異而視之,則空紙矣。
其針迹猶在,張數女皆卒。
至母娠,病而不言。
張氏有恨言曰:"男女五人皆卒,複懷何為"将複服藥以損之,藥至将服,采娘昏奄之内,忽稱殺人。
母驚而問之,曰:"某之身終當為男子,母之所懷是也。
聞藥至情急,是以呼之。
"母異之,乃不服藥。
采娘尋卒。
既葬,母悲念,乃收常所戲之物而匿之。
未逾月,遂生一男子,人有動所匿之物,兒即啼哭。
張氏哭,女孩兒即啼哭;罷,即愈。
及能言,常戲弄之物,乃采娘後身也。
因名曰"叔子。
"後及位至柱史。
竟陵僧有于水濱得嬰兒者。
育為弟子。
稍長,自筮得蹇之漸繇曰:"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
"乃姓陸氏,字鴻漸,名羽。
及冠,有文章,多意思恥一物,不盡其妙,得煎茶之法。
著于世。
吳郡顧況,貞元中進士及第,詞清妙絕,為韓晉公浙西觀察判官。
公嘗有乳母與外相通,蔔射求事,公持法欲殺阖宅,莫敢言,密令人言于況,令救之。
乃詣公所問何故,公曰:"天下皆知某守法,豈伊乳母先犯也"況對曰:"二尺兒亦知公法令禁,何宅内人而違犯!然公年幼時,讀書、早起、夜卧、看侍,即要乳母,今年長為公相侯伯,乳母焉用哉誠宜殺之也。
"公悲悟,遽舍之。
後在朝為小著。
諧谑輕薄,傲毀朝士,貶信州司馬。
崔膺,博陵人也。
性狂,少長于外家,不齒。
及長能文,首出衆子,作《道旁孤兒歌》以諷外氏。
其文典而美,常在張建封書院,憐其才,引為上客。
善為畫,時因酒興偶盡得一匹馬,為諸小兒竊去,一旦将行營,大叫稱"膺失馬"。
張公令捕之,廂将問毛色,應雲:"膺馬昨夜猶在氈下。
"監軍怒請殺之。
建封與監軍先有約,彼此不相違。
建封曰:"卻乞取崔膺軍中。
"遂舍之。
淮南節度杜佑,先婚梁氏女。
梁卒,策嬖姬李氏為正嫡。
有敕封邑為國夫人,膺密勸,請讓追封亡妻梁氏。
佑請膺為表,略雲:"以妾為妻,魯史所禁。
"又雲:"豈伊身賤之時,妻同勤苦;宦達之後,妾享榮封"雲雲。
梁氏遂得追封,李亦受命,時議美焉。
其後,終為李氏所怒。
社日,公命食彘肉,因為李氏置莖而卒。
李銛,锜従父弟也,為宋州刺史。
聞锜于浙西反,恸哭,悉驅妻子、奴婢、老幼,量項為枷,自拘于廉使。
朝廷聞而薄貶。
司馬徒之子鬯,以第中大杏,饋窦文場。
文場以進德宗,德宗以為未嘗見,頗怪鬯。
令中使就封其樹,蓋懼宅廢,為秦城園也。
任迪簡為天德軍判官,飲酒,吏誤以醋供,迪簡以李景略令酷,發之必死,乃強飲之,吐血而歸。
軍中人聞,皆泣感。
後景略卒,軍請為主。
自銜佐拜中憲為軍使,後鎮亦定。
周滞唐衢,有文學,老而無成。
善哭,每一聲,音調哀切,聞者泣下。
常遊太原,遇享軍,酒酣乃哭,滿座不樂。
主人為之罷宴矣。
越僧靈徹,得蓮花漏于廬山,傳江西廉使丹,以惠遠山中不知刻漏,乃得銅葉制器,狀如蓮花,置盆水之上,底孔漏水,半之則沉。
每晝夜十二沉之節,雖冬夏雲陰月黑,無所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