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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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有舊傷,果其伴也,腹髒亦未吃盡。
又二三裡,則所槍傷虎僵伏而斃矣。
傳聞虎咬人,初旬在頭,中旬在肩背,下旬在腰腿,此大不然,鄭所見,皆肩項也。
虎作威向前,自上擲下而咬之,非肩項不可挈其軀,無上下異也。
即虎食所先雖不可見,其所殘剩者偶餘手足,亦無上下旬分手足之異。
虎大者力千斤,小者亦二三百斤,又加以爪牙騰躍,人力斷斷不能勝。
所恃者,人之巧,可以制虎之貪癡耳。
虎氣旺,中槍多不立斃。
鄭嘗入深山,徑轉處,有虎如大牛蹲路側。
鄭急甚,不及用槍,乃大聲喝之,姑懾以氣勢,虎果躍去。
鄭度其必來,無村落可避,乃先視其所去處,尋坡下伏。
虎果躍至,中鄭槍,又躍去。
鄭度再至則虎必難禦,急上高樹避之。
俄頃虎至,覓鄭不得。
鄭窘甚,足偶失觸枝動,虎仰視見鄭,躍起撲鄭,格巨枝而墜者再,樹震撼,葉葉有聲。
虎創甚,不能再躍,乃齧道旁石塊盡碎,銜石而斃。
伥必附物而行,或貓、兔、雞、鴨、蛙、雉,皆能作汪汪聲。
先虎二三裡,視機伏處,引而避之,虎辄随伥聲轉移。
制之之法:聞伥即用釘釘樹上,随所值之第一株,然後擊伥所附物,則物斃而伥亦聲絕矣。
或曰:釘,金也;樹,木也。
魂屬木,魄屬金,取以魄就魂之義。
魄惡好殺,伥,魄也;禳之以就魂,則驚魄有依,不為虎役矣。
伥聲慘而長,無轉音,但夜深人靜,亦有能作人語。
鄭嘗與同伴往獵,舟泊溪下。
一夕,聞岸上敲門聲,久而門内人應之欲起,其婦力阻曰:“夜深宜避,勿往啟戶。
”敲者益急。
其婦卧問曰:“客何來?”曰:“間壁。
”“客為誰?”則又曰:“間壁。
”夫婦遂不起,教以明日來。
敲仍急,鄭異之,從縫隙視,見有物如數石谷囊者塞其門,從斜月光中審辨之,則虎也,以頭撞其門,所應兩字則伥也。
鄭潛曳醒其同舟而告之,皆恐匿船闆下,鄭乃以槍自後打之,虎驚痛,咬破其門,壞屋檐而去。
翌日視之,門下所跪點頭處,成兩窪迹。
行二裡餘,溪水中得死虎,重六百斤。
或曰:虎負傷落水,不能起也。
或曰:虎中槍熱甚,故就水取涼,傷發而斃也。
虎食兔,入口即沒。
虎食雞與鸠雉,則入口上下腭一再合,即仰噴剩羽如散花雨,周圜丈餘。
雉五色文,散飛最可觀。
傳說虎欺人畏,故不傷醉人,不食孩童,非也。
醉人必醉甚,行路欹斜不定,虎始不食,蓋撲之不準也。
至于孩童,則樗裡有鄰兒,兄弟夜出門就廁,其兄年十三四,蹲廁上;其弟九歲,立檐下,見有若松毛一團者擲而前,弟畏縮就其兄旁曰:“是何物耶?”兄曰:“松團耳。
”虎前棄其弟而攫其兄去。
明日迹血尋之,衣履處處散遺,拔起小松根數十株,蓋其兄忍痛手迹也。
至血痕闊處而止,蓋已食盡,而草上血亦經吮過矣。
虎饑亦食蔬菜。
樗裡有女子與其嫂在樓煨芋食,棄芋皮窗外。
姑偶憑窗,見虎吮芋皮盡則仰以矣。
嫂懼,多煨芋,以皮給之,恐其躍上也。
姑欲閉窗,則伸手出怕虎起攫手;坐待,則眼見嫂芋将不繼,乃試以全芋投之,虎一吞而盡。
姑曰:“吾得之矣,若不畏熱,可圖也。
”乃燒鐵錘透紅,以芋皮裹之,芋皮着熱鐵即黏,試投之。
則虎仰頭視既久,見擲物,接而吞之,吞後則躍去。
後二日,裡得斃虎,爪自裂其胸見骨。
傳聞虎不再交,亦非也。
虎獨處,其有兩者,必牝牡也;其有三四五者,必虎母子也。
子大,則牝牡母子皆鬥,而仍獨處矣。
大概月大暈夜,虎乃交,在半夜後。
來日必起大風。
鄭少時嘗聞兩虎互鳴,不知何故。
一夕宿嶺上寺樓,聞兩虎鳴甚遠,聲聞林外,窺之,則月蒙蒙暈矣,有物一堆,上白下黑,如土阜搖動。
久之,其下者猛吼震谷,蓋其竅初合,牡者痛而驚躍也。
晨起則兩虎在土阜上,互跳交撲,久之始散。
是日,寺僧不敢啟門。
逾月早起,見隔嶺此白黑二虎抱躍而起,既落地,則兩釋矣。
其明年,則有四小虎同行。
或曰:“虎交一躍,則得一子。
四子皆一交所得。
” 鄭晚年當七十後必持一雨傘行,杆鐵自衛,常曰:“吾遇虎一,則俟其撲而左右避,以杆抵其腰,能令不再起撲。
吾遇虎二三,則張傘而旋轉之,能使虎疑,不敢撲吾。
”又數年,鄭往鄰村看社戲肩傘歸,中途昏暮,虎突起道左,鄭避撲不及,墜崖下,急坐起張傘伺虎。
不料虎亦墜下,壓鄭身上。
傘旋轉如輪,虎蹲鄭腰腿間凝視傘轉。
鄭急取所佩鐵刀,以右手斲其尾闾,左手拔其陰。
虎方疑傘,又驚觸其陰,躍起力猛,斷其陰寸餘。
鄭據地手不釋傘,幸鄰人看戲者群過,呼扶以歸,而鄭力竭矣,越二日死。
鬼請上任侍禦沈立人名孫漣,京邸卧病十餘日,謂所親曰:“有朱衣人從空下中庭,謂直隸保定城隍神缺,當命予攝。
予以『老父在南,妻子無托,孑然單身,客死可憫』乞朱衣人善為我辭而另選焉。
朱衣人去而複來雲,謂:『爾父以庶民受侍從封诰,已榮甚,有弟在,不至失養;子已遊庠,複何慮?苛召人而皆辭,将無可召之人矣!』
又二三裡,則所槍傷虎僵伏而斃矣。
傳聞虎咬人,初旬在頭,中旬在肩背,下旬在腰腿,此大不然,鄭所見,皆肩項也。
虎作威向前,自上擲下而咬之,非肩項不可挈其軀,無上下異也。
即虎食所先雖不可見,其所殘剩者偶餘手足,亦無上下旬分手足之異。
虎大者力千斤,小者亦二三百斤,又加以爪牙騰躍,人力斷斷不能勝。
所恃者,人之巧,可以制虎之貪癡耳。
虎氣旺,中槍多不立斃。
鄭嘗入深山,徑轉處,有虎如大牛蹲路側。
鄭急甚,不及用槍,乃大聲喝之,姑懾以氣勢,虎果躍去。
鄭度其必來,無村落可避,乃先視其所去處,尋坡下伏。
虎果躍至,中鄭槍,又躍去。
鄭度再至則虎必難禦,急上高樹避之。
俄頃虎至,覓鄭不得。
鄭窘甚,足偶失觸枝動,虎仰視見鄭,躍起撲鄭,格巨枝而墜者再,樹震撼,葉葉有聲。
虎創甚,不能再躍,乃齧道旁石塊盡碎,銜石而斃。
伥必附物而行,或貓、兔、雞、鴨、蛙、雉,皆能作汪汪聲。
先虎二三裡,視機伏處,引而避之,虎辄随伥聲轉移。
制之之法:聞伥即用釘釘樹上,随所值之第一株,然後擊伥所附物,則物斃而伥亦聲絕矣。
或曰:釘,金也;樹,木也。
魂屬木,魄屬金,取以魄就魂之義。
魄惡好殺,伥,魄也;禳之以就魂,則驚魄有依,不為虎役矣。
伥聲慘而長,無轉音,但夜深人靜,亦有能作人語。
鄭嘗與同伴往獵,舟泊溪下。
一夕,聞岸上敲門聲,久而門内人應之欲起,其婦力阻曰:“夜深宜避,勿往啟戶。
”敲者益急。
其婦卧問曰:“客何來?”曰:“間壁。
”“客為誰?”則又曰:“間壁。
”夫婦遂不起,教以明日來。
敲仍急,鄭異之,從縫隙視,見有物如數石谷囊者塞其門,從斜月光中審辨之,則虎也,以頭撞其門,所應兩字則伥也。
鄭潛曳醒其同舟而告之,皆恐匿船闆下,鄭乃以槍自後打之,虎驚痛,咬破其門,壞屋檐而去。
翌日視之,門下所跪點頭處,成兩窪迹。
行二裡餘,溪水中得死虎,重六百斤。
或曰:虎負傷落水,不能起也。
或曰:虎中槍熱甚,故就水取涼,傷發而斃也。
虎食兔,入口即沒。
虎食雞與鸠雉,則入口上下腭一再合,即仰噴剩羽如散花雨,周圜丈餘。
雉五色文,散飛最可觀。
傳說虎欺人畏,故不傷醉人,不食孩童,非也。
醉人必醉甚,行路欹斜不定,虎始不食,蓋撲之不準也。
至于孩童,則樗裡有鄰兒,兄弟夜出門就廁,其兄年十三四,蹲廁上;其弟九歲,立檐下,見有若松毛一團者擲而前,弟畏縮就其兄旁曰:“是何物耶?”兄曰:“松團耳。
”虎前棄其弟而攫其兄去。
明日迹血尋之,衣履處處散遺,拔起小松根數十株,蓋其兄忍痛手迹也。
至血痕闊處而止,蓋已食盡,而草上血亦經吮過矣。
虎饑亦食蔬菜。
樗裡有女子與其嫂在樓煨芋食,棄芋皮窗外。
姑偶憑窗,見虎吮芋皮盡則仰以矣。
嫂懼,多煨芋,以皮給之,恐其躍上也。
姑欲閉窗,則伸手出怕虎起攫手;坐待,則眼見嫂芋将不繼,乃試以全芋投之,虎一吞而盡。
姑曰:“吾得之矣,若不畏熱,可圖也。
”乃燒鐵錘透紅,以芋皮裹之,芋皮着熱鐵即黏,試投之。
則虎仰頭視既久,見擲物,接而吞之,吞後則躍去。
後二日,裡得斃虎,爪自裂其胸見骨。
傳聞虎不再交,亦非也。
虎獨處,其有兩者,必牝牡也;其有三四五者,必虎母子也。
子大,則牝牡母子皆鬥,而仍獨處矣。
大概月大暈夜,虎乃交,在半夜後。
來日必起大風。
鄭少時嘗聞兩虎互鳴,不知何故。
一夕宿嶺上寺樓,聞兩虎鳴甚遠,聲聞林外,窺之,則月蒙蒙暈矣,有物一堆,上白下黑,如土阜搖動。
久之,其下者猛吼震谷,蓋其竅初合,牡者痛而驚躍也。
晨起則兩虎在土阜上,互跳交撲,久之始散。
是日,寺僧不敢啟門。
逾月早起,見隔嶺此白黑二虎抱躍而起,既落地,則兩釋矣。
其明年,則有四小虎同行。
或曰:“虎交一躍,則得一子。
四子皆一交所得。
” 鄭晚年當七十後必持一雨傘行,杆鐵自衛,常曰:“吾遇虎一,則俟其撲而左右避,以杆抵其腰,能令不再起撲。
吾遇虎二三,則張傘而旋轉之,能使虎疑,不敢撲吾。
”又數年,鄭往鄰村看社戲肩傘歸,中途昏暮,虎突起道左,鄭避撲不及,墜崖下,急坐起張傘伺虎。
不料虎亦墜下,壓鄭身上。
傘旋轉如輪,虎蹲鄭腰腿間凝視傘轉。
鄭急取所佩鐵刀,以右手斲其尾闾,左手拔其陰。
虎方疑傘,又驚觸其陰,躍起力猛,斷其陰寸餘。
鄭據地手不釋傘,幸鄰人看戲者群過,呼扶以歸,而鄭力竭矣,越二日死。
鬼請上任侍禦沈立人名孫漣,京邸卧病十餘日,謂所親曰:“有朱衣人從空下中庭,謂直隸保定城隍神缺,當命予攝。
予以『老父在南,妻子無托,孑然單身,客死可憫』乞朱衣人善為我辭而另選焉。
朱衣人去而複來雲,謂:『爾父以庶民受侍從封诰,已榮甚,有弟在,不至失養;子已遊庠,複何慮?苛召人而皆辭,将無可召之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