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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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曰:“予号大容,曾遇異人指點出家。
今道行已滿,明日即當飛升。
二妖已皈佛法,自往他處修真,但與方姓尚有宿愆,吾化後,須供渠七日,消除此案。
”及明日,僧舉火自焚,于是二女複至方家,附奴身上索酒食,曰:“吾已千年未曾看戲,可為我演戲七本,我才看和尚面上,甘心饒汝。
”方從之,演畢寂然,惟正廳桌上留紅帖一張,大書“嫣紅環翠謝戲”六字。
僵屍貪财 金陵張愚谷與李某交好,同買貨廣東。
張有事南歸,李托帶家信。
張歸後,寄信李家,見有棺在堂,知李父亡矣,為設祭行禮。
李家德之,其妻出見,年才二十餘,貌頗妍雅,設馔款張。
時天晚矣,留張宿其家,宿處與停柩之所隔一天井。
至夜二鼓,月色大明,見李妻從内出,在窗縫中相窺。
張愕然,以為男女嫌疑之際,不應如此,倘推門而入,當正色拒之。
旋見此婦手持一炷香,向其翁靈前喃喃然若有所訴。
訴畢,仍至張所住處,将腰帶解下緊縛其門上鐵環,徐徐步去。
張愈驚疑,不敢上牀就寝。
忽聞停棺之所豁然有聲,則棺蓋落地,坐起一人,面色深黑,兩眼凹陷,中有綠睛閃閃,獰惡異常。
大步走出,直奔張所,作鬼嘯一聲,陰風四起,門上所縛帶登時寸斷。
張竭力攔門,力竟不敵,屍一沖而入。
幸其旁有大木櫥一口,張推櫥擋屍,櫥倒,正壓屍身,屍倒在櫥下,而張亦昏迷不醒矣。
李妻聞變,率家丁持燭奔至,将姜湯灌醒張而告之曰:“此妾翁也,素行不端,死後變作僵屍,常出為崇。
性最愛财,前夜托夢于我曰:『将有寄信人張某來我家,身帶二百金,我将害殺其身而取之。
以一半置我棺中,以一半賜汝家用。
』妾以為妖夢,不信其語。
不料君果來宿于此,我故焚香禱祝,勸其勿萌惡念。
怕他推門害君,故以帶縛住門環,而不料鬼力如是之大也。
”乃與家丁扛其屍入棺。
張勸作速火化,以斷其妖。
曰:“久有此意,以翁故,于心不忍,今不得不從俗矣。
”張助以作道場之費,召名僧為超度而焚之,其家始安。
黃鼠狼着紙衣呼小将 李半仙,奉天人,其師黃某,為吾杭方伯國公棟壬戌房師。
為通州牧,過于仁慈,上司劾其縱賊殃民,發遣奉天,授徒教讀,見半仙曰:“子可傳道,非功名中人。
”半仙叩首聽命。
令其拜鬥四十九日,授書一卷,劍一口,遂能驅邪治病。
黃公每歲至滇,來去萬裡甚速。
限滿放歸,不知所終,蓋有道術者。
李君每歲一至京師,住國公宅。
往往見其役鬼使神,頗有效驗。
一日,有狐仙延請赴宴,所設豬羊雞鴨等肉,率皆淡食,不下鹽醬,左右侍立捧盤馔者,皆極大黃鼠狼,人立而衣紙衣,呼為“黃小将”,惟主人則狐而人形,衣綢緞焉。
李怪而問之。
曰:“若輩福薄,隻宜着紙衣,一着綢則病,一着緞即死。
今日所以奉請者,有所求也。
吾曹子孫輩每有在外間無狀者。
祈法師遇有此等事,以文書牒我,俾我以家法處置,幸勿傷其性命。
如有文書,可焚于紫禁城轉灣之城腳下,呼『黃小将』三聲,我即領受。
”李唯唯而出。
有患瘵病為冤纏者,半仙為禳解之。
若為妖魅,驅之不去,則作法斬之。
用米一鬥,插劍于中,焚符誦咒,劍自飛舞,斲于門柱,有怪手絨絨然,截八寸餘。
病者獲安,李即辭去,從不受謝。
徐明府幕中二事 徐公名振甲,初宰句容,有仲姓戚司刑名事。
句境皆山,産雉兔獐狍之類,每歲召獵戶捕取供上憲,以為土物。
徐公一日召獵戶于署中試放火槍,轟然震響,仲姓失色,竄匿于隐處,屏息不動。
至晚,覓之不得,遣人出城追逐,直至省垣,避匿一小庵中。
署中人多言仲本女狐所生故也。
後徐調任清河,赴省過餘,留飲,語餘曰:“餘幕中諸友多有外嬖,家人輩有拂其寵僮之意者,幕友即欲辭去,以此小事甚費周旋,以緻此風大熾,署中諸犬效之,兩雄相偶,豈非絕倒。
”座中廣文孫公曰:“此何足異,餘家牝鴨與牝雞,每作雌雄相偶之狀,更可嗤也。
” 同服琉璜效驗各别琉璜有毒,人人所知,然服之而壽考康甯者有之,疽發于背、于頸死者有之。
禍福互異,由各人體氣本不相同也。
本朝托冢宰庸于冬至日嚼雪吞冰,不知其冷,自稱陽髒故然。
尹文瑞公隆冬不戴貂帽,戴則雖大雪中汗出如雨。
宋夏英公服鐘乳、琉璜,偶離此二味,則手足如冰,真不可解也。
杭州王畫師林常服琉璜,久之毛孔中常突起小泡,青煙一道,直射而出,皆作琉璜氣。
據雲其毒從毛孔中出,便無他患,至今其人年高,卒無恙雲。
夜航船二則 杭州夜航船,夜行百裡,男女雜沓,中隔以闆。
仁和張姓少年,素性佻
今道行已滿,明日即當飛升。
二妖已皈佛法,自往他處修真,但與方姓尚有宿愆,吾化後,須供渠七日,消除此案。
”及明日,僧舉火自焚,于是二女複至方家,附奴身上索酒食,曰:“吾已千年未曾看戲,可為我演戲七本,我才看和尚面上,甘心饒汝。
”方從之,演畢寂然,惟正廳桌上留紅帖一張,大書“嫣紅環翠謝戲”六字。
僵屍貪财 金陵張愚谷與李某交好,同買貨廣東。
張有事南歸,李托帶家信。
張歸後,寄信李家,見有棺在堂,知李父亡矣,為設祭行禮。
李家德之,其妻出見,年才二十餘,貌頗妍雅,設馔款張。
時天晚矣,留張宿其家,宿處與停柩之所隔一天井。
至夜二鼓,月色大明,見李妻從内出,在窗縫中相窺。
張愕然,以為男女嫌疑之際,不應如此,倘推門而入,當正色拒之。
旋見此婦手持一炷香,向其翁靈前喃喃然若有所訴。
訴畢,仍至張所住處,将腰帶解下緊縛其門上鐵環,徐徐步去。
張愈驚疑,不敢上牀就寝。
忽聞停棺之所豁然有聲,則棺蓋落地,坐起一人,面色深黑,兩眼凹陷,中有綠睛閃閃,獰惡異常。
大步走出,直奔張所,作鬼嘯一聲,陰風四起,門上所縛帶登時寸斷。
張竭力攔門,力竟不敵,屍一沖而入。
幸其旁有大木櫥一口,張推櫥擋屍,櫥倒,正壓屍身,屍倒在櫥下,而張亦昏迷不醒矣。
李妻聞變,率家丁持燭奔至,将姜湯灌醒張而告之曰:“此妾翁也,素行不端,死後變作僵屍,常出為崇。
性最愛财,前夜托夢于我曰:『将有寄信人張某來我家,身帶二百金,我将害殺其身而取之。
以一半置我棺中,以一半賜汝家用。
』妾以為妖夢,不信其語。
不料君果來宿于此,我故焚香禱祝,勸其勿萌惡念。
怕他推門害君,故以帶縛住門環,而不料鬼力如是之大也。
”乃與家丁扛其屍入棺。
張勸作速火化,以斷其妖。
曰:“久有此意,以翁故,于心不忍,今不得不從俗矣。
”張助以作道場之費,召名僧為超度而焚之,其家始安。
黃鼠狼着紙衣呼小将 李半仙,奉天人,其師黃某,為吾杭方伯國公棟壬戌房師。
為通州牧,過于仁慈,上司劾其縱賊殃民,發遣奉天,授徒教讀,見半仙曰:“子可傳道,非功名中人。
”半仙叩首聽命。
令其拜鬥四十九日,授書一卷,劍一口,遂能驅邪治病。
黃公每歲至滇,來去萬裡甚速。
限滿放歸,不知所終,蓋有道術者。
李君每歲一至京師,住國公宅。
往往見其役鬼使神,頗有效驗。
一日,有狐仙延請赴宴,所設豬羊雞鴨等肉,率皆淡食,不下鹽醬,左右侍立捧盤馔者,皆極大黃鼠狼,人立而衣紙衣,呼為“黃小将”,惟主人則狐而人形,衣綢緞焉。
李怪而問之。
曰:“若輩福薄,隻宜着紙衣,一着綢則病,一着緞即死。
今日所以奉請者,有所求也。
吾曹子孫輩每有在外間無狀者。
祈法師遇有此等事,以文書牒我,俾我以家法處置,幸勿傷其性命。
如有文書,可焚于紫禁城轉灣之城腳下,呼『黃小将』三聲,我即領受。
”李唯唯而出。
有患瘵病為冤纏者,半仙為禳解之。
若為妖魅,驅之不去,則作法斬之。
用米一鬥,插劍于中,焚符誦咒,劍自飛舞,斲于門柱,有怪手絨絨然,截八寸餘。
病者獲安,李即辭去,從不受謝。
徐明府幕中二事 徐公名振甲,初宰句容,有仲姓戚司刑名事。
句境皆山,産雉兔獐狍之類,每歲召獵戶捕取供上憲,以為土物。
徐公一日召獵戶于署中試放火槍,轟然震響,仲姓失色,竄匿于隐處,屏息不動。
至晚,覓之不得,遣人出城追逐,直至省垣,避匿一小庵中。
署中人多言仲本女狐所生故也。
後徐調任清河,赴省過餘,留飲,語餘曰:“餘幕中諸友多有外嬖,家人輩有拂其寵僮之意者,幕友即欲辭去,以此小事甚費周旋,以緻此風大熾,署中諸犬效之,兩雄相偶,豈非絕倒。
”座中廣文孫公曰:“此何足異,餘家牝鴨與牝雞,每作雌雄相偶之狀,更可嗤也。
” 同服琉璜效驗各别琉璜有毒,人人所知,然服之而壽考康甯者有之,疽發于背、于頸死者有之。
禍福互異,由各人體氣本不相同也。
本朝托冢宰庸于冬至日嚼雪吞冰,不知其冷,自稱陽髒故然。
尹文瑞公隆冬不戴貂帽,戴則雖大雪中汗出如雨。
宋夏英公服鐘乳、琉璜,偶離此二味,則手足如冰,真不可解也。
杭州王畫師林常服琉璜,久之毛孔中常突起小泡,青煙一道,直射而出,皆作琉璜氣。
據雲其毒從毛孔中出,便無他患,至今其人年高,卒無恙雲。
夜航船二則 杭州夜航船,夜行百裡,男女雜沓,中隔以闆。
仁和張姓少年,素性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