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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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狀河南祥符縣最繁劇,凡各州縣申解院司案件,有覆審者,多委辦焉。
自理詞訟,雖常接受,而示審無期,反緻沉擱。
令尹鮑公,勤于堂事。
一夕,收呈狀若幹,未及細閱,即交幕友批發。
次日,幕友問公曰:“某處命案,可往驗否?”公曰:“未見呈禀,安得有此?”索狀觀之,則是謀殺親夫狀也。
内載奸夫姓名,自稱瞽某,被殺某處,屈指計之,隔十六年矣。
公愕然曰:“案懸十六年,事頗怪。
”因将各呈俱為批發,獨壓其呈不發。
逢收呈日,又親點名過堂,并無瞽者。
及晚查閱,則前瞽者呈又在内矣。
公問書役:“役輩可識劉順否?”或答曰:“有,其人現充臬司廚役。
”公赴司請拘兇犯,臬司交公帶訊,供認不諱。
先是,劉順本屬無賴,在城外河口以馱人渡河為生。
值瞽者夫妻同行,見其妻有姿,遂萌惡念,于負渡時即戲挑之曰:“娘子嫁一瞽者,殊非終身了局,倘不予嫌,願同白首。
”其妻心動,共绐瞽者憩樹間,解裹足布勒死,挖坑埋之,遂成夫婦。
僞作逃荒者至外縣雇佃于巨紳家,遂學烹任,頗有所積。
乃挈妻入汴城,充臬司廚役。
公廉得真情,即往掘驗,屍未朽,傷痕宛然。
于是,劉夫婦皆伏誅。
驅狐四字周公世僎宰虞城時,有耿家莊劉化民家患狐,百法驅禳無效,因訴于公,牒移城隍。
公從其請,狐在空中喝曰:“汝求城隍,城隍奈我何?”祟之益甚。
公謂神且莫制,殊難為力,其友沈松濤曰:“予在息縣,有巨紳某之子甫畢姻,迫于父嚴,恐戀新婚,促令從師遠讀,且督責曰:『無故不得擅歸。
』其子綢缪燕爾,未免妄想。
一日獨坐書齋,見隔牆有美人露半身,秋波流注,挑之,微笑而下。
方欲移幾梯接,又見牆上立金甲神,手執紅旗二杆,一書“右戶”,一書“右夜”,向女招展,女杳然遂滅。
今試寫四字在紙上,試之何如?”因裁黃紙二方,研朱砂書之,令劉持歸貼戶牖間。
是夜狐來,果卻步而言曰:“戶夜神在此,今且讓汝,三年後當再來。
”從此寂然。
周旋即升去,不知其後若何。
其時内幕蔣生知此情節,聞紹興桂林庵有三尼亦被妖纏,蔣乃教以用朱砂如法書“右戶”、“右夜”四字,貼其樓。
窗無風自啟,樓上狐扒竄一夜,聲如鐵甲,至曙始息,狐盡逃去。
餘按四字平平,不解出于何典,乃能降狐如是,故志之。
女鬼守财待婿 安陽縣楊某,開客店,有女适湯陰縣鄧某,負販家貧。
楊妻杜氏常以錢物周給之。
楊蓄白金數十兩,扃椟中,婦思竊少許與婿作資斧,而未得間。
一日,鄰人招楊飲,婦瞷夫出,因啟椟,曆試數鑰,鎖始開;取金才出,聞楊遽歸。
婦倉卒納金懷中,閉椟阖鎖而起。
然金在手,無處藏匿,往埋後苑土中。
楊夜啟椟,不見金,知為婦竊,疑其贈與所私,诟署百端。
婦忿極,俟夫熟睡缢死。
死後鬼常作祟。
楊不能安其居,乃賣屋遠徙。
先是,婦未死時,鄧已攜妻往湖北依其叔。
叔業醬坊,六旬餘無子,見侄大喜,認為己子,自是鄧夫婦身登樂土矣。
數年後,楊女思其父母,倩夫往探。
鄧幞被往,則故宅依然,而主人非矣。
日已昏暮,鄧行倦,欲宿其家。
主人辭曰:“客房已滿,無下榻處,惟後堂兩楹,相傳有鬼,能祟行旅,至今扃閉,無人歇宿。
”鄧雲:“此屋舊屬予嶽家,乃予熟遊地,何曾有鬼?縱有鬼,暫歇一宿,諒也無礙。
”主人從之,移燈啟戶,設牀掃塵,鄧展衾解屦,和衣偃息。
夜将半,聞堂西角嘤嘤哭聲,急起視之,一女鬼披發垢面,傾身來撲。
鄧跣足急走,幸堂中設一方幾,借以障身,鬼東人西,鬼南人北,駭極欲号,而口不能出聲。
見庭中月白如晝,奔立月光中。
鬼追至,不敢犯,惟兩目耽眈注視而已。
月移一寸,人退立一寸,鬼近一寸;月移一尺,人退立一尺,鬼逼近一尺;月上庭牆,鄧負牆立。
須臾,月移至膝,鬼蹲身來曳其足。
鄧歎曰:“不意鄧某乃死于此!”鬼聞語遽釋手曰:“汝為誰?”曰:“我湯陰鄧某。
”鬼曰:“是吾婿也,胡不早言,幾誤殺汝?”因告以身死原由,及埋金處。
曰:“趁天未曉,無人知,速取金去。
我所以作祟者,守此财以待汝耳。
今日心事已了,予亦不複作祟矣。
”仍趨堂西角而滅。
鄧往掘地,果得金。
攜歸,因益營運,家小豐焉。
僵屍食人血 吳江劉秀才某,授徒于元和縣蔣家,清明時,假歸掃墓,事畢,将複進館,謂妻曰:“予來日往某處訪友,然後下船到阊門,汝須早起作炊。
”婦如言,雞鳴起身料理。
劉鄉居,其屋背山面河,婦淅米于河,撷蔬于圃,事事齊備,天已明而夫不起。
入室催促,頻呼不應,揭帳視之,見其夫橫卧牀上,頸上無頭,又無血迹。
大駭,呼鄰裡來看。
群疑婦有奸殺夫,鳴之官。
官至檢驗,命暫收殓,拘婦拷訊,卒無實情,置婦獄中,累月不決。
後鄰人上山采樵,見廢冢中有棺暴露,棺木完固,而棺蓋微啟,疑為人竊發。
呼衆啟視,見屍面色如生,白毛遍體,兩手抱一人頭。
審視,識為劉秀才,乃訴官驗屍。
官命取首,首為屍手緊捧,數人之力,挽不能開。
官命斧斲僵屍之臂,鮮血淋漓,而劉某之頭反無血矣,蓋盡為僵屍所吸也。
官命焚其屍,出婦獄中,案乃結。
鼠鬼 漢陽崔某,家素豐,選雲南知縣,攜家到任,留一老仆守門,自廳以後,俱封鎖而去。
數年後,罷官旋裡,居才數日,家人群告佛樓上每夜有怪。
崔素膽壯,移牀宿樓下,思觇其異。
漏初下,滅燭就枕,即聞樓上拍案聲、捶椅聲、繞樓行走聲,又如官府出門皂役拖闆子聲。
少頃,漸次下樓,降梯一級,又如椎擊梯闆聲。
崔駭極,拍牀大叫,又如人複曳椎上樓聲。
家人畢集,以火上樓燭之,虛無一物,益信以為非妖即鬼。
延巫觋祈禱不靈,一邑哄傳崔家有鬼。
崔蓄梨園一部,内有膽大者數人,思一睹鬼狀,乃入夜塗面易服,一人扮伏魔帝君,一人扮周将軍侍立,燃燭以待。
忽一鼠自神龛頂上竄下,尾大如棒
自理詞訟,雖常接受,而示審無期,反緻沉擱。
令尹鮑公,勤于堂事。
一夕,收呈狀若幹,未及細閱,即交幕友批發。
次日,幕友問公曰:“某處命案,可往驗否?”公曰:“未見呈禀,安得有此?”索狀觀之,則是謀殺親夫狀也。
内載奸夫姓名,自稱瞽某,被殺某處,屈指計之,隔十六年矣。
公愕然曰:“案懸十六年,事頗怪。
”因将各呈俱為批發,獨壓其呈不發。
逢收呈日,又親點名過堂,并無瞽者。
及晚查閱,則前瞽者呈又在内矣。
公問書役:“役輩可識劉順否?”或答曰:“有,其人現充臬司廚役。
”公赴司請拘兇犯,臬司交公帶訊,供認不諱。
先是,劉順本屬無賴,在城外河口以馱人渡河為生。
值瞽者夫妻同行,見其妻有姿,遂萌惡念,于負渡時即戲挑之曰:“娘子嫁一瞽者,殊非終身了局,倘不予嫌,願同白首。
”其妻心動,共绐瞽者憩樹間,解裹足布勒死,挖坑埋之,遂成夫婦。
僞作逃荒者至外縣雇佃于巨紳家,遂學烹任,頗有所積。
乃挈妻入汴城,充臬司廚役。
公廉得真情,即往掘驗,屍未朽,傷痕宛然。
于是,劉夫婦皆伏誅。
驅狐四字周公世僎宰虞城時,有耿家莊劉化民家患狐,百法驅禳無效,因訴于公,牒移城隍。
公從其請,狐在空中喝曰:“汝求城隍,城隍奈我何?”祟之益甚。
公謂神且莫制,殊難為力,其友沈松濤曰:“予在息縣,有巨紳某之子甫畢姻,迫于父嚴,恐戀新婚,促令從師遠讀,且督責曰:『無故不得擅歸。
』其子綢缪燕爾,未免妄想。
一日獨坐書齋,見隔牆有美人露半身,秋波流注,挑之,微笑而下。
方欲移幾梯接,又見牆上立金甲神,手執紅旗二杆,一書“右戶”,一書“右夜”,向女招展,女杳然遂滅。
今試寫四字在紙上,試之何如?”因裁黃紙二方,研朱砂書之,令劉持歸貼戶牖間。
是夜狐來,果卻步而言曰:“戶夜神在此,今且讓汝,三年後當再來。
”從此寂然。
周旋即升去,不知其後若何。
其時内幕蔣生知此情節,聞紹興桂林庵有三尼亦被妖纏,蔣乃教以用朱砂如法書“右戶”、“右夜”四字,貼其樓。
窗無風自啟,樓上狐扒竄一夜,聲如鐵甲,至曙始息,狐盡逃去。
餘按四字平平,不解出于何典,乃能降狐如是,故志之。
女鬼守财待婿 安陽縣楊某,開客店,有女适湯陰縣鄧某,負販家貧。
楊妻杜氏常以錢物周給之。
楊蓄白金數十兩,扃椟中,婦思竊少許與婿作資斧,而未得間。
一日,鄰人招楊飲,婦瞷夫出,因啟椟,曆試數鑰,鎖始開;取金才出,聞楊遽歸。
婦倉卒納金懷中,閉椟阖鎖而起。
然金在手,無處藏匿,往埋後苑土中。
楊夜啟椟,不見金,知為婦竊,疑其贈與所私,诟署百端。
婦忿極,俟夫熟睡缢死。
死後鬼常作祟。
楊不能安其居,乃賣屋遠徙。
先是,婦未死時,鄧已攜妻往湖北依其叔。
叔業醬坊,六旬餘無子,見侄大喜,認為己子,自是鄧夫婦身登樂土矣。
數年後,楊女思其父母,倩夫往探。
鄧幞被往,則故宅依然,而主人非矣。
日已昏暮,鄧行倦,欲宿其家。
主人辭曰:“客房已滿,無下榻處,惟後堂兩楹,相傳有鬼,能祟行旅,至今扃閉,無人歇宿。
”鄧雲:“此屋舊屬予嶽家,乃予熟遊地,何曾有鬼?縱有鬼,暫歇一宿,諒也無礙。
”主人從之,移燈啟戶,設牀掃塵,鄧展衾解屦,和衣偃息。
夜将半,聞堂西角嘤嘤哭聲,急起視之,一女鬼披發垢面,傾身來撲。
鄧跣足急走,幸堂中設一方幾,借以障身,鬼東人西,鬼南人北,駭極欲号,而口不能出聲。
見庭中月白如晝,奔立月光中。
鬼追至,不敢犯,惟兩目耽眈注視而已。
月移一寸,人退立一寸,鬼近一寸;月移一尺,人退立一尺,鬼逼近一尺;月上庭牆,鄧負牆立。
須臾,月移至膝,鬼蹲身來曳其足。
鄧歎曰:“不意鄧某乃死于此!”鬼聞語遽釋手曰:“汝為誰?”曰:“我湯陰鄧某。
”鬼曰:“是吾婿也,胡不早言,幾誤殺汝?”因告以身死原由,及埋金處。
曰:“趁天未曉,無人知,速取金去。
我所以作祟者,守此财以待汝耳。
今日心事已了,予亦不複作祟矣。
”仍趨堂西角而滅。
鄧往掘地,果得金。
攜歸,因益營運,家小豐焉。
僵屍食人血 吳江劉秀才某,授徒于元和縣蔣家,清明時,假歸掃墓,事畢,将複進館,謂妻曰:“予來日往某處訪友,然後下船到阊門,汝須早起作炊。
”婦如言,雞鳴起身料理。
劉鄉居,其屋背山面河,婦淅米于河,撷蔬于圃,事事齊備,天已明而夫不起。
入室催促,頻呼不應,揭帳視之,見其夫橫卧牀上,頸上無頭,又無血迹。
大駭,呼鄰裡來看。
群疑婦有奸殺夫,鳴之官。
官至檢驗,命暫收殓,拘婦拷訊,卒無實情,置婦獄中,累月不決。
後鄰人上山采樵,見廢冢中有棺暴露,棺木完固,而棺蓋微啟,疑為人竊發。
呼衆啟視,見屍面色如生,白毛遍體,兩手抱一人頭。
審視,識為劉秀才,乃訴官驗屍。
官命取首,首為屍手緊捧,數人之力,挽不能開。
官命斧斲僵屍之臂,鮮血淋漓,而劉某之頭反無血矣,蓋盡為僵屍所吸也。
官命焚其屍,出婦獄中,案乃結。
鼠鬼 漢陽崔某,家素豐,選雲南知縣,攜家到任,留一老仆守門,自廳以後,俱封鎖而去。
數年後,罷官旋裡,居才數日,家人群告佛樓上每夜有怪。
崔素膽壯,移牀宿樓下,思觇其異。
漏初下,滅燭就枕,即聞樓上拍案聲、捶椅聲、繞樓行走聲,又如官府出門皂役拖闆子聲。
少頃,漸次下樓,降梯一級,又如椎擊梯闆聲。
崔駭極,拍牀大叫,又如人複曳椎上樓聲。
家人畢集,以火上樓燭之,虛無一物,益信以為非妖即鬼。
延巫觋祈禱不靈,一邑哄傳崔家有鬼。
崔蓄梨園一部,内有膽大者數人,思一睹鬼狀,乃入夜塗面易服,一人扮伏魔帝君,一人扮周将軍侍立,燃燭以待。
忽一鼠自神龛頂上竄下,尾大如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