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董二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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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二暈者,名非自命,人蓋以其性無定、行無恒,行二,故以“二暈”呼之也。
籍廣西臨桂。
家綦貧,傭身莊農家。
一晚,一賊匿其居室卷席中。
董見之,爰沽酒市肴,禬扉。
将酒烘熱,謂賊曰:“酒熱矣。
來,吾與汝飲。
”賊心計室中止董一人,知董所呼在己而不敢少動。
既而,董複曰:“吾謂席中朋友也。
”賊不得不出。
董識賊,姓王。
對飲時許,縱之去。
一夜,聞有動靜,潛起,啟扉暗出,見一賊穴主人屋牆透,仰卧而入。
董執其足返接其手,拽之入己室。
火之,仍前王姓賊,釋其手,曰:“子何複竊于此?”王曰:“吾之所竊有分别。
今複竊爾主人者,為其刻薄成家也。
”董義之,複縱之去。
秋後,董每天早起拾遺,天漸寒,冷亦難堪。
妻祝氏賢甚,紡織為董做棉衣,親身送至,董甚喜。
一日,起過早,北風忽作,因至賭窖暫避,見賭者錢豐,質衣而賭,輸。
違家不遠,至家呼妻起。
妻見無棉衣,問之,以實告。
妻曰:“不貪人之錢,不輸己之衣。
”出錢令夫贖衣,曰:“勿再賭。
”董諾而回,見賭者未散,欲珠還合浦,複賭,又輸。
慚,因出亡。
妻知之,煩人贖其衣以俟,無耗。
二月,生一子。
忽窗外有人呼董二兄,祝氏聞之,曰:“吾夫外出已二月馀。
”其人曰:“吾知之。
吾姓王,賊也,與二兄有一面之交。
今竊得白金若幹,以半奉二嫂為日用。
銀在窗外,吾去也。
”多時無動靜。
祝出視之,果有白金二錠,約百馀兩。
嗣王屢以物饋祝,皆以夜。
祝本勤儉善居室,得王助,六、七年以成殷實。
恐久為王累,于王送物時,隔窗語之曰:“得君助,衣食已足,請已之。
”王應諾。
蓋自是王無饋也。
董二暈之出亡也,年少壯,沿路送行客、助勞人,所得錢文每有馀剩,爰制冠帶,市緼袍,雖不美盛,不敝污。
違家日遠,不日至貴州。
黎明,見一人以小車推木料二塊。
其人姓苗,載稍重,有微堤,不能上。
董上之,曰:“吾與子同路,請助子。
”遂牽其車而行。
至其家,并妥其事而後行。
苗留之,曰:“日已夕,明天早行可也。
”董從之。
苗食董。
苗适有緊急匠事,飯後即為之。
董嘗幼習木工,略知其事,因效苗為之。
苗喜,傭之。
及半年,苗言與妻曰:“吾本他邑人,僅有一女。
董某誠實,吾欲贅之,以為終身之靠。
”妻亦欲。
因贅董,使從苗姓。
苗出積蓄制恒産,亦稱小康。
一日,董赴集買物,過賭場,見賭者似不精熟,因同賭,竟輸。
思欲得本資而止,竟全輸,空手而歸。
妻問之,以實告,妻未語。
董慚悔交深,憤理匠事,失手将右足小指傷去。
他日以他事反目,董曰:“日昨吾賭負之事,汝心終不忘,故有今日之事。
吾始知仰食裙帶失丈夫氣,悔當日不宜贅于汝家也。
”妻曰:“吾不為往事。
君既有悔,從心所欲可也。
”董曰:“可。
”董早出不歸。
妻疑之,嗣果無耗。
董之負氣而出也,二日後頗自悔,而恥于自返,遂遵大路而行。
不日,屆四川秀山,賣工夫以糊口。
一日,傭身菜翁家,菜喜其壯盛,傭之月馀,晝出理田,晚歸食宿于工人草屋中,自言苗姓。
菜某有義女及笄,一日,語父曰:“吾家苗姓短工似非常為短工者。
”菜聞女言,即煩人媒說,以女嫁之。
蓋菜以女非親生,恐擇嫁不如女意,惹其埋怨。
聞女贊董,以為女屬意于董,而女以為養父之命不宜違,誠天緣有分也。
董娶女後仍理匠事。
女母系繼娶,子女皆非其出,故鐘愛女,不時暗助。
未幾,生一子。
至子八、九歲時,家業有成矣。
董居諸有成算,唯子苗雲祥讀,省費不計。
雲祥天資明敏,入泮後娶婦。
董自謂一生際遇如此已為極美,不知後有進于此者。
忽興念嫡妻,不知艱難何似,假出遊,乘馬歸。
抵家,見門閥宏深,類素封。
心謂妻已嫁,宅歸異姓。
既而,一少年華服出,董欲與言,其人已過。
忽一老人謂少年曰:“汝何往?”指董曰:“汝父來矣!”适董妻出,見之
籍廣西臨桂。
家綦貧,傭身莊農家。
一晚,一賊匿其居室卷席中。
董見之,爰沽酒市肴,禬扉。
将酒烘熱,謂賊曰:“酒熱矣。
來,吾與汝飲。
”賊心計室中止董一人,知董所呼在己而不敢少動。
既而,董複曰:“吾謂席中朋友也。
”賊不得不出。
董識賊,姓王。
對飲時許,縱之去。
一夜,聞有動靜,潛起,啟扉暗出,見一賊穴主人屋牆透,仰卧而入。
董執其足返接其手,拽之入己室。
火之,仍前王姓賊,釋其手,曰:“子何複竊于此?”王曰:“吾之所竊有分别。
今複竊爾主人者,為其刻薄成家也。
”董義之,複縱之去。
秋後,董每天早起拾遺,天漸寒,冷亦難堪。
妻祝氏賢甚,紡織為董做棉衣,親身送至,董甚喜。
一日,起過早,北風忽作,因至賭窖暫避,見賭者錢豐,質衣而賭,輸。
違家不遠,至家呼妻起。
妻見無棉衣,問之,以實告。
妻曰:“不貪人之錢,不輸己之衣。
”出錢令夫贖衣,曰:“勿再賭。
”董諾而回,見賭者未散,欲珠還合浦,複賭,又輸。
慚,因出亡。
妻知之,煩人贖其衣以俟,無耗。
二月,生一子。
忽窗外有人呼董二兄,祝氏聞之,曰:“吾夫外出已二月馀。
”其人曰:“吾知之。
吾姓王,賊也,與二兄有一面之交。
今竊得白金若幹,以半奉二嫂為日用。
銀在窗外,吾去也。
”多時無動靜。
祝出視之,果有白金二錠,約百馀兩。
嗣王屢以物饋祝,皆以夜。
祝本勤儉善居室,得王助,六、七年以成殷實。
恐久為王累,于王送物時,隔窗語之曰:“得君助,衣食已足,請已之。
”王應諾。
蓋自是王無饋也。
董二暈之出亡也,年少壯,沿路送行客、助勞人,所得錢文每有馀剩,爰制冠帶,市緼袍,雖不美盛,不敝污。
違家日遠,不日至貴州。
黎明,見一人以小車推木料二塊。
其人姓苗,載稍重,有微堤,不能上。
董上之,曰:“吾與子同路,請助子。
”遂牽其車而行。
至其家,并妥其事而後行。
苗留之,曰:“日已夕,明天早行可也。
”董從之。
苗食董。
苗适有緊急匠事,飯後即為之。
董嘗幼習木工,略知其事,因效苗為之。
苗喜,傭之。
及半年,苗言與妻曰:“吾本他邑人,僅有一女。
董某誠實,吾欲贅之,以為終身之靠。
”妻亦欲。
因贅董,使從苗姓。
苗出積蓄制恒産,亦稱小康。
一日,董赴集買物,過賭場,見賭者似不精熟,因同賭,竟輸。
思欲得本資而止,竟全輸,空手而歸。
妻問之,以實告,妻未語。
董慚悔交深,憤理匠事,失手将右足小指傷去。
他日以他事反目,董曰:“日昨吾賭負之事,汝心終不忘,故有今日之事。
吾始知仰食裙帶失丈夫氣,悔當日不宜贅于汝家也。
”妻曰:“吾不為往事。
君既有悔,從心所欲可也。
”董曰:“可。
”董早出不歸。
妻疑之,嗣果無耗。
董之負氣而出也,二日後頗自悔,而恥于自返,遂遵大路而行。
不日,屆四川秀山,賣工夫以糊口。
一日,傭身菜翁家,菜喜其壯盛,傭之月馀,晝出理田,晚歸食宿于工人草屋中,自言苗姓。
菜某有義女及笄,一日,語父曰:“吾家苗姓短工似非常為短工者。
”菜聞女言,即煩人媒說,以女嫁之。
蓋菜以女非親生,恐擇嫁不如女意,惹其埋怨。
聞女贊董,以為女屬意于董,而女以為養父之命不宜違,誠天緣有分也。
董娶女後仍理匠事。
女母系繼娶,子女皆非其出,故鐘愛女,不時暗助。
未幾,生一子。
至子八、九歲時,家業有成矣。
董居諸有成算,唯子苗雲祥讀,省費不計。
雲祥天資明敏,入泮後娶婦。
董自謂一生際遇如此已為極美,不知後有進于此者。
忽興念嫡妻,不知艱難何似,假出遊,乘馬歸。
抵家,見門閥宏深,類素封。
心謂妻已嫁,宅歸異姓。
既而,一少年華服出,董欲與言,其人已過。
忽一老人謂少年曰:“汝何往?”指董曰:“汝父來矣!”适董妻出,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