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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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禮不可廢。
請少待,吾即來。
”未幾,托酒胾至,拽二人對坐而旁陪之,為之交杯換盞。
瓊含羞不飲。
鳳曰:“至此時,尚強為處子态乎?”令瓊勸禧飲,而鳳複賀敬之。
禧不善飲,未幾大醉,隐幾而卧,搖之不醒。
鳳欲去,瓊援之曰:“如此醉人何?”鳳曰:“妹之漢子,尚需姊扶之寝耶?”言已而去。
明晨,瓊見《美人睡》詞,曰:“君可謂善于寫情。
”問珠之所在,禧指示之。
瓊曰:“君盍剖腹藏之。
”自是瓊明去夜來。
某太史聞之,與禧情意倍笃。
先是,禧仇人賈勇,醉後杖工人,立卒。
禧胞兄祯适過其門,勇強邀至家,醉以酒。
誣祯酒後斃工人,訟于官。
祯逼于刑,遂誣服;将過司,禧甚憂之。
瓊曰:“某太史與臬憲有師生之誼,君以情告,哀其轉達,如允從,可望生還。
”禧從之。
太史曰:“可。
但聞阿姨有金玉珠一串,如賜把玩數日,即如所請。
”禧語瓊,瓊應之,曰:“大兄歸,即與之。
”太史恐事後食言,必先得珠而後寫書。
瓊聞之大怒,夜令禧散發跣足,裝元武大帝像,瓊自飾為仙童,仗劍持訣咒。
未幾,太史至,戰兢請命。
瓊曰:“大帝以錢祯負屈陷罪,命子備叙其由,以達臬司。
”某承命書畢而去。
禧投書臬司,官坐罪于勇,釋祯歸。
禧見祯臀肉悉無,膝露骨,慘傷之極,欲洩忿于勇之子祥。
瓊苦勸之,乃已。
賈勇死于獄,賈祥亦懷恨于禧昆仲。
一日途遇禧,遂相毆,行人勸散,二人各有傷,禧傷較重,不能歸。
瓊舁之,痛苦之況不可言。
瓊急焚符于水而飲之,痛苦立減而傷仍在。
祥控于官,瓊亦令夫兄祯喊禀擡驗。
臨行以小紅丸授祯,囑臨驗時令禧吞之,必大睡如死。
祯如女言,驗未畢而禧卒。
官令祯舁屍下,立收賈祥于獄。
是夜祥亦卒。
官以二兇俱卒,遂不究。
祯之舁禧而歸也,至家而蘇。
聞祥死,喜以語瓊。
瓊曰:“妾早知之。
蓋借傷而斃之也。
”禧大冤消雪,頗快心志,由是敬瓊如神明,聽其來往。
忽二旬不至,至而問之,瓊曰:“妾以為與子偕老無他虞,昨以術推之,竟相聚不過一千日,少節之可多得幾年團聚耳。
”一日,燈下對語,瓊忽泣,禧大驚,問之。
曰:“妾以賈祥之故犯天譴,别在今宵。
”禧曰:“無能救之人乎?”曰:“有。
惟某太史可救。
曩以大兄事,強逼寫書,憾恨必深,豈肯相救?”禧曰:“渠愛卿珠,若肯與之,當必喜從。
但太史現官桂林知府,道之雲遠,一時難至。
”瓊曰:“勿虞此。
”遂相攜乘風去。
太史方舉燭披覽案牍,見禧大驚,曰:“君何來?”曰:“特來獻珠。
”遂舉珠奉太史。
太史喜曰:“此舉必有所求,可直言勿隐。
”禧曰:“瓊仙忽遭劫數,祈憐而拯之。
”曰:“拯術如何?”曰:“惟抱印危坐,任雷電交作,不懼不動已耳。
”太史欣然應諾。
忽雷聲自遠方來,既而大雨如注,雷電在堂前盤旋。
俄而雷雨驟止,瓊自太史身後出,斂衽拜謝曰:“後會有期。
”攜禧去。
後太史升河南兵備道,攜眷赴任。
過洞庭,遇狂風,舟将覆,忽見一幼婦舉素珠立船頭,掀天波浪至舟頓息。
視之,瓊仙也。
移時,風息浪平。
瓊舉珠言曰:“此珠一樣兩串。
此串吾不時祭煉,故有無窮奇異,實非珠有真僞。
”太史方欲緻謝,而瓊已杳,不勝感激。
至家,具厚賄赴禧家酬之。
禧言瓊不至已數年。
太史以賄贈禧,并還其原珠。
虛白道人曰:某太史以拯救之恩,而贈賄還珠,可謂務施報之君子矣。
窮神盡相,純是留仙法度。
馬竹吾
請少待,吾即來。
”未幾,托酒胾至,拽二人對坐而旁陪之,為之交杯換盞。
瓊含羞不飲。
鳳曰:“至此時,尚強為處子态乎?”令瓊勸禧飲,而鳳複賀敬之。
禧不善飲,未幾大醉,隐幾而卧,搖之不醒。
鳳欲去,瓊援之曰:“如此醉人何?”鳳曰:“妹之漢子,尚需姊扶之寝耶?”言已而去。
明晨,瓊見《美人睡》詞,曰:“君可謂善于寫情。
”問珠之所在,禧指示之。
瓊曰:“君盍剖腹藏之。
”自是瓊明去夜來。
某太史聞之,與禧情意倍笃。
先是,禧仇人賈勇,醉後杖工人,立卒。
禧胞兄祯适過其門,勇強邀至家,醉以酒。
誣祯酒後斃工人,訟于官。
祯逼于刑,遂誣服;将過司,禧甚憂之。
瓊曰:“某太史與臬憲有師生之誼,君以情告,哀其轉達,如允從,可望生還。
”禧從之。
太史曰:“可。
但聞阿姨有金玉珠一串,如賜把玩數日,即如所請。
”禧語瓊,瓊應之,曰:“大兄歸,即與之。
”太史恐事後食言,必先得珠而後寫書。
瓊聞之大怒,夜令禧散發跣足,裝元武大帝像,瓊自飾為仙童,仗劍持訣咒。
未幾,太史至,戰兢請命。
瓊曰:“大帝以錢祯負屈陷罪,命子備叙其由,以達臬司。
”某承命書畢而去。
禧投書臬司,官坐罪于勇,釋祯歸。
禧見祯臀肉悉無,膝露骨,慘傷之極,欲洩忿于勇之子祥。
瓊苦勸之,乃已。
賈勇死于獄,賈祥亦懷恨于禧昆仲。
一日途遇禧,遂相毆,行人勸散,二人各有傷,禧傷較重,不能歸。
瓊舁之,痛苦之況不可言。
瓊急焚符于水而飲之,痛苦立減而傷仍在。
祥控于官,瓊亦令夫兄祯喊禀擡驗。
臨行以小紅丸授祯,囑臨驗時令禧吞之,必大睡如死。
祯如女言,驗未畢而禧卒。
官令祯舁屍下,立收賈祥于獄。
是夜祥亦卒。
官以二兇俱卒,遂不究。
祯之舁禧而歸也,至家而蘇。
聞祥死,喜以語瓊。
瓊曰:“妾早知之。
蓋借傷而斃之也。
”禧大冤消雪,頗快心志,由是敬瓊如神明,聽其來往。
忽二旬不至,至而問之,瓊曰:“妾以為與子偕老無他虞,昨以術推之,竟相聚不過一千日,少節之可多得幾年團聚耳。
”一日,燈下對語,瓊忽泣,禧大驚,問之。
曰:“妾以賈祥之故犯天譴,别在今宵。
”禧曰:“無能救之人乎?”曰:“有。
惟某太史可救。
曩以大兄事,強逼寫書,憾恨必深,豈肯相救?”禧曰:“渠愛卿珠,若肯與之,當必喜從。
但太史現官桂林知府,道之雲遠,一時難至。
”瓊曰:“勿虞此。
”遂相攜乘風去。
太史方舉燭披覽案牍,見禧大驚,曰:“君何來?”曰:“特來獻珠。
”遂舉珠奉太史。
太史喜曰:“此舉必有所求,可直言勿隐。
”禧曰:“瓊仙忽遭劫數,祈憐而拯之。
”曰:“拯術如何?”曰:“惟抱印危坐,任雷電交作,不懼不動已耳。
”太史欣然應諾。
忽雷聲自遠方來,既而大雨如注,雷電在堂前盤旋。
俄而雷雨驟止,瓊自太史身後出,斂衽拜謝曰:“後會有期。
”攜禧去。
後太史升河南兵備道,攜眷赴任。
過洞庭,遇狂風,舟将覆,忽見一幼婦舉素珠立船頭,掀天波浪至舟頓息。
視之,瓊仙也。
移時,風息浪平。
瓊舉珠言曰:“此珠一樣兩串。
此串吾不時祭煉,故有無窮奇異,實非珠有真僞。
”太史方欲緻謝,而瓊已杳,不勝感激。
至家,具厚賄赴禧家酬之。
禧言瓊不至已數年。
太史以賄贈禧,并還其原珠。
虛白道人曰:某太史以拯救之恩,而贈賄還珠,可謂務施報之君子矣。
窮神盡相,純是留仙法度。
馬竹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