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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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符,令尹大喊一聲。

    尹乃喊曰:“邵氏何得下此毒手!”喊畢,紅曰:“可以往矣,但與公子同來,勿責小邵以深仇怨。

    ”尹諾而去。

    既至,見邵氏眼瞪舌出,垂手操刀,面天而立,若有畏神怒擊之勢。

    儒赤捆在地,俨同死屍。

    尹乃将儒解釋,謂小邵曰:“心如豺狼,何足誅也!”遂攜儒而出。

    謂紅曰:“此害實難提防,仆欲令儒依卿,未知肯否?”紅曰:“固所願也。

    但恐才力不逮,未足當此重任。

    ”既而曰:“此事責成于妾妹。

    ”尹曰:“渠不肯辱臨,奈何?”紅曰:“欲令妹來,亦自易易。

    以素紙一方,硃書瑞白二字,外以墨筆當瑞白字上繪橫尾魚一尾,再于魚身書一雷字,于脊、腹、尾上各書一雷,念咒語三遍,以火焚之,妹必立至。

    首上之雷字決不可書,此五雷符咒也。

    ”遂将咒語口授尹。

    尹曰:“卿失檢點,此符能制令妹,必能制卿,卿姊妹性命悉在仆掌握中。

    ”紅聞之,勃然變色。

    尹曰:“卿勿懼,仆與卿姊妹情深如海,何忍相害!若傳于小人,卿必有噬臍之悔。

    ”紅再四拜謝,曰:“妾姑去,君自作法,見妾妹,勿謂此符系妾傳授。

    ”及夕,尹如紅言,書繪雷符,以燈火焚之。

    未幾,白至,形色異常,舉止無措,惕然曰:“君得妾姊奉事,已慰情懷,何需于妾?”尹曰:“仆之所以冀卿移玉者,全不在此。

    ”遂将儒之遭遇并己奉托之意,切切言之。

    白曰:“君家遭此不幸,理合聞之即來,必俟緻之而始至,不惟君以妾為無義,妾之熱腸亦難自白。

    恨姊并未與妾言及此。

    ”尹聞之,不勝感激。

    既而,白曰:“君于此事胸有成竹否?”尹曰:“仆欲卿與邵氏各居一室,旦夕保儒。

    ”白曰:“同居難以遠害。

    ”尹曰:“與儒同居花園可乎?”白曰:“客舍不便久居,妾有一術,較此為妥。

    先人在時,住宅原系兩院,後乃合而為一。

    今仍分而為兩,妾與儒同居一院,兼承伯氏所遺産業,君往來于其間而總其成,不亦善乎?”尹從之。

    白為儒延師教讀,師訓于晝,白教于夜。

    儒十六歲入泮,嗣為儒娶妻劉氏。

    劉以白為姑,不知别有母氏也。

     小邵之子十二歲以疾卒,邵不複生育,見儒入泮娶妻,極欲子儒,而儒不往朝。

    乃以己意告尹,且言悔過,尹諾之。

    以告白,白曰:“可。

    ”遂遣儒往朝之。

    儒不敢,白曰:“汝往,吾暗随之。

    ”儒見邵,禮拜畢,命儒坐,儒面如土色,齒震震有聲。

    邵乃以掌自擊其面,曰:“使兒見吾如是恐懼,益覺往日所為無人心。

    ”言已,淚涔涔下。

    白曰:“果有悔心。

    ”遂令儒夫婦旦夕兩次見邵。

    邵格外體恤,過于所生。

    未及十日,儒毫無畏心,遂令儒夫婦與邵同院居。

     幾半年,一日,白令人請尹與儒夫婦至。

    尹曰:“往昔仆以家務到此,治理畢,辄催仆行,今忽令人奉請,何前後情意之迥殊也?”白正色曰:“今有要事禀白,豈終夜不寐,冀與君消良夜耶?”尹曰:“卿何嚴毅如此?”白曰:“不敢施勞。

    妾為君訓子教媳,頗覺有功。

    今舉家融融洩洩,君之所以責成于妾者已終,請從此永别。

    ”儒聞之,泣曰:“兒微母,不及此,恩同昊天,終身難報。

    母忽欲長往,是不令男報德于萬一。

    ”泣涕不已。

    白曰:“勿爾。

    試為汝再留月馀。

    ”是夜,尹宿于白室,向晨而醒,白已杳。

    急起,至花園,紅亦不在。

    案頭有箋一幅,讀之,乃紅告别之詩,其詞雲:“為報池塘十世恩,相将姊妹結雙婚。

    漢臯解佩情同切,夢裡銜環誼倍敦。

    一向協心扶燕翼,從茲燒尾度龍門。

    妾名若系郎君念,歲歲桃花放滿園。

    ”  虛白道人曰:婦女者,以身事人者也。

    以身報德,亦雲極矣!而紅與白不惟此,一煉丹藥以救德之沉疴,一效犬馬以保德之嗣子,較曲意承歡、志在無違者,不啻天淵矣。

    報德若紅、白者,可矣! 以德報德,即鱗物亦知之,可見德之感人也深。

    黃琴軒 池魚銜環,古有其事。

    得此發揮,尤油然興人善念,不止紅紅白白,五彩成章也。

    馬竹吾 視三峽記高唐女事,尤奇豔。

    上元李瑜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