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梅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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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郡湯武,字乃文,談者忘其邑裡。
讀書别墅,齋臨曠野。
牆外有義地,墳墓無數,夜多青磷,時聞鬼哭。
武豪放,悉置度外。
一日,夜起乘涼,聞牆外有哭聲,哀楚似女子,遂隔牆語之曰:“有何愁苦,如此其悲也?如可語人,可至敝齋明言。
仆若能分憂,必竭力以妥幽魂。
”言已,哭聲亦止。
武歸齋,既而一麗人搴簾入,年已及笄,娟麗無雙。
知為夜哭之鬼,與之坐而問焉。
女曰:“妾乃劉通判之女,父休官之後,妾适卒,因暫厝于牆東,今已七載。
前後左右皆惡少,朽骨日久木壞,必緻淆雜,是以悲耳。
”武曰:“移厝異地,亦易事也。
”女曰:“妾父母久歸故裡,此處又别無戚屬,安有惠及泉壤者?”言已,潸然泣下。
武曰:“仆欲移之,但不識其處。
”女曰:“綠楊西有小石碣,上書‘劉通判愛女之墓’,棺木尚存,固易識。
”武遂自任曰:“明晨決移,勿涕泣。
”女聞之,反悲為喜。
武欲與歡好,女曰:“妾不忍禍君子,夜台朽骨,不同人生,恐促壽命。
”武乃止。
将寝,女始去。
明日,武果将女榇移厝高原。
及晚,女來伸謝,斂衽端肅,不勝感激。
于是武讀而女伺之,渴為烹茶,饑為具馔。
武甚德之,亦不究其物之所自來。
一夕武欲歸,女曰:“不可。
”武曰:“仆之家室,何不可?”女不言,固問之。
曰:“聞妾言而君怒,妾不言;言之而君不聽,妾仍不言。
”武曰:“悉惟命是聽。
”女曰其事如此如此,可如此如此以處之。
武聞言大怒,操刀欲往。
女奪其刀而擲之,曰:“妾言何如耶?聞之若是怒,見之則怒更甚,君誠不可與共事矣!”武謝過。
女曰:“俟氣平,妾與偕往。
”移時,女曰:“可以行矣,妾在暗中相助。
”及大門,門自辟;至寝戶,戶自開。
燈明于室,妻鄭氏正與人歡寝。
二人見武,急欲起遁,如有人按撫,不得起。
武睹其情形,知為女暗助,遂将二人赤身縛之。
嶽家固不遠,遂托妻暴病,将鄭翁诳至。
鄭見女與奸夫赤身縛于床,遂謂武曰:“生殺惟君,何需吾見?”武曰:“殺之污吾刀。
”釋二人縛,即遣氏從鄭大歸。
後鄭醮氏他姓,奸夫仍與往來,悉為後夫所殺。
武出妻後,門戶失守,乃移讀于家,女伺之如故。
武以新鳏,複欲犯之。
女曰:“妾誠不敢以禍君子者報君子,今将為君謀一佳人,聊用自代。
”武曰:“誰何?”女曰:“某山懸崖間有梅一株,君曾見否?”曰:“見之。
其梅生于立崖之半,去地約三丈,冰姿玉骨,無人攀折,故暗香浮動,辄聞數裡。
前同友人臨賞,嘗贈之以詩曰:‘芳梅何故惹詩人,瘦骨清魂占早春。
和靖已遙今有我,相逢莫謂兩無因。
’”女曰:“諧矣,詩中已有因緣矣!是梅業已成仙,然可圖也。
梅仙惡爆竹如畏鈇鑕。
每當歲除,各莊爆竹連續,梅仙聞聲,倉皇無措,或匿石縫,或伏土坑,越日乃敢出。
君以新潔酒器一具置于梅下,周圍擁之以土而留其口,三更後,用千頭火炮去梅百步放之。
妾觀其動靜,三夜後再為之計。
”武悉如女言。
至第四日晚,女忽至,曰:“可矣。
渠伏于器已兩夜,每至曉方出。
今夜施為,仍如前宵,火炮及半,再燃以續之,竿挑急赴梅下。
數步外,将火炮擲地,用豬脬胞蒙固酒具之口,抱歸置幾上,焚香拜祝,渠自出。
然可求不可強也。
”武複如女言,抱器歸,置幾禮拜。
多時,覺身後有人撫其肩曰:“吓死妾矣!”武回首視之,仙姿之娟,迥異凡麗,或月裡嫦娥可與為伍。
讀書别墅,齋臨曠野。
牆外有義地,墳墓無數,夜多青磷,時聞鬼哭。
武豪放,悉置度外。
一日,夜起乘涼,聞牆外有哭聲,哀楚似女子,遂隔牆語之曰:“有何愁苦,如此其悲也?如可語人,可至敝齋明言。
仆若能分憂,必竭力以妥幽魂。
”言已,哭聲亦止。
武歸齋,既而一麗人搴簾入,年已及笄,娟麗無雙。
知為夜哭之鬼,與之坐而問焉。
女曰:“妾乃劉通判之女,父休官之後,妾适卒,因暫厝于牆東,今已七載。
前後左右皆惡少,朽骨日久木壞,必緻淆雜,是以悲耳。
”武曰:“移厝異地,亦易事也。
”女曰:“妾父母久歸故裡,此處又别無戚屬,安有惠及泉壤者?”言已,潸然泣下。
武曰:“仆欲移之,但不識其處。
”女曰:“綠楊西有小石碣,上書‘劉通判愛女之墓’,棺木尚存,固易識。
”武遂自任曰:“明晨決移,勿涕泣。
”女聞之,反悲為喜。
武欲與歡好,女曰:“妾不忍禍君子,夜台朽骨,不同人生,恐促壽命。
”武乃止。
将寝,女始去。
明日,武果将女榇移厝高原。
及晚,女來伸謝,斂衽端肅,不勝感激。
于是武讀而女伺之,渴為烹茶,饑為具馔。
武甚德之,亦不究其物之所自來。
一夕武欲歸,女曰:“不可。
”武曰:“仆之家室,何不可?”女不言,固問之。
曰:“聞妾言而君怒,妾不言;言之而君不聽,妾仍不言。
”武曰:“悉惟命是聽。
”女曰其事如此如此,可如此如此以處之。
武聞言大怒,操刀欲往。
女奪其刀而擲之,曰:“妾言何如耶?聞之若是怒,見之則怒更甚,君誠不可與共事矣!”武謝過。
女曰:“俟氣平,妾與偕往。
”移時,女曰:“可以行矣,妾在暗中相助。
”及大門,門自辟;至寝戶,戶自開。
燈明于室,妻鄭氏正與人歡寝。
二人見武,急欲起遁,如有人按撫,不得起。
武睹其情形,知為女暗助,遂将二人赤身縛之。
嶽家固不遠,遂托妻暴病,将鄭翁诳至。
鄭見女與奸夫赤身縛于床,遂謂武曰:“生殺惟君,何需吾見?”武曰:“殺之污吾刀。
”釋二人縛,即遣氏從鄭大歸。
後鄭醮氏他姓,奸夫仍與往來,悉為後夫所殺。
武出妻後,門戶失守,乃移讀于家,女伺之如故。
武以新鳏,複欲犯之。
女曰:“妾誠不敢以禍君子者報君子,今将為君謀一佳人,聊用自代。
”武曰:“誰何?”女曰:“某山懸崖間有梅一株,君曾見否?”曰:“見之。
其梅生于立崖之半,去地約三丈,冰姿玉骨,無人攀折,故暗香浮動,辄聞數裡。
前同友人臨賞,嘗贈之以詩曰:‘芳梅何故惹詩人,瘦骨清魂占早春。
和靖已遙今有我,相逢莫謂兩無因。
’”女曰:“諧矣,詩中已有因緣矣!是梅業已成仙,然可圖也。
梅仙惡爆竹如畏鈇鑕。
每當歲除,各莊爆竹連續,梅仙聞聲,倉皇無措,或匿石縫,或伏土坑,越日乃敢出。
君以新潔酒器一具置于梅下,周圍擁之以土而留其口,三更後,用千頭火炮去梅百步放之。
妾觀其動靜,三夜後再為之計。
”武悉如女言。
至第四日晚,女忽至,曰:“可矣。
渠伏于器已兩夜,每至曉方出。
今夜施為,仍如前宵,火炮及半,再燃以續之,竿挑急赴梅下。
數步外,将火炮擲地,用豬脬胞蒙固酒具之口,抱歸置幾上,焚香拜祝,渠自出。
然可求不可強也。
”武複如女言,抱器歸,置幾禮拜。
多時,覺身後有人撫其肩曰:“吓死妾矣!”武回首視之,仙姿之娟,迥異凡麗,或月裡嫦娥可與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