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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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已,嫂曰:“不得已,甯以吾新生與之。

    ”弟初不敢當,嫂卒與之。

    已而,二子皆成立。

    長曰?,字景韓,季曰诩,字景虞。

    擁之子樵、??,诩之孫鑄、鑒,皆相繼登第,遂為名族。

    孝友睦姻之報如此。

    婦人有識,尤可尚也。

      ○吳季謙改秩  吳季謙愈,初為鄂州邑尉,常獲劫盜。

    訊之,則昔年有某郡ヘ者,江行遇盜,殺之。

    其妻有色,盜脅之曰:“汝能從我乎?”妻曰:“汝能從我,則我亦從汝,否則殺我。

    ”盜問故,曰:“吾事夫若幹年,今至此已矣,無可言者。

    僅有一兒才數月,吾欲浮之江中,幸而有育之者,庶其有遺種,吾然後從汝無悔。

    ”盜許之,乃以黑漆團合盛此兒,藉以文褓,且置銀二片其旁,使随流去。

    如是十餘年。

    一日,盜至鄂,舣舟。

    挾其家至某寺設供。

    至一僧房,庋間黑合在焉,妻一見識之,驚絕幾倒。

    因曰:“吾疾作,姑小憩于此,毋撓我。

    ”乘間密問僧:“何從得此合?”僧言:“某年月日得于水濱,有嬰兒及白金在焉。

    吾收育之,為求乳食。

    今在此,年長矣。

    ”呼視之,酷肖其父。

    乃為僧言始末,且言:“在某所,能為我聞之有司,密捕之可以為功受賞,吾冤亦釋矣。

    ”僧為報尉,一掩獲之,遂取其子以歸。

    季謙用是改秩。

     ○作邑啟事 龔聖任言,林德崇父,嘗為劇縣有聲。

    其與監司啟有雲:“鳴琴堂上,将贻不治事之譏;投巫水中,必得擅殺人之罪。

    ”時以為名言。

     劉潛夫宰建陽,亦有一聯雲:“每嗟民力,至叔世而張弓;欲竭吏能,恐聖門之鳴鼓。

    ”語意尤勝,信乎治邑之難也。

     ○齋不茹葷必變食 《莊子·人間世》雲:“仲尼曰:‘齋,吾語若。

    ’顔回曰:‘回之家貧,唯不飲酒不茹葷者數月矣。

    若此,則可以為齋乎?’曰:‘祭祀之齋,非心齋也。

    ’”鄭玄注曰:“葷,辛菜也。

    ”按《說文》:“葷,臭菜也。

    ”锴曰:“通謂芸、苔、椿、韭、蒜、蔥、阿魏之屬,氣不潔也。

    ” 《荀子·哀公篇》:“孔子曰:‘夫端衣玄裳,冕而乘辂者,志不在于食葷。

    ’”注雲:“葷菜,蔥、韭之屬。

    ”《論語》:“齋必變食。

    ”《周禮·膳夫》:“王齋,日三舉。

    ”鄭注雲:“齋必變食也。

    ”《疏》曰:“齋必變食,故加牲體至三太牢。

    ”(牛、羊、豕具為一牢。

    )  胡明仲論梁武曰:“祭祀之齋,居必遷坐,必變服,必變食,食為盛馔。

    一其心志,潔其氣體,以與神明交,未嘗不飲酒,不茹葷也。

    ” 晦庵釋“齋必變食”亦取《莊子》,而黃氏亦兼取之。

    朱又謂“葷是五辛”,又曰:“今緻齋有酒,非也。

    ”然《禮》中乃有“飲不至醉”之說,何邪? ○二李省詩  蜀中類試,相傳主司多私意與士人相約為暗号,中朝亦或有之,而蜀以為常。

    李壁季章、宴季永,同登庚戌科,己酉赴類省試。

    二公皆以文名一時,而律賦非所長。

    鄉人侯某者以能賦稱,因資之以潤色。

    既書卷,不以詩示侯,侯疑其必有謂。

    将出門,侯故少留,李遂先出,而侯踵其後。

    至納卷所,扣吏以二李卷子,欲借一觀,以小金牌與之。

    吏取以示,則詩之景聯皆曰:“日射紅鸾扇,風清白獸樽。

    ”侯即于己卷改用之。

    既而皆中選。

    二李謝主司,主司問:“此二句,惟以授于昆仲,何為又以與人?”李恍然不知所以。

    他日,微有所聞,終身與侯不協。

     ○宗子請給 王介甫為相,裁減宗室恩數,宗子相率訴馬前,公谕之曰:“祖宗親盡,亦須祧遷,何況賢輩。

    ”荊公行一切不恤之政,獨于此事,未為不然。

     熙甯诏裁宗室授官法及恩例,東坡亦以為然,曰:“此實陛下至明至斷,所以深計遠慮,割愛為民。

    ”其後無戚疏少長,皆仰食縣官。

    西南兩宗無賴者,至縱其婢使與闾巷通,生子則認為己子而利其請給,此自古所無之弊例也。

     ○鄭安晚前谶 鄭丞相清之,在太學十五年,殊困滞無聊。

    乙亥歲,甫升舍選,而以無名阙,未及奏名,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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