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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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則事必洩矣。
二參繼赴延和殿奏事,遂以竄殛?胄聞,上愕然不信。
及台谏交章論列,三日後,猶未悟其死。
蓋此夕之謀,悉出于中宮及次山等,宮省事秘,不能詳也。
遂下诏暴?胄首開兵端等罪,官籍其家。
而夫人張氏、王氏聞變,盡取寶貨碎之。
其後二人皆坐徒斷。
夏震為福州觀察使,主管殿前司公事。
斬蘇師旦于韶州。
程松賓州,陳自強雷州,郭倪、郭亻巽皆除名安置,并籍其家。
李璧、張岩皆降官居住。
毛自知奪倫魁恩,以首論用兵故也。
乃拜錢象祖為右相,衛泾、雷孝友并參政,史彌遠知樞密事,林大中簽書院事,楊次山開府儀同三司,賜玉帶。
遂以竄殛事,牒報對境三省;以咨目遍遺二宣撫、二制置、十都統,告以上意。
谏議大夫葉時,請枭首于兩淮,以謝天下,上不許。
時王?冉以出使在金人帳。
一日,金人呼?冉,問:“韓太師何如人?”?冉因盛稱其忠賢威略。
乃徐以邊報示之曰:“如汝之言,南朝何故誅之?”?冉窘懼不能對。
于是無厭之求,難塞之請,皆不敢與較,一切許之,以為脫身計。
及歸,乃以金人欲求?胄函首為辭,而葉時複有枭首之請,于是诏侍從兩省台谏集議。
先是諸公間亦有此請,上重于施行。
至是,林樞密大中、樓吏書鑰、倪兵書思,皆以為和義重事,待此而決,奸兇已斃之首,又何足惜?與其亡國,甯若辱國,而倪公主之尤力;且謂在朝有受其恩,欲為之地者。
蓋朝堂集議之時,獨章文莊良能于衆中以事關國體,抗詞力争。
所謂欲為之地者,指章也。
(葉清逸《聞見錄》雲:“良能首建議函首,王介以為不可。
”此非事實。
)于是遣臨安府副将尹明,斫?胄棺,取其首,送江淮制置大使司;且以咨目谕諸路宣撫制置以函首事。
遂命許奕為通謝使。
王?冉竟函首以往,且增歲币之數。
當時識者,殊不謂然。
且當是時,金國實已衰弱,初非阿骨打、吳乞買之比。
丙寅之冬,淮、襄皆受兵,凡城守者,皆不能下。
次年,遂不複能出師,其弱可知矣。
傥能稍自堅忍,不患不和,且禮秩歲币,皆可以殺。
而當路者畏懦,惟恐稍失其意,乃聽其恐喝,一切從之。
且吾自誅權奸耳,而函首以遺之,則是彼之縣鄙也,何國之為?惜哉!且?冉,?胄所遣,今欲議和,當别遣使,亦不當複遣?冉也。
至有題詩于侍從宅曰:“平生隻說樓攻愧,此愧終身不可攻。
”又詩曰:“自古和戎有大權,未聞函首可安邊。
生靈肝腦空塗地,祖父冤仇共戴天。
晁錯已誅終叛漢,于期未遣尚存燕。
廟堂自謂萬全策,卻恐防胡未必然。
”又雲:“歲币頓增三百萬,和戎又送一于期。
無人說與王?冉道,莫遣當年寇準知。
”此亦可見一時公論也。
明年,閣門舍人周登出使過趙州,觀所謂石橋者,已具述其事。
紀功勒銘,大書深刻橋柱矣。
金主嘗令引南使觀忠缪侯墓,且釋雲:“忠于為國,缪于為身。
”詢之,乃韓也。
和議既成,乃盡複秦桧官爵,以其嘗主和故耳。
餘按紹興秦桧主和,王倫出使,胡忠簡抗疏,請斬桧以謝天下,時皆偉之。
開禧?胄主戰,倫之子?冉複出使,竟函韓首以請和。
是和者當斬,而戰者亦不免于死,一是一非,果何如哉?餘嘗以意推之,蓋高宗間關兵間,察知東南地勢、财力與一時人物,未可與争中原,意欲休養生聚,而後為萬全之舉。
在德壽日,壽皇嘗陳恢複之計,光堯曰:“大哥,且待老者百年後卻議之。
”蓋可見也。
秦桧揣知上意厭兵,力主和議,一時功名之士皆歸罪以為主和之失。
及孝宗銳意恢複,張魏公主戰,異時功名之士靡然從之,獨史文惠以為不然。
其後符離潰師,雖府庫殚竭,士卒物故,而壽皇雄心遠慮,無日不在中原。
?胄習聞其說,且值金人浸微,于是患失之心生,立功之念起矣。
殊不知時移事久,人情習故,一旦騷動,怨嗟并起。
而茂陵乃守成之君,無意茲事,任情妄動,自取誅謬,宜也。
身隕之後,衆惡歸焉;然其間是非,亦未盡然。
若《雜記》所載,趙師Э犬吠,乃鄭鬥所造以報撻武學生之憤。
至如許及之屈膝,費士寅狗窦,亦皆不得志抱私仇者撰造醜诋,所謂僭逆之類,悉無其實。
李心傳蜀人,去天萬裡,輕信紀載,疏舛固宜。
而一朝信史,乃不擇是否而盡取之,何哉?當泰、禧間,大父為棘卿,外大父為兵侍,直禁林,皆得之耳目所接,俱有家乘、日錄可信用。
直書之,以告後之秉史筆者。
二參繼赴延和殿奏事,遂以竄殛?胄聞,上愕然不信。
及台谏交章論列,三日後,猶未悟其死。
蓋此夕之謀,悉出于中宮及次山等,宮省事秘,不能詳也。
遂下诏暴?胄首開兵端等罪,官籍其家。
而夫人張氏、王氏聞變,盡取寶貨碎之。
其後二人皆坐徒斷。
夏震為福州觀察使,主管殿前司公事。
斬蘇師旦于韶州。
程松賓州,陳自強雷州,郭倪、郭亻巽皆除名安置,并籍其家。
李璧、張岩皆降官居住。
毛自知奪倫魁恩,以首論用兵故也。
乃拜錢象祖為右相,衛泾、雷孝友并參政,史彌遠知樞密事,林大中簽書院事,楊次山開府儀同三司,賜玉帶。
遂以竄殛事,牒報對境三省;以咨目遍遺二宣撫、二制置、十都統,告以上意。
谏議大夫葉時,請枭首于兩淮,以謝天下,上不許。
時王?冉以出使在金人帳。
一日,金人呼?冉,問:“韓太師何如人?”?冉因盛稱其忠賢威略。
乃徐以邊報示之曰:“如汝之言,南朝何故誅之?”?冉窘懼不能對。
于是無厭之求,難塞之請,皆不敢與較,一切許之,以為脫身計。
及歸,乃以金人欲求?胄函首為辭,而葉時複有枭首之請,于是诏侍從兩省台谏集議。
先是諸公間亦有此請,上重于施行。
至是,林樞密大中、樓吏書鑰、倪兵書思,皆以為和義重事,待此而決,奸兇已斃之首,又何足惜?與其亡國,甯若辱國,而倪公主之尤力;且謂在朝有受其恩,欲為之地者。
蓋朝堂集議之時,獨章文莊良能于衆中以事關國體,抗詞力争。
所謂欲為之地者,指章也。
(葉清逸《聞見錄》雲:“良能首建議函首,王介以為不可。
”此非事實。
)于是遣臨安府副将尹明,斫?胄棺,取其首,送江淮制置大使司;且以咨目谕諸路宣撫制置以函首事。
遂命許奕為通謝使。
王?冉竟函首以往,且增歲币之數。
當時識者,殊不謂然。
且當是時,金國實已衰弱,初非阿骨打、吳乞買之比。
丙寅之冬,淮、襄皆受兵,凡城守者,皆不能下。
次年,遂不複能出師,其弱可知矣。
傥能稍自堅忍,不患不和,且禮秩歲币,皆可以殺。
而當路者畏懦,惟恐稍失其意,乃聽其恐喝,一切從之。
且吾自誅權奸耳,而函首以遺之,則是彼之縣鄙也,何國之為?惜哉!且?冉,?胄所遣,今欲議和,當别遣使,亦不當複遣?冉也。
至有題詩于侍從宅曰:“平生隻說樓攻愧,此愧終身不可攻。
”又詩曰:“自古和戎有大權,未聞函首可安邊。
生靈肝腦空塗地,祖父冤仇共戴天。
晁錯已誅終叛漢,于期未遣尚存燕。
廟堂自謂萬全策,卻恐防胡未必然。
”又雲:“歲币頓增三百萬,和戎又送一于期。
無人說與王?冉道,莫遣當年寇準知。
”此亦可見一時公論也。
明年,閣門舍人周登出使過趙州,觀所謂石橋者,已具述其事。
紀功勒銘,大書深刻橋柱矣。
金主嘗令引南使觀忠缪侯墓,且釋雲:“忠于為國,缪于為身。
”詢之,乃韓也。
和議既成,乃盡複秦桧官爵,以其嘗主和故耳。
餘按紹興秦桧主和,王倫出使,胡忠簡抗疏,請斬桧以謝天下,時皆偉之。
開禧?胄主戰,倫之子?冉複出使,竟函韓首以請和。
是和者當斬,而戰者亦不免于死,一是一非,果何如哉?餘嘗以意推之,蓋高宗間關兵間,察知東南地勢、财力與一時人物,未可與争中原,意欲休養生聚,而後為萬全之舉。
在德壽日,壽皇嘗陳恢複之計,光堯曰:“大哥,且待老者百年後卻議之。
”蓋可見也。
秦桧揣知上意厭兵,力主和議,一時功名之士皆歸罪以為主和之失。
及孝宗銳意恢複,張魏公主戰,異時功名之士靡然從之,獨史文惠以為不然。
其後符離潰師,雖府庫殚竭,士卒物故,而壽皇雄心遠慮,無日不在中原。
?胄習聞其說,且值金人浸微,于是患失之心生,立功之念起矣。
殊不知時移事久,人情習故,一旦騷動,怨嗟并起。
而茂陵乃守成之君,無意茲事,任情妄動,自取誅謬,宜也。
身隕之後,衆惡歸焉;然其間是非,亦未盡然。
若《雜記》所載,趙師Э犬吠,乃鄭鬥所造以報撻武學生之憤。
至如許及之屈膝,費士寅狗窦,亦皆不得志抱私仇者撰造醜诋,所謂僭逆之類,悉無其實。
李心傳蜀人,去天萬裡,輕信紀載,疏舛固宜。
而一朝信史,乃不擇是否而盡取之,何哉?當泰、禧間,大父為棘卿,外大父為兵侍,直禁林,皆得之耳目所接,俱有家乘、日錄可信用。
直書之,以告後之秉史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