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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賢人,以王茲土,許汴京人民随主遷居,具見慈心,存恤備至。
不惟臣民愛戴,罔有二心,兼據今中外,實未有堪選舉者。
若倉卒冊立,四方必不服從,恐因此兵連禍結,卒無休息之期,非所以廣元帥愛惜生靈之本意。
──今日之事,生之殺之,予之奪之,全在元帥。
雖大金皇帝诏有廢立之意,但将在軍,君命有所不受。
阃外之事,元帥自可專行,如前項事理明白,欲望台慈特霁威怒,終始特與保全。
──汴京城内,兩經根括,公私所有,各已罄竭,顯見将來難以立國,乞賜俟班師之後,退守偏土,以備藩屏。
如蒙大恩特許,嗣君已廢複立,所有稱呼位号一聽指捴。
君仲如前謹具,申呈皇子元帥、國相元帥、伏望特加矜恤,早賜允從,伏候台令。
又孫傳等伏睹皇帝诏書,别擇賢人,立為藩屏,許令士庶随主遷居。
以此具見皇帝恩被生靈之意,恩德甚厚,但傳等切見國主自即位以來,恭儉著聞,若欲選擇賢人,必無出其右者。
兼本國自太祖皇帝以來,累世并無失德,惟太上皇帝聽信奸臣,及國主年幼,新即位以來,為大臣所誤,以緻違盟失信,上幹國典。
敢望國相元帥、皇太子元帥察傳等前狀,許其自新,降号稱藩,複主社稷,容其退避,以責後效。
再念趙氏祖宗德澤,在民未泯,或未允前懇,亦望特賜哀憫,許于國王子弟中,擇一賢者主之。
不欲立上皇子孫,則乞于神宗二子中擇選建立,使長得北面,永為藩屏。
非惟不滅趙氏之族,亦使一國生靈蒙被恩澤,永有依歸,傳等不勝激切之至。
” “元帥府據孫樞密等狀,切謂朝廷所以廢趙氏者,豈徒然哉以其不守信誓,不務聽命,罪之極也。
非天命改蔔,豈有如是之甚哉皇帝獨以寬仁釋其罪責,别立賢人而已,可謂吊民伐罪之大義矣。
今聖谕丁甯而辄言趙氏,雖不忘趙氏,其違命之罪,亦已深矣,今後不得更有如此。
天會五年二月七日。
” 文武百官、僧道、耆老、軍民、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傳等狀: “右傳等準元帥府再遣翰林學士吳開前來,指揮選立賢人事。
切以本國前日将相,多是上皇時用事誤國之人,自嗣君即位以來,所任宰相亦以罪罷。
其他臣僚類皆碌碌無聞,若舉于草莽山澤之間,亦非德望素着,人心必不歸向,孰肯推戴兼趙氏德澤在人至厚,若别立他姓,又恐立生變亂,非所以稱皇帝及元帥愛惜生靈之意。
不若自元帥府特選立趙氏一人,不惟恩德有歸,城中及外方安帖。
或天命改蔔,曆數有歸,即非本國臣民所敢預聞,乞元帥府自行推擇賢人,永為藩屏。
傳等不勝痛切隕越皇懼之至,謹具狀申皇子元帥、國相元帥,伏候台令。
” “元帥府看詳孫傳等狀,申前日将相多是罪廢之人,其餘臣僚碌碌無聞,若舉于草澤之中,孰肯推戴者夫運數既衰,必有繼興者。
若言敗亡之世,必無可繼,則三王之後迄至于今,安有君臣之道,人倫之序何不詳道理之深也再請恭依聖旨,早舉堪為人君者一人,當依已降劄子施行。
如或必欲元帥府推擇,緣今在軍多系北地漢兒,若舉北人,則與混一無異,違所降聖旨。
若欲推擇南人,其見在軍前南官,亦樞密之所共知也,未審果有堪舉者否若果有堪舉者,請示姓名,亦與依允。
惟不許何、李若水預此。
如或京内及外俱難自舉,仍請官各叙銜名,連署具依元帥府推戴狀中。
天會五年二月八日。
” 文武百官僧道耆老軍民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傳等狀: “傳等今月八日準元帥府劄子,再請恭依已降指揮,早舉堪為人主者一人,如或在京及外,俱難自舉,仍請諸官各具名銜,連署速具。
依元帥府所推戴狀申者,傳等切詳本國,趙氏德澤深厚,在人日久,累于前狀曆告。
今來違盟失信既止,是上皇與前主及子支屬,若不幹預,尚冀台造更賜詳擇,庶得中外帖服,不緻生事。
若不容傳等苦請,必欲選擇異姓,自京及外,委無其人,兼難自舉,乞自元帥府選擇,敢不一聽台命傳等無任痛哀皇懼隕越之至,謹具狀申聞,伏候台令。
” 是日,士庶讀榜,悉無生意。
意謂宗廟至此,性命不保,還家聚首,相與待死。
日已半,中路無人行,夜皆持兵器巡警,無慮千萬人,巡行達旦,官司彈壓者亦然。
初十日黎明,監國揭榜雲:“仰百官父老午時各詣南薰門,瀝血懇告大金元帥,求駕回。
”自寅迨午,官吏士庶集于南薰門者,莫知其數,孫傳、張叔夜責狀于門吏,其狀雲: “文武百官、僧道、耆老、軍民、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傳等前已累具狀,元帥推慈憫恤趙氏,存全社稷,許國主歸國,降号稱藩,永戴大國。
或就立監國嗣子,以從人望,或選立趙氏近屬,使本國生靈有主,中外安帖,以全大國吊民伐罪之意。
傳等今日在南薰門拜泣俟命,下情不勝哀痛懇告皇懼隕越之至,謹具申元帥府,伏候台令。
” 又狀: “傳等除已與百官父老具狀申元帥府,尚有不盡意,不敢自隐,今更忍死泣血,上幹台聽。
伏以前主皇帝違犯盟約,既已屈服,服而舍之,存亡繼絕,惟在元帥。
則有監國皇太子自舊主出郊以來,鎮撫軍民,上下安帖,或立之以從人望。
若不容傳等伸臣子之情,則望早賜矜恤。
念趙氏祖宗,并無失德,内外親賢,皆可擇立。
若必擇立異姓,天下之人必不服從,四方英雄必緻雲擾,生靈塗炭,卒未得安。
傳等自揣此言罪在不赦,但念有宋自祖宗以來,德澤在民,于今九世,天下之人,匹夫匹婦未忍忘之。
又況傳等世食君祿,方主辱臣死之時,上為宗社,下為生靈,苟有可言,不敢逃死,伏候台令。
傳等無任哀痛懇切皇懼隕越之至,謹具申元帥府。
” 迨晚,金人回文:“元帥府勘會朝廷所以滅宋,蓋趙氏之罪深也。
況诏旨務在恤民,今來堅執迷惑,累有祈請,複立趙氏,太祖推戴自立尚可,若今依聖旨,别擇賢者立之,孰曰不可兼早來有文字,惟貴道德,不限名位高卑,本欲利民,今百官僧道耆老軍民既乞行府選擇,行府及在京官僚未識可否,但欲在京目下為首管勾者,必是可舉。
所以行府欲立本官,請在京文武官僚等照會此意,若推目下在京為首管勾者,可以早立其本官名銜狀申,亦可即依已去文字,須得共薦一人,限不過十一日,趙氏支屬限不過今日發出城,如或此度不見薦舉,及不見發遣,必當重有施行,悔之無及,仍不得有違。
天會五年二月十日。
” 士庶傳聞回語,相與号泣。
入夜,上自軍中批禦劄,付開封府尹徐秉哲:二月内于元帥府拜受金國皇帝诏書,以違變盟,誓别立異姓,仍依聖旨,專俟後妃、太子、諸王、公主以次内族出京,俾令團聚。
自惟失信,固當如此,猶恐舊地别立賢人,其餘百姓為累非細。
”今因元帥府差人赍文字入議,附此,無拘舊分,妄為禍福,速招連累。
”士庶聞之,益更恸哭。
十一日黎明,上自軍前批付徐秉哲雲:“我以失信為金人所廢,公可彈壓京師,無使喧撓,反為我累。
”太上皇亦批禦劄雲:“尚賴元帥寬仁,使父子團聚,速令太子出來。
”是日,範瓊領兵往來内前,宣谕百姓:“趙氏已失國,軍前見議立異姓,今晚皇後太子盡出,不許邀阻。
”先是初八日,越王燕王出門,百姓攔截,謂我國無主,不令出。
官司捕為首者一人戮于市,方定。
至是乃預戒約。
嗟乎!闾閻下賤亦知有戀主之心,豈垂紳正笏者乃甘心賣主乎此尤可以摧心泣血也。
是晚,皇後、太子、公主并出南薰門,百姓哭于道上,太學生哭送于門,太子傳令緻别,哀号震天。
皇後太子一車中,士庶旁觀,心骨糜潰。
十二日,孫傳、張叔夜赴軍前,金人移文城中,令百官、耆老、軍民共議立張邦昌治國事,并不得引用趙氏—封府、禦史台糾集百官于秘書省議,文臣承務郎、武臣承節郎以上赴議。
頃刻,至者無慮數千人,置曆給劄,各具名銜,及情願推戴邦昌為主異議軍前,範瓊領兵把秘書省門,開封府、禦史台公吏疾聲奮呼,勒令速書名銜。
士大夫相顧号恸,聲聞遠迩,但亦無敢慨然立異姓者,惟禦史中丞論列謂邦昌無狀,不能盡人臣之大節,以釋四國之難,不足以代趙氏,乞押赴軍前面谕。
其餘百官所議,其略雲: “奉大金皇帝聖旨,二元帥台令,令立少宰張邦昌為主,某等亡國之臣,荒迷不知所措,不敢推戴,欲立賢人,亦敢自軍前指揮。
” 十三日,禦史中丞秦桧及百官所議狀繳申軍前,金人移文取親王帝姬及南班家屬甚峻,京師官吏一聽而已。
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日,開封府津遣王公帝姬及宗室等節次出門,哀号之聲達于遠近。
先取官吏百工伎藝家屬,至是亦有發遣者,内前至南薰門,貴賤老幼号呼不絕者百餘日。
又追取宮嫔以下一千五百人,親王二十五人,帝姬驸馬四十九人,市井聚觀,莫不憤怒,無一人敢誰何者。
十八日,金人移文,索太學博通經術者三十人,如法以禮敦聘前來,師資之禮,不敢不厚。
學中應募者三十人,大抵多閩人及兩河人,官司各給三百千以治裝。
三十人忻然應聘,士論鄙之。
是日,取禦史中丞秦桧赴軍前。
十九日,金人移文,索禅學通經僧行數十人,開封府集諸禅長老及首座西堂禅僧等應募,每院不下十餘人,解赴軍前,後多有退歸者,所留僅二十人,傳聞待遇頗厚,諸寨輪齋襯施無虛日。
是日,又索應刊經闆,官司購求,即時解赴。
二十日,解太學應聘之士三十人赴軍前,官司備肩輿使之去。
已而金人再移文,令根括金銀。
先是樂官、醫官、内官陳狀軍前,乞取家中窖藏金銀,開封府經令掘取解者,如是者凡二十餘人,緣在先去軍前者,籠中皆有金銀。
二酋由是震怒,斥責根括官吏,以謂向以為絕無,各有結罪文狀,今乃如是耶故再行根括。
官吏移交督責,至緊而至峻,官司不敢複拒。
已而揭榜曉谕,委四壁官根括如初,民情皇皇,殆無生意。
是日宗室宮嫔赴軍中者猶未絕,呼号之聲所不忍聞。
二十一日,金人移文,令議遷徙事,禦史台經集百官于都堂聚議,後竟不聞所議果如何。
是日,督責金銀尤峻,後妃帝
不惟臣民愛戴,罔有二心,兼據今中外,實未有堪選舉者。
若倉卒冊立,四方必不服從,恐因此兵連禍結,卒無休息之期,非所以廣元帥愛惜生靈之本意。
──今日之事,生之殺之,予之奪之,全在元帥。
雖大金皇帝诏有廢立之意,但将在軍,君命有所不受。
阃外之事,元帥自可專行,如前項事理明白,欲望台慈特霁威怒,終始特與保全。
──汴京城内,兩經根括,公私所有,各已罄竭,顯見将來難以立國,乞賜俟班師之後,退守偏土,以備藩屏。
如蒙大恩特許,嗣君已廢複立,所有稱呼位号一聽指捴。
君仲如前謹具,申呈皇子元帥、國相元帥、伏望特加矜恤,早賜允從,伏候台令。
又孫傳等伏睹皇帝诏書,别擇賢人,立為藩屏,許令士庶随主遷居。
以此具見皇帝恩被生靈之意,恩德甚厚,但傳等切見國主自即位以來,恭儉著聞,若欲選擇賢人,必無出其右者。
兼本國自太祖皇帝以來,累世并無失德,惟太上皇帝聽信奸臣,及國主年幼,新即位以來,為大臣所誤,以緻違盟失信,上幹國典。
敢望國相元帥、皇太子元帥察傳等前狀,許其自新,降号稱藩,複主社稷,容其退避,以責後效。
再念趙氏祖宗德澤,在民未泯,或未允前懇,亦望特賜哀憫,許于國王子弟中,擇一賢者主之。
不欲立上皇子孫,則乞于神宗二子中擇選建立,使長得北面,永為藩屏。
非惟不滅趙氏之族,亦使一國生靈蒙被恩澤,永有依歸,傳等不勝激切之至。
” “元帥府據孫樞密等狀,切謂朝廷所以廢趙氏者,豈徒然哉以其不守信誓,不務聽命,罪之極也。
非天命改蔔,豈有如是之甚哉皇帝獨以寬仁釋其罪責,别立賢人而已,可謂吊民伐罪之大義矣。
今聖谕丁甯而辄言趙氏,雖不忘趙氏,其違命之罪,亦已深矣,今後不得更有如此。
天會五年二月七日。
” 文武百官、僧道、耆老、軍民、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傳等狀: “右傳等準元帥府再遣翰林學士吳開前來,指揮選立賢人事。
切以本國前日将相,多是上皇時用事誤國之人,自嗣君即位以來,所任宰相亦以罪罷。
其他臣僚類皆碌碌無聞,若舉于草莽山澤之間,亦非德望素着,人心必不歸向,孰肯推戴兼趙氏德澤在人至厚,若别立他姓,又恐立生變亂,非所以稱皇帝及元帥愛惜生靈之意。
不若自元帥府特選立趙氏一人,不惟恩德有歸,城中及外方安帖。
或天命改蔔,曆數有歸,即非本國臣民所敢預聞,乞元帥府自行推擇賢人,永為藩屏。
傳等不勝痛切隕越皇懼之至,謹具狀申皇子元帥、國相元帥,伏候台令。
” “元帥府看詳孫傳等狀,申前日将相多是罪廢之人,其餘臣僚碌碌無聞,若舉于草澤之中,孰肯推戴者夫運數既衰,必有繼興者。
若言敗亡之世,必無可繼,則三王之後迄至于今,安有君臣之道,人倫之序何不詳道理之深也再請恭依聖旨,早舉堪為人君者一人,當依已降劄子施行。
如或必欲元帥府推擇,緣今在軍多系北地漢兒,若舉北人,則與混一無異,違所降聖旨。
若欲推擇南人,其見在軍前南官,亦樞密之所共知也,未審果有堪舉者否若果有堪舉者,請示姓名,亦與依允。
惟不許何、李若水預此。
如或京内及外俱難自舉,仍請官各叙銜名,連署具依元帥府推戴狀中。
天會五年二月八日。
” 文武百官僧道耆老軍民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傳等狀: “傳等今月八日準元帥府劄子,再請恭依已降指揮,早舉堪為人主者一人,如或在京及外,俱難自舉,仍請諸官各具名銜,連署速具。
依元帥府所推戴狀申者,傳等切詳本國,趙氏德澤深厚,在人日久,累于前狀曆告。
今來違盟失信既止,是上皇與前主及子支屬,若不幹預,尚冀台造更賜詳擇,庶得中外帖服,不緻生事。
若不容傳等苦請,必欲選擇異姓,自京及外,委無其人,兼難自舉,乞自元帥府選擇,敢不一聽台命傳等無任痛哀皇懼隕越之至,謹具狀申聞,伏候台令。
” 是日,士庶讀榜,悉無生意。
意謂宗廟至此,性命不保,還家聚首,相與待死。
日已半,中路無人行,夜皆持兵器巡警,無慮千萬人,巡行達旦,官司彈壓者亦然。
初十日黎明,監國揭榜雲:“仰百官父老午時各詣南薰門,瀝血懇告大金元帥,求駕回。
”自寅迨午,官吏士庶集于南薰門者,莫知其數,孫傳、張叔夜責狀于門吏,其狀雲: “文武百官、僧道、耆老、軍民、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傳等前已累具狀,元帥推慈憫恤趙氏,存全社稷,許國主歸國,降号稱藩,永戴大國。
或就立監國嗣子,以從人望,或選立趙氏近屬,使本國生靈有主,中外安帖,以全大國吊民伐罪之意。
傳等今日在南薰門拜泣俟命,下情不勝哀痛懇告皇懼隕越之至,謹具申元帥府,伏候台令。
” 又狀: “傳等除已與百官父老具狀申元帥府,尚有不盡意,不敢自隐,今更忍死泣血,上幹台聽。
伏以前主皇帝違犯盟約,既已屈服,服而舍之,存亡繼絕,惟在元帥。
則有監國皇太子自舊主出郊以來,鎮撫軍民,上下安帖,或立之以從人望。
若不容傳等伸臣子之情,則望早賜矜恤。
念趙氏祖宗,并無失德,内外親賢,皆可擇立。
若必擇立異姓,天下之人必不服從,四方英雄必緻雲擾,生靈塗炭,卒未得安。
傳等自揣此言罪在不赦,但念有宋自祖宗以來,德澤在民,于今九世,天下之人,匹夫匹婦未忍忘之。
又況傳等世食君祿,方主辱臣死之時,上為宗社,下為生靈,苟有可言,不敢逃死,伏候台令。
傳等無任哀痛懇切皇懼隕越之至,謹具申元帥府。
” 迨晚,金人回文:“元帥府勘會朝廷所以滅宋,蓋趙氏之罪深也。
況诏旨務在恤民,今來堅執迷惑,累有祈請,複立趙氏,太祖推戴自立尚可,若今依聖旨,别擇賢者立之,孰曰不可兼早來有文字,惟貴道德,不限名位高卑,本欲利民,今百官僧道耆老軍民既乞行府選擇,行府及在京官僚未識可否,但欲在京目下為首管勾者,必是可舉。
所以行府欲立本官,請在京文武官僚等照會此意,若推目下在京為首管勾者,可以早立其本官名銜狀申,亦可即依已去文字,須得共薦一人,限不過十一日,趙氏支屬限不過今日發出城,如或此度不見薦舉,及不見發遣,必當重有施行,悔之無及,仍不得有違。
天會五年二月十日。
” 士庶傳聞回語,相與号泣。
入夜,上自軍中批禦劄,付開封府尹徐秉哲:二月内于元帥府拜受金國皇帝诏書,以違變盟,誓别立異姓,仍依聖旨,專俟後妃、太子、諸王、公主以次内族出京,俾令團聚。
自惟失信,固當如此,猶恐舊地别立賢人,其餘百姓為累非細。
”今因元帥府差人赍文字入議,附此,無拘舊分,妄為禍福,速招連累。
”士庶聞之,益更恸哭。
十一日黎明,上自軍前批付徐秉哲雲:“我以失信為金人所廢,公可彈壓京師,無使喧撓,反為我累。
”太上皇亦批禦劄雲:“尚賴元帥寬仁,使父子團聚,速令太子出來。
”是日,範瓊領兵往來内前,宣谕百姓:“趙氏已失國,軍前見議立異姓,今晚皇後太子盡出,不許邀阻。
”先是初八日,越王燕王出門,百姓攔截,謂我國無主,不令出。
官司捕為首者一人戮于市,方定。
至是乃預戒約。
嗟乎!闾閻下賤亦知有戀主之心,豈垂紳正笏者乃甘心賣主乎此尤可以摧心泣血也。
是晚,皇後、太子、公主并出南薰門,百姓哭于道上,太學生哭送于門,太子傳令緻别,哀号震天。
皇後太子一車中,士庶旁觀,心骨糜潰。
十二日,孫傳、張叔夜赴軍前,金人移文城中,令百官、耆老、軍民共議立張邦昌治國事,并不得引用趙氏—封府、禦史台糾集百官于秘書省議,文臣承務郎、武臣承節郎以上赴議。
頃刻,至者無慮數千人,置曆給劄,各具名銜,及情願推戴邦昌為主異議軍前,範瓊領兵把秘書省門,開封府、禦史台公吏疾聲奮呼,勒令速書名銜。
士大夫相顧号恸,聲聞遠迩,但亦無敢慨然立異姓者,惟禦史中丞論列謂邦昌無狀,不能盡人臣之大節,以釋四國之難,不足以代趙氏,乞押赴軍前面谕。
其餘百官所議,其略雲: “奉大金皇帝聖旨,二元帥台令,令立少宰張邦昌為主,某等亡國之臣,荒迷不知所措,不敢推戴,欲立賢人,亦敢自軍前指揮。
” 十三日,禦史中丞秦桧及百官所議狀繳申軍前,金人移文取親王帝姬及南班家屬甚峻,京師官吏一聽而已。
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日,開封府津遣王公帝姬及宗室等節次出門,哀号之聲達于遠近。
先取官吏百工伎藝家屬,至是亦有發遣者,内前至南薰門,貴賤老幼号呼不絕者百餘日。
又追取宮嫔以下一千五百人,親王二十五人,帝姬驸馬四十九人,市井聚觀,莫不憤怒,無一人敢誰何者。
十八日,金人移文,索太學博通經術者三十人,如法以禮敦聘前來,師資之禮,不敢不厚。
學中應募者三十人,大抵多閩人及兩河人,官司各給三百千以治裝。
三十人忻然應聘,士論鄙之。
是日,取禦史中丞秦桧赴軍前。
十九日,金人移文,索禅學通經僧行數十人,開封府集諸禅長老及首座西堂禅僧等應募,每院不下十餘人,解赴軍前,後多有退歸者,所留僅二十人,傳聞待遇頗厚,諸寨輪齋襯施無虛日。
是日,又索應刊經闆,官司購求,即時解赴。
二十日,解太學應聘之士三十人赴軍前,官司備肩輿使之去。
已而金人再移文,令根括金銀。
先是樂官、醫官、内官陳狀軍前,乞取家中窖藏金銀,開封府經令掘取解者,如是者凡二十餘人,緣在先去軍前者,籠中皆有金銀。
二酋由是震怒,斥責根括官吏,以謂向以為絕無,各有結罪文狀,今乃如是耶故再行根括。
官吏移交督責,至緊而至峻,官司不敢複拒。
已而揭榜曉谕,委四壁官根括如初,民情皇皇,殆無生意。
是日宗室宮嫔赴軍中者猶未絕,呼号之聲所不忍聞。
二十一日,金人移文,令議遷徙事,禦史台經集百官于都堂聚議,後竟不聞所議果如何。
是日,督責金銀尤峻,後妃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