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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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聖旨,拘收戚裡權貴之家赀财,以助犒軍,今來累日,并未見人戶盡數赍納,切慮罪責,緻将金銀等藏窖。

    右榜人戶等将本家金銀表段,竭其家赀,赴府送納,如敢藏埋,許諸色人告,以十分為率,三分充賞,先以官錢代支,其犯人以軍法行。

    知情藏寄之家,亦許告給賞,不行陳告,與犯人同罪。

    ”民情洶洶,殆不聊生。

    于時有從政郎陳行率先詣開封府投報,乞以見開和樂樓正店内銀器,盡數輸官以犒軍,诏改合入官,與堂除差遣一次。

    是日,金人所取河東、河北守臣、監司家屬,欲質于軍中者,開封府至是悉以勾集團結于廊庑,不遣者累日。

    飲食不給,寝處不問,啼饑号寒之聲不忍聞,通夕不寐。

    有識者聞之頗不平,不知所犯為何等罪也。

     十三日,開封府督責金銀甚緊,鄭王後宅以隐匿金銀,不肯盡輸,有诏:父祖并追毀出身以來文字,其餘奪官者甚衆,枷斷勾當使臣等号令于市。

    是日,金人索酒匠五十人,酒三千瓶,悉與之。

     十四日,士庶納金帛者紛然,朝廷又命開封府及使臣等,于交質庫金銀匹帛諸鋪家至戶到攤認,拘籍一鋪,動以千萬兩計。

    是日,傳聞大帥胡真孺領兵勤王,後軍不繼,為金人擄入寨中。

     十五日,津搬犒賞絹赴軍中,左藏庫、京師上四庫所有如數。

    京畿保甲,盡差充役,三衙使臣分地分監督,每軍各執旗幟旌别,人皆争先馳,以幸早結,所搬才及十萬匹。

    是夜尚書省大火,燒刑部,拆尚書省牌投火中禳之,乃息。

     十六日,津搬犒設物如前。

    金人擇絹不堪者,浸墨水退換。

    傳聞二酋甚怒,謂使臣曰:“大軍在此,已欲渝盟。

    ”使命委曲緻懇,其怒稍霁。

     十七日,津搬犒絹如前。

    又退換黃絹,亦浸以墨水。

    朝廷乃于内府铨擇絹之奇者充代。

     十八日,诏免京城公私房廊缗一月。

    先是,金人再遣大臣之兩河,督割地界,朝廷尋遣陳過庭,而金人拘留,是日始遣。

    複差使臣十人。

     十九日,督責金銀甚峻,禦史台、大理寺、開封府勾捕納愆數逾限者拷治,雖戚裡權貴家屬,官至承宣、留後,婦人封爵至恭人、夫人,皆荷項拷掠,期于必納而後已。

    又诏:“納金銀人計直給還茶鹽,鈔金一兩,準三十二千;銀一兩,準二千二百。

    ”又榜:“諸州縣鎮,曾遣人在京買賣變易,見在金銀,仰日下盡數赴官交納,隐匿依軍法。

    ”又榜:“京師,天下富商大賈所聚,應店戶至屋宅拘收蓄金銀之人,并盡納官,店主許告陳,知情與同罪,隐匿者并依軍法。

    ”又榜:“宰執以下,應曾賜帶者,并仰赴官送納。

    ”又诏:“神霄寶輪悉以充數。

    ” 二十日,津搬犒設軍絹殊未敷數,遣郎中監督使臣,于諸門分監分頭交納。

    傳聞金人掌受納物者多不遜,求瑕指疵,動辄退易,官吏難逃其責,至于棒毆。

    使臣者意欲賂遺,乃肯受納。

    官吏至是多以大蒜、沙糖、針綿、花藤賂之。

     二十一日,榜四壁毀宮屋貨賣,以士民缺乏柴薪故也。

    是日,根括金銀,尚未敷數。

    又诏:質庫戶質金銀并拘入官。

     二十二日,大雪盈尺。

    诏雲:“風雪大寒,小民缺柴薪,多緻凍餒,皆朕不德所緻,萬歲山許軍民任便斫伐。

    ”是日,百姓奔湊,往斫伐木者,無慮千萬人,多為軍人強奪。

     二十三日,金人索監書藏經,如蘇黃文及《資治通鑒》之類,指名取索。

    仍稱文開封府,令見錢支出收買,開封府直取書籍鋪。

    是日,萬歲山斫伐者益衆,台閣亭榭悉毀拆。

    而倉皇之際,台榭欹倒,奔逃求出,蹂踐至死者百餘人,互相毆擊、攘奪而死者又數百人。

    頃刻間被刳剔,市井貨人肉者甚多,至是又多有之。

    先诏樵采萬歲山斫伐竹木,而軍人并毀撤台榭,又攘奪喧亂如爾。

    至是,開封府捕斬作亂者五人,稍息。

     二十四日,金人持書入城,督責金帛,以書揭示士庶。

    書雲:“骨盧你移皆勃極烈左副元帥、王子右副元帥謹緻書于大宋皇帝:近日差官入京,檢視府庫,藏積絹一色約有一千四百萬匹于内,準充犒賞所領一千萬匹,今承來示搜尋深意,恐似防再索,假以為辭,于理未安。

    比者城破,本意縱兵,但緣不忍,以緻約束。

    今來賞勞諸軍,議定合用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緞千,衣絹數不限,早望依數應付且冀。

    ”亮悉無用匿辭。

    國書:“在前大金登城,斂兵不下,保全一城生靈,恩德至大,犒軍金銀彩緞,自當竭所有以應付。

    除内藏、左藏、元豐及龍德兩宮、禦前皇後閣、太子宮并臣僚之家,已根括到數目外,大段缺欠,今曉谕權貴戚裡豪富之家,及凡有金銀表段人戶,仰體認大金之恩,匹兩以上,盡行輸納。

    差王時雍管東北壁,徐秉哲管西南壁,并管受納。

    依諸家元納到封頭,交與受納官。

    如敢隐匿,及官吏乞覓,并仰一面處置施行。

    ”士庶睹榜,頗懷憂懼,迨晚,金人來呼醫甚急,傳聞二太子有目疾,诏以翰林醫官視之。

     二十五日,大雪。

    民間揭榜雲:“應被擄失去人口之家,願往軍前識認及以物收贖者,請會于東西塔院,同詣尚書省陳狀前去。

    ”俄頃,西塔院會集數萬人,不知尚書省如何處置也。

    是夕,火燒開窦寺、天甯寺及居民五百家。

     二十六日,散榜根括金銀甚急。

    又诏鬻爵,開列官資榜價直,募人承買,及僧道紫衣師号等。

    揭榜旬日,不聞有應募者。

     二十七日,金使二十一人詣大相國寺,爇香禮佛。

     二十八日,金人索已殁使臣,赙贈五百匹兩。

    先是,城陷日,有金使四人宿都亭驿,百姓乘亂辄擒殺于驿前,剖剝之。

    至是索赙贈,朝廷從之。

     二十九日,縱民樵采萬歲山竹木殆盡。

    又诏毀拆屋宇以充薪,軍兵百姓赴者又複如前攘奪。

    先,自城陷日,金使人當宿都堂議事,以從官接伴。

    是日,金使與接伴方食,而軍民毀拆绛霄樓欹倒,攘奪噪啖聲聞于外,繼聞有踐蹂墜壓至死。

    金使問,接伴言其事,金人笑曰:“使民争利,定強者得,弱者失,至壓損人民,何不命官拆俵散乎”接伴者無以對。

    嗟乎!天子屏園囿之歡,縱民樵采,可謂盛德事。

    而奉行之吏無經畫,欲利于民,而反害之,宜其笑也。

     三十日,津搬絹尚未敷數,又起搬金銀,一城騷動,皆搬運金銀之人,絡繹于道,士庶相顧,莫不慨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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