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回 平津開閣延賢人 張湯具獄磔盜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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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遂亦告病辭職。

    公孫弘見害他不得,也就無如之何。

     當日與公孫弘最為相得者,惟有廷尉張湯。

    張湯乃杜陵人,自少便生成一種吏才。

    其父為長安丞,一日出門,使之看守房屋,張湯年紀尚幼,小兒心性,不免貪圖遊戲,未及留心家事。

     到得其父回時,查看一切,誰知廚中藏留之肉,被鼠竊食,其父發怒,将張湯打了一頓。

    張湯被打,自念為鼠所害,心中不甘,要想尋鼠報仇。

     次日其父出外,張湯閉上房門,掘開鼠穴,果然捕獲一鼠,并搜得食剩之肉。

    張湯大喜,心想平日常見父親審理案件,處決罪犯,甚是有趣,我今捕得此鼠,正好仿照父親行事,不但洩憤,又可取樂。

    于是将鼠縛住,當作犯人,自己做起刑官,坐堂審案。

    吊起此鼠,取出餘肉,喝問道:“此肉是否被汝竊食?”那鼠隻是唧唧作聲,張湯便當他不肯實供,喝令拿下拷打,自己卻用小棍,向着鼠身亂敲。

    那鼠被打,跳躍大叫。

    張湯當作他已招認,遂錄出口供,拟下判詞,援據法律,處以死罪。

    又假作文書将此案申報朝廷,得了批準,案情已定,然後将鼠就堂下磔死,算是行刑了結此案。

     張湯正在遊戲,恰值其父回來,問知其事,便索取張湯所作判詞,看了一遍,心中大加驚異。

    暗想此判詞字字精當,如同老獄吏一般,我一向并未教他,他又何從學得,想是生成天才。

    既然如此,索性造就他将來做個刑官。

    從此其父便将自己經辦案件,所有文書判詞,交與張湯書寫,使之練習。

    張湯對于刑獄,日加熟悉。

    及其父死後,張湯初為長安獄吏,便于沒他人财物。

    又與長安富商田甲、魚翁叔等交結,彼此錢财往來。

     其時正值景帝末年,王皇後同母之弟田勝,因事犯罪,系在長安獄中。

    張湯暗想此人乃皇後之弟,将來太子即位,便是國舅,正好趁此時先燒冷竈,結下交情。

    于是傾身照顧田勝,吩咐獄卒好生看待,又設法将所犯案件寬緩下來。

    果然不久武帝即位,田勝得釋出獄,封為周陽侯,心中十分感激張湯,與之結交。

     又帶領張湯,遍見朝中貴人,替他博取名譽。

    恰遇甯成由中尉移為内史,張湯為其屬吏,甚被賞識,薦于丞相衛绾,衛绾調為茂陵尉。

    及田蚡拜相,以張湯為丞相史,薦補侍禦史。

    陳皇後巫蠱事起,武帝發交張湯審辦,張湯窮究黨羽,連坐死者三百餘人。

    武帝以湯為能,擢為太中大夫,命與趙禹共定律令。

     未知以後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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