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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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軍砀。
&【注釋】〔1〕“宋義”,原為楚國令尹,後來參加項梁軍。
項梁死後,楚懷王心拜為上将軍,号卿子冠軍,被項羽殺死。
其事主要見于《項羽本紀》。
〔2〕“銜枚”,枚,狀如筷子,橫銜于口中,兩頭有繩,可系在脖子上。
秘密行軍時,銜枚防止喧嘩,以便突然襲擊敵人。
〔3〕“陳留”,秦縣,故地在今河南開封市東南陳留城。
〔4〕“呂将軍”,即呂臣,陳勝部将。
陳勝死後,歸于項梁。
與項羽、劉邦聯合抗秦,曾為楚懷王心的司徒。
〔5〕“彭城”,秦縣,故地在今江蘇徐州市。
&章邯已破項梁軍,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乃渡河,北擊趙,大破之。
當是之時,趙歇為王,〔1〕秦将王離圍之巨鹿城,〔2〕此所謂河北之軍也。
&【注釋】〔1〕“趙歇”,趙國後裔。
陳勝起義以後,派武臣招撫趙國故地,武臣至邯鄲(今河北邯鄲市),自立為趙王,旋被殺害。
武臣的校尉陳餘、張耳立趙歇為趙王。
〔2〕“王離”,秦名将王翦之孫,封武城侯。
“巨鹿”,秦縣,故地在今河北平鄉縣西南。
&秦二世三年,楚懷王見項梁軍破,恐,徙盱台,都彭城,并呂臣、項羽軍自将之。
以沛公為砀郡長,〔1〕封為武安侯,将砀郡兵。
封項羽為長安侯,号為魯公。
呂臣為司徒,〔2〕其父呂青為令尹。
&【注釋】〔1〕“長”,猶如秦郡守。
〔2〕“司徒”,不是指通常所說的六卿之一的司徒。
楚懷王心為楚國後人,所置官因襲楚國舊制,如呂青為令尹,令尹就是楚官,為執政首相。
此司徒與令尹同屬楚官,負責後勤軍需之類。
&趙數請救,懷王乃以宋義為上将軍,〔1〕項羽為次将,〔2〕範增為末将,〔3〕北救趙。
令沛公西略地入關。
與諸将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
〔4〕&【注釋】〔1〕“上将軍”,諸将之首。
〔2〕“次将”,地位次于上将軍,猶如後世的副帥。
〔3〕“範增”,居鄛(今安徽桐城南)人,善出奇計,為項梁、項羽謀士,事詳《項羽本紀》。
“末将”,地位低于次将,高于統領一個方面軍的别将。
與後世偏裨将校自我謙稱的末将義有不同。
&〔4〕“關中”,所指範圍大小不一,一般指函谷關以西,散關以東。
秦統一六國以前,長期占據關中一帶,因此通稱故秦地為關中。
“王”,用作動詞。
“之”,代詞,指關中。
“王之”,為王于關中。
&當是時,秦兵強,常乘勝逐北,〔1〕諸将莫利先入關。
獨項羽怨秦破項梁軍,奮,願與沛公西入關。
懷王諸老将皆曰:“項羽為人僄悍猾賊。
項羽嘗攻襄城,襄城無遺類,皆阬之,諸所過無不殘滅。
且楚數進取,〔2〕前陳王、項梁皆敗。
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告谕秦父兄。
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誠得長者往,毋侵暴,宜可下。
今項羽僄悍,今不可遣。
獨沛公素寬大長者,可遣。
”卒不許項羽,而遣沛公西略地,收陳王、項梁散卒。
乃道砀至成陽,與杠裡秦軍夾壁,〔3〕破秦二軍。
〔4〕楚軍出兵擊王離,大破之。
〔5〕&【注釋】〔1〕“逐北”,追擊敗兵。
〔2〕“楚”,楚軍,包括陳勝軍和項梁軍。
〔3〕“杠裡”,在成陽西。
〔4〕“破秦二軍”,原作“破魏二軍”,“魏”是“秦”字之誤。
《漢書·高帝紀》雲“攻秦軍壁,破其二軍”,可證。
〔5〕“楚軍出兵擊王離,大破之”,秦二世三年十一月,項羽殺死上将軍宋義,自為上将軍,破釜沉舟,與秦軍展開巨鹿之戰。
經多次激戰,大敗秦軍,殺死秦将蘇角,生擒王離,涉間自殺。
不久,章邯率秦軍二十餘萬投降,秦軍土崩瓦解。
這裡所說楚軍擊王離,大破之,即指巨鹿之戰。
事詳本書《項羽本紀》和《漢書·高帝紀》《項籍傳》。
&沛公引兵西,遇彭越昌邑,〔1〕因與俱攻秦軍,戰不利。
還至栗,〔2〕遇剛武侯,〔3〕奪其軍,可四千餘人,并之。
與魏将皇欣、魏申徒武蒲之軍并攻昌邑,〔4〕昌邑未拔。
西過高陽。
〔5〕郦食其為監門,〔6〕曰:“諸将過此者多,吾視沛公大人長者。
”乃求見說沛公。
〔7〕沛公方踞床,〔8〕使兩女子洗足。
郦生不拜,長揖,曰:“足下必欲誅無道秦,不宜踞見長者。
”于是沛公起,攝衣謝之,延上坐。
食其說沛公襲陳留,得秦積粟。
乃以郦食其為廣野君,郦商為将,〔9〕将陳留兵,與偕攻開封,〔10〕開封未拔。
西與秦将楊熊戰白馬,〔11〕又戰曲遇東,〔12〕大破之。
楊熊走之荥陽,〔13〕二世使使者斬以徇。
南攻颍陽,〔14〕屠之。
因張良遂略韓地轘轅。
〔15〕&【注釋】〔1〕“彭越”,字仲,昌邑人,秦末在巨野澤(即大野澤,在今山東巨野縣北)聚衆千餘人,響應陳勝、項梁起義,轉戰于梁地。
因助劉邦消滅項羽,封梁王,後被族滅。
事詳本書《彭越列傳》。
“昌邑”,秦縣,故地在今山東金鄉縣西北。
〔2〕“栗”,秦縣,故地在今河南夏邑縣。
〔3〕“剛武侯”,姓名不詳。
〔4〕“皇欣”,本書《秦楚之際月表》作“皇”。
“申徒”,即司徒。
&〔5〕“高陽”,聚邑名,故地在今河南杞縣西南。
〔6〕“郦食其”,音l@&y@j9,高陽人,家貧,好讀書,六十餘見劉邦,為劉邦說客,常奉命出使諸侯,事詳本書《郦生列傳》。
“為”,原誤作“謂”,《郦生列傳》、《漢書·高帝紀》皆作“為”,今據改。
“監門”,本書《郦生列傳》雲“為裡監門吏”,《漢書·高帝紀》雲“為裡監門”,此乃主管開閉裡門的小吏。
〔7〕“說”,音shu@,勸說。
〔8〕“踞”,古人席地而坐,兩膝着地。
踞則臀部着地,兩腳向前岔開,是不禮貌的傲慢姿态。
〔9〕“郦商”,食其弟,陳勝起義時,商也聚衆起事,歸附劉邦為将,封信成君。
入漢為右丞相,封涿侯,卒谥景侯。
事詳本書《郦商列傳》。
&〔10〕“開封”,故地在今河南開封縣西南。
〔11〕“白馬”,秦縣,故地在今河南滑縣東。
〔12〕“曲遇”,聚邑名,故地在今河南中牟縣東。
〔13〕“荥陽”,故地在今河南荥陽縣。
〔14〕“颍陽”,秦縣,故地在今河南許昌市西南。
〔15〕“張良”,字子房,韓國貴族後裔。
秦朝末年,聚衆歸劉邦,遊說項羽立韓貴族成為韓王,張良任韓國司徒。
韓王成被項羽殺害,又歸劉邦,成為劉邦的重要謀士,以功封留侯,食邑于留。
事詳本書《留侯世家》。
“轘轅”,山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與鞏縣、登封縣接界。
山路險阻,周回盤曲,是有名的險道。
&當是時,趙别将司馬卬方欲渡河入關,〔1〕沛公乃北攻平陰,〔2〕絕河津,南,戰雒陽東,〔3〕軍不利,還至陽城,〔4〕收軍中馬騎,與南陽守戰犨東,〔5〕破之。
略南陽郡,南陽守走,保城守宛。
沛公引兵過而西。
張良谏曰:“沛公雖欲急入關,秦兵尚衆,距險。
〔6〕今不下宛,宛從後擊,強秦在前,此危道也。
”于是沛公乃夜引兵從他道還,更旗幟,黎明,圍宛城三帀。
〔7〕南陽守欲自刭。
其舍人陳恢曰:〔8〕“死未晚也。
”乃逾城見沛公,曰:“臣聞足下約,先入鹹陽者王之。
今足下留守宛。
宛,大郡之都也,連城數十,人民衆,積蓄多,吏人自以為降必死,故皆堅守乘城。
今足下盡日止攻,士死傷者必多,引兵去宛,宛必随足下後,足下前則失鹹陽之約,後又有強宛之患。
為足下計,莫若約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與之西。
諸城未下者,聞聲争開門而待,足下通行無所累。
”沛公曰:“善。
”乃以宛守為殷侯,封陳恢千戶,引兵西,無不下者。
至丹水,〔9〕高武侯鰓、襄侯王陵降西陵。
〔10〕還攻胡陽,〔11〕遇番君别将梅鋗,〔12〕與皆,降析、郦。
〔13〕遣魏人甯昌使秦,使者未來。
是時章邯已以軍降項羽于趙矣。
&【注釋】〔1〕“司馬卬”,為趙将,後來項羽分封諸侯,卬為殷王,都朝歌(今河南淇縣東北)。
“卬”,“昂”的本字。
〔2〕“平陰”,秦縣,故地在今河南孟津縣東北。
縣境有平陰津,為黃河渡口。
〔3〕“雒陽”,即洛陽,故地在今河南洛陽市東北。
〔4〕“陽城”,故地在今河南登封縣東南告成鎮。
〔5〕“南陽”,秦郡,轄境在今河南西南部和湖北北部,在秦為大郡。
治宛縣,即今河南南陽市。
“”,音y!,《史記》未載姓,據荀悅《漢記》姓呂。
“犨”,音ch#u,秦縣,故地在今河南魯山縣東南。
〔6〕“距”,通“拒”。
〔7〕“帀”,同“匝”,環繞一周。
〔8〕“舍人”,戰國、秦和漢初王公貴官都有舍人,為左右親近的人,後來為私屬官稱。
〔9〕“丹水”,秦縣,故地在今河南淅川縣西南,南有丹水流過。
〔10〕“鰓”,音s1i。
姓氏不詳。
人們認為鰓姓戚。
據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戚鰓初期随從劉邦為郎,後為都尉守蕲城,以中尉封臨轅侯,與劉邦至丹水投降的高武侯鰓不是一人。
“王陵”,劉邦同鄉,早期聚衆數千人,起兵南陽,後歸附劉邦。
入漢封安國侯,曾為右丞相。
事詳《漢書》本傳。
“西陵”,漢有此縣,屬江夏郡,在今湖北新洲縣西。
南郡又有西陵,為楚要隘,在今湖北宜昌市西北。
此西陵指前者。
《漢書·高帝紀》、《資治通鑒》二世皇帝三年皆無此二字。
〔11〕“胡陽”,即湖陽,故地在今河南唐河縣西南湖陽鎮。
〔12〕“番君”,又作“鄱君”,即吳芮,曾為秦番陽(今江西波陽縣)令,故稱番君。
後起義反秦,入漢封長沙王。
事詳《漢書》本傳。
“番”,音p$。
“梅鋗”,吳芮部将,曾跟劉邦入武關,因配合項羽作戰有功,項羽分封諸侯王時,被封為十萬戶侯。
“鋗”,音ju1n。
&〔13〕“析”,聚邑名,故地在今河南西峽縣。
“郦”,秦縣,故地在今河南南陽市西北。
&初,項羽與宋義北救趙,及項羽殺宋義,代為上将軍,諸将黥布皆屬,〔1〕破秦将王離軍,降章邯,諸侯皆附。
及趙高已殺二世,〔2〕使人來,欲約分王關中。
沛公以為詐,乃用張良計,使郦生、陸賈往說秦将,〔3〕啖以利,〔4〕因襲攻武關,〔5〕破之。
又與秦軍戰于藍田南,〔6〕益張疑兵旗幟,〔7〕諸所過毋得掠鹵,〔8〕秦人憙,〔9〕秦軍解,〔10〕因大破之。
又戰其北,大破之。
乘勝,遂破之。
&【注釋】〔1〕“黥”,音q0ng。
“黥布”,即英布,六縣(今安徽六安縣北)人,因受過黥刑,故又稱黥布。
秦末率刑徒起兵,曾依附項羽,封九江王,後來歸漢,封淮南王。
高祖十二年,舉兵反漢,戰敗被殺。
事詳《史記》、《漢書》本傳。
〔2〕“趙高”,秦宦者,始皇時為車府令。
始皇死于沙丘,趙高與丞相李斯謀立胡亥為二世皇帝。
後又殺害李斯,自任丞相,專擅朝政,迫二世自殺,立子嬰為秦王。
子嬰又殺死趙高。
〔3〕“陸賈”,楚人,劉邦的說客,常銜命出使諸侯,著有《新語》十二篇。
事詳《史記》、《漢書》本傳。
〔4〕“啖”,音d3n,引誘。
〔5〕“武關”,在今陝西丹鳳縣東南。
&〔6〕“藍田”,秦縣,故地在今陝西藍田縣西。
&〔7〕“疑兵”,虛設的兵陣。
“益張疑兵旗幟”,多設疑兵和旗幟,目的在于造成虛假的聲勢,用以迷惑敵人。
〔8〕“鹵”,通“擄”。
〔9〕“憙”,通“喜”。
〔10〕“解”,通“懈”。
&漢元年十月,〔1〕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
〔2〕秦王子嬰素車白馬,〔3〕系頸以組,〔4〕封皇帝玺符節,〔5〕降轵道旁。
〔6〕諸将或言誅秦王。
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
”乃以秦王屬吏,〔7〕遂西入鹹陽。
〔8〕欲止宮休舍,樊哙、張良谏,乃封秦重寶财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謗者族,偶語者棄市。
〔9〕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餘悉除去秦法。
諸吏人皆案堵如故。
〔10〕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
”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谕之。
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獻飨軍士。
〔11〕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
”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注釋】〔1〕“漢元年”,即公元前二○六年。
此年項羽分封諸侯,劉邦為漢王。
“十月”,漢初沿用秦曆,以十月為歲首。
至漢武帝太初元年改革曆法,始以正月為歲首。
〔2〕“霸上”,亦作“灞上”,因地處霸水西高原上而得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接藍田縣界,為古代軍事要地。
〔3〕“子嬰”,本書《李斯列傳》說是秦始皇之弟,《秦始皇本紀》說是二世之兄子。
據《秦始皇本紀》記載,子嬰為秦王後,和他的兩個兒子謀殺趙高,可見子嬰之子已是成年人。
按年輩推算,秦始皇死後三年不可能有已成年的孫輩。
《李斯列傳》所說較為可信。
子嬰投降劉邦後,過了一個多月即被項羽殺死。
“素車白馬”,是一種喪人之服。
〔4〕“組”,絲帶。
子嬰素車白馬,以組系頸,表示聽命處死。
〔5〕“玺”,音x!,秦以前,為印的統稱。
自秦始,皇帝之印稱“玺”。
漢代皇帝、皇後、諸侯王之印皆稱玺。
“符”,以竹、木、銅等制成,上刻有文字,分成兩半,雙方各執一半,上面傳達命令或調兵遣将時,雙方合符以檢驗真假。
“節”,古代使者所持,以作憑證。
用竹木或金屬制成,上有旄飾。
〔6〕“轵”,音zh!。
“轵道”,亭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北。
〔7〕“屬”,音zh(,交給,托付。
〔8〕“鹹陽”,秦都,故地在今陝西鹹陽市東北。
〔9〕“棄市”,一種刑法。
雲夢秦簡記載:“士五(伍)甲毋(無)子,其弟子以為後,與同居,而擅殺之,當棄市。
”又載:“同母異父相與奸,可(何)論?棄市。
”可見秦代律令對棄市之刑有明文規定。
所謂“棄市”,即在市場中當衆處死,暴屍于市,表示被衆人所棄。
〔10〕“案堵”,即“安堵”,安居,安定。
〔11〕“飨”,音xi3ng,用酒食款待人。
&或說沛公曰:〔1〕“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
今聞章邯降項羽,項羽乃号為雍王,王關中。
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
可急使兵守函谷關,〔2〕無内諸侯軍,〔3〕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
”沛公然其計,從之。
十一月中,項羽果率諸侯兵西,欲入關,關門閉。
聞沛公已定關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
十二月中,遂至戲。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聞項王怒,欲攻沛公,使人言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令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
”欲以求封。
亞父勸項羽擊沛公。
〔4〕方飨士,旦日合戰。
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号百萬。
沛公兵十萬,号二十萬,力不敵。
會項伯欲活張良,〔5〕夜往見良,因以文谕項羽,〔6〕項羽乃止。
沛公從百餘騎,驅之鴻門,〔7〕見謝項羽。
項羽曰:“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
不然,籍何以生此!”〔8〕沛公以樊哙、張良故,得解歸。
歸,立誅曹無傷。
&【注釋】〔1〕“或說沛公曰”,據《楚漢春秋》,勸說沛公者為解先生。
&〔2〕“函谷關”,在今河南靈寶縣東北,是通往關中的門戶。
漢武帝元鼎三年移至今新安縣東,與故關相距三百裡。
關在谷中,深險如函,故名。
〔3〕“内”,通“納”。
〔4〕“亞父”,即範增。
項羽尊稱範增為亞父,意謂對他的尊敬僅次于父,猶如管仲被齊桓公尊為仲父。
〔5〕“項伯”,項羽的叔父,在項羽軍中任左尹,入漢封為射陽侯,賜姓劉。
“活張良”,使張良活下來。
項伯與張良素有交誼,項伯秦時殺人,張良曾加營救,所以項伯要從劉邦宮中救出張良。
〔6〕本書《項羽本紀》記載,項伯勸項羽說:“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
”這裡所說“文谕項羽”即指此。
〔7〕“鴻門”,在今陝西臨潼縣東北,現在當地人稱項王營。
〔8〕“生”,本書《項羽本紀》作“至”。
&項羽遂西,屠燒鹹陽秦宮室,所過無不殘破。
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
項羽使人還報懷王。
懷王曰:“如約。
”項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而北救趙,後天下約。
乃曰:“懷王者,吾家項梁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主約!本定天下,諸将及籍也。
”乃詳尊懷王為義帝,〔1〕實不用其命。
&【注釋】〔1〕“詳”,通“佯”,假意,虛假。
“義”,名義上的。
“義帝”,意謂名義上的皇帝。
&正月,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1〕王梁、楚地九郡,〔2〕都彭城。
負約,更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3〕都南鄭。
三分關中,立秦三将:章邯為雍王,〔4〕都廢丘;〔5〕司馬欣為塞王,〔6〕都栎陽;〔7〕董翳為翟王,〔8〕都高奴。
〔9〕楚将瑕丘申陽為河南王,〔10〕都洛陽。
趙将司馬卬為殷王,〔11〕都朝歌。
〔12〕趙王歇徙王代。
〔13〕趙相張耳為常山王,〔14〕都襄國。
〔15〕當陽君黥布為九江王,〔16〕都六。
懷王柱國共敖為臨江王,〔17〕都江陵。
〔18〕番君吳芮為衡山王,〔19〕都邾。
〔20〕燕将臧荼為燕王,〔21〕都薊。
〔22〕故燕王韓廣徙王遼東。
〔23〕廣不聽,臧荼攻殺之無終。
〔24〕封成安君陳餘河間三縣,〔25〕居南皮。
〔26〕封梅鋗十萬戶。
&【注釋】〔1〕“西楚”,本書《貨殖列傳》雲:“夫自淮北沛、陳、汝南、南郡,此西楚也。
……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此東楚也。
……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
”西楚包舉今河南東部、安徽北部、江蘇西北部一帶。
實際上,當時項羽所占不限于這一地區。
項羽建都彭城,屬西楚,故以西楚為号。
又《項羽本紀》張守節《正義》引孟康雲:“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
”可備一說。
“霸王”,諸侯王的盟主,相當于春秋時期的霸王。
〔2〕“九郡”,曆來說法不一,清梁玉繩《史記志疑》卷六認為九郡是泗水、東陽、東海、砀、薛、鄣、吳、會稽、東郡。
〔3〕“巴、蜀、漢中”,都是秦郡。
巴在今四川東部,治所在江州(故地在今四川重慶市北嘉陵江北岸)。
蜀在今四川中部,治所在成都(即今四川成都市)。
漢中在今陝西秦嶺以南及湖北西北部,治所在南鄭(即今陝西南鄭縣)。
〔4〕“雍王”,唐張守節《正義》認為“以岐州雍縣為名”。
雍縣故地在今陝西鳳翔縣南。
〔5〕“廢丘”,秦縣,故地在今陝西興平縣東南。
〔6〕“司馬欣”,秦末任栎陽獄掾,幫助過項梁。
曾為秦二世長史,率軍從屬章邯攻陳勝、項梁,後降項羽,為上将軍。
漢王四年,被漢軍打敗自殺。
“塞王”,司馬欣封地有大河、華山為阨塞,故名。
〔7〕“栎”,音yu8。
“栎陽”,秦縣,故地在今陝西臨潼縣東北。
〔8〕“董翳”,章邯的部将,曾為都尉,投降項羽。
在楚、漢之争中,兵敗自殺。
“翳”,音y@。
“翟王”,董翳所封,春秋時為白翟之地,故取以為号。
〔9〕“高奴”,秦縣,故地在今陝西延安市東北。
〔10〕“瑕丘”,秦縣,故地在今山東兖州市東北。
“申陽”,原為項羽将領,漢二年投降劉邦。
瑕丘申陽的封地在黃河之南,故名“河南王”。
〔11〕“殷王”,司馬卬封于殷商
&【注釋】〔1〕“宋義”,原為楚國令尹,後來參加項梁軍。
項梁死後,楚懷王心拜為上将軍,号卿子冠軍,被項羽殺死。
其事主要見于《項羽本紀》。
〔2〕“銜枚”,枚,狀如筷子,橫銜于口中,兩頭有繩,可系在脖子上。
秘密行軍時,銜枚防止喧嘩,以便突然襲擊敵人。
〔3〕“陳留”,秦縣,故地在今河南開封市東南陳留城。
〔4〕“呂将軍”,即呂臣,陳勝部将。
陳勝死後,歸于項梁。
與項羽、劉邦聯合抗秦,曾為楚懷王心的司徒。
〔5〕“彭城”,秦縣,故地在今江蘇徐州市。
&章邯已破項梁軍,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乃渡河,北擊趙,大破之。
當是之時,趙歇為王,〔1〕秦将王離圍之巨鹿城,〔2〕此所謂河北之軍也。
&【注釋】〔1〕“趙歇”,趙國後裔。
陳勝起義以後,派武臣招撫趙國故地,武臣至邯鄲(今河北邯鄲市),自立為趙王,旋被殺害。
武臣的校尉陳餘、張耳立趙歇為趙王。
〔2〕“王離”,秦名将王翦之孫,封武城侯。
“巨鹿”,秦縣,故地在今河北平鄉縣西南。
&秦二世三年,楚懷王見項梁軍破,恐,徙盱台,都彭城,并呂臣、項羽軍自将之。
以沛公為砀郡長,〔1〕封為武安侯,将砀郡兵。
封項羽為長安侯,号為魯公。
呂臣為司徒,〔2〕其父呂青為令尹。
&【注釋】〔1〕“長”,猶如秦郡守。
〔2〕“司徒”,不是指通常所說的六卿之一的司徒。
楚懷王心為楚國後人,所置官因襲楚國舊制,如呂青為令尹,令尹就是楚官,為執政首相。
此司徒與令尹同屬楚官,負責後勤軍需之類。
&趙數請救,懷王乃以宋義為上将軍,〔1〕項羽為次将,〔2〕範增為末将,〔3〕北救趙。
令沛公西略地入關。
與諸将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
〔4〕&【注釋】〔1〕“上将軍”,諸将之首。
〔2〕“次将”,地位次于上将軍,猶如後世的副帥。
〔3〕“範增”,居鄛(今安徽桐城南)人,善出奇計,為項梁、項羽謀士,事詳《項羽本紀》。
“末将”,地位低于次将,高于統領一個方面軍的别将。
與後世偏裨将校自我謙稱的末将義有不同。
&〔4〕“關中”,所指範圍大小不一,一般指函谷關以西,散關以東。
秦統一六國以前,長期占據關中一帶,因此通稱故秦地為關中。
“王”,用作動詞。
“之”,代詞,指關中。
“王之”,為王于關中。
&當是時,秦兵強,常乘勝逐北,〔1〕諸将莫利先入關。
獨項羽怨秦破項梁軍,奮,願與沛公西入關。
懷王諸老将皆曰:“項羽為人僄悍猾賊。
項羽嘗攻襄城,襄城無遺類,皆阬之,諸所過無不殘滅。
且楚數進取,〔2〕前陳王、項梁皆敗。
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告谕秦父兄。
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誠得長者往,毋侵暴,宜可下。
今項羽僄悍,今不可遣。
獨沛公素寬大長者,可遣。
”卒不許項羽,而遣沛公西略地,收陳王、項梁散卒。
乃道砀至成陽,與杠裡秦軍夾壁,〔3〕破秦二軍。
〔4〕楚軍出兵擊王離,大破之。
〔5〕&【注釋】〔1〕“逐北”,追擊敗兵。
〔2〕“楚”,楚軍,包括陳勝軍和項梁軍。
〔3〕“杠裡”,在成陽西。
〔4〕“破秦二軍”,原作“破魏二軍”,“魏”是“秦”字之誤。
《漢書·高帝紀》雲“攻秦軍壁,破其二軍”,可證。
〔5〕“楚軍出兵擊王離,大破之”,秦二世三年十一月,項羽殺死上将軍宋義,自為上将軍,破釜沉舟,與秦軍展開巨鹿之戰。
經多次激戰,大敗秦軍,殺死秦将蘇角,生擒王離,涉間自殺。
不久,章邯率秦軍二十餘萬投降,秦軍土崩瓦解。
這裡所說楚軍擊王離,大破之,即指巨鹿之戰。
事詳本書《項羽本紀》和《漢書·高帝紀》《項籍傳》。
&沛公引兵西,遇彭越昌邑,〔1〕因與俱攻秦軍,戰不利。
還至栗,〔2〕遇剛武侯,〔3〕奪其軍,可四千餘人,并之。
與魏将皇欣、魏申徒武蒲之軍并攻昌邑,〔4〕昌邑未拔。
西過高陽。
〔5〕郦食其為監門,〔6〕曰:“諸将過此者多,吾視沛公大人長者。
”乃求見說沛公。
〔7〕沛公方踞床,〔8〕使兩女子洗足。
郦生不拜,長揖,曰:“足下必欲誅無道秦,不宜踞見長者。
”于是沛公起,攝衣謝之,延上坐。
食其說沛公襲陳留,得秦積粟。
乃以郦食其為廣野君,郦商為将,〔9〕将陳留兵,與偕攻開封,〔10〕開封未拔。
西與秦将楊熊戰白馬,〔11〕又戰曲遇東,〔12〕大破之。
楊熊走之荥陽,〔13〕二世使使者斬以徇。
南攻颍陽,〔14〕屠之。
因張良遂略韓地轘轅。
〔15〕&【注釋】〔1〕“彭越”,字仲,昌邑人,秦末在巨野澤(即大野澤,在今山東巨野縣北)聚衆千餘人,響應陳勝、項梁起義,轉戰于梁地。
因助劉邦消滅項羽,封梁王,後被族滅。
事詳本書《彭越列傳》。
“昌邑”,秦縣,故地在今山東金鄉縣西北。
〔2〕“栗”,秦縣,故地在今河南夏邑縣。
〔3〕“剛武侯”,姓名不詳。
〔4〕“皇欣”,本書《秦楚之際月表》作“皇”。
“申徒”,即司徒。
&〔5〕“高陽”,聚邑名,故地在今河南杞縣西南。
〔6〕“郦食其”,音l@&y@j9,高陽人,家貧,好讀書,六十餘見劉邦,為劉邦說客,常奉命出使諸侯,事詳本書《郦生列傳》。
“為”,原誤作“謂”,《郦生列傳》、《漢書·高帝紀》皆作“為”,今據改。
“監門”,本書《郦生列傳》雲“為裡監門吏”,《漢書·高帝紀》雲“為裡監門”,此乃主管開閉裡門的小吏。
〔7〕“說”,音shu@,勸說。
〔8〕“踞”,古人席地而坐,兩膝着地。
踞則臀部着地,兩腳向前岔開,是不禮貌的傲慢姿态。
〔9〕“郦商”,食其弟,陳勝起義時,商也聚衆起事,歸附劉邦為将,封信成君。
入漢為右丞相,封涿侯,卒谥景侯。
事詳本書《郦商列傳》。
&〔10〕“開封”,故地在今河南開封縣西南。
〔11〕“白馬”,秦縣,故地在今河南滑縣東。
〔12〕“曲遇”,聚邑名,故地在今河南中牟縣東。
〔13〕“荥陽”,故地在今河南荥陽縣。
〔14〕“颍陽”,秦縣,故地在今河南許昌市西南。
〔15〕“張良”,字子房,韓國貴族後裔。
秦朝末年,聚衆歸劉邦,遊說項羽立韓貴族成為韓王,張良任韓國司徒。
韓王成被項羽殺害,又歸劉邦,成為劉邦的重要謀士,以功封留侯,食邑于留。
事詳本書《留侯世家》。
“轘轅”,山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與鞏縣、登封縣接界。
山路險阻,周回盤曲,是有名的險道。
&當是時,趙别将司馬卬方欲渡河入關,〔1〕沛公乃北攻平陰,〔2〕絕河津,南,戰雒陽東,〔3〕軍不利,還至陽城,〔4〕收軍中馬騎,與南陽守戰犨東,〔5〕破之。
略南陽郡,南陽守走,保城守宛。
沛公引兵過而西。
張良谏曰:“沛公雖欲急入關,秦兵尚衆,距險。
〔6〕今不下宛,宛從後擊,強秦在前,此危道也。
”于是沛公乃夜引兵從他道還,更旗幟,黎明,圍宛城三帀。
〔7〕南陽守欲自刭。
其舍人陳恢曰:〔8〕“死未晚也。
”乃逾城見沛公,曰:“臣聞足下約,先入鹹陽者王之。
今足下留守宛。
宛,大郡之都也,連城數十,人民衆,積蓄多,吏人自以為降必死,故皆堅守乘城。
今足下盡日止攻,士死傷者必多,引兵去宛,宛必随足下後,足下前則失鹹陽之約,後又有強宛之患。
為足下計,莫若約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與之西。
諸城未下者,聞聲争開門而待,足下通行無所累。
”沛公曰:“善。
”乃以宛守為殷侯,封陳恢千戶,引兵西,無不下者。
至丹水,〔9〕高武侯鰓、襄侯王陵降西陵。
〔10〕還攻胡陽,〔11〕遇番君别将梅鋗,〔12〕與皆,降析、郦。
〔13〕遣魏人甯昌使秦,使者未來。
是時章邯已以軍降項羽于趙矣。
&【注釋】〔1〕“司馬卬”,為趙将,後來項羽分封諸侯,卬為殷王,都朝歌(今河南淇縣東北)。
“卬”,“昂”的本字。
〔2〕“平陰”,秦縣,故地在今河南孟津縣東北。
縣境有平陰津,為黃河渡口。
〔3〕“雒陽”,即洛陽,故地在今河南洛陽市東北。
〔4〕“陽城”,故地在今河南登封縣東南告成鎮。
〔5〕“南陽”,秦郡,轄境在今河南西南部和湖北北部,在秦為大郡。
治宛縣,即今河南南陽市。
“”,音y!,《史記》未載姓,據荀悅《漢記》姓呂。
“犨”,音ch#u,秦縣,故地在今河南魯山縣東南。
〔6〕“距”,通“拒”。
〔7〕“帀”,同“匝”,環繞一周。
〔8〕“舍人”,戰國、秦和漢初王公貴官都有舍人,為左右親近的人,後來為私屬官稱。
〔9〕“丹水”,秦縣,故地在今河南淅川縣西南,南有丹水流過。
〔10〕“鰓”,音s1i。
姓氏不詳。
人們認為鰓姓戚。
據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戚鰓初期随從劉邦為郎,後為都尉守蕲城,以中尉封臨轅侯,與劉邦至丹水投降的高武侯鰓不是一人。
“王陵”,劉邦同鄉,早期聚衆數千人,起兵南陽,後歸附劉邦。
入漢封安國侯,曾為右丞相。
事詳《漢書》本傳。
“西陵”,漢有此縣,屬江夏郡,在今湖北新洲縣西。
南郡又有西陵,為楚要隘,在今湖北宜昌市西北。
此西陵指前者。
《漢書·高帝紀》、《資治通鑒》二世皇帝三年皆無此二字。
〔11〕“胡陽”,即湖陽,故地在今河南唐河縣西南湖陽鎮。
〔12〕“番君”,又作“鄱君”,即吳芮,曾為秦番陽(今江西波陽縣)令,故稱番君。
後起義反秦,入漢封長沙王。
事詳《漢書》本傳。
“番”,音p$。
“梅鋗”,吳芮部将,曾跟劉邦入武關,因配合項羽作戰有功,項羽分封諸侯王時,被封為十萬戶侯。
“鋗”,音ju1n。
&〔13〕“析”,聚邑名,故地在今河南西峽縣。
“郦”,秦縣,故地在今河南南陽市西北。
&初,項羽與宋義北救趙,及項羽殺宋義,代為上将軍,諸将黥布皆屬,〔1〕破秦将王離軍,降章邯,諸侯皆附。
及趙高已殺二世,〔2〕使人來,欲約分王關中。
沛公以為詐,乃用張良計,使郦生、陸賈往說秦将,〔3〕啖以利,〔4〕因襲攻武關,〔5〕破之。
又與秦軍戰于藍田南,〔6〕益張疑兵旗幟,〔7〕諸所過毋得掠鹵,〔8〕秦人憙,〔9〕秦軍解,〔10〕因大破之。
又戰其北,大破之。
乘勝,遂破之。
&【注釋】〔1〕“黥”,音q0ng。
“黥布”,即英布,六縣(今安徽六安縣北)人,因受過黥刑,故又稱黥布。
秦末率刑徒起兵,曾依附項羽,封九江王,後來歸漢,封淮南王。
高祖十二年,舉兵反漢,戰敗被殺。
事詳《史記》、《漢書》本傳。
〔2〕“趙高”,秦宦者,始皇時為車府令。
始皇死于沙丘,趙高與丞相李斯謀立胡亥為二世皇帝。
後又殺害李斯,自任丞相,專擅朝政,迫二世自殺,立子嬰為秦王。
子嬰又殺死趙高。
〔3〕“陸賈”,楚人,劉邦的說客,常銜命出使諸侯,著有《新語》十二篇。
事詳《史記》、《漢書》本傳。
〔4〕“啖”,音d3n,引誘。
〔5〕“武關”,在今陝西丹鳳縣東南。
&〔6〕“藍田”,秦縣,故地在今陝西藍田縣西。
&〔7〕“疑兵”,虛設的兵陣。
“益張疑兵旗幟”,多設疑兵和旗幟,目的在于造成虛假的聲勢,用以迷惑敵人。
〔8〕“鹵”,通“擄”。
〔9〕“憙”,通“喜”。
〔10〕“解”,通“懈”。
&漢元年十月,〔1〕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
〔2〕秦王子嬰素車白馬,〔3〕系頸以組,〔4〕封皇帝玺符節,〔5〕降轵道旁。
〔6〕諸将或言誅秦王。
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
”乃以秦王屬吏,〔7〕遂西入鹹陽。
〔8〕欲止宮休舍,樊哙、張良谏,乃封秦重寶财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謗者族,偶語者棄市。
〔9〕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餘悉除去秦法。
諸吏人皆案堵如故。
〔10〕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
”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谕之。
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獻飨軍士。
〔11〕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
”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注釋】〔1〕“漢元年”,即公元前二○六年。
此年項羽分封諸侯,劉邦為漢王。
“十月”,漢初沿用秦曆,以十月為歲首。
至漢武帝太初元年改革曆法,始以正月為歲首。
〔2〕“霸上”,亦作“灞上”,因地處霸水西高原上而得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接藍田縣界,為古代軍事要地。
〔3〕“子嬰”,本書《李斯列傳》說是秦始皇之弟,《秦始皇本紀》說是二世之兄子。
據《秦始皇本紀》記載,子嬰為秦王後,和他的兩個兒子謀殺趙高,可見子嬰之子已是成年人。
按年輩推算,秦始皇死後三年不可能有已成年的孫輩。
《李斯列傳》所說較為可信。
子嬰投降劉邦後,過了一個多月即被項羽殺死。
“素車白馬”,是一種喪人之服。
〔4〕“組”,絲帶。
子嬰素車白馬,以組系頸,表示聽命處死。
〔5〕“玺”,音x!,秦以前,為印的統稱。
自秦始,皇帝之印稱“玺”。
漢代皇帝、皇後、諸侯王之印皆稱玺。
“符”,以竹、木、銅等制成,上刻有文字,分成兩半,雙方各執一半,上面傳達命令或調兵遣将時,雙方合符以檢驗真假。
“節”,古代使者所持,以作憑證。
用竹木或金屬制成,上有旄飾。
〔6〕“轵”,音zh!。
“轵道”,亭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北。
〔7〕“屬”,音zh(,交給,托付。
〔8〕“鹹陽”,秦都,故地在今陝西鹹陽市東北。
〔9〕“棄市”,一種刑法。
雲夢秦簡記載:“士五(伍)甲毋(無)子,其弟子以為後,與同居,而擅殺之,當棄市。
”又載:“同母異父相與奸,可(何)論?棄市。
”可見秦代律令對棄市之刑有明文規定。
所謂“棄市”,即在市場中當衆處死,暴屍于市,表示被衆人所棄。
〔10〕“案堵”,即“安堵”,安居,安定。
〔11〕“飨”,音xi3ng,用酒食款待人。
&或說沛公曰:〔1〕“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
今聞章邯降項羽,項羽乃号為雍王,王關中。
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
可急使兵守函谷關,〔2〕無内諸侯軍,〔3〕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
”沛公然其計,從之。
十一月中,項羽果率諸侯兵西,欲入關,關門閉。
聞沛公已定關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
十二月中,遂至戲。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聞項王怒,欲攻沛公,使人言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令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
”欲以求封。
亞父勸項羽擊沛公。
〔4〕方飨士,旦日合戰。
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号百萬。
沛公兵十萬,号二十萬,力不敵。
會項伯欲活張良,〔5〕夜往見良,因以文谕項羽,〔6〕項羽乃止。
沛公從百餘騎,驅之鴻門,〔7〕見謝項羽。
項羽曰:“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
不然,籍何以生此!”〔8〕沛公以樊哙、張良故,得解歸。
歸,立誅曹無傷。
&【注釋】〔1〕“或說沛公曰”,據《楚漢春秋》,勸說沛公者為解先生。
&〔2〕“函谷關”,在今河南靈寶縣東北,是通往關中的門戶。
漢武帝元鼎三年移至今新安縣東,與故關相距三百裡。
關在谷中,深險如函,故名。
〔3〕“内”,通“納”。
〔4〕“亞父”,即範增。
項羽尊稱範增為亞父,意謂對他的尊敬僅次于父,猶如管仲被齊桓公尊為仲父。
〔5〕“項伯”,項羽的叔父,在項羽軍中任左尹,入漢封為射陽侯,賜姓劉。
“活張良”,使張良活下來。
項伯與張良素有交誼,項伯秦時殺人,張良曾加營救,所以項伯要從劉邦宮中救出張良。
〔6〕本書《項羽本紀》記載,項伯勸項羽說:“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
”這裡所說“文谕項羽”即指此。
〔7〕“鴻門”,在今陝西臨潼縣東北,現在當地人稱項王營。
〔8〕“生”,本書《項羽本紀》作“至”。
&項羽遂西,屠燒鹹陽秦宮室,所過無不殘破。
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
項羽使人還報懷王。
懷王曰:“如約。
”項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而北救趙,後天下約。
乃曰:“懷王者,吾家項梁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主約!本定天下,諸将及籍也。
”乃詳尊懷王為義帝,〔1〕實不用其命。
&【注釋】〔1〕“詳”,通“佯”,假意,虛假。
“義”,名義上的。
“義帝”,意謂名義上的皇帝。
&正月,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1〕王梁、楚地九郡,〔2〕都彭城。
負約,更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3〕都南鄭。
三分關中,立秦三将:章邯為雍王,〔4〕都廢丘;〔5〕司馬欣為塞王,〔6〕都栎陽;〔7〕董翳為翟王,〔8〕都高奴。
〔9〕楚将瑕丘申陽為河南王,〔10〕都洛陽。
趙将司馬卬為殷王,〔11〕都朝歌。
〔12〕趙王歇徙王代。
〔13〕趙相張耳為常山王,〔14〕都襄國。
〔15〕當陽君黥布為九江王,〔16〕都六。
懷王柱國共敖為臨江王,〔17〕都江陵。
〔18〕番君吳芮為衡山王,〔19〕都邾。
〔20〕燕将臧荼為燕王,〔21〕都薊。
〔22〕故燕王韓廣徙王遼東。
〔23〕廣不聽,臧荼攻殺之無終。
〔24〕封成安君陳餘河間三縣,〔25〕居南皮。
〔26〕封梅鋗十萬戶。
&【注釋】〔1〕“西楚”,本書《貨殖列傳》雲:“夫自淮北沛、陳、汝南、南郡,此西楚也。
……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此東楚也。
……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
”西楚包舉今河南東部、安徽北部、江蘇西北部一帶。
實際上,當時項羽所占不限于這一地區。
項羽建都彭城,屬西楚,故以西楚為号。
又《項羽本紀》張守節《正義》引孟康雲:“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
”可備一說。
“霸王”,諸侯王的盟主,相當于春秋時期的霸王。
〔2〕“九郡”,曆來說法不一,清梁玉繩《史記志疑》卷六認為九郡是泗水、東陽、東海、砀、薛、鄣、吳、會稽、東郡。
〔3〕“巴、蜀、漢中”,都是秦郡。
巴在今四川東部,治所在江州(故地在今四川重慶市北嘉陵江北岸)。
蜀在今四川中部,治所在成都(即今四川成都市)。
漢中在今陝西秦嶺以南及湖北西北部,治所在南鄭(即今陝西南鄭縣)。
〔4〕“雍王”,唐張守節《正義》認為“以岐州雍縣為名”。
雍縣故地在今陝西鳳翔縣南。
〔5〕“廢丘”,秦縣,故地在今陝西興平縣東南。
〔6〕“司馬欣”,秦末任栎陽獄掾,幫助過項梁。
曾為秦二世長史,率軍從屬章邯攻陳勝、項梁,後降項羽,為上将軍。
漢王四年,被漢軍打敗自殺。
“塞王”,司馬欣封地有大河、華山為阨塞,故名。
〔7〕“栎”,音yu8。
“栎陽”,秦縣,故地在今陝西臨潼縣東北。
〔8〕“董翳”,章邯的部将,曾為都尉,投降項羽。
在楚、漢之争中,兵敗自殺。
“翳”,音y@。
“翟王”,董翳所封,春秋時為白翟之地,故取以為号。
〔9〕“高奴”,秦縣,故地在今陝西延安市東北。
〔10〕“瑕丘”,秦縣,故地在今山東兖州市東北。
“申陽”,原為項羽将領,漢二年投降劉邦。
瑕丘申陽的封地在黃河之南,故名“河南王”。
〔11〕“殷王”,司馬卬封于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