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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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韓廣”,原為秦上谷郡卒史,陳勝部将武臣到邯鄲自立為趙王,遣韓廣帶兵攻取燕地,韓廣便自立為燕王,見《陳涉世家》。
“遼東王”,遼東本秦郡,故地在今遼甯大淩河以東。
遼東王封國包有今遼甯和河北東北一帶。
〔29〕“臧荼”,曾為燕王韓廣部将,因從項羽入關,項羽把燕地分割為二,徙故燕王韓廣稱王遼東,而以燕、薊(今河北北部)封臧荼。
後來臧荼背楚歸漢,漢高祖五年反叛被俘。
“荼”,音t*。
〔30〕“薊”,音j@,秦縣,故地在今北京市西南。
〔31〕“膠東王”,項羽把原齊國地區分割為三,東部為膠東王田市封國,都即墨(今山東平度縣東南),轄有今山東東部。
中部是故齊的中心地帶,為齊王田都封國,西部為濟北王田安封國。
&〔32〕“臨菑”,即臨淄,戰國時齊國都城,秦為臨淄郡治所,故城在今山東淄博市東北舊臨淄縣。
〔33〕“齊王建”,齊襄王之子,公元前二六四年繼位為齊王,立四十四年被秦俘虜,齊國遂亡。
&〔34〕“濟北”,濟水北岸。
濟水為古代四渎之一,發源于今河南濟源縣西王屋山,過黃河後曲折東流,在山東境内入海。
古濟水今已不複存在。
&〔35〕“博陽”,在今山東泰安市東南的博縣故城。
一說在今山東茌平縣西博平鎮。
&〔36〕“成安君”,陳餘封号。
成安,秦縣,張守節《正義》雲:“成安縣在颍川郡,屬豫州。
”在今河南臨汝縣東南。
“棄将印去”,陳餘和張耳本為刎頸之交,秦章邯圍張耳、趙王歇于巨鹿,陳餘領兵駐紮巨鹿北。
巨鹿解圍後,張耳責怪陳餘不肯救趙,又懷疑陳餘殺了他的将領,兩人關系破裂,陳餘便把将印交給張耳,帶領數百人漁獵澤中。
事見《史記》、《漢書》張耳、陳餘本傳。
〔37〕“南皮”,秦縣,在今河北南皮縣。
〔38〕“鋗”,音ju1n。
〔39〕“西楚”,據《貨殖列傳》所載,淮北沛、陳、汝南、南郡為西楚,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為東楚,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為南楚。
是西楚包舉今河南東部、安徽北部、江蘇西北部一帶。
其實項羽自封的地域并不局限于此。
項羽之都彭城在西楚界内,所以封國以西楚為号。
又張守節《正義》引孟康雲:“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
”可備一說。
“霸王”,諸侯王的盟主,與春秋時的霸主相同。
&〔40〕“九郡”,史書都沒有具體列出九郡的名稱,《漢書·項籍傳》、《資治通鑒》皆雲“王梁、楚地九郡”。
清錢大昕《漢書考異》、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九郡是泗水、東陽、東海、砀、薛、鄣、吳、會稽、東郡。
但也有人不主此說。
限于材料,今天已不能考定九郡的名稱。
&漢之元年四月,〔1〕諸侯罷戲下,〔2〕各就國。
項王出之國,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裡,〔3〕必居上遊。
”乃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
〔4〕趣義帝行,〔5〕其群臣稍稍背叛之,乃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
〔6〕韓王成無軍功,項王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廢以為侯,已又殺之。
臧荼之國,因逐韓廣之遼東,廣弗聽,荼擊殺廣無終,〔7〕并王其地。
&【注釋】〔1〕“漢元年”,即公元前二○六年。
此年項羽分封諸侯,劉邦為漢王。
〔2〕“戲”,音hu9。
通“麾”,用來指揮軍隊的大旗。
“戲下”,在主帥的旌麾之下。
也有人認為“戲”指戲水,“戲下”即戲水旁,與“洛下”同例。
〔3〕“方千裡”,千裡見方,即東西千裡,南北千裡。
〔4〕“長沙”,秦郡,轄有今資水以東的湖南地區、廣東西北和廣西東北部分地區。
“郴縣”,長沙郡屬縣,在今湖南郴縣。
“郴”,音ch5n。
〔5〕“趣”,音c),催促。
〔6〕“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本書《高祖本紀》雲:“陰令衡山王、臨江王擊之,殺義帝江南。
”與此稍異。
本書《黥布列傳》記載,高祖元年四月,項羽遷義帝于長沙郡,暗中派九江王黥布等攻擊義帝。
八月,黥布派部将追殺義帝于郴縣。
是奉項羽命令殺害義帝的有衡山王、臨江王、九江王三人,直接殺死義帝的是九江王的部将。
與此亦略有出入。
〔7〕“無終”,秦縣,韓廣王遼東,建都于此,故城在今天津市薊縣。
&田榮聞項羽徙齊王巿膠東,而立齊将田都為齊王,乃大怒,不肯遣齊王之膠東,因以齊反,迎擊田都。
田都走楚。
齊王巿畏項王,乃亡之膠東就國。
田榮怒,追擊殺之即墨。
榮因自立為齊王,而西擊殺濟北王田安,并王三齊。
〔1〕榮與彭越将軍印,〔2〕令反梁地。
陳餘陰使張同、夏說說齊王田榮曰:〔3〕“項羽為天下宰,不平。
今盡王故王于醜地,而王其群臣諸将善地。
逐其故主,趙王乃北居代,餘以為不可。
聞大王起兵,且不聽不義,願大王資餘兵,請以擊常山,以複趙王,請以國為扞蔽。
”〔4〕齊王許之,因遣兵之趙。
陳餘悉發三縣兵,與齊并力擊常山,大破之。
張耳走歸漢。
陳餘迎故趙王歇于代,反之趙。
〔5〕趙王因立陳餘為代王。
&【注釋】〔1〕“三齊”,即田都所封齊,田巿所封膠東,田安所封濟北。
〔2〕“彭越”,字仲,昌邑(今山東金鄉縣西北)人。
項羽分封諸侯王時,彭越率衆萬餘人活動于巨野澤(即大野澤,在今山東巨野縣北),所以田榮聯絡彭越,授與将軍印,在梁地反叛項羽。
事見《史記》、《漢書》本傳。
〔3〕“張同”,全書僅此一見,事迹不詳。
“夏說”,陳餘為代王時,夏說為代相。
漢高祖二年後九月,被韓信擒殺。
“說”,音yu8。
〔4〕“扞”,與“捍”字同,音h4n。
“扞蔽”,捍衛,掩護。
〔5〕“反”,通“返”。
&是時,漢還定三秦。
〔1〕項羽聞漢王皆已并關中,且東,齊、趙叛之,大怒。
乃以故吳令鄭昌為韓王,〔2〕以距漢。
令蕭公角等擊彭越。
〔3〕彭越敗蕭公角等。
漢使張良徇韓,乃遺項王書曰:“漢王失職,〔4〕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東。
”又以齊、梁反書遺項王曰:“齊欲與趙并滅楚。
”楚以此故無西意,而北擊齊。
征兵九江王布。
布稱疾不往,使将将數千人行。
項王由此怨布也。
&【注釋】〔1〕“三秦”,即章邯、司馬欣、董翳所封雍、塞、翟三國。
這些地區原為秦國故地。
據本書《高祖本紀》記載,漢元年八月,漢王采納韓信的計策,從漢中回軍關中,擊破雍王章邯。
次年,漢王東進略地,塞王司馬欣、翟王董翳等皆降,平定了三秦。
〔2〕“鄭昌”,項羽早年在吳縣時,鄭昌為縣令,見本書《韓王信列傳》。
&〔3〕“蕭公角”,名角,曾為蕭縣(今安徽蕭縣西北)令。
楚、漢相争時期,楚官沿襲舊制,令稱作公。
〔4〕“失職”,失去職分。
此指劉邦未能如約稱王關中,而被項羽封在巴、蜀、漢中。
&漢之二年冬,項羽遂北至城陽,田榮亦将兵會戰。
田榮不勝,走至平原,〔1〕平原民殺之。
遂北燒夷齊城郭室屋,〔2〕皆阬田榮降卒,系虜其老弱婦女。
〔3〕徇齊至北海,〔4〕多所殘滅。
齊人相聚而叛之。
于是田榮弟田橫收齊亡卒得數萬人,〔5〕反城陽。
項王因留,連戰未能下。
&【注釋】〔1〕“平原”,秦縣,在今山東平原縣西南。
漢始置郡,以平原為郡治。
&〔2〕“燒夷”,焚燒平毀。
〔3〕“系”,拘縛,捆綁。
“系虜”,俘獲,俘虜。
〔4〕“北海”,指今山東壽光縣以東、昌邑縣以西、安丘縣以北一帶濱海地,漢景帝中二年于此置北海郡。
〔5〕“田橫”,秦末與從兄田儋起兵反秦,田儋死,田榮立儋子巿為齊王,田橫為将。
田榮死,田橫立榮子廣為齊王,自為齊相。
後來田廣被漢軍所虜,田橫自立為齊王。
劉邦稱帝,召田橫至洛陽,離洛陽三十裡自殺。
事詳本書《田儋列傳》、《漢書·田儋傳》。
&春,〔1〕漢王部五諸侯兵,〔2〕凡五十六萬人,東伐楚。
項王聞之,即令諸将擊齊,而自以精兵三萬人南從魯出胡陵。
〔3〕四月,漢皆已入彭城,收其貨寶美人,日置酒高會。
項王乃西從蕭,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
漢軍皆走,相随入谷、泗水,〔4〕殺漢卒十餘萬人。
漢卒皆南走山,楚又追擊至靈壁東睢水上。
〔5〕漢軍卻,為楚所擠,多殺,漢卒十餘萬人皆入睢水,睢水為之不流。
圍漢王三币。
〔6〕于是大風從西北而起,折木發屋,揚沙石,窈冥晝晦,〔7〕逢迎楚軍。
楚軍大亂,壞散,而漢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去。
欲過沛,收家室而西;楚亦使人追之沛,取漢王家。
家皆亡,不與漢王相見。
漢王道逢得孝惠、魯元,〔8〕乃載行。
楚騎追漢王,漢王急,推堕孝惠、魯元車下,滕公常下收載之。
〔9〕如是者三。
曰:“雖急,不可以驅!奈何棄之!”于是遂得脫。
求太公、呂後不相遇。
〔10〕審食其從太公,呂後間行,〔11〕求漢王,反遇楚軍。
楚軍遂與歸,報項王,項王常置軍中。
&【注釋】〔1〕“春”,漢二年春。
當時沿用秦曆,以十月為歲首,所以上面先叙述“漢之二年冬”,然後按時序叙述漢二年春。
&〔2〕“部”,部勒,統轄。
本書《高祖本紀》、《漢書·高帝紀》和《項羽傳》皆作“劫”。
“五諸侯”,史書沒有明确記載,《漢書·高帝紀》顔師古注認為是常山王張耳、河南王申陽、韓王鄭昌、魏王豹、殷王司馬卬。
但前人和後人多持異說,今天已很難确指。
&〔3〕“魯”,秦縣,在今山東曲阜縣。
〔4〕“谷、泗水”,泗水流經彭城東北,谷水在彭城北注入泗水。
項羽率軍自蕭而東,在彭城擊破漢軍,漢軍向東北或北方撤退,便遇到谷水、泗水。
〔5〕“靈壁”,位于彭城西南,在今安徽淮北市西南,不是現在的靈璧縣。
“睢水”,即濉河,自河南杞縣流經河南東部、淮北市西南部,到江蘇宿遷縣西,注入泗水,今多淤斷。
“睢”,音su9。
〔6〕“帀”,音z1,與“匝”字同,環繞一周。
“三帀”,環繞三周,即包圍三重。
〔7〕“窈冥”,形容深幽陰暗。
“窈”,音y3o。
〔8〕“孝惠”,即劉盈,呂後所生,繼劉邦後嗣位為帝,死谥孝惠,事迹附見本書《呂太後本紀》,又見《漢書·惠帝紀》。
“魯元”,即魯元公主,劉盈之姊,後嫁張耳之子張敖,生子張偃,為魯王。
&〔9〕“滕公”,即夏侯嬰,曾為滕縣令,故稱“滕公”。
當時為漢王禦車。
〔10〕“求”,尋求,查訪。
“太公”,劉邦的父親。
“呂後”,劉邦的妻子,事見本書《呂太後本紀》、《漢書·高後紀》。
〔11〕“審食其”,沛人,楚漢相争時,一直随侍呂後,以此封為辟陽侯。
呂後執政,官至左丞相。
文帝即位後免相,被淮南王劉長擊殺。
“食其”,音y@&j9。
&是時呂後兄周呂侯為漢将兵居下邑,〔1〕漢王間往從之,稍稍收其士卒。
至荥陽,〔2〕諸敗軍皆會,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未傅悉詣荥陽,〔3〕複大振。
楚起于彭城,常乘勝逐北,與漢戰荥陽南京、索間,〔4〕漢敗楚,楚以故不能過荥陽而西。
&【注釋】〔1〕“周呂侯”,即呂澤、漢高祖六年封周呂侯,立三年卒。
當時呂澤尚未封周呂侯,這是作者追書之辭。
“下邑”,秦縣,在今安徽砀山縣。
〔2〕“荥陽”,秦縣,在今河南荥陽縣。
〔3〕“蕭何”,沛人,曾為沛縣吏,劉邦起義後,一直追随劉邦,輔成帝業,為漢開國名相,以功封酂侯。
當時劉邦率軍東出伐楚,蕭何留鎮關中。
事詳本書《蕭相國世家》、《漢書·蕭何傳》。
“傅”,即男子在成丁之年著名籍,國家據此無償地征發勞役。
從雲夢秦簡來看,秦朝規定十七歲傅籍。
漢朝男子傅籍年齡初期為二十,後來放寬到二十三,五十六歲始免除徭役。
“未傅”,即未著名籍,這種人都是男子中尚未成丁或已年邁者。
“詣”,音y@,到達。
&項王之救彭城,追漢王至荥陽,田橫亦得收齊,立田榮子廣為齊王。
漢王之敗彭城,諸侯皆複與楚而背漢。
〔1〕漢軍荥陽,築甬道屬之河,〔2〕以取敖倉粟。
〔3〕&【注釋】〔1〕“與”,音y),親附。
〔2〕“屬”,音zh(,接,連綴。
“屬之河”,連接到黃河岸邊。
〔3〕“敖倉”,秦在荥陽西北敖山上修建的糧倉,儲有大量粟米,地當河水、濟水分流處,故址在今河南鄭州市西北邙山上。
&漢之三年,項王數侵奪漢甬道,漢王食乏,恐,請和,割荥陽以西為漢。
項王欲聽之。
曆陽侯範增曰:〔1〕“漢易與耳,今釋弗取,後必悔之。
”項王乃與範增急圍荥陽。
漢王患之,乃用陳平計間項王。
項王使者來,為太牢具,〔2〕舉欲進之。
見使者,詳驚愕曰:〔3〕“吾以為亞父使者,乃反項王使者。
”更持去,以惡食食項王使者。
〔4〕使者歸報項王,項王乃疑範增與漢有私,稍奪之權。
範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為之。
願賜骸骨歸卒伍。
”〔5〕項王許之。
行未至彭城,疽發背而死。
〔6〕&【注釋】〔1〕“曆陽侯”,範增封爵。
曆陽為秦所置縣,在今安徽和縣。
〔2〕“太牢”,古代祭祀或宴飨,牛、羊、豕三牲全備為太牢,隻具羊、豕而無牛為少牢。
“太牢具”,是待客時禮數最高的豐盛筵席。
〔3〕“詳”,通“佯”,假裝。
〔4〕“惡食食”,上一“食”字是名詞,食物。
下一“食”字音s@,與“飼”字通,動詞,給人吃。
&〔5〕“願賜骸骨”,猶言乞身。
臣子事君,即以身許人,所以自己辭官等于要求人君賜予軀體。
“卒伍”,古代軍隊編制,五人為伍,百人為卒。
“歸卒伍”,即退身為普通士卒。
〔6〕“疽”,音j,疽癰,是一種惡瘡。
&漢将紀信說漢王曰:“事已急矣,請為王诳楚為王,〔1〕王可以間出。
”于是漢王夜出女子荥陽東門被甲二千人,〔2〕楚兵四面擊之。
紀信乘黃屋車,〔3〕傅左纛,〔4〕曰:“城中食盡,漢王降。
”楚軍皆呼萬歲。
漢王亦與數十騎從城西門出,走成臯。
〔5〕項王見紀信,問:“漢王安在?”信曰:“漢王已出矣。
”項王燒殺紀信。
&【注釋】〔1〕“诳”,與“诓”字同,欺騙。
&〔2〕“被”通“披”。
〔3〕“黃屋車”,天子所乘,這種車用黃缯做蓋裡。
〔4〕“傅”,附着。
這裡可解釋為插着,張着。
“左纛”,豎立在車衡左方的用犛牛尾或雉尾制成的裝飾物。
“纛”,音d4o,又音d*。
〔5〕“成臯”,即春秋鄭國虎牢,漢代置為縣,其地形勢險要,故城在今河南荥陽縣汜水鎮。
&漢王使禦史大夫周苛、枞公、魏豹守荥陽。
〔1〕周苛、枞公謀曰:“反國之王,難與守城。
”乃共殺魏豹。
楚下荥陽城,生得周苛。
項王謂周苛曰:“為我将,我以公為上将軍,封三萬戶。
”周苛罵曰:“若不趣降漢,〔2〕漢今虜若,若非漢敵也。
”項王怒,烹周苛,并殺枞公。
&【注釋】〔1〕“禦史大夫”,本為秦官,地位僅次于丞相,主要負責監察、執法。
當時周苛在漢任此職。
“周苛”,周昌從兄,秦時為泗水(秦郡,治所在沛縣,漢初改為沛郡)卒史,後歸屬劉邦。
事迹主要見本書《張丞相列傳》所附《周昌列傳》、《漢書·周昌傳》。
“枞公”,枞為姓,音c#ng,史書沒有記載他的名字。
“魏豹”,漢高祖元年二月,項羽封魏豹為西魏王,二年三月,魏豹降漢。
五月背漢歸楚。
九月韓信俘虜魏豹,送至荥陽劉邦處。
劉邦逃離荥陽,即令周苛、枞公與魏豹共守荥陽。
〔2〕“若”,你。
“趣”,音c),趕快。
&漢王之出荥陽,南走宛、葉,〔1〕得九江王布,行收兵,複入保成臯。
漢之四年,項王進兵圍成臯。
漢王逃,獨與滕公出成臯北門,渡河走修武,〔2〕從張耳、韓信軍。
〔3〕諸将稍稍得出成臯,從漢王。
楚遂拔成臯,欲西。
漢使兵距之鞏,〔4〕令其不得西。
&【注釋】〔1〕“宛”,音yu1n,秦縣,為南陽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陽市。
“葉”,今讀y8,舊讀sh8,秦縣,在今河南葉縣南。
〔2〕“修武”,漢始置為縣,在今河南獲嘉縣西南。
縣内有大、小修武,此為小修武。
大修武在小修武西,位于今河南修武縣界。
〔3〕“從張耳、韓信軍”,據本書《高祖本紀》記載,劉邦渡河後馳宿修武,自稱漢王使者,早晨馳入張耳、韓信軍營,奪了他們的軍權,派張耳北收兵趙地,使韓信東擊齊。
〔4〕“鞏”,秦縣,在今河南鞏縣西南。
&是時,彭越渡河擊楚東阿,殺楚将軍薛公。
項王乃自東擊彭越。
漢王得淮陰侯兵,〔1〕欲渡河南。
鄭忠說漢王,〔2〕乃止壁河内。
〔3〕使劉賈将兵佐彭越,〔4〕燒楚積聚。
項王東擊破之,走彭越。
漢王則引兵渡河,複取成臯。
軍廣武。
〔5〕就敖倉食。
項王已定東海來,〔6〕西,與漢俱臨廣武而軍,相守數月。
&【注釋】〔1〕“淮陰侯”,即韓信。
當時韓信尚未封淮陰侯,這是修史者追書之辭。
〔2〕“鄭忠”,當時為漢郎中,他勸劉邦深溝高壘,不與楚交戰,見本書《高祖本紀》。
〔3〕“壁”,營
〔28〕“韓廣”,原為秦上谷郡卒史,陳勝部将武臣到邯鄲自立為趙王,遣韓廣帶兵攻取燕地,韓廣便自立為燕王,見《陳涉世家》。
“遼東王”,遼東本秦郡,故地在今遼甯大淩河以東。
遼東王封國包有今遼甯和河北東北一帶。
〔29〕“臧荼”,曾為燕王韓廣部将,因從項羽入關,項羽把燕地分割為二,徙故燕王韓廣稱王遼東,而以燕、薊(今河北北部)封臧荼。
後來臧荼背楚歸漢,漢高祖五年反叛被俘。
“荼”,音t*。
〔30〕“薊”,音j@,秦縣,故地在今北京市西南。
〔31〕“膠東王”,項羽把原齊國地區分割為三,東部為膠東王田市封國,都即墨(今山東平度縣東南),轄有今山東東部。
中部是故齊的中心地帶,為齊王田都封國,西部為濟北王田安封國。
&〔32〕“臨菑”,即臨淄,戰國時齊國都城,秦為臨淄郡治所,故城在今山東淄博市東北舊臨淄縣。
〔33〕“齊王建”,齊襄王之子,公元前二六四年繼位為齊王,立四十四年被秦俘虜,齊國遂亡。
&〔34〕“濟北”,濟水北岸。
濟水為古代四渎之一,發源于今河南濟源縣西王屋山,過黃河後曲折東流,在山東境内入海。
古濟水今已不複存在。
&〔35〕“博陽”,在今山東泰安市東南的博縣故城。
一說在今山東茌平縣西博平鎮。
&〔36〕“成安君”,陳餘封号。
成安,秦縣,張守節《正義》雲:“成安縣在颍川郡,屬豫州。
”在今河南臨汝縣東南。
“棄将印去”,陳餘和張耳本為刎頸之交,秦章邯圍張耳、趙王歇于巨鹿,陳餘領兵駐紮巨鹿北。
巨鹿解圍後,張耳責怪陳餘不肯救趙,又懷疑陳餘殺了他的将領,兩人關系破裂,陳餘便把将印交給張耳,帶領數百人漁獵澤中。
事見《史記》、《漢書》張耳、陳餘本傳。
〔37〕“南皮”,秦縣,在今河北南皮縣。
〔38〕“鋗”,音ju1n。
〔39〕“西楚”,據《貨殖列傳》所載,淮北沛、陳、汝南、南郡為西楚,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為東楚,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為南楚。
是西楚包舉今河南東部、安徽北部、江蘇西北部一帶。
其實項羽自封的地域并不局限于此。
項羽之都彭城在西楚界内,所以封國以西楚為号。
又張守節《正義》引孟康雲:“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
”可備一說。
“霸王”,諸侯王的盟主,與春秋時的霸主相同。
&〔40〕“九郡”,史書都沒有具體列出九郡的名稱,《漢書·項籍傳》、《資治通鑒》皆雲“王梁、楚地九郡”。
清錢大昕《漢書考異》、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九郡是泗水、東陽、東海、砀、薛、鄣、吳、會稽、東郡。
但也有人不主此說。
限于材料,今天已不能考定九郡的名稱。
&漢之元年四月,〔1〕諸侯罷戲下,〔2〕各就國。
項王出之國,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裡,〔3〕必居上遊。
”乃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
〔4〕趣義帝行,〔5〕其群臣稍稍背叛之,乃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
〔6〕韓王成無軍功,項王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廢以為侯,已又殺之。
臧荼之國,因逐韓廣之遼東,廣弗聽,荼擊殺廣無終,〔7〕并王其地。
&【注釋】〔1〕“漢元年”,即公元前二○六年。
此年項羽分封諸侯,劉邦為漢王。
〔2〕“戲”,音hu9。
通“麾”,用來指揮軍隊的大旗。
“戲下”,在主帥的旌麾之下。
也有人認為“戲”指戲水,“戲下”即戲水旁,與“洛下”同例。
〔3〕“方千裡”,千裡見方,即東西千裡,南北千裡。
〔4〕“長沙”,秦郡,轄有今資水以東的湖南地區、廣東西北和廣西東北部分地區。
“郴縣”,長沙郡屬縣,在今湖南郴縣。
“郴”,音ch5n。
〔5〕“趣”,音c),催促。
〔6〕“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本書《高祖本紀》雲:“陰令衡山王、臨江王擊之,殺義帝江南。
”與此稍異。
本書《黥布列傳》記載,高祖元年四月,項羽遷義帝于長沙郡,暗中派九江王黥布等攻擊義帝。
八月,黥布派部将追殺義帝于郴縣。
是奉項羽命令殺害義帝的有衡山王、臨江王、九江王三人,直接殺死義帝的是九江王的部将。
與此亦略有出入。
〔7〕“無終”,秦縣,韓廣王遼東,建都于此,故城在今天津市薊縣。
&田榮聞項羽徙齊王巿膠東,而立齊将田都為齊王,乃大怒,不肯遣齊王之膠東,因以齊反,迎擊田都。
田都走楚。
齊王巿畏項王,乃亡之膠東就國。
田榮怒,追擊殺之即墨。
榮因自立為齊王,而西擊殺濟北王田安,并王三齊。
〔1〕榮與彭越将軍印,〔2〕令反梁地。
陳餘陰使張同、夏說說齊王田榮曰:〔3〕“項羽為天下宰,不平。
今盡王故王于醜地,而王其群臣諸将善地。
逐其故主,趙王乃北居代,餘以為不可。
聞大王起兵,且不聽不義,願大王資餘兵,請以擊常山,以複趙王,請以國為扞蔽。
”〔4〕齊王許之,因遣兵之趙。
陳餘悉發三縣兵,與齊并力擊常山,大破之。
張耳走歸漢。
陳餘迎故趙王歇于代,反之趙。
〔5〕趙王因立陳餘為代王。
&【注釋】〔1〕“三齊”,即田都所封齊,田巿所封膠東,田安所封濟北。
〔2〕“彭越”,字仲,昌邑(今山東金鄉縣西北)人。
項羽分封諸侯王時,彭越率衆萬餘人活動于巨野澤(即大野澤,在今山東巨野縣北),所以田榮聯絡彭越,授與将軍印,在梁地反叛項羽。
事見《史記》、《漢書》本傳。
〔3〕“張同”,全書僅此一見,事迹不詳。
“夏說”,陳餘為代王時,夏說為代相。
漢高祖二年後九月,被韓信擒殺。
“說”,音yu8。
〔4〕“扞”,與“捍”字同,音h4n。
“扞蔽”,捍衛,掩護。
〔5〕“反”,通“返”。
&是時,漢還定三秦。
〔1〕項羽聞漢王皆已并關中,且東,齊、趙叛之,大怒。
乃以故吳令鄭昌為韓王,〔2〕以距漢。
令蕭公角等擊彭越。
〔3〕彭越敗蕭公角等。
漢使張良徇韓,乃遺項王書曰:“漢王失職,〔4〕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東。
”又以齊、梁反書遺項王曰:“齊欲與趙并滅楚。
”楚以此故無西意,而北擊齊。
征兵九江王布。
布稱疾不往,使将将數千人行。
項王由此怨布也。
&【注釋】〔1〕“三秦”,即章邯、司馬欣、董翳所封雍、塞、翟三國。
這些地區原為秦國故地。
據本書《高祖本紀》記載,漢元年八月,漢王采納韓信的計策,從漢中回軍關中,擊破雍王章邯。
次年,漢王東進略地,塞王司馬欣、翟王董翳等皆降,平定了三秦。
〔2〕“鄭昌”,項羽早年在吳縣時,鄭昌為縣令,見本書《韓王信列傳》。
&〔3〕“蕭公角”,名角,曾為蕭縣(今安徽蕭縣西北)令。
楚、漢相争時期,楚官沿襲舊制,令稱作公。
〔4〕“失職”,失去職分。
此指劉邦未能如約稱王關中,而被項羽封在巴、蜀、漢中。
&漢之二年冬,項羽遂北至城陽,田榮亦将兵會戰。
田榮不勝,走至平原,〔1〕平原民殺之。
遂北燒夷齊城郭室屋,〔2〕皆阬田榮降卒,系虜其老弱婦女。
〔3〕徇齊至北海,〔4〕多所殘滅。
齊人相聚而叛之。
于是田榮弟田橫收齊亡卒得數萬人,〔5〕反城陽。
項王因留,連戰未能下。
&【注釋】〔1〕“平原”,秦縣,在今山東平原縣西南。
漢始置郡,以平原為郡治。
&〔2〕“燒夷”,焚燒平毀。
〔3〕“系”,拘縛,捆綁。
“系虜”,俘獲,俘虜。
〔4〕“北海”,指今山東壽光縣以東、昌邑縣以西、安丘縣以北一帶濱海地,漢景帝中二年于此置北海郡。
〔5〕“田橫”,秦末與從兄田儋起兵反秦,田儋死,田榮立儋子巿為齊王,田橫為将。
田榮死,田橫立榮子廣為齊王,自為齊相。
後來田廣被漢軍所虜,田橫自立為齊王。
劉邦稱帝,召田橫至洛陽,離洛陽三十裡自殺。
事詳本書《田儋列傳》、《漢書·田儋傳》。
&春,〔1〕漢王部五諸侯兵,〔2〕凡五十六萬人,東伐楚。
項王聞之,即令諸将擊齊,而自以精兵三萬人南從魯出胡陵。
〔3〕四月,漢皆已入彭城,收其貨寶美人,日置酒高會。
項王乃西從蕭,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
漢軍皆走,相随入谷、泗水,〔4〕殺漢卒十餘萬人。
漢卒皆南走山,楚又追擊至靈壁東睢水上。
〔5〕漢軍卻,為楚所擠,多殺,漢卒十餘萬人皆入睢水,睢水為之不流。
圍漢王三币。
〔6〕于是大風從西北而起,折木發屋,揚沙石,窈冥晝晦,〔7〕逢迎楚軍。
楚軍大亂,壞散,而漢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去。
欲過沛,收家室而西;楚亦使人追之沛,取漢王家。
家皆亡,不與漢王相見。
漢王道逢得孝惠、魯元,〔8〕乃載行。
楚騎追漢王,漢王急,推堕孝惠、魯元車下,滕公常下收載之。
〔9〕如是者三。
曰:“雖急,不可以驅!奈何棄之!”于是遂得脫。
求太公、呂後不相遇。
〔10〕審食其從太公,呂後間行,〔11〕求漢王,反遇楚軍。
楚軍遂與歸,報項王,項王常置軍中。
&【注釋】〔1〕“春”,漢二年春。
當時沿用秦曆,以十月為歲首,所以上面先叙述“漢之二年冬”,然後按時序叙述漢二年春。
&〔2〕“部”,部勒,統轄。
本書《高祖本紀》、《漢書·高帝紀》和《項羽傳》皆作“劫”。
“五諸侯”,史書沒有明确記載,《漢書·高帝紀》顔師古注認為是常山王張耳、河南王申陽、韓王鄭昌、魏王豹、殷王司馬卬。
但前人和後人多持異說,今天已很難确指。
&〔3〕“魯”,秦縣,在今山東曲阜縣。
〔4〕“谷、泗水”,泗水流經彭城東北,谷水在彭城北注入泗水。
項羽率軍自蕭而東,在彭城擊破漢軍,漢軍向東北或北方撤退,便遇到谷水、泗水。
〔5〕“靈壁”,位于彭城西南,在今安徽淮北市西南,不是現在的靈璧縣。
“睢水”,即濉河,自河南杞縣流經河南東部、淮北市西南部,到江蘇宿遷縣西,注入泗水,今多淤斷。
“睢”,音su9。
〔6〕“帀”,音z1,與“匝”字同,環繞一周。
“三帀”,環繞三周,即包圍三重。
〔7〕“窈冥”,形容深幽陰暗。
“窈”,音y3o。
〔8〕“孝惠”,即劉盈,呂後所生,繼劉邦後嗣位為帝,死谥孝惠,事迹附見本書《呂太後本紀》,又見《漢書·惠帝紀》。
“魯元”,即魯元公主,劉盈之姊,後嫁張耳之子張敖,生子張偃,為魯王。
&〔9〕“滕公”,即夏侯嬰,曾為滕縣令,故稱“滕公”。
當時為漢王禦車。
〔10〕“求”,尋求,查訪。
“太公”,劉邦的父親。
“呂後”,劉邦的妻子,事見本書《呂太後本紀》、《漢書·高後紀》。
〔11〕“審食其”,沛人,楚漢相争時,一直随侍呂後,以此封為辟陽侯。
呂後執政,官至左丞相。
文帝即位後免相,被淮南王劉長擊殺。
“食其”,音y@&j9。
&是時呂後兄周呂侯為漢将兵居下邑,〔1〕漢王間往從之,稍稍收其士卒。
至荥陽,〔2〕諸敗軍皆會,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未傅悉詣荥陽,〔3〕複大振。
楚起于彭城,常乘勝逐北,與漢戰荥陽南京、索間,〔4〕漢敗楚,楚以故不能過荥陽而西。
&【注釋】〔1〕“周呂侯”,即呂澤、漢高祖六年封周呂侯,立三年卒。
當時呂澤尚未封周呂侯,這是作者追書之辭。
“下邑”,秦縣,在今安徽砀山縣。
〔2〕“荥陽”,秦縣,在今河南荥陽縣。
〔3〕“蕭何”,沛人,曾為沛縣吏,劉邦起義後,一直追随劉邦,輔成帝業,為漢開國名相,以功封酂侯。
當時劉邦率軍東出伐楚,蕭何留鎮關中。
事詳本書《蕭相國世家》、《漢書·蕭何傳》。
“傅”,即男子在成丁之年著名籍,國家據此無償地征發勞役。
從雲夢秦簡來看,秦朝規定十七歲傅籍。
漢朝男子傅籍年齡初期為二十,後來放寬到二十三,五十六歲始免除徭役。
“未傅”,即未著名籍,這種人都是男子中尚未成丁或已年邁者。
“詣”,音y@,到達。
&項王之救彭城,追漢王至荥陽,田橫亦得收齊,立田榮子廣為齊王。
漢王之敗彭城,諸侯皆複與楚而背漢。
〔1〕漢軍荥陽,築甬道屬之河,〔2〕以取敖倉粟。
〔3〕&【注釋】〔1〕“與”,音y),親附。
〔2〕“屬”,音zh(,接,連綴。
“屬之河”,連接到黃河岸邊。
〔3〕“敖倉”,秦在荥陽西北敖山上修建的糧倉,儲有大量粟米,地當河水、濟水分流處,故址在今河南鄭州市西北邙山上。
&漢之三年,項王數侵奪漢甬道,漢王食乏,恐,請和,割荥陽以西為漢。
項王欲聽之。
曆陽侯範增曰:〔1〕“漢易與耳,今釋弗取,後必悔之。
”項王乃與範增急圍荥陽。
漢王患之,乃用陳平計間項王。
項王使者來,為太牢具,〔2〕舉欲進之。
見使者,詳驚愕曰:〔3〕“吾以為亞父使者,乃反項王使者。
”更持去,以惡食食項王使者。
〔4〕使者歸報項王,項王乃疑範增與漢有私,稍奪之權。
範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為之。
願賜骸骨歸卒伍。
”〔5〕項王許之。
行未至彭城,疽發背而死。
〔6〕&【注釋】〔1〕“曆陽侯”,範增封爵。
曆陽為秦所置縣,在今安徽和縣。
〔2〕“太牢”,古代祭祀或宴飨,牛、羊、豕三牲全備為太牢,隻具羊、豕而無牛為少牢。
“太牢具”,是待客時禮數最高的豐盛筵席。
〔3〕“詳”,通“佯”,假裝。
〔4〕“惡食食”,上一“食”字是名詞,食物。
下一“食”字音s@,與“飼”字通,動詞,給人吃。
&〔5〕“願賜骸骨”,猶言乞身。
臣子事君,即以身許人,所以自己辭官等于要求人君賜予軀體。
“卒伍”,古代軍隊編制,五人為伍,百人為卒。
“歸卒伍”,即退身為普通士卒。
〔6〕“疽”,音j,疽癰,是一種惡瘡。
&漢将紀信說漢王曰:“事已急矣,請為王诳楚為王,〔1〕王可以間出。
”于是漢王夜出女子荥陽東門被甲二千人,〔2〕楚兵四面擊之。
紀信乘黃屋車,〔3〕傅左纛,〔4〕曰:“城中食盡,漢王降。
”楚軍皆呼萬歲。
漢王亦與數十騎從城西門出,走成臯。
〔5〕項王見紀信,問:“漢王安在?”信曰:“漢王已出矣。
”項王燒殺紀信。
&【注釋】〔1〕“诳”,與“诓”字同,欺騙。
&〔2〕“被”通“披”。
〔3〕“黃屋車”,天子所乘,這種車用黃缯做蓋裡。
〔4〕“傅”,附着。
這裡可解釋為插着,張着。
“左纛”,豎立在車衡左方的用犛牛尾或雉尾制成的裝飾物。
“纛”,音d4o,又音d*。
〔5〕“成臯”,即春秋鄭國虎牢,漢代置為縣,其地形勢險要,故城在今河南荥陽縣汜水鎮。
&漢王使禦史大夫周苛、枞公、魏豹守荥陽。
〔1〕周苛、枞公謀曰:“反國之王,難與守城。
”乃共殺魏豹。
楚下荥陽城,生得周苛。
項王謂周苛曰:“為我将,我以公為上将軍,封三萬戶。
”周苛罵曰:“若不趣降漢,〔2〕漢今虜若,若非漢敵也。
”項王怒,烹周苛,并殺枞公。
&【注釋】〔1〕“禦史大夫”,本為秦官,地位僅次于丞相,主要負責監察、執法。
當時周苛在漢任此職。
“周苛”,周昌從兄,秦時為泗水(秦郡,治所在沛縣,漢初改為沛郡)卒史,後歸屬劉邦。
事迹主要見本書《張丞相列傳》所附《周昌列傳》、《漢書·周昌傳》。
“枞公”,枞為姓,音c#ng,史書沒有記載他的名字。
“魏豹”,漢高祖元年二月,項羽封魏豹為西魏王,二年三月,魏豹降漢。
五月背漢歸楚。
九月韓信俘虜魏豹,送至荥陽劉邦處。
劉邦逃離荥陽,即令周苛、枞公與魏豹共守荥陽。
〔2〕“若”,你。
“趣”,音c),趕快。
&漢王之出荥陽,南走宛、葉,〔1〕得九江王布,行收兵,複入保成臯。
漢之四年,項王進兵圍成臯。
漢王逃,獨與滕公出成臯北門,渡河走修武,〔2〕從張耳、韓信軍。
〔3〕諸将稍稍得出成臯,從漢王。
楚遂拔成臯,欲西。
漢使兵距之鞏,〔4〕令其不得西。
&【注釋】〔1〕“宛”,音yu1n,秦縣,為南陽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陽市。
“葉”,今讀y8,舊讀sh8,秦縣,在今河南葉縣南。
〔2〕“修武”,漢始置為縣,在今河南獲嘉縣西南。
縣内有大、小修武,此為小修武。
大修武在小修武西,位于今河南修武縣界。
〔3〕“從張耳、韓信軍”,據本書《高祖本紀》記載,劉邦渡河後馳宿修武,自稱漢王使者,早晨馳入張耳、韓信軍營,奪了他們的軍權,派張耳北收兵趙地,使韓信東擊齊。
〔4〕“鞏”,秦縣,在今河南鞏縣西南。
&是時,彭越渡河擊楚東阿,殺楚将軍薛公。
項王乃自東擊彭越。
漢王得淮陰侯兵,〔1〕欲渡河南。
鄭忠說漢王,〔2〕乃止壁河内。
〔3〕使劉賈将兵佐彭越,〔4〕燒楚積聚。
項王東擊破之,走彭越。
漢王則引兵渡河,複取成臯。
軍廣武。
〔5〕就敖倉食。
項王已定東海來,〔6〕西,與漢俱臨廣武而軍,相守數月。
&【注釋】〔1〕“淮陰侯”,即韓信。
當時韓信尚未封淮陰侯,這是修史者追書之辭。
〔2〕“鄭忠”,當時為漢郎中,他勸劉邦深溝高壘,不與楚交戰,見本書《高祖本紀》。
〔3〕“壁”,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