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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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之。
初,慕洧以環州降,及割陝西、河南與宋人,洧奔夏國,夏人以為山訛首領。
及撒離喝再定陝西,洧思歸,夏人知之,遂族洧,以表聞,诏書責讓之。
及海陵弑熙宗,遣使報谕至境上,夏人問曰:“聖德皇帝何為見廢。
”不肯納。
朝廷乃使有司以廢立之故移文報之。
天德二年七月,夏使禦史中丞雜辣公濟等來賀,如舊禮。
正隆末伐宋,宋人入秦、隴,夏亦乘隙攻取蕩羌、通峽、九羊、會川等城寨,宋亦侵入夏境。
世宗即位,夏人複以城寨來歸,且乞兵複宋侵地,诏書嘉獎,仍遣吏部郎中完顔達吉體究陝西利害。
邊吏奏,夏人已歸城寨,而所侵掠人口财畜尚未還,請索之。
大定四年二月甲申,夏遣其武功大夫紐卧文忠等賀萬春節,入見,附狀奏告,略曰:“衆軍破蕩之時,幸而免者十無一二,繼以凍餒死亡,其存幾何。
兼夏國與宋兵交,人畜之被俘戮亦多,連歲勤動,士卒暴露,勢皆朘削。
又坐為宋人牽制,使忠誠之節無由自達,中外鹹知,願止約理索,聽納臣言,不勝下國之幸。
”其後屢以為請,诏許之。
久之,其臣任得敬專國政,欲分割夏國。
因賀大定八年正旦,遣奏告使殿前太尉芭裡昌祖等以仁孝章乞良醫為得敬治疾,诏保全郎王師道佩銀牌往焉。
诏師道曰:“如病勢不可療,則勿治。
如可治,期一月歸。
”得敬疾有瘳,遣謝恩使任得聰來,得敬亦附表進禮物,上曰:“得敬自有定分,附表禮物皆不可受。
”并卻之。
初,仁孝嗣位,其臣屢作亂,任得敬抗禦有功,遂相夏二十餘年,陰蓄異志,欲圖夏國,誣殺宗親大臣,其勢漸逼,仁孝不能制。
大定十年,乃分西南路及靈州羅龐嶺地與得敬,自為國,且上表為得敬求封。
世宗以問宰相,尚書令李石等曰:“事系彼國,我何預焉,不如因而許之。
”上曰:“有國之主豈肯無故分國與人,此必權臣逼奪,非夏王本意。
況夏國稱藩歲久,一旦迫于賊臣,朕為四海主,甯容此邪?若彼不能自正,則當以兵誅之,不可許也。
”乃卻其貢物,賜仁孝诏曰:“自我國家戡定中原,懷柔西土,始則畫疆于乃父,繼而錫命于爾躬,恩厚一方,年垂三紀,藩臣之禮既務踐修,先業所傳亦當固守。
今茲請命,事頗靡常,未知措意之由來,續當遣使以詢爾。
所有貢物,已令發回。
” 得敬密通宋人求助,宋以蠟丸書答得敬,夏人得之。
得敬始因求醫附表進禮物,欲以嘗試世宗,既不可行,而求封又不可得,仁孝乃謀誅之。
八月晦,仁孝誅得敬及其黨與,上表謝,并以所執宋人及蠟丸書來上。
其謝表曰:“得敬初受分土之後,曾遣使赴大朝代求封建,蒙诏書不為俞納,此朝廷憐愛之恩,夏國不勝感戴。
夏國妄煩朝廷,冒求賊臣封建,深虧禮節。
今既賊臣誅訖,大朝不用遣使詢問。
得敬所分之地與大朝熙秦路接境,恐自分地以來别有生事,已根勘禁約,乞朝廷亦行禁約。
” 十二年,上謂宰臣曰:“夏國以珠玉易我絲帛,是以無用易我有用也。
”乃減罷保安、蘭州榷場。
仁孝深念世宗恩厚,十七年,獻本國所造百頭帳,上曰:“夏國貢獻自有方物,可卻之。
”仁孝再以表上曰:“所進帳本非珍異,使人亦已到邊,若不蒙包納,則下國深誠無所展效,四方鄰國以為夏國不預大朝眷愛之數,将何所安。
”乃許與正旦使同來。
先是,尚書奏:“夏國與陝西邊民私相越境,盜竊财畜,奸人托名榷場貿易,得以往來,恐為邊患。
使人入境與富商相易,亦可禁止。
”于是,複罷 綏德榷場,止存東勝、環州而已。
仁孝表請複置蘭州、保安、綏德榷場如舊,并乞使人入界相易用物。
诏曰:“保安、蘭州地無絲枲,惟綏德建關市以通貨财。
使副往來,聽留都亭貿易。
”章宗即位,诏曰:“夏使館内貿易且已。
”明昌二年,複舊。
頃之,夏人肆牧于鎮戎之境,邏卒逐之,夏人執邏卒而去。
邊将阿魯帶率兵诘之,夏廂官吳明契、信陵都、蔔祥、徐餘立等伏兵三千于潤中,阿魯帶口中流矢而死,取其弓甲而去。
诏索殺阿魯帶者,夏人處以徒刑。
诏索之不已,夏人乃殺明契等。
明昌四年,仁孝薨,子純佑嗣立。
承安二年,複置蘭州、保安榷場。
承安五年,純佑母病風求醫
初,慕洧以環州降,及割陝西、河南與宋人,洧奔夏國,夏人以為山訛首領。
及撒離喝再定陝西,洧思歸,夏人知之,遂族洧,以表聞,诏書責讓之。
及海陵弑熙宗,遣使報谕至境上,夏人問曰:“聖德皇帝何為見廢。
”不肯納。
朝廷乃使有司以廢立之故移文報之。
天德二年七月,夏使禦史中丞雜辣公濟等來賀,如舊禮。
正隆末伐宋,宋人入秦、隴,夏亦乘隙攻取蕩羌、通峽、九羊、會川等城寨,宋亦侵入夏境。
世宗即位,夏人複以城寨來歸,且乞兵複宋侵地,诏書嘉獎,仍遣吏部郎中完顔達吉體究陝西利害。
邊吏奏,夏人已歸城寨,而所侵掠人口财畜尚未還,請索之。
大定四年二月甲申,夏遣其武功大夫紐卧文忠等賀萬春節,入見,附狀奏告,略曰:“衆軍破蕩之時,幸而免者十無一二,繼以凍餒死亡,其存幾何。
兼夏國與宋兵交,人畜之被俘戮亦多,連歲勤動,士卒暴露,勢皆朘削。
又坐為宋人牽制,使忠誠之節無由自達,中外鹹知,願止約理索,聽納臣言,不勝下國之幸。
”其後屢以為請,诏許之。
久之,其臣任得敬專國政,欲分割夏國。
因賀大定八年正旦,遣奏告使殿前太尉芭裡昌祖等以仁孝章乞良醫為得敬治疾,诏保全郎王師道佩銀牌往焉。
诏師道曰:“如病勢不可療,則勿治。
如可治,期一月歸。
”得敬疾有瘳,遣謝恩使任得聰來,得敬亦附表進禮物,上曰:“得敬自有定分,附表禮物皆不可受。
”并卻之。
初,仁孝嗣位,其臣屢作亂,任得敬抗禦有功,遂相夏二十餘年,陰蓄異志,欲圖夏國,誣殺宗親大臣,其勢漸逼,仁孝不能制。
大定十年,乃分西南路及靈州羅龐嶺地與得敬,自為國,且上表為得敬求封。
世宗以問宰相,尚書令李石等曰:“事系彼國,我何預焉,不如因而許之。
”上曰:“有國之主豈肯無故分國與人,此必權臣逼奪,非夏王本意。
況夏國稱藩歲久,一旦迫于賊臣,朕為四海主,甯容此邪?若彼不能自正,則當以兵誅之,不可許也。
”乃卻其貢物,賜仁孝诏曰:“自我國家戡定中原,懷柔西土,始則畫疆于乃父,繼而錫命于爾躬,恩厚一方,年垂三紀,藩臣之禮既務踐修,先業所傳亦當固守。
今茲請命,事頗靡常,未知措意之由來,續當遣使以詢爾。
所有貢物,已令發回。
” 得敬密通宋人求助,宋以蠟丸書答得敬,夏人得之。
得敬始因求醫附表進禮物,欲以嘗試世宗,既不可行,而求封又不可得,仁孝乃謀誅之。
八月晦,仁孝誅得敬及其黨與,上表謝,并以所執宋人及蠟丸書來上。
其謝表曰:“得敬初受分土之後,曾遣使赴大朝代求封建,蒙诏書不為俞納,此朝廷憐愛之恩,夏國不勝感戴。
夏國妄煩朝廷,冒求賊臣封建,深虧禮節。
今既賊臣誅訖,大朝不用遣使詢問。
得敬所分之地與大朝熙秦路接境,恐自分地以來别有生事,已根勘禁約,乞朝廷亦行禁約。
” 十二年,上謂宰臣曰:“夏國以珠玉易我絲帛,是以無用易我有用也。
”乃減罷保安、蘭州榷場。
仁孝深念世宗恩厚,十七年,獻本國所造百頭帳,上曰:“夏國貢獻自有方物,可卻之。
”仁孝再以表上曰:“所進帳本非珍異,使人亦已到邊,若不蒙包納,則下國深誠無所展效,四方鄰國以為夏國不預大朝眷愛之數,将何所安。
”乃許與正旦使同來。
先是,尚書奏:“夏國與陝西邊民私相越境,盜竊财畜,奸人托名榷場貿易,得以往來,恐為邊患。
使人入境與富商相易,亦可禁止。
”于是,複罷 綏德榷場,止存東勝、環州而已。
仁孝表請複置蘭州、保安、綏德榷場如舊,并乞使人入界相易用物。
诏曰:“保安、蘭州地無絲枲,惟綏德建關市以通貨财。
使副往來,聽留都亭貿易。
”章宗即位,诏曰:“夏使館内貿易且已。
”明昌二年,複舊。
頃之,夏人肆牧于鎮戎之境,邏卒逐之,夏人執邏卒而去。
邊将阿魯帶率兵诘之,夏廂官吳明契、信陵都、蔔祥、徐餘立等伏兵三千于潤中,阿魯帶口中流矢而死,取其弓甲而去。
诏索殺阿魯帶者,夏人處以徒刑。
诏索之不已,夏人乃殺明契等。
明昌四年,仁孝薨,子純佑嗣立。
承安二年,複置蘭州、保安榷場。
承安五年,純佑母病風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