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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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佐時,何多讓也?”永祺曰:“執政系天下休戚,縱欲貪冒榮寵,如蒼生何!”海陵嘗選廷臣十人備谘訪,獨永祺議論寬厚,時稱長者。
卒年五十七。
胡砺,字元化,磁州武安人。
少嗜學。
天會間,大軍下河北,砺為軍士所掠,行至燕,亡匿香山寺,與傭保雜處。
韓昉見而異之,使賦詩以見志,砺操筆立成,思緻清婉,昉喜甚,因館置門下,使與其子處,同教育之,自是學業日進。
昉嘗謂人曰:“胡生才器一日千裡,他日必将名世。
”十年,舉進士第一,授右拾遺,權翰林修撰。
久之,改定州觀察判官。
定之學校為河朔冠,士子聚居者常以百數,砺督教不倦,經指授者悉為場屋上遊,稱其程文為“元化格”。
皇統初,為河北西路轉運都勾判官。
砺性剛直無所屈。
行台平章政事高桢之汴,道真定,燕于漕司。
砺欲就坐,桢責之,砺曰:“公在政府則禮絕百僚,今日之會自有賓主禮。
”桢曰:“汝他日為省吏當何如?”砺曰:“當官而行,亦何所避。
”桢壯其言,改謝之。
改同知深州軍州事,加朝奉大夫。
郡守暴戾,蔑視僚屬,砺常以禮折之,守愧服,郡事一委于砺。
州管五縣,例置弓手百餘,少者猶六七十人,歲征民錢五千餘萬為顧直。
其人皆市井無賴,以迹盜為名,所至擾民。
砺知其弊,悉罷去。
繼而有飛語曰:“某日賊發,将殺通守。
”或請為備,砺曰:“盜所利者财耳,吾貧如此,何備為。
”是夕,令公署撤關,竟亦無事。
再補翰林修撰,遷禮部郎中,一時典禮多所裁定。
海陵拜平章政事,百官賀于廟堂,砺獨不跪。
海陵問其故,砺以令對,且曰:“朝服而跪,見君父禮也。
”海陵深器重之。
天德初,再遷侍講學士,同修國史。
以母憂去官。
起複為宋國歲元副使,刑部侍郎白彥恭為使,海陵謂砺曰:“彥恭官在卿下,以其舊勞,故使卿副之。
”遷翰林學士,改刑部尚書。
扈從至汴得疾,海陵數遣使臨問,卒,深悼惜之。
年五十五。
王競,字無競,彰德人。
警敏好學。
年十七以蔭補官。
宋宣和中,太學兩試合格,調屯留主簿。
入國朝,除大甯令,曆寶勝鹽官,轉河内令。
時歲饑盜起,競設方略以購賊,不數月盡得之。
夏秋之交,沁水泛溢,歲發民築堤,豪民猾吏因緣為奸,競核實之,減費幾半,縣民為之諺曰:“西山至河岸,縣官兩人半。
”蓋以前政韓希甫與競相繼治縣,皆有幹能,绛州正平令張元亦有治績而差不及,故雲然。
天眷元年,轉固安令。
皇統初,參政韓昉薦之,召權應奉翰林文字,兼太常博士。
诏作《金源郡王完顔婁室墓碑》,競以行狀盡其實,乃請國史刑正之,時人以為法。
二年,試館閣,競文居最,遂為真。
遷尚書禮部員外郎。
時海陵當國,政由己出,欲令百官避堂諱,競言人臣無公諱,遂止。
蕭仲恭以太傅領三省事封王,欲援遼故事,親王用紫羅傘。
事下禮部,競與郎中翟永固明言其非是,事竟不行,海陵由是重之。
天德初,轉翰林待制,遷翰林直學士,改禮部侍郎,遷翰林侍講學士,改太常卿,同修國史,擢禮部尚書,同修國史如故。
大定二年春,從太傅張浩朝京師,诏複為禮部尚書。
是歲,奉遷睿宗山陵,儀注不應典禮,競削官兩階。
诏改創五龍車,兼翰林學士承旨,修國史。
四年,卒官。
競博學而能文,善草隸書,工大字,兩都宮殿榜題,皆競所書,士林推為第一雲。
楊伯仁,字安道,伯雄之弟也。
天性孝友,讀書一過成誦。
登皇統九年進士第,事親不求調。
天德二年,除應奉翰林文字。
初名伯英,避太子光英諱,改今名。
海陵嘗夜召賦詩,傳趣甚亟,未二鼓奏十詠,海陵喜,解衣賜之。
海陵射烏,伯仁獻《獲烏詩》以諷。
丁父憂,起複,賜金帶襲衣,及賜白金以奉母。
改左拾遺。
進士呂忠翰廷試已在第一,未唱名,海陵以忠翰程文示伯仁,問其優劣,伯仁對曰:“當在優等。
”海陵曰:“此今試狀元也。
”伯仁自以知忠翰姓名在第一,遂宿谏省,俟唱名乃出,海陵嘉其慎密。
轉翰林修撰。
孟宗獻發解第一,伯仁讀其程文,稱之“此人當成大名”。
是歲,宗獻府試、省試、廷試皆第一,号“孟四元”,時論以為知文。
故事,狀元官從七品,階承務郎,世宗以宗獻獨異等,與從六品,階授奉直大夫。
改著作郎。
居母喪,服除,調鎮西節度副使。
入為起居注兼左拾遺,上書論時務六事。
改大名少尹。
郡中豪民橫恣甚,莫可制,
卒年五十七。
胡砺,字元化,磁州武安人。
少嗜學。
天會間,大軍下河北,砺為軍士所掠,行至燕,亡匿香山寺,與傭保雜處。
韓昉見而異之,使賦詩以見志,砺操筆立成,思緻清婉,昉喜甚,因館置門下,使與其子處,同教育之,自是學業日進。
昉嘗謂人曰:“胡生才器一日千裡,他日必将名世。
”十年,舉進士第一,授右拾遺,權翰林修撰。
久之,改定州觀察判官。
定之學校為河朔冠,士子聚居者常以百數,砺督教不倦,經指授者悉為場屋上遊,稱其程文為“元化格”。
皇統初,為河北西路轉運都勾判官。
砺性剛直無所屈。
行台平章政事高桢之汴,道真定,燕于漕司。
砺欲就坐,桢責之,砺曰:“公在政府則禮絕百僚,今日之會自有賓主禮。
”桢曰:“汝他日為省吏當何如?”砺曰:“當官而行,亦何所避。
”桢壯其言,改謝之。
改同知深州軍州事,加朝奉大夫。
郡守暴戾,蔑視僚屬,砺常以禮折之,守愧服,郡事一委于砺。
州管五縣,例置弓手百餘,少者猶六七十人,歲征民錢五千餘萬為顧直。
其人皆市井無賴,以迹盜為名,所至擾民。
砺知其弊,悉罷去。
繼而有飛語曰:“某日賊發,将殺通守。
”或請為備,砺曰:“盜所利者财耳,吾貧如此,何備為。
”是夕,令公署撤關,竟亦無事。
再補翰林修撰,遷禮部郎中,一時典禮多所裁定。
海陵拜平章政事,百官賀于廟堂,砺獨不跪。
海陵問其故,砺以令對,且曰:“朝服而跪,見君父禮也。
”海陵深器重之。
天德初,再遷侍講學士,同修國史。
以母憂去官。
起複為宋國歲元副使,刑部侍郎白彥恭為使,海陵謂砺曰:“彥恭官在卿下,以其舊勞,故使卿副之。
”遷翰林學士,改刑部尚書。
扈從至汴得疾,海陵數遣使臨問,卒,深悼惜之。
年五十五。
王競,字無競,彰德人。
警敏好學。
年十七以蔭補官。
宋宣和中,太學兩試合格,調屯留主簿。
入國朝,除大甯令,曆寶勝鹽官,轉河内令。
時歲饑盜起,競設方略以購賊,不數月盡得之。
夏秋之交,沁水泛溢,歲發民築堤,豪民猾吏因緣為奸,競核實之,減費幾半,縣民為之諺曰:“西山至河岸,縣官兩人半。
”蓋以前政韓希甫與競相繼治縣,皆有幹能,绛州正平令張元亦有治績而差不及,故雲然。
天眷元年,轉固安令。
皇統初,參政韓昉薦之,召權應奉翰林文字,兼太常博士。
诏作《金源郡王完顔婁室墓碑》,競以行狀盡其實,乃請國史刑正之,時人以為法。
二年,試館閣,競文居最,遂為真。
遷尚書禮部員外郎。
時海陵當國,政由己出,欲令百官避堂諱,競言人臣無公諱,遂止。
蕭仲恭以太傅領三省事封王,欲援遼故事,親王用紫羅傘。
事下禮部,競與郎中翟永固明言其非是,事竟不行,海陵由是重之。
天德初,轉翰林待制,遷翰林直學士,改禮部侍郎,遷翰林侍講學士,改太常卿,同修國史,擢禮部尚書,同修國史如故。
大定二年春,從太傅張浩朝京師,诏複為禮部尚書。
是歲,奉遷睿宗山陵,儀注不應典禮,競削官兩階。
诏改創五龍車,兼翰林學士承旨,修國史。
四年,卒官。
競博學而能文,善草隸書,工大字,兩都宮殿榜題,皆競所書,士林推為第一雲。
楊伯仁,字安道,伯雄之弟也。
天性孝友,讀書一過成誦。
登皇統九年進士第,事親不求調。
天德二年,除應奉翰林文字。
初名伯英,避太子光英諱,改今名。
海陵嘗夜召賦詩,傳趣甚亟,未二鼓奏十詠,海陵喜,解衣賜之。
海陵射烏,伯仁獻《獲烏詩》以諷。
丁父憂,起複,賜金帶襲衣,及賜白金以奉母。
改左拾遺。
進士呂忠翰廷試已在第一,未唱名,海陵以忠翰程文示伯仁,問其優劣,伯仁對曰:“當在優等。
”海陵曰:“此今試狀元也。
”伯仁自以知忠翰姓名在第一,遂宿谏省,俟唱名乃出,海陵嘉其慎密。
轉翰林修撰。
孟宗獻發解第一,伯仁讀其程文,稱之“此人當成大名”。
是歲,宗獻府試、省試、廷試皆第一,号“孟四元”,時論以為知文。
故事,狀元官從七品,階承務郎,世宗以宗獻獨異等,與從六品,階授奉直大夫。
改著作郎。
居母喪,服除,調鎮西節度副使。
入為起居注兼左拾遺,上書論時務六事。
改大名少尹。
郡中豪民橫恣甚,莫可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