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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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上 ○韓昉蔡松年(子圭)吳激馬定國任詢趙可郭長倩蕭永祺胡砺王競楊伯仁鄭子聃黨懷英 金初未有文字。

    世祖以來,漸立條教。

    太祖既興,得遼舊人用之,使介往複,其言已文。

    太宗繼統,乃行選舉之法,及伐宋,取汴經籍圖,宋士多歸之。

    熙宗款谒先聖,北面如弟子禮。

    世宗、章宗之世,儒風丕變,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至宰輔者接踵。

    當時儒者雖無專門名家之學,然而朝廷典策、鄰國書命,粲然有可觀者矣。

    金用武得國,無以異于遼,而一代制作,能自樹立唐、宋之間,有非遼世所及,以文而不以武也。

    《傳》曰:“言之不文,行之不遠。

    ”文治有補于人之家國,豈一日之效哉。

    作《文藝傳》。

     韓昉,字公美,燕京人。

    仕遼,累世通顯。

    昉五歲喪父,哭泣能盡哀。

    天慶二年,中進士第一。

    補右拾遺,轉史館修撰。

    累遷少府少監、乾文閣待制。

    加衛尉卿,知制诰,充高麗國信使。

    高麗雖舊通好,天會四年,奉表稱藩而不肯進誓表,累使要約,皆不得要領。

    而昉複至高麗,移督再三。

    高麗征國中讀書知古今者,商榷辭旨,使酬答專對。

    凡涉旬乃始置對,謂昉曰:“小國事遼、宋二百年無誓表,未嘗失藩臣禮。

    今事上國,當與事遼、宋同禮。

    而屢盟長亂,聖人所不與,必不敢用誓表。

    ”昉曰:“貴國必欲用古禮,舜五載一巡狩,群後四朝。

    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諸侯各朝于方嶽。

    今天子方事西狩,則貴國當從朝會矣。

    ”高麗人無以對,乃曰:“徐議之。

    ”昉曰:“誓表朝會,一言決耳。

    ”于是高麗乃進誓表如約,昉乃還。

    宗幹大說曰:“非卿誰能辦此。

    ”因謂執事者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擇人。

    ” 明年,加昭文館直學士,兼堂後官。

    再加谏議大夫,遷翰林侍講學士。

    改禮部尚書,遷翰林學士,兼太常卿、修國史,尚書如故。

    昉自天會十二年入禮部,在職凡七年。

    當是時,朝廷方議禮,制度或因或革,故昉在禮部兼太常甚久雲。

    除濟南尹,拜參知政事。

    皇統四年,表乞緻仕,不許。

    六年,再表乞緻仕,乃除汴京留守,封郓國公。

    複請如初,以儀同三司緻仕。

    天德初,加開府儀同三司。

    薨。

    年六十八。

     昉性仁厚,待物甚寬。

    有家奴誣告昉以馬資送叛人出境,考之無狀,有司以奴還昉,昉待之如初,曰:“奴誣主人以罪,求為良耳,何足怪哉。

    ”人稱其長者。

    昉雖貴,讀書未嘗去手,善屬文,最長于诏冊,作《太祖睿德神功碑》,當世稱之。

    自使高麗歸,後高麗使者至,必問昉安否雲。

     蔡松年,字伯堅。

    父靖,宋宣和末,守燕山。

    松年從父來,管勾機宜文字。

    宗望軍至白河,郭藥師敗,靖以燕山府降,元帥府辟松年為令史。

    天會中,遼、宋舊有官者皆換授,松年為太子中允,除真定府判官,自此為真定人。

     嘗從元帥府與齊俱伐宋。

    是時,初平真定西山群盜,山中居民為賊污者千餘家,松年力為辨論,竟得不坐。

    齊國廢,置行台尚書省于汴,松年為行台刑部郎中,都元帥宗弼領行台事,伐宋,松年兼總軍中六部事。

    宋稱臣,師還,宗弼入為左丞相,薦松年為刑部員外郎。

    皇統七年,尚書省令史許霖告田珏黨事,松年素與珏不相能。

    是時宗弼當國,珏性剛正,好評論人物,其黨皆君子,韓企先為相愛重之。

    而松年、許霖、曹望之欲與珏相結,珏拒之,由是構怨。

    故松年、許霖構成珏等罪狀,勸宗弼誅之,君子之黨熄焉。

    是歲,松年遷左司員外郎。

     松年前在宗弼府,而海陵以宗室子在宗弼軍中任使,用是相厚善。

    天德初,擢吏部侍郎,俄遷戶部尚書。

    海陵遷中都,徙榷貨物以實都城,複鈔引法,皆自松年啟之。

    海陵謀伐宋,以松年家世仕宋,故亟擢顯位以聳南人觀聽,遂以松年為賀宋正旦使,使還改吏部尚書,尋拜參知政一。

    是年,自崇德大夫進銀青光祿大夫,遷尚書右丞。

    未幾,為左丞,封郜國公。

     初,海陵愛宋使人山呼聲,使神衛軍習之。

    及孫道夫賀正隆三年正旦,入見,山呼聲不類往年來者。

    道夫退,海陵謂宰臣曰:“宋人知我使神衛軍習其聲,此必蔡松年、胡砺洩之。

    ”松年惶恐對曰:“臣若懷此心,便當族滅。

    ” 久之,進拜右丞相,加儀同三司,封衛國公。

    正隆四年薨,年五十三。

    海陵悼惜之,奠于其第,命作祭文以見意。

    加封吳國公,谥文簡。

    起複其子三河主簿珪為翰林修撰,璋賜進士第。

    遣翰林待制蕭籲護送其喪,歸葬真定,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