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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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義三
○徒單航完顔陳和尚楊沃衍烏古論黑漢陀滿胡土門姬汝作愛申(馬肩龍附)禹顯
徒單航,一名張僧,驸馬樞密使某之子也。
父号九驸馬,衛王有事北邊,改授都元帥,仍權平章,殊不允人望。
張僧時為吏部侍郎,力勸其父請辭帥職,遂拜平章。
至甯元年,胡沙虎弑逆,降航為安州刺史。
會北兵大至城下,聲言“都城已失守,汝可速降。
”航謂其民曰:“城守雖嚴,萬一攻破,汝輩無孑遺矣。
我家兩世驸馬,受國厚恩,決不可降。
汝輩計将安出?”其民曰:“太守不屈,我輩亦何忍降,願以死守。
”航乃盡出家财以犒軍民,軍民皆盡力備禦。
又五日,城危,航度不可支,謂其妻孥曰:“今事急矣,惟有死爾。
”乃先缢其妻拏,謂其家人曰:“我死即撤屋焚之。
”遂自缢死。
城破,人猶力戰,曰:“太守既死,我輩不可獨降。
”死者甚衆。
完顔陳和尚,名彜,字良佐,亦以小字行,豐州人。
系出蕭王諸孫。
父乞哥,泰和南征,以功授同知階州軍事,及宋複階州,乞哥戰殁于嘉陵江。
貞祐中,陳和尚年二十餘,為北兵所掠,大帥甚愛之,置帳下。
時陳和尚母留豐州,從兄安平都尉斜烈事之甚謹。
陳和尚在北歲餘,托以省母,乞還。
大帥以卒監之至豐,乃與斜烈劫殺監卒。
奪馬奉其母南奔,大兵覺,合騎追之,由他路得免。
既而失馬,母老不能行,載以鹿角車,兄弟共挽,南渡河。
宣宗奇之。
斜烈以世官授都統,陳和尚試補護衛,未幾轉奉禦。
及斜烈行壽、泗元帥府事,奏陳和尚自随,诏以充宣差提控,佩金符。
斜烈辟太原王渥為經曆。
渥字仲澤,文章論議與雷淵、李獻能相上下,故得師友之。
陳和尚天資高明,雅好文史,自居禁衛日,人以秀才目之。
至是,渥授以《孝經》、《小學》、《論語》、《春秋左氏傳》,略通其義。
軍中無事,則窗下作牛毛細字,如寒苦之士,其視世味漠然。
正大二年,斜烈落帥職,例為總領,屯方城。
陳和尚随以往,凡兄軍中事皆預知之。
斜烈時在病,軍中李太和者,與方城鎮防軍葛宜翁相毆,訴于陳和尚,宜翁事不直,即量笞之。
宜翁素兇悍,恥以理屈受杖,竟郁郁以死,留語其妻,必報陳和尚。
妻訟陳和尚以私忿侵官,故殺其夫,訴于台省,于近侍,積薪龍津橋南,約不得報,則自焚以謝其夫。
以故陳和尚系獄。
議者疑陳和尚,狃于禁近,倚兵阃之重,必橫恣違法,當以大辟。
奏上,久不能決。
陳和尚聚書獄中讀之,凡十有八月。
明年,斜烈病愈,诏提兵而西,入朝,哀宗怪其瘦甚,問:“卿甯以方城獄未決故耶?卿但行,吾今赦之矣。
”以台谏複有言,不敢赦。
未幾,斜烈卒。
上聞,始馳赦陳和尚,曰:“有司奏汝以私忿殺人。
汝兄死,失吾一名将。
今以汝兄故,曲法赦汝,天下必有議我者。
他日,汝奮發立功名,國家得汝力,始以我為不妄赦矣。
”陳和尚且泣且拜,悲動左右,不能出一言為謝。
乃以白衣領紫微軍都統,逾年轉忠孝軍提控。
五年,北兵入大昌原,平章合達問誰可為前鋒者,陳和尚出應命。
先已沐浴易衣,若将就木然者,擐甲上馬不反顧。
是日,以四百騎破八千衆,三軍之士踴躍思戰,蓋自軍興二十年始有此捷。
奏功第一,手诏褒谕,授定遠大将軍、平涼府判官,世襲謀克。
一日名動天下。
忠孝一軍,皆回纥、乃滿、羌、渾及中原被俘避罪來歸者,鸷狠淩突,号難制。
陳和尚禦之有方,坐作進退皆中程式,所過州邑常料所給外秋毫無犯,街曲間不複喧雜,每戰則先登陷陣,疾若風雨,諸軍倚以為重。
六年,有衛州之勝。
八年,有倒回谷之勝。
自刑徒不四五遷為禦侮中郎将。
副樞移剌蒲阿無持重之略,嘗一日夜馳二百裡趨小利,軍中莫敢谏止。
陳和尚私謂同列曰:“副樞以大将軍為剽略之事,今日得生口三百,明日得牛羊一二千,士卒喘死者則不複計。
國家數年所積,一旦必為是人破除盡矣。
”或以告蒲阿,一日,置酒會諸将飲,酒行至陳和尚,蒲阿曰:“汝曾短長我,又謂國家兵力當由我盡壞,誠有否?”陳和尚飲畢,徐曰“有。
”蒲阿見其無懼容,漫為好語雲:“有過當面論,無後言也。
” 九年正月,三峰山之敗,走鈞州。
城破,大兵入,即縱軍巷戰。
陳和尚趨避隐處,殺掠稍定乃出,自言曰:“我金國大将,欲見白事。
”兵士以數騎夾之,詣行帳前。
問其姓名,曰:“我忠孝軍總領陳和尚也。
大昌原之勝者我也,衛州之勝亦我也,倒回谷之勝亦我也。
我死亂軍中,人将謂我負國家,今日明白死,天下必有知我者。
”時欲其降,斫足胫折不為屈,豁口吻至耳,噀血而呼,至死不絕。
大将義
父号九驸馬,衛王有事北邊,改授都元帥,仍權平章,殊不允人望。
張僧時為吏部侍郎,力勸其父請辭帥職,遂拜平章。
至甯元年,胡沙虎弑逆,降航為安州刺史。
會北兵大至城下,聲言“都城已失守,汝可速降。
”航謂其民曰:“城守雖嚴,萬一攻破,汝輩無孑遺矣。
我家兩世驸馬,受國厚恩,決不可降。
汝輩計将安出?”其民曰:“太守不屈,我輩亦何忍降,願以死守。
”航乃盡出家财以犒軍民,軍民皆盡力備禦。
又五日,城危,航度不可支,謂其妻孥曰:“今事急矣,惟有死爾。
”乃先缢其妻拏,謂其家人曰:“我死即撤屋焚之。
”遂自缢死。
城破,人猶力戰,曰:“太守既死,我輩不可獨降。
”死者甚衆。
完顔陳和尚,名彜,字良佐,亦以小字行,豐州人。
系出蕭王諸孫。
父乞哥,泰和南征,以功授同知階州軍事,及宋複階州,乞哥戰殁于嘉陵江。
貞祐中,陳和尚年二十餘,為北兵所掠,大帥甚愛之,置帳下。
時陳和尚母留豐州,從兄安平都尉斜烈事之甚謹。
陳和尚在北歲餘,托以省母,乞還。
大帥以卒監之至豐,乃與斜烈劫殺監卒。
奪馬奉其母南奔,大兵覺,合騎追之,由他路得免。
既而失馬,母老不能行,載以鹿角車,兄弟共挽,南渡河。
宣宗奇之。
斜烈以世官授都統,陳和尚試補護衛,未幾轉奉禦。
及斜烈行壽、泗元帥府事,奏陳和尚自随,诏以充宣差提控,佩金符。
斜烈辟太原王渥為經曆。
渥字仲澤,文章論議與雷淵、李獻能相上下,故得師友之。
陳和尚天資高明,雅好文史,自居禁衛日,人以秀才目之。
至是,渥授以《孝經》、《小學》、《論語》、《春秋左氏傳》,略通其義。
軍中無事,則窗下作牛毛細字,如寒苦之士,其視世味漠然。
正大二年,斜烈落帥職,例為總領,屯方城。
陳和尚随以往,凡兄軍中事皆預知之。
斜烈時在病,軍中李太和者,與方城鎮防軍葛宜翁相毆,訴于陳和尚,宜翁事不直,即量笞之。
宜翁素兇悍,恥以理屈受杖,竟郁郁以死,留語其妻,必報陳和尚。
妻訟陳和尚以私忿侵官,故殺其夫,訴于台省,于近侍,積薪龍津橋南,約不得報,則自焚以謝其夫。
以故陳和尚系獄。
議者疑陳和尚,狃于禁近,倚兵阃之重,必橫恣違法,當以大辟。
奏上,久不能決。
陳和尚聚書獄中讀之,凡十有八月。
明年,斜烈病愈,诏提兵而西,入朝,哀宗怪其瘦甚,問:“卿甯以方城獄未決故耶?卿但行,吾今赦之矣。
”以台谏複有言,不敢赦。
未幾,斜烈卒。
上聞,始馳赦陳和尚,曰:“有司奏汝以私忿殺人。
汝兄死,失吾一名将。
今以汝兄故,曲法赦汝,天下必有議我者。
他日,汝奮發立功名,國家得汝力,始以我為不妄赦矣。
”陳和尚且泣且拜,悲動左右,不能出一言為謝。
乃以白衣領紫微軍都統,逾年轉忠孝軍提控。
五年,北兵入大昌原,平章合達問誰可為前鋒者,陳和尚出應命。
先已沐浴易衣,若将就木然者,擐甲上馬不反顧。
是日,以四百騎破八千衆,三軍之士踴躍思戰,蓋自軍興二十年始有此捷。
奏功第一,手诏褒谕,授定遠大将軍、平涼府判官,世襲謀克。
一日名動天下。
忠孝一軍,皆回纥、乃滿、羌、渾及中原被俘避罪來歸者,鸷狠淩突,号難制。
陳和尚禦之有方,坐作進退皆中程式,所過州邑常料所給外秋毫無犯,街曲間不複喧雜,每戰則先登陷陣,疾若風雨,諸軍倚以為重。
六年,有衛州之勝。
八年,有倒回谷之勝。
自刑徒不四五遷為禦侮中郎将。
副樞移剌蒲阿無持重之略,嘗一日夜馳二百裡趨小利,軍中莫敢谏止。
陳和尚私謂同列曰:“副樞以大将軍為剽略之事,今日得生口三百,明日得牛羊一二千,士卒喘死者則不複計。
國家數年所積,一旦必為是人破除盡矣。
”或以告蒲阿,一日,置酒會諸将飲,酒行至陳和尚,蒲阿曰:“汝曾短長我,又謂國家兵力當由我盡壞,誠有否?”陳和尚飲畢,徐曰“有。
”蒲阿見其無懼容,漫為好語雲:“有過當面論,無後言也。
” 九年正月,三峰山之敗,走鈞州。
城破,大兵入,即縱軍巷戰。
陳和尚趨避隐處,殺掠稍定乃出,自言曰:“我金國大将,欲見白事。
”兵士以數騎夾之,詣行帳前。
問其姓名,曰:“我忠孝軍總領陳和尚也。
大昌原之勝者我也,衛州之勝亦我也,倒回谷之勝亦我也。
我死亂軍中,人将謂我負國家,今日明白死,天下必有知我者。
”時欲其降,斫足胫折不為屈,豁口吻至耳,噀血而呼,至死不絕。
大将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