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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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順州刺史,鄯陽贈宣武将軍、順天軍節度副使。
嘗從拒戰猛安賞錢五百貫、謀克三百貫、蒲辇散軍二百貫,各遷兩階。
戰沒者,贈賞付其家。
石古乃子尚幼,以八貫石俸給之,俟年十五以聞。
夾谷守中,鹹平人,本名阿土古。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曆清池、聞喜主簿,補尚書省令史,除刑部主事、監察禦史、修起居注。
轉禮部員外郎、大名治中,曆嵩琢、北京、臨洮路按察副使。
以憂去官,起複同知曷懶路兵馬都總管府事,坐事谪韓州刺史,尋複同知平涼府事。
大安二年,為秦州防禦使,遷通遠軍節度使。
至甯末,移彰化軍,未行,夏兵數萬入鞏州。
守中乘城備守,兵少不能支,城陷,官吏盡降,守中獨不屈。
夏人壯之,且誘且脅,守中益堅,遂載而西。
至平涼,要以招降府人,守中佯許,至城下即大呼曰:“外兵矢盡且遁矣,慎勿降。
”夏人交刃殺之。
興定元年,監察禦史郭著按行秦中,得其事以聞。
诏贈資善大夫、東京留守,仍收其子兀母為筆硯承奉。
石抹元毅,本名神思,鹹平府路酌赤烈猛安莎果歌仙謀克人也。
以蔭補吏部令史。
再調景州甯津令,有劇盜白晝恣劫為民害,元毅以術防捍,賊散去。
入為大理知法,除同知亳州防禦使事,被省檄,錄陝右五路刑獄,無冤人。
複委受宋歲币,故事有私遺物,元毅一無所受。
明昌初,驿召為大名等路提刑判官,以最遷汾陽軍節度副使。
時石、岚間賊黨嘯聚,肆行剽掠,朝廷命元毅捕之,賊畏而遁。
元毅追襲,盡殪之,二境以安。
遷同知武勝軍節度使事,别郡有殺人者,屢鞫不伏,元毅訊不數語,即具服。
河東北路田多山坂硗瘠,大比時定為上賦,民力久困,朝廷命相地更賦,元毅以三壤法平之,民賴其利。
改彰德府治中,尋以邊警授撫州刺史。
會邊将失守,刍糧馬牛焚剽殆盡,元毅率吏卒三十餘人出州經畫軍饷,卒與敵遇。
州倅暨從吏堅請還,元毅曰:“我輩責任邊守,遇敵而奔,其如百姓何?縱得自安,複何面目見朝廷乎!”遂執弓矢令衆。
衆感其忠,争為效死。
元毅力戰,射無不中。
敵去而複合,元毅氣愈厲,鏖戰久之,衆寡不敵,遂遇害,時年四十七。
事聞,上深驚悼,贈信武将軍,召用其子世勣侍儀司承應。
世勣後登進士第,奏名之日,上謂宰臣曰:“此神思子耶。
”歎賞者久之。
元毅性沈厚,武勇過人,每讀書見古人忠義事,未嘗不嗟歎賞慕,喜動顔色,故臨難能死所事雲。
伯德梅和尚,泰州人也。
性鲠直,尚氣節。
正隆五年,收充護衛,授曷魯碗群牧副使。
未幾,複召為護衛十人長,改尚廄局副使,遷本局使,轉右衛将軍拱衛使。
典尚廄者十餘年,積勞特遷官二階,除複州刺史。
明昌初,為西北路副招讨,收泰州防禦使,升武勝軍節度使。
六年,移鎮崇義軍。
時有事北邊,左丞相夾谷清臣行省于臨潢,檄為副統。
會敵入臨潢,梅和尚暨護衛辟合土等領軍逆擊之。
敵積陣以待,梅和尚直搗其陣,殺傷甚衆。
敵知孤軍無繼,聚兵圍之。
度不能免,乃下馬相背射,複殺百餘人,矢盡猶以弓提擊,為流矢所中死,辟合土等皆沒。
上聞之震悼,诏贈龍虎衛上将軍,躐遷十階,特賜錢二十萬,命以禮葬之,特皆官給,以其子都奴為軍前猛安,中奴護喪,就差權同知臨潢府事李達可為敕祭使,同知德昌軍節度使事石抹和尚為敕葬使。
承安五年,上谕尚書省曰:“梅和尚死王事,其子都奴從軍久有功,其議所以酬之。
”乃命為典署丞。
烏古孫兀屯,上京路人。
大定末,襲猛安。
明昌七年,以本兵充萬戶,備邊有功,除歸德軍節度副使,改盤安軍,察廉,遷同知速頻路節度使事。
以憂去官,起複歸德府治中,遷唐州刺史。
泰和六年四月,宋皇甫斌步騎萬人侵唐州,兀屯兵甚少,遣泌陽尉白散不、巡檢蒲閑各以五十人乘城拒守。
兀屯見宋兵在城東北者可破,令軍事判官撒虎帶以精兵百人自西門出,繞出東北宋兵營後掩擊之,殺數十百人,宋兵大亂,迨夜乃遁去。
五月,皇甫斌複以兵數萬來攻,行省遣泌陽副巡檢納合軍勝救唐州。
兀屯出兵與軍勝合兵城東北,設伏兵以待之。
乃分騎兵為三,一出一入以緻宋兵。
宋兵陷于淖,伏兵發,中沖宋兵為二,遂大潰。
追奔至湖陽,斬首萬餘級,獲馬三百匹。
宋别将以兵三千來襲,遇之竹林寺,殪之。
納合軍勝手殺宋将,取其金帶印章以獻。
诏遷兀屯同知河南府事,軍勝遷梁縣令,各進兩階。
兀屯賞銀三百五十兩、重彩十端,為右副元帥完顔匡右翼都統。
匡取棗陽,遣元屯襲神馬坡,宋兵五萬人夾水陣,以強弩拒岸,兀屯分兵奪其三橋,自辰至午連拔十三栅,遂取神馬坡。
從攻襄,至漢江,兀屯亂流徑度。
複進一階,号平南虎威将軍。
宋人請和,遷河南副統軍。
大安初,遷昌武軍節度使,副統軍如故。
遷西南路招讨使。
兀屯禦下嚴酷,軍士多亡,杖六十。
除同知上京留守事
嘗從拒戰猛安賞錢五百貫、謀克三百貫、蒲辇散軍二百貫,各遷兩階。
戰沒者,贈賞付其家。
石古乃子尚幼,以八貫石俸給之,俟年十五以聞。
夾谷守中,鹹平人,本名阿土古。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曆清池、聞喜主簿,補尚書省令史,除刑部主事、監察禦史、修起居注。
轉禮部員外郎、大名治中,曆嵩琢、北京、臨洮路按察副使。
以憂去官,起複同知曷懶路兵馬都總管府事,坐事谪韓州刺史,尋複同知平涼府事。
大安二年,為秦州防禦使,遷通遠軍節度使。
至甯末,移彰化軍,未行,夏兵數萬入鞏州。
守中乘城備守,兵少不能支,城陷,官吏盡降,守中獨不屈。
夏人壯之,且誘且脅,守中益堅,遂載而西。
至平涼,要以招降府人,守中佯許,至城下即大呼曰:“外兵矢盡且遁矣,慎勿降。
”夏人交刃殺之。
興定元年,監察禦史郭著按行秦中,得其事以聞。
诏贈資善大夫、東京留守,仍收其子兀母為筆硯承奉。
石抹元毅,本名神思,鹹平府路酌赤烈猛安莎果歌仙謀克人也。
以蔭補吏部令史。
再調景州甯津令,有劇盜白晝恣劫為民害,元毅以術防捍,賊散去。
入為大理知法,除同知亳州防禦使事,被省檄,錄陝右五路刑獄,無冤人。
複委受宋歲币,故事有私遺物,元毅一無所受。
明昌初,驿召為大名等路提刑判官,以最遷汾陽軍節度副使。
時石、岚間賊黨嘯聚,肆行剽掠,朝廷命元毅捕之,賊畏而遁。
元毅追襲,盡殪之,二境以安。
遷同知武勝軍節度使事,别郡有殺人者,屢鞫不伏,元毅訊不數語,即具服。
河東北路田多山坂硗瘠,大比時定為上賦,民力久困,朝廷命相地更賦,元毅以三壤法平之,民賴其利。
改彰德府治中,尋以邊警授撫州刺史。
會邊将失守,刍糧馬牛焚剽殆盡,元毅率吏卒三十餘人出州經畫軍饷,卒與敵遇。
州倅暨從吏堅請還,元毅曰:“我輩責任邊守,遇敵而奔,其如百姓何?縱得自安,複何面目見朝廷乎!”遂執弓矢令衆。
衆感其忠,争為效死。
元毅力戰,射無不中。
敵去而複合,元毅氣愈厲,鏖戰久之,衆寡不敵,遂遇害,時年四十七。
事聞,上深驚悼,贈信武将軍,召用其子世勣侍儀司承應。
世勣後登進士第,奏名之日,上謂宰臣曰:“此神思子耶。
”歎賞者久之。
元毅性沈厚,武勇過人,每讀書見古人忠義事,未嘗不嗟歎賞慕,喜動顔色,故臨難能死所事雲。
伯德梅和尚,泰州人也。
性鲠直,尚氣節。
正隆五年,收充護衛,授曷魯碗群牧副使。
未幾,複召為護衛十人長,改尚廄局副使,遷本局使,轉右衛将軍拱衛使。
典尚廄者十餘年,積勞特遷官二階,除複州刺史。
明昌初,為西北路副招讨,收泰州防禦使,升武勝軍節度使。
六年,移鎮崇義軍。
時有事北邊,左丞相夾谷清臣行省于臨潢,檄為副統。
會敵入臨潢,梅和尚暨護衛辟合土等領軍逆擊之。
敵積陣以待,梅和尚直搗其陣,殺傷甚衆。
敵知孤軍無繼,聚兵圍之。
度不能免,乃下馬相背射,複殺百餘人,矢盡猶以弓提擊,為流矢所中死,辟合土等皆沒。
上聞之震悼,诏贈龍虎衛上将軍,躐遷十階,特賜錢二十萬,命以禮葬之,特皆官給,以其子都奴為軍前猛安,中奴護喪,就差權同知臨潢府事李達可為敕祭使,同知德昌軍節度使事石抹和尚為敕葬使。
承安五年,上谕尚書省曰:“梅和尚死王事,其子都奴從軍久有功,其議所以酬之。
”乃命為典署丞。
烏古孫兀屯,上京路人。
大定末,襲猛安。
明昌七年,以本兵充萬戶,備邊有功,除歸德軍節度副使,改盤安軍,察廉,遷同知速頻路節度使事。
以憂去官,起複歸德府治中,遷唐州刺史。
泰和六年四月,宋皇甫斌步騎萬人侵唐州,兀屯兵甚少,遣泌陽尉白散不、巡檢蒲閑各以五十人乘城拒守。
兀屯見宋兵在城東北者可破,令軍事判官撒虎帶以精兵百人自西門出,繞出東北宋兵營後掩擊之,殺數十百人,宋兵大亂,迨夜乃遁去。
五月,皇甫斌複以兵數萬來攻,行省遣泌陽副巡檢納合軍勝救唐州。
兀屯出兵與軍勝合兵城東北,設伏兵以待之。
乃分騎兵為三,一出一入以緻宋兵。
宋兵陷于淖,伏兵發,中沖宋兵為二,遂大潰。
追奔至湖陽,斬首萬餘級,獲馬三百匹。
宋别将以兵三千來襲,遇之竹林寺,殪之。
納合軍勝手殺宋将,取其金帶印章以獻。
诏遷兀屯同知河南府事,軍勝遷梁縣令,各進兩階。
兀屯賞銀三百五十兩、重彩十端,為右副元帥完顔匡右翼都統。
匡取棗陽,遣元屯襲神馬坡,宋兵五萬人夾水陣,以強弩拒岸,兀屯分兵奪其三橋,自辰至午連拔十三栅,遂取神馬坡。
從攻襄,至漢江,兀屯亂流徑度。
複進一階,号平南虎威将軍。
宋人請和,遷河南副統軍。
大安初,遷昌武軍節度使,副統軍如故。
遷西南路招讨使。
兀屯禦下嚴酷,軍士多亡,杖六十。
除同知上京留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