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關燈
苗道潤王福移剌衆家奴武仙張甫靖安民郭文振胡天作張開燕甯 苗道潤,貞祐初,為河北義軍隊長。

    宣宗遷汴,河北土人往往團結為兵,或為群盜。

    道潤有勇略,敢戰鬥,能得衆心。

    比戰有功,略定城邑,遣人詣南京求官封。

    宰相難其事,宣宗召河南轉運使王擴問曰:“卿有智慮,為朕決道潤事。

    今即以其衆使為将。

    肯終為我盡力乎?”擴對曰:“兼制天下者,以天下為度。

    道潤得衆,有功因而封之,使自為守,羁縻使之,策之上也。

    今不許,彼負其衆,何所不可為。

    ”宣宗顧謂宰執曰:“王擴之言,實契朕心。

    ”于是除道潤宣武将軍、同知順天軍節度使事。

    貞祐四年,複以功遷懷遠大将軍、同知中山府事。

    再閱月,複戰有功,遷骠騎上将軍、中都路經略使、兼知中山府事。

    頃之,加中都留守、兼經略使。

    道潤前後撫定五十餘城。

     興定元年,诏道潤恢複中都,以山東兵益之。

    道潤奏:“去年十一月,臣遣總領張子明招降蠡州獨吉七斤。

    近日,河北東路兵馬都總管移剌鐵哥移軍蠡州,襲破子明軍,殺數百人,子明亦被創。

    臣将提兵問罪,重以鐵哥自拔來歸,但備之而已。

    今欲複取都城,乞無罪鐵哥,直令受臣節制,庶可集事。

    ”宣宗以問宰相,奏曰:“道潤、鐵哥不協,不可相統屬。

    ”诏以完顔宇行元帥府事,督道潤複中都,和輯鐵哥軍。

     初,道潤與順天軍節度使李琛不相能,兩軍士兵因之相攻,琛遣兵攻滿城、完州,道潤軍拒戰,殺琛兄榮及弟明等。

    琛奏:“潞州提控烏林答吾典承道潤風指,日謀侵害。

    山東行省數谕道潤與臣通和,竟不見從,且殺臣兄榮、弟明等,恣橫如此,将為後患。

    ”又奏:“乞令河北州府官不相統攝,并聽帥府節制。

    仍遣官增減諸路兵力,使權均勢敵無相吞并,則百姓安農畝矣。

    ”道潤奏李琛以衆叛,陷滿城,攻完州。

    琛亦奏道潤叛。

    廷議以為兩人失和,故至于此,令山東行省樞密院谕琛:“行省在彼,自當俱聽節制,何待帥府。

    士兵本以義團結,且耕且戰。

    今乃聚之城寨,遂相并吞。

    百姓不安,皆由官長無所忌憚使之然也。

    嚴為約束,依時樹藝,無緻生事。

    ”有诏道潤與移剌鐵哥合兵撫定河北,令諸道兵互相應援。

    既而道潤與賈仝、賈瑀互相攻擊,诏道潤、賈仝、王福、武仙、賈瑀分畫各路元帥府控制之,彰德衛輝招撫司隸樞密院。

    賈瑀既與道潤相攻,已而詐為約和,道潤信之,遂伏兵刺殺道潤。

    朝廷不能問,一軍彷徨所依,提控靖安民乞權隸潞州行元帥府,聽其節制。

    時興定二年也。

     右丞侯摯乞以保、蠡、完三州隸真定,而蠡州舊受移剌衆家奴節制,一旦改隸真定,恐因而交争。

    靖安民等願隸潞州,乃令河北行省審處之。

    經略副使張柔奏:“賈瑀攻易州寨,殺刺史馬信及其裨校,奪所佩金符而去。

    ”頃之,張柔攻賈瑀殺之。

    道潤既死,靖安民代領其衆,是後乃封建矣。

     初,貞祐四年,右司谏術甲直敦乞封建河朔,诏尚書省議,事寝不行。

    興定三年,以太原不守,河北州縣不能自立,诏百官議所以為長久之利者。

    翰林學士承旨徙單鎬等十有六人以謂“制兵有三,一曰戰,二曰和,三曰守。

    今欲戰則兵力不足,欲和則彼不肯從,唯有守耳。

    河朔州郡既殘毀,不可一概守之,宜取願就遷徙者屯于河南、陝西,其不願者許自推其長,保聚險阻。

    ”刑部侍郎奧屯胡撒合三人曰:“河北于河南有輔車之勢,蒲、解于陝西有襟喉之要,盡徙其民,是撤其藩籬也。

    宜令諸郡,選才幹衆所推服、能糾衆遷徙者,願之河南或晉安、河中及諸險隘,量給之食,授以曠土,盡力耕稼。

    置僑治之官,以撫循之。

    擇其壯者,教之戰陣。

    敕晉安、河中守臣檄石、岚、汾、霍之兵,以謀恢複,莫大之便。

    ”兵部尚書烏林答與等二十一人曰:“河朔諸州,親民掌兵之職,擇土人嘗居官、有材略者授之,急則走險,無事則耕種。

    ”宣徽使移剌光祖等三人曰:“度太原之勢,雖暫失之,頃亦可複。

    當募土人威望服衆者,假以方面重權。

    能克複一道,即以本道總管授之。

    能捍州郡,即以長佐授之。

    必能各保一方,使百姓複業。

    ”提點尚食局石抹穆請以高爵募民,大概同光祖議。

    宰臣欲置公府,宣宗意未決,禦史中丞完顔伯嘉曰:“宋人以虛名緻李全,遂有山東實地。

    苟能統衆守土,雖三公亦何惜焉。

    ”宣宗曰:“他日事定,公府無乃多乎。

    ”伯嘉曰:“若事定,以三公就節鎮何不可者。

    ”宣宗意乃決。

     四年二月,封滄州經略使王福為滄海公,河間路招撫使移剌衆家奴為河間公,真定經略使武仙為恒山公,中都東路經略使張甫為高陽公,中都西路經略使靖安民為易水公,遼州從宜郭文振為晉陽公,平陽招撫使胡天作為平陽公,昭義軍節度使完顔開為上黨公,山東安撫副使燕甯為東莒公。

    九公皆兼宣撫使,階銀青榮祿大夫,賜号“宣力忠臣”,總帥本路兵馬,署置官吏,征斂賦稅,賞罰号令得以便宜行之。

    仍賜诏曰:“乃者邊防不守,河朔失甯,卿等自總戎昭,備殚忠力,若能自效,朕複何憂。

    宜膺茅土之封,複賜忠臣之号。

    除已畫定所管州縣外,如能收得鄰近州縣者,亦聽管屬。

    ” 王福,本河北義軍,積戰功累遷同知橫海軍節度使事、滄州經略副使。

    興定元年,福遣提控張聚、王進複濱、棣二州,以聚攝棣州防禦使,進攝濱州刺史。

    久之,福與聚有隙,聚以棣州附于益都張林。

     興定三年九月,福上言:“滄州東濱滄海,西連真定,北備大兵,可謂要地。

    乞選重臣為經略使,得便宜從事,以鎮撫軍民。

    ”朝廷以福初率義兵複滄州,招集殘兵,今有衆萬餘,器甲完具,自雄一方。

    與益都張林、棣州張聚皆為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