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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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不從。
又嘗請上北渡,再圖恢複,女魯歡沮之,自是有異心矣。
且一軍倚外兵肆為剽掠,官奴不之禁。
于是,左丞李蹊、左右司郎中張天綱、近侍局副使李大節俱為上言官奴有反狀。
上竊憂之,以馬軍總領纥石烈阿裡合、内族習顯陰察其動靜,與朝臣言及,則曰:“我從官奴微賤中起為大帥,何負而反耶?卿等勿過慮。
”阿裡合、習顯知官奴漸不能制,反洩上意。
上亦懼官奴、馬用相圖,因以為亂,命宰執置酒和解之。
用撤備。
俄官奴乘隙率其軍攻用,用軍敗走。
官奴亂殺軍民,以卒五十人守行宮。
劫朝官皆聚于都水毛花辇宅,以兵監焉。
驅參知政事石盞女魯歡至其家,悉出所有金具,然後殺之。
乃遣都尉馬實被甲持刃劫直長把奴申于上前,上初握劍,見實,擲劍于地曰:“為我言于元帥,我左右止有此人,且留侍我。
”實不敢迫,逡巡而退。
凡殺朝官左丞李蹊已下三百餘人,軍将、禁衛、民庶死者三千。
郎中完顔胡魯剌、都事冀禹錫赴水死。
禹錫字京甫,龍山人。
至甯元年進士,仕曆州郡有能聲。
歸德受兵,禹錫為行院都事,經畫甯禦一府倚重。
聞變,或勸以微服免,不從,見害。
是日蒲暮,官奴提兵入見,言:“石盞女魯歡等反,臣殺之矣。
”上不得已,赦其罪,以為樞密副使、權參知政事。
初,官奴之母,自河北軍潰,北兵得之。
至是,上乃命官奴因其母以計請和,故官奴密與忒木泬議和事,令阿裡合往言,欲劫上以降。
忒木泬信之,還其母,因定和計。
官奴乃日往來講議,或乘舟中流會飲。
其遣來使者二十餘輩,皆女直、契丹人,上密令官奴以金銀牌與之,勿令還營。
因知王家寺大将所在,故官奴畫斫營之策。
先是,忠孝軍都統張姓者,謂官奴決欲劫上北降,遂率本軍百五十人圍官奴之第,數之曰:“汝欲獻主上,我輩皆大朝不赦者,使安歸乎?”官奴懼,乃以其母出質,雲:“汝等若以吾母自北中來,疑我與北有謀,即殺之。
我不恨。
”張意稍解,既以好語與之約曰:“果如參政所言,今後勿複言講和,北使至,即當殺之。
”官奴曰:“殺亦可,不殺亦可,奏而殺之亦可。
”張乃退,官奴即聚軍北草場,自言無反情,今勿複相疑也。
遂畫斫營之策。
五月五日,祭天。
軍中陰備火槍戰具,率忠孝軍四百五十人,自南門登舟,由東而北,夜殺外提邏卒,遂至王家寺。
上禦北門,系舟待之。
慮不勝則入徐州而遁。
四更接戰,忠孝初小卻。
再進,官奴以小船分軍五七十出栅外,腹背攻之。
持火槍突入,北軍不能支,即大潰,溺水死者凡三千五百餘人,盡焚其栅而還。
遂真拜官奴參知政事、兼左副元帥,仍以禦馬賜之。
槍制,以敕黃紙十六重為筒,長二尺許,實以柳炭、鐵滓、磁未、硫黃、砒霜之屬,以繩系槍端。
軍士各懸小鐵罐藏火,臨陣燒之,焰出槍前丈餘,藥盡而筒不損。
蓋汴京被攻已嘗得用,今複用之。
兵既退,官奴入亳州,留習顯總其軍。
上禦照碧堂,無一人敢奏對者,日悲泣雲:“自古無不亡之國、不死之君,但恨我不知用人,故為此奴所囚耳。
”于是,内局令宋乞奴與奉禦吾古孫愛實、納蘭忔答、女奚烈完出密謀誅官奴。
或言,官奴密令兀惹計構國用安,脅上傳位,恢複山東。
事不成則獻上于宋,自贖反複之罪。
官奴以己未往亳州,辛酉,召之還,不至。
再召,乃以六月己卯還。
上谕以幸蔡事,官奴憤憤而出,至于扼腕頓足,意趣叵測。
上決意欲誅之,遂與内侍宋乞奴處置,令裴滿抄合召宰相議事,完出伏照碧堂門間。
官奴進見,上呼參政,官奴即應。
完出從後刺其肋,上亦拔劍斫之。
官奴中創投階下以走,完出叱忔答、愛實追殺之。
忠孝軍聞難,皆擐甲,完出請上親撫慰之。
名呼李泰和,授以虎符,使往勞軍,因召範陳僧、王山兒、白進、阿裡合。
進先至,殺之堂下。
阿裡合中路覺其事,悔發之晚,為亂箭所射而死。
乞奴、愛實、忔答皆授節度使、世襲千戶,完出兼殿前右衛将軍,範陳僧、王山兒忠孝軍元帥。
于是,上禦雙門,赦忠孝軍以安反側。
除崔立不赦外,其餘常所不原者鹹赦之。
初,官奴解睢陽之圍,侍從官屬久苦饑窘,聞蔡州城池堅固、兵衆糧廣,鹹勸上南幸。
惟官奴以嘗從點檢内族斜烈過蔡,知其備禦不及睢陽,力争以為不可,故号于衆曰:“敢言南遷者斬!”衆以官奴為無君,諷上早為計,會其變,遂以計誅之。
後
又嘗請上北渡,再圖恢複,女魯歡沮之,自是有異心矣。
且一軍倚外兵肆為剽掠,官奴不之禁。
于是,左丞李蹊、左右司郎中張天綱、近侍局副使李大節俱為上言官奴有反狀。
上竊憂之,以馬軍總領纥石烈阿裡合、内族習顯陰察其動靜,與朝臣言及,則曰:“我從官奴微賤中起為大帥,何負而反耶?卿等勿過慮。
”阿裡合、習顯知官奴漸不能制,反洩上意。
上亦懼官奴、馬用相圖,因以為亂,命宰執置酒和解之。
用撤備。
俄官奴乘隙率其軍攻用,用軍敗走。
官奴亂殺軍民,以卒五十人守行宮。
劫朝官皆聚于都水毛花辇宅,以兵監焉。
驅參知政事石盞女魯歡至其家,悉出所有金具,然後殺之。
乃遣都尉馬實被甲持刃劫直長把奴申于上前,上初握劍,見實,擲劍于地曰:“為我言于元帥,我左右止有此人,且留侍我。
”實不敢迫,逡巡而退。
凡殺朝官左丞李蹊已下三百餘人,軍将、禁衛、民庶死者三千。
郎中完顔胡魯剌、都事冀禹錫赴水死。
禹錫字京甫,龍山人。
至甯元年進士,仕曆州郡有能聲。
歸德受兵,禹錫為行院都事,經畫甯禦一府倚重。
聞變,或勸以微服免,不從,見害。
是日蒲暮,官奴提兵入見,言:“石盞女魯歡等反,臣殺之矣。
”上不得已,赦其罪,以為樞密副使、權參知政事。
初,官奴之母,自河北軍潰,北兵得之。
至是,上乃命官奴因其母以計請和,故官奴密與忒木泬議和事,令阿裡合往言,欲劫上以降。
忒木泬信之,還其母,因定和計。
官奴乃日往來講議,或乘舟中流會飲。
其遣來使者二十餘輩,皆女直、契丹人,上密令官奴以金銀牌與之,勿令還營。
因知王家寺大将所在,故官奴畫斫營之策。
先是,忠孝軍都統張姓者,謂官奴決欲劫上北降,遂率本軍百五十人圍官奴之第,數之曰:“汝欲獻主上,我輩皆大朝不赦者,使安歸乎?”官奴懼,乃以其母出質,雲:“汝等若以吾母自北中來,疑我與北有謀,即殺之。
我不恨。
”張意稍解,既以好語與之約曰:“果如參政所言,今後勿複言講和,北使至,即當殺之。
”官奴曰:“殺亦可,不殺亦可,奏而殺之亦可。
”張乃退,官奴即聚軍北草場,自言無反情,今勿複相疑也。
遂畫斫營之策。
五月五日,祭天。
軍中陰備火槍戰具,率忠孝軍四百五十人,自南門登舟,由東而北,夜殺外提邏卒,遂至王家寺。
上禦北門,系舟待之。
慮不勝則入徐州而遁。
四更接戰,忠孝初小卻。
再進,官奴以小船分軍五七十出栅外,腹背攻之。
持火槍突入,北軍不能支,即大潰,溺水死者凡三千五百餘人,盡焚其栅而還。
遂真拜官奴參知政事、兼左副元帥,仍以禦馬賜之。
槍制,以敕黃紙十六重為筒,長二尺許,實以柳炭、鐵滓、磁未、硫黃、砒霜之屬,以繩系槍端。
軍士各懸小鐵罐藏火,臨陣燒之,焰出槍前丈餘,藥盡而筒不損。
蓋汴京被攻已嘗得用,今複用之。
兵既退,官奴入亳州,留習顯總其軍。
上禦照碧堂,無一人敢奏對者,日悲泣雲:“自古無不亡之國、不死之君,但恨我不知用人,故為此奴所囚耳。
”于是,内局令宋乞奴與奉禦吾古孫愛實、納蘭忔答、女奚烈完出密謀誅官奴。
或言,官奴密令兀惹計構國用安,脅上傳位,恢複山東。
事不成則獻上于宋,自贖反複之罪。
官奴以己未往亳州,辛酉,召之還,不至。
再召,乃以六月己卯還。
上谕以幸蔡事,官奴憤憤而出,至于扼腕頓足,意趣叵測。
上決意欲誅之,遂與内侍宋乞奴處置,令裴滿抄合召宰相議事,完出伏照碧堂門間。
官奴進見,上呼參政,官奴即應。
完出從後刺其肋,上亦拔劍斫之。
官奴中創投階下以走,完出叱忔答、愛實追殺之。
忠孝軍聞難,皆擐甲,完出請上親撫慰之。
名呼李泰和,授以虎符,使往勞軍,因召範陳僧、王山兒、白進、阿裡合。
進先至,殺之堂下。
阿裡合中路覺其事,悔發之晚,為亂箭所射而死。
乞奴、愛實、忔答皆授節度使、世襲千戶,完出兼殿前右衛将軍,範陳僧、王山兒忠孝軍元帥。
于是,上禦雙門,赦忠孝軍以安反側。
除崔立不赦外,其餘常所不原者鹹赦之。
初,官奴解睢陽之圍,侍從官屬久苦饑窘,聞蔡州城池堅固、兵衆糧廣,鹹勸上南幸。
惟官奴以嘗從點檢内族斜烈過蔡,知其備禦不及睢陽,力争以為不可,故号于衆曰:“敢言南遷者斬!”衆以官奴為無君,諷上早為計,會其變,遂以計誅之。
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