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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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量之,其地與城中龍興塔平,果決此口,則無城矣。
及大兵至,不得已遣招撫陳貴往決之,才出門,為遊騎所鈔,無一返者。
三月壬午朔,攻城不能下,大軍中有獻決河之策者,主将從之。
河既決,水從西北而下,至城西南,入故濉水道,城反以水為固。
求獻策者欲殺之,而不知所在。
四月,以女魯歡為總帥,佩金虎符。
罷司農司,以其官蒲察世達為集慶軍節度使、行六部侍郎。
溫特罕道僧歸德府同知,李無黨府判。
五月,圍城稍緩,頗遷民出城就食。
十二月,哀宗次黃陵岡,遣奉職術甲搭失不、奉職權奉禦粘合斜烈來歸德征糧。
女魯歡遣侍郎世達,治中王元慶權郎中,儀封從宜完顔胡土權元帥,護送載糧千五百石。
是月晦二更發船。
二年正月,達蒲城東二十裡。
六軍給糧盡,因留船不聽歸,且命張布為幄,上遂用此舟以濟。
及上來歸德,随駕軍往往出城就糧,時城中止有馬用一軍,近七百人。
用山西人,與李辛同鄉裡,嘗為辛軍彈壓,在歸德權果毅都尉,車駕至,授以帥職。
此軍外複有官奴忠孝軍四百五十人。
河北潰軍至者皆縱遣之,故城中惟此兩軍。
上時召用計事,而不及官奴,故官奴有異心。
朝廷知兩人不協,恐生變。
三月戊辰,制旨令宰相錫宴省中,和解之。
是夜,用撤備,官奴以兵乘之為亂。
明日,攻用軍,用敗走被殺,衆下城投水奪船而去者,斯須而盡。
官奴在雙門,驅知府女魯歡至,言“汝自車駕到府,上供不給,好醬亦不與,汝罪何辭。
”遂以一馬載之。
令軍士擁至其家,檢其家雜醬凡二十甕,且出所有金具,然後殺之。
即提兵入見,言“石盞女魯歡等反,臣殺之矣。
”上不得已,就赦其罪,且暴女魯歡之惡。
後其侄大安入蔡,上言求湔雪,上複其官,語在烏古論鎬傳。
禾速嘉兀底代女魯歡為總帥,軍變,官奴無意害兀底,使二卒召之,道官奴有善意。
兀底喜,各以金十星與之,同見官奴。
二卒複恐受金事洩,亦殺之。
初,河北潰軍至歸德,糧饷不給。
朝庭命孛術魯阿海行總帥府事,以親軍武衛皆隸之。
往宿州就食,軍士有不願者,谇語道中,朝廷聞之,使問其故。
或言願入京或陳州,阿海請從其願,以券給之,軍心稍定。
既而令求谇語者,阿海得四人,斬之國子監前,由是諸軍洶洶。
二月庚子夜,劫府民武邦傑及蒲察咬住等凡九家,一軍遂散。
數日,遂有官奴之變。
蒲察官奴,少嘗為北兵所虜,往來河朔。
後以奸事系燕城獄,劫走夏津,殺回纥使者得鞍馬資貨,即自拔歸。
朝廷以其種人,特恩收充忠孝軍萬戶。
此軍月給甚憂,官奴日與群不逞博,為有司所劾。
事聞,以其新自河朔來,未知法禁,诏勿問。
移剌蒲阿攻平陽,官奴請行,論功第一,遷本軍提控,佩金符。
三峰山之敗,走襄陽,說宋制使以取鄧州自效,制使信之,至與同燕飲。
已而知汴城罷攻,複謀北歸。
遣移剌留哥入鄧,說鄧帥粘合,稱欲劫南軍為北歸計。
留哥以情告粘合,官奴繼以騎卒十餘入城議事,粘合欲就甕城中擒之。
官奴知事洩,即馳還,見制得騎兵五百,掠鄧之邊面小城,獲牛羊數百,宋人不疑。
官奴掩宋軍得馬三百,至鄧州城下,移書粘合辨理屈直,留馬于鄧而去。
乃縛忠孝軍提控姬旺,詐為唐州太守,械送北行,随營帳取供給,因得入汴。
有言其出入南北軍,行數千裡而不懾,其智略有可取者,宰相以為然,乃使權副都尉。
未幾,提軍數百馳入北軍獵騎中,生挾一回纥而還。
遂巡黃陵、八谷等處,劫牛羊糧資甚衆,尋轉正都尉。
又以軍至黃陵,幾獲鎮州大将,于是中外皆以為可用,遂拜為元帥,統馬軍。
天興元年十二月,從哀宗北渡。
上次黃陵岡,平章白撒率諸将戰,官奴之功居多。
及渡河朔,惟官奴一軍号令明肅,秋毫無犯。
明年正月,上至歸德。
知府石盞女魯歡以軍衆食寡,懼不能給,請于上,令河北潰軍至者就糧于徐、宿、陳三州,親衛軍亦遣出城就食,上不得已從之。
乃召谕官奴曰:“女魯歡盡散衛兵,卿當小心。
” 是時,惟官奴忠孝軍四百五十人、馬用軍七百人留府中。
用本果毅都尉,上至歸德始升為元帥,又嘗召之謀事,而不及官奴,故官奴始有圖用之志。
是時,大元将忒木泬攻歸德。
官奴既總兵柄,私與國用安謀,欲邀上幸海州。
及近侍局直長阿勒根兀惹使用安回,附奏帖,謂海州可就山東豪傑以圖恢複,且已具舟楫,可通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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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大兵至,不得已遣招撫陳貴往決之,才出門,為遊騎所鈔,無一返者。
三月壬午朔,攻城不能下,大軍中有獻決河之策者,主将從之。
河既決,水從西北而下,至城西南,入故濉水道,城反以水為固。
求獻策者欲殺之,而不知所在。
四月,以女魯歡為總帥,佩金虎符。
罷司農司,以其官蒲察世達為集慶軍節度使、行六部侍郎。
溫特罕道僧歸德府同知,李無黨府判。
五月,圍城稍緩,頗遷民出城就食。
十二月,哀宗次黃陵岡,遣奉職術甲搭失不、奉職權奉禦粘合斜烈來歸德征糧。
女魯歡遣侍郎世達,治中王元慶權郎中,儀封從宜完顔胡土權元帥,護送載糧千五百石。
是月晦二更發船。
二年正月,達蒲城東二十裡。
六軍給糧盡,因留船不聽歸,且命張布為幄,上遂用此舟以濟。
及上來歸德,随駕軍往往出城就糧,時城中止有馬用一軍,近七百人。
用山西人,與李辛同鄉裡,嘗為辛軍彈壓,在歸德權果毅都尉,車駕至,授以帥職。
此軍外複有官奴忠孝軍四百五十人。
河北潰軍至者皆縱遣之,故城中惟此兩軍。
上時召用計事,而不及官奴,故官奴有異心。
朝廷知兩人不協,恐生變。
三月戊辰,制旨令宰相錫宴省中,和解之。
是夜,用撤備,官奴以兵乘之為亂。
明日,攻用軍,用敗走被殺,衆下城投水奪船而去者,斯須而盡。
官奴在雙門,驅知府女魯歡至,言“汝自車駕到府,上供不給,好醬亦不與,汝罪何辭。
”遂以一馬載之。
令軍士擁至其家,檢其家雜醬凡二十甕,且出所有金具,然後殺之。
即提兵入見,言“石盞女魯歡等反,臣殺之矣。
”上不得已,就赦其罪,且暴女魯歡之惡。
後其侄大安入蔡,上言求湔雪,上複其官,語在烏古論鎬傳。
禾速嘉兀底代女魯歡為總帥,軍變,官奴無意害兀底,使二卒召之,道官奴有善意。
兀底喜,各以金十星與之,同見官奴。
二卒複恐受金事洩,亦殺之。
初,河北潰軍至歸德,糧饷不給。
朝庭命孛術魯阿海行總帥府事,以親軍武衛皆隸之。
往宿州就食,軍士有不願者,谇語道中,朝廷聞之,使問其故。
或言願入京或陳州,阿海請從其願,以券給之,軍心稍定。
既而令求谇語者,阿海得四人,斬之國子監前,由是諸軍洶洶。
二月庚子夜,劫府民武邦傑及蒲察咬住等凡九家,一軍遂散。
數日,遂有官奴之變。
蒲察官奴,少嘗為北兵所虜,往來河朔。
後以奸事系燕城獄,劫走夏津,殺回纥使者得鞍馬資貨,即自拔歸。
朝廷以其種人,特恩收充忠孝軍萬戶。
此軍月給甚憂,官奴日與群不逞博,為有司所劾。
事聞,以其新自河朔來,未知法禁,诏勿問。
移剌蒲阿攻平陽,官奴請行,論功第一,遷本軍提控,佩金符。
三峰山之敗,走襄陽,說宋制使以取鄧州自效,制使信之,至與同燕飲。
已而知汴城罷攻,複謀北歸。
遣移剌留哥入鄧,說鄧帥粘合,稱欲劫南軍為北歸計。
留哥以情告粘合,官奴繼以騎卒十餘入城議事,粘合欲就甕城中擒之。
官奴知事洩,即馳還,見制得騎兵五百,掠鄧之邊面小城,獲牛羊數百,宋人不疑。
官奴掩宋軍得馬三百,至鄧州城下,移書粘合辨理屈直,留馬于鄧而去。
乃縛忠孝軍提控姬旺,詐為唐州太守,械送北行,随營帳取供給,因得入汴。
有言其出入南北軍,行數千裡而不懾,其智略有可取者,宰相以為然,乃使權副都尉。
未幾,提軍數百馳入北軍獵騎中,生挾一回纥而還。
遂巡黃陵、八谷等處,劫牛羊糧資甚衆,尋轉正都尉。
又以軍至黃陵,幾獲鎮州大将,于是中外皆以為可用,遂拜為元帥,統馬軍。
天興元年十二月,從哀宗北渡。
上次黃陵岡,平章白撒率諸将戰,官奴之功居多。
及渡河朔,惟官奴一軍号令明肅,秋毫無犯。
明年正月,上至歸德。
知府石盞女魯歡以軍衆食寡,懼不能給,請于上,令河北潰軍至者就糧于徐、宿、陳三州,親衛軍亦遣出城就食,上不得已從之。
乃召谕官奴曰:“女魯歡盡散衛兵,卿當小心。
” 是時,惟官奴忠孝軍四百五十人、馬用軍七百人留府中。
用本果毅都尉,上至歸德始升為元帥,又嘗召之謀事,而不及官奴,故官奴始有圖用之志。
是時,大元将忒木泬攻歸德。
官奴既總兵柄,私與國用安謀,欲邀上幸海州。
及近侍局直長阿勒根兀惹使用安回,附奏帖,謂海州可就山東豪傑以圖恢複,且已具舟楫,可通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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