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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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銳于武事,聞華言若欣快者,然竟不行。
未幾,合達自陝州進奏帖,亦為此事,上得奏甚喜。
蒲阿時在洛陽,驿召之,蓋有意于此矣。
蒲阿至,奏對之間不及此,止言大兵前鋒忒木泬統之,将出冷水谷口,且當先禦此軍。
上曰:“朕不問此,隻欲問河中可搗否。
”蒲阿不獲已,始言睿宗所領兵騎雖多,計皆冗雜。
大兵軍少而精,無非選鋒。
金軍北渡,大兵必遣辎重屯于平陽之北,匿其選鋒百裡之外,放我師渡,然後斷我歸路與我決戰,恐不得利。
”上曰:“朕料汝如此,果然。
更不須再論,且還陝州。
”蒲阿曰:“合達樞密使所言,此間一面革撥恐亦未盡,乞召至同議可否。
”上曰:“見得合達亦止此而已,往複遲滞,轉緻誤事。
”華奏合達必見機會,召至同議為便。
副樞赤盞合喜亦奏蒲阿、白華之言為是。
上乃從之。
召合達至,上令先與密院議定,然後入見。
既議,華執合達奏帖舉似再三,竟無一先發言者。
移時,蒲阿言:“且勾當冷水谷一軍何如。
”合達曰:“是矣。
”遂入見。
上問卿等所議若何,合達敷奏,其言甚多,大概言河中之事與前日上奏時勢不同,所奏亦不敢自主,議遂寝。
二相還陝,量以軍馬出冷水谷,奉行故事而已。
十二月,河中府破。
九年,京城被攻。
四月兵退,改元天興。
是月十六日,并樞密院歸尚書省,以宰相兼院官,左右司首領官兼經曆官,惟平章白撒、副樞合喜、院判白華、權院判完顔忽魯剌退罷。
忽魯剌有口辯,上愛幸之。
朝議罪忽魯剌,而書生輩妒華得君,先嘗以語撼之,用是而罷。
金制,樞密院雖主兵,而節制在尚書省。
兵興以來,茲制漸改,凡是軍事,省官不得預,院官獨任專見,往往敗事。
言者多以為将相權不當分,至是始并之。
十二月朔,上遣近侍局提點曳剌粘古即白華所居,問事勢至于此,計将安出。
華附奏:“今耕稼已廢,糧斛将盡,四外援兵皆不可指拟,車駕當出就外兵。
可留皇兄荊王使之監國,任其裁處。
聖主既出,遣使告語北朝,我出非他處收整軍馬,止以軍卒擅誅唐慶,和議從此斷絕,京師今付之荊王,乞我一二州以老耳。
如此則太後皇族可存,正如《春秋》紀季入齊為附庸之事,聖主亦得少寬矣。
”于是起華為右司郎中。
初,親巡之計決,諸将皆預其議,将退,首領官張衮、聶天骥奏:“尚有舊人谙練軍務者,乃置而不用,今所用者,皆不見軍中事體,此為未盡。
”上問未用者何人,皆曰院判白華,上颔之,故有是命。
明日,召華谕之曰:“親巡之計已決,但所往群議未定,有言歸德四面皆水,可以自保者,或言可沿西山入鄧。
或言設欲入鄧,大将速不泬今在汝州,不如取陳、蔡路轉往鄧下。
卿以為如何?”華曰:“歸德城雖堅,久而食盡,坐以待斃,決不可往。
欲往鄧下,既汝州有速不泬,斷不能往。
以今日事勢,博徒所謂孤注者也。
孤注雲者,止有背城之戰。
為今之計,當直赴汝州,與之一決,有楚則無漢,有漢則無楚。
汝州戰不如半途戰,半途戰又不如出城戰,所以然者何?我軍食力猶在,馬則豆力猶在。
若出京益遠,軍食日減,馬食野草,事益難矣。
若我軍便得戰,存亡決此一舉,外則可以激三軍之氣,内則可以慰都人之心。
或止為避遷之計,人心顧戀家業,未必毅然從行。
可詳審之。
”遂召諸相及首領官同議,禾速嘉兀地不、元帥豬兒、高顯、王義深俱主歸德之議,丞相賽不主鄧,議竟不能決。
明日,制旨京城食盡,今拟親出,聚集軍士于大慶殿谕以此意,谕訖,諸帥将佐合辭奏曰:“聖主不可親出,止可命将,三軍欣然願為國家效死。
”上猶豫,欲以官奴為馬軍帥,高顯為步軍帥,劉益副之,蓋采輿議也,而三人者亦欲奉命。
權參政内族訛出大罵雲:“汝輩把鋤不知高下,國家大事,敢易承邪!”衆默然,惟官奴曰:“若将相可了,何至使我輩。
”事亦中止。
明日,民間哄傳車駕欲奉皇太後及妃後往歸德,軍士家屬留後。
目今食盡,坐視城中俱餓死矣。
縱能至歸德,軍馬所費支吾複得幾許日。
上聞之,召賽不、合周、訛出、烏古孫蔔吉、完顔正夫議,餘人不預。
移時方出,見首領官、丞相言,前日巡守之議已定,止為一白華都改卻,今往汝州就軍馬索戰去矣。
遂擇日祭太廟誓師,拟以二十五之日啟行。
是月晦,車駕至黃陵岡,複有北幸之議,語在《白撒傳》。
天興二年正月朔,上次黃陵岡,就歸德餫船北渡,諸相共奏,京師及河南諸州聞上幸河北,恐生他變,可下诏安撫之。
是時,在所父老僧道獻食,及牛酒犒軍者相屬,上親為拊慰,人
未幾,合達自陝州進奏帖,亦為此事,上得奏甚喜。
蒲阿時在洛陽,驿召之,蓋有意于此矣。
蒲阿至,奏對之間不及此,止言大兵前鋒忒木泬統之,将出冷水谷口,且當先禦此軍。
上曰:“朕不問此,隻欲問河中可搗否。
”蒲阿不獲已,始言睿宗所領兵騎雖多,計皆冗雜。
大兵軍少而精,無非選鋒。
金軍北渡,大兵必遣辎重屯于平陽之北,匿其選鋒百裡之外,放我師渡,然後斷我歸路與我決戰,恐不得利。
”上曰:“朕料汝如此,果然。
更不須再論,且還陝州。
”蒲阿曰:“合達樞密使所言,此間一面革撥恐亦未盡,乞召至同議可否。
”上曰:“見得合達亦止此而已,往複遲滞,轉緻誤事。
”華奏合達必見機會,召至同議為便。
副樞赤盞合喜亦奏蒲阿、白華之言為是。
上乃從之。
召合達至,上令先與密院議定,然後入見。
既議,華執合達奏帖舉似再三,竟無一先發言者。
移時,蒲阿言:“且勾當冷水谷一軍何如。
”合達曰:“是矣。
”遂入見。
上問卿等所議若何,合達敷奏,其言甚多,大概言河中之事與前日上奏時勢不同,所奏亦不敢自主,議遂寝。
二相還陝,量以軍馬出冷水谷,奉行故事而已。
十二月,河中府破。
九年,京城被攻。
四月兵退,改元天興。
是月十六日,并樞密院歸尚書省,以宰相兼院官,左右司首領官兼經曆官,惟平章白撒、副樞合喜、院判白華、權院判完顔忽魯剌退罷。
忽魯剌有口辯,上愛幸之。
朝議罪忽魯剌,而書生輩妒華得君,先嘗以語撼之,用是而罷。
金制,樞密院雖主兵,而節制在尚書省。
兵興以來,茲制漸改,凡是軍事,省官不得預,院官獨任專見,往往敗事。
言者多以為将相權不當分,至是始并之。
十二月朔,上遣近侍局提點曳剌粘古即白華所居,問事勢至于此,計将安出。
華附奏:“今耕稼已廢,糧斛将盡,四外援兵皆不可指拟,車駕當出就外兵。
可留皇兄荊王使之監國,任其裁處。
聖主既出,遣使告語北朝,我出非他處收整軍馬,止以軍卒擅誅唐慶,和議從此斷絕,京師今付之荊王,乞我一二州以老耳。
如此則太後皇族可存,正如《春秋》紀季入齊為附庸之事,聖主亦得少寬矣。
”于是起華為右司郎中。
初,親巡之計決,諸将皆預其議,将退,首領官張衮、聶天骥奏:“尚有舊人谙練軍務者,乃置而不用,今所用者,皆不見軍中事體,此為未盡。
”上問未用者何人,皆曰院判白華,上颔之,故有是命。
明日,召華谕之曰:“親巡之計已決,但所往群議未定,有言歸德四面皆水,可以自保者,或言可沿西山入鄧。
或言設欲入鄧,大将速不泬今在汝州,不如取陳、蔡路轉往鄧下。
卿以為如何?”華曰:“歸德城雖堅,久而食盡,坐以待斃,決不可往。
欲往鄧下,既汝州有速不泬,斷不能往。
以今日事勢,博徒所謂孤注者也。
孤注雲者,止有背城之戰。
為今之計,當直赴汝州,與之一決,有楚則無漢,有漢則無楚。
汝州戰不如半途戰,半途戰又不如出城戰,所以然者何?我軍食力猶在,馬則豆力猶在。
若出京益遠,軍食日減,馬食野草,事益難矣。
若我軍便得戰,存亡決此一舉,外則可以激三軍之氣,内則可以慰都人之心。
或止為避遷之計,人心顧戀家業,未必毅然從行。
可詳審之。
”遂召諸相及首領官同議,禾速嘉兀地不、元帥豬兒、高顯、王義深俱主歸德之議,丞相賽不主鄧,議竟不能決。
明日,制旨京城食盡,今拟親出,聚集軍士于大慶殿谕以此意,谕訖,諸帥将佐合辭奏曰:“聖主不可親出,止可命将,三軍欣然願為國家效死。
”上猶豫,欲以官奴為馬軍帥,高顯為步軍帥,劉益副之,蓋采輿議也,而三人者亦欲奉命。
權參政内族訛出大罵雲:“汝輩把鋤不知高下,國家大事,敢易承邪!”衆默然,惟官奴曰:“若将相可了,何至使我輩。
”事亦中止。
明日,民間哄傳車駕欲奉皇太後及妃後往歸德,軍士家屬留後。
目今食盡,坐視城中俱餓死矣。
縱能至歸德,軍馬所費支吾複得幾許日。
上聞之,召賽不、合周、訛出、烏古孫蔔吉、完顔正夫議,餘人不預。
移時方出,見首領官、丞相言,前日巡守之議已定,止為一白華都改卻,今往汝州就軍馬索戰去矣。
遂擇日祭太廟誓師,拟以二十五之日啟行。
是月晦,車駕至黃陵岡,複有北幸之議,語在《白撒傳》。
天興二年正月朔,上次黃陵岡,就歸德餫船北渡,諸相共奏,京師及河南諸州聞上幸河北,恐生他變,可下诏安撫之。
是時,在所父老僧道獻食,及牛酒犒軍者相屬,上親為拊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