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 列傳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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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冤上之。
冬十月,出為歸德治中。
未幾,改同知保靜軍節度使。
又改同知集慶軍節度使,到官即上章乞骸骨,進一官緻仕。
正大九年,河南破,北歸,又數年卒,年七十有九。
李獻甫,字欽用,獻能從弟也。
博通書傳,尤精《左氏》及地理學。
為人有幹局,心所到則絕人遠甚,故時人稱其精神滿腹。
興定五年登進士第,曆鹹陽簿,辟行台令史。
正大初,夏使來請和,朝廷以翰林待制馮延登往議,時獻甫為書表官,從行。
夏使有口辯,延登不能折,往複數日不定,至以歲币為言,獻甫不能平,從旁進曰:“夏國與我和好百年,今雖易君臣之名為兄弟之國,使兄輸币,甯有據耶?”使者曰:“兄弟且不論。
宋歲輸吾國币二十五萬疋,典故具在,君獨不知耶?金朝必欲修舊好,非此例不可。
”獻甫作色曰:“使者尚忍言耶?宋以歲币餌君家而賜之姓,岸然以君父自居,夏國君臣無一悟者,誠謂使者當以為諱,乃今公言之。
使者果能主此議,以從賜姓之例,弊邑雖歲捐五十萬,獻甫請以身任之。
”夏使語塞,和議乃定。
後朝廷錄其功,授慶陽總帥府經曆官。
尋辟長安令。
京兆行台所在,供億甚繁,獻甫處之常若有餘,縣民賴之以安。
入為尚書省令史。
天興元年,充行六部員外郎,守備之策時相倚任之。
以功遷鎮南軍節度副使,兼右警巡使,死于蔡州之難,年四十。
所著文章号《天倪集》,留汴京。
獻甫死,其家亦破,同年華陰王元禮購得之,傳于世。
雷淵,字希顔,一字季默,應州渾源人。
父思,名進士,仕至同知北京轉運使,注《易》行于世。
淵庶出,年最幼,諸兄不齒。
父殁,不能安于家,乃發憤入太學。
衣弊履穿,坐榻無席,自以跣露,恒兀坐讀書,不迎送賓客,人皆以為倨。
其友商衡每為辯之,且周恤焉。
後從李之純遊,遂知名。
登至甯元年詞賦進士甲科,調泾州錄事,坐高庭玉獄,幾死。
後改東平,河朔重兵所在,驕将悍卒倚外敵為重,自行台以下皆摩撫之,淵出入軍中,偃然不為屈。
不數月,闾巷間多畫淵像,雖大将不敢以新進書生遇之。
尋遷東阿令,轉徐州觀察判官。
興定末,召為英王府文學兼記室參軍,轉應奉翰林文字。
拜監察禦史,言五事稱旨,又彈劾不避權貴,出巡郡邑所至有威譽,奸豪不法者立箠殺之。
至蔡州,杖殺五百人,時号曰“雷半千”。
坐此為人所訟,罷去。
久之,用宰相侯摯薦,起為太學博士、南京轉運司戶籍判官,遷翰林修撰。
一夕暴卒,年四十八。
正大庚寅倒回谷之役,淵嘗上書破朝臣孤注之論,引援深切,灼然易見,主兵者沮之,策竟不行。
為人軀幹雄偉,髯張口哆,顔渥丹,眼如望洋,遇不平則疾惡之氣見于顔間,或嚼齒大罵不休,雖痛自懲創,然亦不能變也。
為文章詩喜新奇。
善結交,凡當塗貴要與布衣名士無不往來。
居京師,賓客踵門未嘗去舍,家無餘赀,及待賓客甚豐腆。
莅官喜立名,初登第攝遂平縣事,年少氣稅,擊豪右,發奸伏,一邑大震,稱為神明。
嘗擅笞州魁吏,州檄召之不應,罷去。
後凡居一職辄震耀,亦坐此不達。
程震,字威卿,東勝人。
與其兄鼎俱擢第。
震入仕有能聲。
興定初,诏百官舉縣令,震得陳留,治為河南第一,召拜監察禦史,彈劾無所撓。
時皇子荊王為宰相,家僮輩席勢侵民,震以法劾之,奏曰:“荊王以陛下之子,任天下之重。
不能上贊君父,同濟艱難。
顧乃專恃權勢,蔑棄典禮,開納貨賂,進退官吏。
縱令奴隸侵漁細民,名為和市,其實脅取。
諸所不法不可枚舉。
陛下不能正家,而欲正天下,難矣。
”于是,上責荊王,出内府銀以償物直,杖大奴尤不法者數人。
未幾,坐為故吏所訟,罷官。
歲餘。
嘔血卒。
震為人剛直有材幹,忘身徇國,不少私與。
及為禦史,台綱大振,以故小人側目者衆,不能久留于朝,士論惜之。
贊曰:韓玉、馮璧、李獻甫、雷淵,皆金季豪傑之士也。
邠、泾之變,玉募兵旬日而得萬人。
牙吾塔之兇暴,璧以王度繩之,卒不敢動。
夏人援宋例以邀歲币,獻甫以宋賜夏姓一事折之,夏使語塞而和議定。
淵為禦史,權貴斂避,古之國士何加焉。
玉以疑見冤,璧、淵疾惡太甚,議者以酷譏之,瑕豈可以掩瑜哉。
程震劾荊抵罪,比蹤馮、雷,然亦以群小龃龉而死,直士之不容于世也久矣。
籲!
冬十月,出為歸德治中。
未幾,改同知保靜軍節度使。
又改同知集慶軍節度使,到官即上章乞骸骨,進一官緻仕。
正大九年,河南破,北歸,又數年卒,年七十有九。
李獻甫,字欽用,獻能從弟也。
博通書傳,尤精《左氏》及地理學。
為人有幹局,心所到則絕人遠甚,故時人稱其精神滿腹。
興定五年登進士第,曆鹹陽簿,辟行台令史。
正大初,夏使來請和,朝廷以翰林待制馮延登往議,時獻甫為書表官,從行。
夏使有口辯,延登不能折,往複數日不定,至以歲币為言,獻甫不能平,從旁進曰:“夏國與我和好百年,今雖易君臣之名為兄弟之國,使兄輸币,甯有據耶?”使者曰:“兄弟且不論。
宋歲輸吾國币二十五萬疋,典故具在,君獨不知耶?金朝必欲修舊好,非此例不可。
”獻甫作色曰:“使者尚忍言耶?宋以歲币餌君家而賜之姓,岸然以君父自居,夏國君臣無一悟者,誠謂使者當以為諱,乃今公言之。
使者果能主此議,以從賜姓之例,弊邑雖歲捐五十萬,獻甫請以身任之。
”夏使語塞,和議乃定。
後朝廷錄其功,授慶陽總帥府經曆官。
尋辟長安令。
京兆行台所在,供億甚繁,獻甫處之常若有餘,縣民賴之以安。
入為尚書省令史。
天興元年,充行六部員外郎,守備之策時相倚任之。
以功遷鎮南軍節度副使,兼右警巡使,死于蔡州之難,年四十。
所著文章号《天倪集》,留汴京。
獻甫死,其家亦破,同年華陰王元禮購得之,傳于世。
雷淵,字希顔,一字季默,應州渾源人。
父思,名進士,仕至同知北京轉運使,注《易》行于世。
淵庶出,年最幼,諸兄不齒。
父殁,不能安于家,乃發憤入太學。
衣弊履穿,坐榻無席,自以跣露,恒兀坐讀書,不迎送賓客,人皆以為倨。
其友商衡每為辯之,且周恤焉。
後從李之純遊,遂知名。
登至甯元年詞賦進士甲科,調泾州錄事,坐高庭玉獄,幾死。
後改東平,河朔重兵所在,驕将悍卒倚外敵為重,自行台以下皆摩撫之,淵出入軍中,偃然不為屈。
不數月,闾巷間多畫淵像,雖大将不敢以新進書生遇之。
尋遷東阿令,轉徐州觀察判官。
興定末,召為英王府文學兼記室參軍,轉應奉翰林文字。
拜監察禦史,言五事稱旨,又彈劾不避權貴,出巡郡邑所至有威譽,奸豪不法者立箠殺之。
至蔡州,杖殺五百人,時号曰“雷半千”。
坐此為人所訟,罷去。
久之,用宰相侯摯薦,起為太學博士、南京轉運司戶籍判官,遷翰林修撰。
一夕暴卒,年四十八。
正大庚寅倒回谷之役,淵嘗上書破朝臣孤注之論,引援深切,灼然易見,主兵者沮之,策竟不行。
為人軀幹雄偉,髯張口哆,顔渥丹,眼如望洋,遇不平則疾惡之氣見于顔間,或嚼齒大罵不休,雖痛自懲創,然亦不能變也。
為文章詩喜新奇。
善結交,凡當塗貴要與布衣名士無不往來。
居京師,賓客踵門未嘗去舍,家無餘赀,及待賓客甚豐腆。
莅官喜立名,初登第攝遂平縣事,年少氣稅,擊豪右,發奸伏,一邑大震,稱為神明。
嘗擅笞州魁吏,州檄召之不應,罷去。
後凡居一職辄震耀,亦坐此不達。
程震,字威卿,東勝人。
與其兄鼎俱擢第。
震入仕有能聲。
興定初,诏百官舉縣令,震得陳留,治為河南第一,召拜監察禦史,彈劾無所撓。
時皇子荊王為宰相,家僮輩席勢侵民,震以法劾之,奏曰:“荊王以陛下之子,任天下之重。
不能上贊君父,同濟艱難。
顧乃專恃權勢,蔑棄典禮,開納貨賂,進退官吏。
縱令奴隸侵漁細民,名為和市,其實脅取。
諸所不法不可枚舉。
陛下不能正家,而欲正天下,難矣。
”于是,上責荊王,出内府銀以償物直,杖大奴尤不法者數人。
未幾,坐為故吏所訟,罷官。
歲餘。
嘔血卒。
震為人剛直有材幹,忘身徇國,不少私與。
及為禦史,台綱大振,以故小人側目者衆,不能久留于朝,士論惜之。
贊曰:韓玉、馮璧、李獻甫、雷淵,皆金季豪傑之士也。
邠、泾之變,玉募兵旬日而得萬人。
牙吾塔之兇暴,璧以王度繩之,卒不敢動。
夏人援宋例以邀歲币,獻甫以宋賜夏姓一事折之,夏使語塞而和議定。
淵為禦史,權貴斂避,古之國士何加焉。
玉以疑見冤,璧、淵疾惡太甚,議者以酷譏之,瑕豈可以掩瑜哉。
程震劾荊抵罪,比蹤馮、雷,然亦以群小龃龉而死,直士之不容于世也久矣。
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