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 列傳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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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遂寝。

    高琪止欲以重兵屯駐南京以自固,州郡殘破不複恤也。

    宣宗惑之,計行言聽,終以自斃。

     未幾,進拜尚書右丞相,奏曰:“凡監察有失糾彈者從本法。

    若人使入國,私通言語,說知本國事情,宿衛、近侍官、承應人出入親王、公主、宰執之家,災傷阙食,體究不實,緻傷人命,轉運軍儲,而有私載,及考試舉人關防不嚴者,并的杖。

    在京犯至兩次者,台官減監察一等論贖,餘止坐專差者。

    任滿日議定升降。

    若任内有漏察之事應的決者,依格雖為稱職,止從平常,平常者從降罰。

    ”制可。

    高琪請修南京裡城,宣宗曰:“此役一興,民滋病矣。

    城雖完固,能獨安乎?” 初,陳言人王世安獻攻取盱眙、楚州策,樞密院奏乞以世安為招撫使,選謀勇二三人同往淮南,招紅襖賊及淮南宋官。

    宣宗可其奏,诏泗州元帥府遣人同往。

    興定元年正月癸未,宋賀正旦使朝辭,宣宗曰:“聞息州透漏宋人,此乃彼界饑民沿淮為亂,宋人何敢犯我?”高琪請伐之以廣疆土。

    上曰:“朕但能守祖宗所付足矣,安事外讨。

    ”高琪謝曰:“今雨雪應期,皆聖德所緻。

    而能包容小國,天下幸甚,臣言過矣。

    ”四月,遣元帥左都監烏古論慶壽、簽樞密院事完顔賽不經略南邊,尋複下诏罷兵,然自是與宋絕矣。

     興定元年十月,右司谏許古勸宣宗與宋議和,宣宗命古草牒,以示宰臣,高琪曰:“辭有哀祈之意,自示微弱不足取。

    遂寝。

    集賢院谘議官呂鑒言:“南邊屯兵數十萬,自唐、鄧至壽、泗沿邊居民逃亡殆盡,兵士亦多亡者,亦以人煙絕少故也。

    臣嘗比監息州榷場,每場所獲布帛數千匹、銀數百兩,大計布帛數萬匹,銀數千兩,兵興以來俱失之矣。

    夫軍民有逃亡之病,而國家失日獲之利,非計也。

    今隆冬冱寒,吾騎得騁,當重兵屯境上,馳書谕之,誠為大便。

    若俟春和,則利在於彼,難與議矣。

    昔燕人獲趙王,趙遣辯士說之,不許,一牧豎請行,趙王乃還。

    孔子失馬,馭卒得之。

    人無貴賤,苟中事機,皆可以成功。

    臣雖不肖,願效牧豎馭卒之智,伏望宸斷。

    ”诏問尚書省。

    高琪曰:“鑒狂妄無稽,但其氣岸可尚,宜付陝西行省備任使。

    ”制可。

    十二月,胥鼎谏伐宋,語在鼎傳。

    高琪曰:“大軍已進,無複可議。

    ”遂寝。

     二年,胥鼎上書谏曰:“錢谷之冗,非九重所能兼,天子總大綱,責成功而已。

    ”高琪曰:“陛下法上天行健之義,憂勤庶務,夙夜不遑,乃太平之階也。

    鼎言非是。

    ”宣宗以南北用兵,深以為憂,右司谏呂造上章:“乞诏内外百官各上封事,直言無諱。

    或時召見,親為訪問。

    陛下博采兼聽,以盡群下之情,天下幸甚。

    ”宣宗嘉納,诏集百官議河北、陝西守禦之策。

    高琪心忌之,不用一言。

    是時,築汴京城裡城,宣宗問高琪曰:“人言此役恐不能就,如何?”高琪曰:“終當告成,但其濠未及浚耳。

    ”宣宗曰:“無濠可乎?”高琪曰:“苟防城有法,正使兵來,臣等愈得效力。

    ”宣宗曰:“與其臨城,曷若不令至此為善。

    ”高琪無以對。

     高琪自為宰相,專固權寵,擅作威福,與高汝砺相唱和。

    高琪主機務,高汝砺掌利權,附己者用,不附己者斥。

    凡言事忤意,及負材力或與己颉頑者,對宣宗陽稱其才,使幹當于河北,陰置之死地。

    自不兼樞密元帥之後,常欲得兵權,遂力勸宣宗伐宋。

    置河北不複為意,凡精兵皆置河南,苟且歲月,不肯辄出一卒,以應方面之急。

    平章政事英王守純欲發其罪,密召右司員外郎王阿裡、知案蒲鮮石魯剌、令史蒲察胡魯謀之。

    石魯剌、胡魯以告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仆散奴失不以告高琪。

    英王懼高琪黨與,遂不敢發。

    頃之,高琪使奴賽不殺其妻,乃歸罪于賽不,送開封府殺之以滅口。

    開封府畏高琪,不敢發其實,賽不論死。

    事覺,宣宗久聞高琪奸惡,遂因此事誅之,時興定三年十二月也。

    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以英王謀告高琪,論死。

    蒲鮮石魯剌、蒲察胡魯各杖七十,勒停。

     初,宣宗将遷南,欲置飐軍于平州,高琪難之。

    及遷汴,戒彖多厚撫此軍,彖多辄殺飐軍數人,以至于敗。

    宣宗末年嘗曰:“壞天下者,高琪、彖多也。

    ”終身以為恨雲。

     移剌塔不也,東北路猛安人。

    明昌元年,累官西上閣門使。

    二年,襲父謀克。

    泰和伐宋,有功,遙授同知慶州事,權迪列飐詳穩。

    丁父憂,起複西北路招讨判官,改尚辇局使、曹王傅。

    貞祐二年,遷武甯軍節度使,招徕中都飐軍,無功,平章高琪芘之,召為武衛軍都指揮使。

    應奉翰林文字完顔素蘭嘗面奏高琪黨比,語在《高琪傳》。

    尋知河南府事,兼副統軍,徙彰化軍節度使。

    上言:“盡籍山東、河間、大名猛安人為兵,老弱城守,壯者捍禦。

    ”又言:“河東地險人勇,步兵為天下冠,可盡調以戍諸隘。

    ”從之。

    自是河東郡縣屯兵少,不可守矣。

    改知臨洮府事,兼陝西副統軍。

    貞祐三年十一月,破夏兵于熟羊寨。

    平章高琪率宰臣入賀曰:“塔不也以少敗衆,蓋陛下威德所緻。

    ”宣宗曰:“自古興國皆賴忠賢,今茲立功,皆将率諸賢之力也。

    ”乃以塔不也為勸農使,兼知平涼府事,進階銀青榮祿大夫。

    四年,伐西夏,攻威、靈、安、會等州。

    興定元年,知慶陽府事。

    三年,遷元帥左都監,卒。

     論曰:高琪擅殺執中,宣宗不能正其罪,又曲為之說,以诏臣下。

    就其事論之,人君欲誅大臣,而與近侍密謀于宮中,已非其道。

    謀之不密,又為外臣所知,以告敗軍之将,因殺之以為說,此可欺後世邪?金至南渡,譬之尫羸病人,元氣無幾。

    琪喜吏而惡儒,好兵而厭靜,沮遷飐之議,破和宋之謀,正猶缪醫,投以烏喙、附子,隻速其亡耳。

    使宣宗于擅殺之日,即能伸大義而誅之,何至誤國如是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