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 列傳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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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遂寝。
高琪止欲以重兵屯駐南京以自固,州郡殘破不複恤也。
宣宗惑之,計行言聽,終以自斃。
未幾,進拜尚書右丞相,奏曰:“凡監察有失糾彈者從本法。
若人使入國,私通言語,說知本國事情,宿衛、近侍官、承應人出入親王、公主、宰執之家,災傷阙食,體究不實,緻傷人命,轉運軍儲,而有私載,及考試舉人關防不嚴者,并的杖。
在京犯至兩次者,台官減監察一等論贖,餘止坐專差者。
任滿日議定升降。
若任内有漏察之事應的決者,依格雖為稱職,止從平常,平常者從降罰。
”制可。
高琪請修南京裡城,宣宗曰:“此役一興,民滋病矣。
城雖完固,能獨安乎?” 初,陳言人王世安獻攻取盱眙、楚州策,樞密院奏乞以世安為招撫使,選謀勇二三人同往淮南,招紅襖賊及淮南宋官。
宣宗可其奏,诏泗州元帥府遣人同往。
興定元年正月癸未,宋賀正旦使朝辭,宣宗曰:“聞息州透漏宋人,此乃彼界饑民沿淮為亂,宋人何敢犯我?”高琪請伐之以廣疆土。
上曰:“朕但能守祖宗所付足矣,安事外讨。
”高琪謝曰:“今雨雪應期,皆聖德所緻。
而能包容小國,天下幸甚,臣言過矣。
”四月,遣元帥左都監烏古論慶壽、簽樞密院事完顔賽不經略南邊,尋複下诏罷兵,然自是與宋絕矣。
興定元年十月,右司谏許古勸宣宗與宋議和,宣宗命古草牒,以示宰臣,高琪曰:“辭有哀祈之意,自示微弱不足取。
遂寝。
集賢院谘議官呂鑒言:“南邊屯兵數十萬,自唐、鄧至壽、泗沿邊居民逃亡殆盡,兵士亦多亡者,亦以人煙絕少故也。
臣嘗比監息州榷場,每場所獲布帛數千匹、銀數百兩,大計布帛數萬匹,銀數千兩,兵興以來俱失之矣。
夫軍民有逃亡之病,而國家失日獲之利,非計也。
今隆冬冱寒,吾騎得騁,當重兵屯境上,馳書谕之,誠為大便。
若俟春和,則利在於彼,難與議矣。
昔燕人獲趙王,趙遣辯士說之,不許,一牧豎請行,趙王乃還。
孔子失馬,馭卒得之。
人無貴賤,苟中事機,皆可以成功。
臣雖不肖,願效牧豎馭卒之智,伏望宸斷。
”诏問尚書省。
高琪曰:“鑒狂妄無稽,但其氣岸可尚,宜付陝西行省備任使。
”制可。
十二月,胥鼎谏伐宋,語在鼎傳。
高琪曰:“大軍已進,無複可議。
”遂寝。
二年,胥鼎上書谏曰:“錢谷之冗,非九重所能兼,天子總大綱,責成功而已。
”高琪曰:“陛下法上天行健之義,憂勤庶務,夙夜不遑,乃太平之階也。
鼎言非是。
”宣宗以南北用兵,深以為憂,右司谏呂造上章:“乞诏内外百官各上封事,直言無諱。
或時召見,親為訪問。
陛下博采兼聽,以盡群下之情,天下幸甚。
”宣宗嘉納,诏集百官議河北、陝西守禦之策。
高琪心忌之,不用一言。
是時,築汴京城裡城,宣宗問高琪曰:“人言此役恐不能就,如何?”高琪曰:“終當告成,但其濠未及浚耳。
”宣宗曰:“無濠可乎?”高琪曰:“苟防城有法,正使兵來,臣等愈得效力。
”宣宗曰:“與其臨城,曷若不令至此為善。
”高琪無以對。
高琪自為宰相,專固權寵,擅作威福,與高汝砺相唱和。
高琪主機務,高汝砺掌利權,附己者用,不附己者斥。
凡言事忤意,及負材力或與己颉頑者,對宣宗陽稱其才,使幹當于河北,陰置之死地。
自不兼樞密元帥之後,常欲得兵權,遂力勸宣宗伐宋。
置河北不複為意,凡精兵皆置河南,苟且歲月,不肯辄出一卒,以應方面之急。
平章政事英王守純欲發其罪,密召右司員外郎王阿裡、知案蒲鮮石魯剌、令史蒲察胡魯謀之。
石魯剌、胡魯以告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仆散奴失不以告高琪。
英王懼高琪黨與,遂不敢發。
頃之,高琪使奴賽不殺其妻,乃歸罪于賽不,送開封府殺之以滅口。
開封府畏高琪,不敢發其實,賽不論死。
事覺,宣宗久聞高琪奸惡,遂因此事誅之,時興定三年十二月也。
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以英王謀告高琪,論死。
蒲鮮石魯剌、蒲察胡魯各杖七十,勒停。
初,宣宗将遷南,欲置飐軍于平州,高琪難之。
及遷汴,戒彖多厚撫此軍,彖多辄殺飐軍數人,以至于敗。
宣宗末年嘗曰:“壞天下者,高琪、彖多也。
”終身以為恨雲。
移剌塔不也,東北路猛安人。
明昌元年,累官西上閣門使。
二年,襲父謀克。
泰和伐宋,有功,遙授同知慶州事,權迪列飐詳穩。
丁父憂,起複西北路招讨判官,改尚辇局使、曹王傅。
貞祐二年,遷武甯軍節度使,招徕中都飐軍,無功,平章高琪芘之,召為武衛軍都指揮使。
應奉翰林文字完顔素蘭嘗面奏高琪黨比,語在《高琪傳》。
尋知河南府事,兼副統軍,徙彰化軍節度使。
上言:“盡籍山東、河間、大名猛安人為兵,老弱城守,壯者捍禦。
”又言:“河東地險人勇,步兵為天下冠,可盡調以戍諸隘。
”從之。
自是河東郡縣屯兵少,不可守矣。
改知臨洮府事,兼陝西副統軍。
貞祐三年十一月,破夏兵于熟羊寨。
平章高琪率宰臣入賀曰:“塔不也以少敗衆,蓋陛下威德所緻。
”宣宗曰:“自古興國皆賴忠賢,今茲立功,皆将率諸賢之力也。
”乃以塔不也為勸農使,兼知平涼府事,進階銀青榮祿大夫。
四年,伐西夏,攻威、靈、安、會等州。
興定元年,知慶陽府事。
三年,遷元帥左都監,卒。
論曰:高琪擅殺執中,宣宗不能正其罪,又曲為之說,以诏臣下。
就其事論之,人君欲誅大臣,而與近侍密謀于宮中,已非其道。
謀之不密,又為外臣所知,以告敗軍之将,因殺之以為說,此可欺後世邪?金至南渡,譬之尫羸病人,元氣無幾。
琪喜吏而惡儒,好兵而厭靜,沮遷飐之議,破和宋之謀,正猶缪醫,投以烏喙、附子,隻速其亡耳。
使宣宗于擅殺之日,即能伸大義而誅之,何至誤國如是邪。
”遂寝。
高琪止欲以重兵屯駐南京以自固,州郡殘破不複恤也。
宣宗惑之,計行言聽,終以自斃。
未幾,進拜尚書右丞相,奏曰:“凡監察有失糾彈者從本法。
若人使入國,私通言語,說知本國事情,宿衛、近侍官、承應人出入親王、公主、宰執之家,災傷阙食,體究不實,緻傷人命,轉運軍儲,而有私載,及考試舉人關防不嚴者,并的杖。
在京犯至兩次者,台官減監察一等論贖,餘止坐專差者。
任滿日議定升降。
若任内有漏察之事應的決者,依格雖為稱職,止從平常,平常者從降罰。
”制可。
高琪請修南京裡城,宣宗曰:“此役一興,民滋病矣。
城雖完固,能獨安乎?” 初,陳言人王世安獻攻取盱眙、楚州策,樞密院奏乞以世安為招撫使,選謀勇二三人同往淮南,招紅襖賊及淮南宋官。
宣宗可其奏,诏泗州元帥府遣人同往。
興定元年正月癸未,宋賀正旦使朝辭,宣宗曰:“聞息州透漏宋人,此乃彼界饑民沿淮為亂,宋人何敢犯我?”高琪請伐之以廣疆土。
上曰:“朕但能守祖宗所付足矣,安事外讨。
”高琪謝曰:“今雨雪應期,皆聖德所緻。
而能包容小國,天下幸甚,臣言過矣。
”四月,遣元帥左都監烏古論慶壽、簽樞密院事完顔賽不經略南邊,尋複下诏罷兵,然自是與宋絕矣。
興定元年十月,右司谏許古勸宣宗與宋議和,宣宗命古草牒,以示宰臣,高琪曰:“辭有哀祈之意,自示微弱不足取。
遂寝。
集賢院谘議官呂鑒言:“南邊屯兵數十萬,自唐、鄧至壽、泗沿邊居民逃亡殆盡,兵士亦多亡者,亦以人煙絕少故也。
臣嘗比監息州榷場,每場所獲布帛數千匹、銀數百兩,大計布帛數萬匹,銀數千兩,兵興以來俱失之矣。
夫軍民有逃亡之病,而國家失日獲之利,非計也。
今隆冬冱寒,吾騎得騁,當重兵屯境上,馳書谕之,誠為大便。
若俟春和,則利在於彼,難與議矣。
昔燕人獲趙王,趙遣辯士說之,不許,一牧豎請行,趙王乃還。
孔子失馬,馭卒得之。
人無貴賤,苟中事機,皆可以成功。
臣雖不肖,願效牧豎馭卒之智,伏望宸斷。
”诏問尚書省。
高琪曰:“鑒狂妄無稽,但其氣岸可尚,宜付陝西行省備任使。
”制可。
十二月,胥鼎谏伐宋,語在鼎傳。
高琪曰:“大軍已進,無複可議。
”遂寝。
二年,胥鼎上書谏曰:“錢谷之冗,非九重所能兼,天子總大綱,責成功而已。
”高琪曰:“陛下法上天行健之義,憂勤庶務,夙夜不遑,乃太平之階也。
鼎言非是。
”宣宗以南北用兵,深以為憂,右司谏呂造上章:“乞诏内外百官各上封事,直言無諱。
或時召見,親為訪問。
陛下博采兼聽,以盡群下之情,天下幸甚。
”宣宗嘉納,诏集百官議河北、陝西守禦之策。
高琪心忌之,不用一言。
是時,築汴京城裡城,宣宗問高琪曰:“人言此役恐不能就,如何?”高琪曰:“終當告成,但其濠未及浚耳。
”宣宗曰:“無濠可乎?”高琪曰:“苟防城有法,正使兵來,臣等愈得效力。
”宣宗曰:“與其臨城,曷若不令至此為善。
”高琪無以對。
高琪自為宰相,專固權寵,擅作威福,與高汝砺相唱和。
高琪主機務,高汝砺掌利權,附己者用,不附己者斥。
凡言事忤意,及負材力或與己颉頑者,對宣宗陽稱其才,使幹當于河北,陰置之死地。
自不兼樞密元帥之後,常欲得兵權,遂力勸宣宗伐宋。
置河北不複為意,凡精兵皆置河南,苟且歲月,不肯辄出一卒,以應方面之急。
平章政事英王守純欲發其罪,密召右司員外郎王阿裡、知案蒲鮮石魯剌、令史蒲察胡魯謀之。
石魯剌、胡魯以告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仆散奴失不以告高琪。
英王懼高琪黨與,遂不敢發。
頃之,高琪使奴賽不殺其妻,乃歸罪于賽不,送開封府殺之以滅口。
開封府畏高琪,不敢發其實,賽不論死。
事覺,宣宗久聞高琪奸惡,遂因此事誅之,時興定三年十二月也。
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以英王謀告高琪,論死。
蒲鮮石魯剌、蒲察胡魯各杖七十,勒停。
初,宣宗将遷南,欲置飐軍于平州,高琪難之。
及遷汴,戒彖多厚撫此軍,彖多辄殺飐軍數人,以至于敗。
宣宗末年嘗曰:“壞天下者,高琪、彖多也。
”終身以為恨雲。
移剌塔不也,東北路猛安人。
明昌元年,累官西上閣門使。
二年,襲父謀克。
泰和伐宋,有功,遙授同知慶州事,權迪列飐詳穩。
丁父憂,起複西北路招讨判官,改尚辇局使、曹王傅。
貞祐二年,遷武甯軍節度使,招徕中都飐軍,無功,平章高琪芘之,召為武衛軍都指揮使。
應奉翰林文字完顔素蘭嘗面奏高琪黨比,語在《高琪傳》。
尋知河南府事,兼副統軍,徙彰化軍節度使。
上言:“盡籍山東、河間、大名猛安人為兵,老弱城守,壯者捍禦。
”又言:“河東地險人勇,步兵為天下冠,可盡調以戍諸隘。
”從之。
自是河東郡縣屯兵少,不可守矣。
改知臨洮府事,兼陝西副統軍。
貞祐三年十一月,破夏兵于熟羊寨。
平章高琪率宰臣入賀曰:“塔不也以少敗衆,蓋陛下威德所緻。
”宣宗曰:“自古興國皆賴忠賢,今茲立功,皆将率諸賢之力也。
”乃以塔不也為勸農使,兼知平涼府事,進階銀青榮祿大夫。
四年,伐西夏,攻威、靈、安、會等州。
興定元年,知慶陽府事。
三年,遷元帥左都監,卒。
論曰:高琪擅殺執中,宣宗不能正其罪,又曲為之說,以诏臣下。
就其事論之,人君欲誅大臣,而與近侍密謀于宮中,已非其道。
謀之不密,又為外臣所知,以告敗軍之将,因殺之以為說,此可欺後世邪?金至南渡,譬之尫羸病人,元氣無幾。
琪喜吏而惡儒,好兵而厭靜,沮遷飐之議,破和宋之謀,正猶缪醫,投以烏喙、附子,隻速其亡耳。
使宣宗于擅殺之日,即能伸大義而誅之,何至誤國如是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