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 列傳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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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欲劫取伯雄。
伯雄心覺其詐,執而诘之,并獲其黨十餘人,一郡駭服。
遷應奉翰林文字。
是時,海陵執政,自以舊知伯雄,屬之使時時至其第,伯雄諾之而不往也。
他日海陵怪問之,對曰:“君子受知于人當以禮進,附麗奔走,非素志也。
”由是愈厚待之。
海陵篡立,數月,遷右補阙,改修起居注。
海陵銳于求治,講論每至夜分。
嘗問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貴?”對曰:“貴靜。
”海陵默然。
明日,複謂曰:“我遷諸部猛安分屯邊戍,前夕之對,豈指是為非靜邪?”對曰:“徙兵分屯,使南北相維,長策也。
所謂靜者,乃不擾之耳。
”乙夜,複問鬼神事。
伯雄進曰:“漢文帝召見賈生,夜半前席,不問百姓而問鬼神,後世頗譏之。
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計,鬼神之事,未之學也。
”海陵曰:“但言之,以釋永夜倦思。
”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書,記人死複生,或問冥官何以免罪,答曰,汝置一曆,白日所為,暮夜書之,不可書者是不可為也。
”海陵為之改容。
夏日,海陵登瑞雲樓納涼,命伯雄賦詩,其卒章雲:“六月不知蒸郁到,清涼會與萬方同。
”海陵忻然,以示左右曰:“伯雄出語不忘規戒,為人臣當如是矣。
”再遷兵部員外郎。
丁父憂,起複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
遷直學士,再遷右谏議大夫,兼著作郎,修起居注如故。
皇子慎思阿不薨,伯雄坐與同直者竊議被責,語在《海陵諸子傳》。
海陵議征江南,伯雄奏:“晉武平吳,皆命将帥,何勞親總戎律?”不聽。
乃落起居注,不複召見。
大定初,除大興少尹,丁母憂。
顯宗為皇太子,遷東宮官屬,張浩薦伯雄,起複少詹事,兄子蟠為左贊善,言聽谏從,時論榮之。
集古太子賢不肖為書,号《瑤山往鑒》,進之。
及進《羽獵》、《保成》等箴,皆見嘉納。
複為左谏議大夫、翰林直學士。
會太子詹事阙,宰相複舉伯雄。
上曰:“伯雄不可去朕左右,而東宮亦須輔導。
”遂以太子詹事兼谏議。
六年,上幸西京,欲因往涼陉避暑,伯雄率衆谏官入谏。
上曰:“朕徐思之。
”伯雄言之不已,同列皆引退,久之乃起。
是年,至涼陉,徼巡果有疏虞。
上思伯雄之言,及還,遷禮部尚書,謂近臣曰:“群臣有幹局者衆矣,如伯雄忠實,皆莫及也。
”上謂伯雄曰:“龍逄、比幹皆以忠谏而死,使遇明君,豈有是哉!”伯雄對曰:“魏徵願為良臣,正謂遇明君耳。
”因顧謂宰相曰:“《書》曰:‘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朕與卿等共治天下,事有可否,即當面陳。
卿等緻位卿相,正行道揚名之時,偷安自便,徼幸一時,如後世何?”群臣皆稱萬歲。
十二年,改沁南軍節度使,召為翰林學士承旨。
丞相石琚緻仕,上問:“誰可代卿者?”琚對曰:“伯雄可。
”時論以琚舉得其人。
複權詹事,伯雄知無不言,匡救弘多。
後宮僚有詭随者,人必稱楊詹事以愧之。
除定武軍節度使,改平陽尹。
先是,張浩治平陽,有惠政,及伯雄為尹,百姓稱之,曰:“前有張,後有楊。
”徙河中尹。
卒,年六十五。
谥莊獻。
弟伯傑、伯仁,族兄伯淵。
伯淵字宗之。
父丘文,遼中書舍人。
伯淵早孤,事母以孝聞,疏财好施,喜收古書。
天會初,以名家子補尚書省令史。
十四年,賜進士第,曆吏、禮二部主事、禦前承應文字,秩滿,除同知永定軍節度使事。
召為司計郎中。
知平定軍,用廉,遷平州路轉運使。
知泰安軍,有惠政,百姓刻石紀其事。
四遷山東東路轉運使。
正隆末,群盜蜂起,州郡往往罹害,獨濟南賴伯淵保全。
大定三年,緻仕,卒于家。
蕭貢,字真卿,京兆鹹陽人。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調鎮戎州判官,泾陽令,泾州觀察判官。
補尚書省令史。
舊例,試補兩月,乃補用。
貢至數日,執政以為能,即用之。
擢監察禦史。
提刑司奏泾州有美政,遷北京轉運副使。
親老,歸養。
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薦其文學,除翰林修撰。
上書論:“比年之弊,人才不以器識、操履,巧于案牍,不涉吏議者為工。
用人不務因才授官,惟泥資叙。
名器不務慎與,人多僥幸。
守令不務才實,民罹其害。
伏望擢真才以振澆俗,核功能以理職業,慎名器以抑僥幸,重守令以厚邦本。
然後政化可行,百事可舉矣。
”诏詞臣作《唐用董重質誅郭誼得失論》,貢為第一,賜重币四端。
貢論時政五弊,言路四難,詞意切至,改治書
伯雄心覺其詐,執而诘之,并獲其黨十餘人,一郡駭服。
遷應奉翰林文字。
是時,海陵執政,自以舊知伯雄,屬之使時時至其第,伯雄諾之而不往也。
他日海陵怪問之,對曰:“君子受知于人當以禮進,附麗奔走,非素志也。
”由是愈厚待之。
海陵篡立,數月,遷右補阙,改修起居注。
海陵銳于求治,講論每至夜分。
嘗問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貴?”對曰:“貴靜。
”海陵默然。
明日,複謂曰:“我遷諸部猛安分屯邊戍,前夕之對,豈指是為非靜邪?”對曰:“徙兵分屯,使南北相維,長策也。
所謂靜者,乃不擾之耳。
”乙夜,複問鬼神事。
伯雄進曰:“漢文帝召見賈生,夜半前席,不問百姓而問鬼神,後世頗譏之。
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計,鬼神之事,未之學也。
”海陵曰:“但言之,以釋永夜倦思。
”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書,記人死複生,或問冥官何以免罪,答曰,汝置一曆,白日所為,暮夜書之,不可書者是不可為也。
”海陵為之改容。
夏日,海陵登瑞雲樓納涼,命伯雄賦詩,其卒章雲:“六月不知蒸郁到,清涼會與萬方同。
”海陵忻然,以示左右曰:“伯雄出語不忘規戒,為人臣當如是矣。
”再遷兵部員外郎。
丁父憂,起複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
遷直學士,再遷右谏議大夫,兼著作郎,修起居注如故。
皇子慎思阿不薨,伯雄坐與同直者竊議被責,語在《海陵諸子傳》。
海陵議征江南,伯雄奏:“晉武平吳,皆命将帥,何勞親總戎律?”不聽。
乃落起居注,不複召見。
大定初,除大興少尹,丁母憂。
顯宗為皇太子,遷東宮官屬,張浩薦伯雄,起複少詹事,兄子蟠為左贊善,言聽谏從,時論榮之。
集古太子賢不肖為書,号《瑤山往鑒》,進之。
及進《羽獵》、《保成》等箴,皆見嘉納。
複為左谏議大夫、翰林直學士。
會太子詹事阙,宰相複舉伯雄。
上曰:“伯雄不可去朕左右,而東宮亦須輔導。
”遂以太子詹事兼谏議。
六年,上幸西京,欲因往涼陉避暑,伯雄率衆谏官入谏。
上曰:“朕徐思之。
”伯雄言之不已,同列皆引退,久之乃起。
是年,至涼陉,徼巡果有疏虞。
上思伯雄之言,及還,遷禮部尚書,謂近臣曰:“群臣有幹局者衆矣,如伯雄忠實,皆莫及也。
”上謂伯雄曰:“龍逄、比幹皆以忠谏而死,使遇明君,豈有是哉!”伯雄對曰:“魏徵願為良臣,正謂遇明君耳。
”因顧謂宰相曰:“《書》曰:‘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朕與卿等共治天下,事有可否,即當面陳。
卿等緻位卿相,正行道揚名之時,偷安自便,徼幸一時,如後世何?”群臣皆稱萬歲。
十二年,改沁南軍節度使,召為翰林學士承旨。
丞相石琚緻仕,上問:“誰可代卿者?”琚對曰:“伯雄可。
”時論以琚舉得其人。
複權詹事,伯雄知無不言,匡救弘多。
後宮僚有詭随者,人必稱楊詹事以愧之。
除定武軍節度使,改平陽尹。
先是,張浩治平陽,有惠政,及伯雄為尹,百姓稱之,曰:“前有張,後有楊。
”徙河中尹。
卒,年六十五。
谥莊獻。
弟伯傑、伯仁,族兄伯淵。
伯淵字宗之。
父丘文,遼中書舍人。
伯淵早孤,事母以孝聞,疏财好施,喜收古書。
天會初,以名家子補尚書省令史。
十四年,賜進士第,曆吏、禮二部主事、禦前承應文字,秩滿,除同知永定軍節度使事。
召為司計郎中。
知平定軍,用廉,遷平州路轉運使。
知泰安軍,有惠政,百姓刻石紀其事。
四遷山東東路轉運使。
正隆末,群盜蜂起,州郡往往罹害,獨濟南賴伯淵保全。
大定三年,緻仕,卒于家。
蕭貢,字真卿,京兆鹹陽人。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調鎮戎州判官,泾陽令,泾州觀察判官。
補尚書省令史。
舊例,試補兩月,乃補用。
貢至數日,執政以為能,即用之。
擢監察禦史。
提刑司奏泾州有美政,遷北京轉運副使。
親老,歸養。
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薦其文學,除翰林修撰。
上書論:“比年之弊,人才不以器識、操履,巧于案牍,不涉吏議者為工。
用人不務因才授官,惟泥資叙。
名器不務慎與,人多僥幸。
守令不務才實,民罹其害。
伏望擢真才以振澆俗,核功能以理職業,慎名器以抑僥幸,重守令以厚邦本。
然後政化可行,百事可舉矣。
”诏詞臣作《唐用董重質誅郭誼得失論》,貢為第一,賜重币四端。
貢論時政五弊,言路四難,詞意切至,改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