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 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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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顔仲元完顔阿鄰完顔霆烏古論長壽完顔佐石抹仲溫烏古論禮蒲察阿裡奧屯襄完顔蒲剌都夾谷石裡哥術甲臣嘉纥石烈桓端完顔阿裡不孫完顔鐵哥納蘭胡魯剌 完顔仲元,本姓郭氏,中都人。

    大安中,李雄募兵,仲元與完顔阿鄰俱應募,數有功。

    貞祐三年,與阿鄰俱累功至節度。

    仲元為永定軍節度使,賜姓完顔氏。

    仲元在當時兵最強,号“花帽軍”,人呼為“郭大相公”,以與阿鄰相别。

    頃之,兼本路宣撫使。

    八月,遙授知河間府事。

    數月,改知濟南府事,權山東東路宣撫副使。

     貞祐四年,山東乏糧,仲元軍三萬欲于黃河之側或陝右分屯,上書乞補京官,且言恢複河朔之策,當詣阙面陳。

    诏曰:“卿兄弟鸠集義旅,所在立功,忠義之誠,皎然可見。

    朕以參政侯摯與卿素厚,命于彼中行省,應悉朕心。

    卿求入見,其意固嘉,東平方危,正賴卿等相為聲援,俟兵勢稍緩,即徙軍附河屯駐,此時卿來,蓋未晚也。

    尚思戮力,朕不汝忘。

    ”未幾,改河北宣撫副使。

     仲元部将李霆等積功至刺史、提控,仲元奏賜金牌,霆等皆為名将,功名與仲元相埒。

    仲元屢有功,以本職為從宜招撫使,計約從坦等軍圖恢複。

    诏以仲元軍猥多,差為三等,上等備征伐,中下給戍守,懦弱者皆罷去。

    紅襖賊千餘人據漣水縣,仲元遣提控婁室率兵擊破之,斬首數百,敗祝春,擒郭偉,餘衆奔潰,遂複漣水縣。

    仲元兼單州經略使,婁室遷兩階,升職一等。

    未幾,仲元遙授知歸德府事。

     是歲十月,徙軍盧氏,改商州經略使,權元帥右都監。

    诏曰:“商、虢、潼關,實相連屬,卿思為萬全之計。

    ”未幾,潼關失守,仲元軍趨商、虢,複至嵩、汝,皆弗及。

    仲元上書曰:“去年六月,臣嘗請于朝廷,乞選名将督諸軍,臣得推鋒,身先士卒,糧儲不繼,竟不果行。

    今将坐甲待敵,則師老财殚,日就困弊。

    ”其大概欲伐西夏以張兵勢。

    又曰:“陝西一路,最為重地,潼關、禁坑及商州諸隘,俱當預備。

    向者中都,居庸最為要害,乃由小嶺、紫荊繞出,我軍腹背受兵,卒不能守。

    近日由禁坑出,遂失潼關。

    可選精兵分地戍之。

    ”其後乃置秦、藍守禦,及用兵西夏矣。

     興定元年,複為單州經略使,敗宋人二千于龜山,複敗步騎千餘于盱眙,敗紅襖于白裡港,獲老幼萬餘人,皆縱遣之。

    宋人圍海州,仲元軍高橋,令提控完顔阿鄰領騎繞出其後夾擊之。

    宋兵解去。

    賜金帶,優诏獎谕。

    紅襖賊陷曹馬城,剽掠徐、單之間。

    提控高琬等分兵擊之,俘生口二千。

    三年,仲元奏:“州城既固,積糧二十萬石,集鄉義軍萬餘人,并閑訓練,足以守禦,乞以所部渡河。

    ”诏屯宿州,與右都監纥石烈德同行帥府事。

    仲元有足疾,滿百日,诏曰:“卿處置機務,撫存将士,出兵使李辛可也。

    ”四年,兼保靜軍節度使,尋為勸農使。

    五年,為鎮南節度使。

     元光元年,知鳳翔府事。

    鳳翔被圍,左監軍石盞合喜來濟軍。

    仲元讓合喜總兵事。

    合喜曰:“公素得衆心,不必以官位見讓。

    ”仲元請身先士卒,谕諸将士曰:“凡有奇功者,即承制超擢。

    ”及危急乃辄注四品以下。

    顔盞蝦蟆力戰功最,辄授通遠軍節度使。

    圍解,奏請擅除拜之罪。

    宣宗嘉其功,皆許之。

    遷元帥右監軍,授河北東路洮委必剌猛安,賜金五十兩、重币十五端、通犀帶,優诏褒谕。

    正大間,為兵部尚書,皇太後衛尉,卒。

    仲元為将,沈毅有謀,南渡後最稱名将雲。

     完顔阿鄰,本姓郭氏,以功俱賜姓完顔。

    大安中,李雄募兵,阿鄰與完顔仲元等俱應募,數有功。

    宣宗即位,遷通州防禦使。

    宣宗遷汴,阿鄰改同知河間府事兼清州防禦使,将所部兵駐清、滄,控扼山東。

    遷橫海軍節度使,賜以國姓。

    阿鄰與山東路宣撫副使顔盞天澤不相能,诏阿鄰當與天澤共濟國事,無執偏見,妄分彼此。

    尋改泰定軍節度使、山東西路宣撫使。

    是時,仲元亦積功勞,知濟南府,賜姓完顔,與阿鄰俱加從宜招撫使,诏書獎谕,且令計約涿州刺史從坦等軍恢複中都。

    于是,仲元、阿鄰部兵猥多,诏以三等差第之,上等備征伐,中下戍守,懦弱者罷去,量給地以贍其家。

    阿鄰所部“黃鶴袖軍”駐魚台者,桀骜不法,掠平民,劫商旅,道路不通,有司乞徙于滕州。

    诏阿鄰就處置之。

    頃之,破紅襖賊郝定于泗水縣柘溝村,生擒郝定,送京師斬之。

     近制,賜本朝姓者,凡以千人敗敵三千者賜及緦麻以上,敗二千人以上者賜及大功以上,敗千人以上賜止其家。

    阿鄰既賜姓,以兄守楫及從父兄弟為請。

    宰臣奏阿鄰功止賜一家,宣宗特诏許之。

    至是仲元上奏曰:“臣頃在軍旅,才立微功,遽蒙天恩,賜之國姓,非臣殺身所能仰報。

    族兄徐州譏察副使僧喜、前汾州酒同監三喜、前解州鹽管勾添章、守興平縣監酒添福猶姓郭氏。

    念臣與僧喜等昔同一家,今為兩族,完顔阿鄰與臣同功,皇恩所加并及本族,僧喜等四人乞依此例。

    ”不許。

    改輝州經略使。

     阿鄰有衆萬五千,诏分五千隸東平行省,其衆泣訴雲:“我曹以國家多難,奮義相從,捐田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