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本紀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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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者,同僚所見,事雖當理,必以為非,意謂從之則恐人謂政非己出。

    如此者多,朕甚不取。

    今觀大理寺所斷,雖制有正條,理不能行者别具情見,朕惟取其所長。

    夫為人之理,他人之善者從之,則可謂善矣。

    ”壬午,上謂宰臣曰:“今在下僚豈無人材,但在上者不為汲引,惡其材勝己故耳。

    ”丙戌,上謂禦史中丞纥石烈邈曰:“台臣糾察吏治之能否,務去其擾民,且冀其得賢也。

    今所至辄受訟牒,聽其妄告,使為政者如何則可也。

    ” 九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辛醜,封子永德為薛王。

    以右副都點檢完顔習尼烈等為賀宋生日使。

    癸卯,以兵部郎中石抹忽土為夏國生日使。

    戊申,秋獵。

    庚戌,歲星、熒惑、太白聚于尾。

    甲子,還都。

     十月己巳,夏國進百頭帳,诏卻之境上。

    癸酉,有司奏:“衍慶宮所畫功臣二十人,惟五人有谥,今考檢餘十五人功狀,拟定谥号以進。

    ”诏可,诏以羊十萬付烏古裡石壘部畜牧,其滋息以予貧民。

    丁醜,制諸猛安,父任别職,子須年二十五以上方許承襲。

    辛巳,上謂宰臣曰:“今在位不聞薦賢,何也?昔狄仁傑起自下僚,力扶唐祚,使既危而安,延數百年之永。

    仁傑雖賢,非婁師德何以自薦乎?”癸未,更護送罪人逃亡制。

    上謂宰臣曰:“近觀上封章者,殊無大利害。

    且古之谏者既忠于國,亦以求名,今之谏者為利而已。

    如戶部尚書曹望之、濟南尹梁肅皆上書言事,蓋觊觎執政耳,其于國政竟何所補。

    達官如此,況餘人乎!昔海陵南伐,太醫使祁宰極谏,至戮于市,此本朝以來一人而已。

    ”丁亥,上命宰臣曰:“監察禦史田忠孺嘗上書言事,今當升擢,以勵其餘。

    ” 十一月戊戌,以南京留守徒單克甯為平章政事。

    庚戌,上謂宰臣曰:“朕常恐重斂以困吾民,自今諸路差科之煩細者,亦具以聞。

    ”有司奏,夏國進禦帳使因邊臣懇求進入,乃許之。

    以尚書左丞石琚為平章政事。

    丙辰,以延安尹完顔蒲剌睹等為賀宋正旦使。

     十二月戊辰,以渤海舊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禮,必先攘竊以奔,诏禁絕之,犯者以奸論。

    以宿直将軍仆散懷忠為高麗生日使。

    己巳,太白晝見。

    壬申,以尚書右丞唐括安禮為左丞,殿前都點檢蒲察通為右丞。

    上謂宰執曰:“朕今年已五十有五,若年逾六十,雖欲有為,而莫之能矣!宜及朕之康強,其女直人猛安謀克及國家政事之未完,與夫法令之未一者,宜皆修舉之。

    凡所施行,朕不為怠。

    ” 十八年正月丙申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壬寅,定殺異居周親奴婢、同居卑幼,辄殺奴婢及妻無罪而辄毆殺者罪。

    庚戌,修起居注移剌傑上書言:“每屏人議事,雖史官亦不與聞,無由紀錄。

    ”上以問平章政事石琚、左丞唐括安禮,對曰:“古者,天子置史官于左右,言動必書,所以儆戒人君,庶幾有所畏也。

    ”庚申,免中都、河北、河東、山東、河南、陝西等路前年被災租稅。

    壬戌,如春水。

     二月丙寅朔,次管莊。

    丙子,次華港。

    己醜,還宮。

     三月乙未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乙巳,命戍邊女直人遇祭祀、婚嫁、節辰許自造酒。

    丁未,上謂宰執曰:“縣令之職最為親民,當得賢材用之。

    迩來犯法者衆,殊不聞有能者。

    比在春水,見石城、玉田兩縣令,皆年老,苟祿而已。

    畿甸尚爾,遠縣可知。

    ”平章政事石琚對曰:”良鄉令焦旭、慶都令李伯達皆能吏,可任。

    ”上曰:“審如卿言,可擢用之。

    ”己酉,禁民間無得創興寺觀。

    獻州人殷小二等謀反,伏誅。

     四月己巳,上謂宰臣曰:“朕巡幸所至,必令體訪官吏臧否。

    向玉田知主簿石抹杳乃能吏也,可授本縣令。

    ”己醜,以太子左贊善阿不罕德甫為橫賜夏國使。

     五月丙午,上如金蓮川。

     六月庚午,尚書左丞相纥石烈良弼薨。

     閏月辛醜,命赈西南、西北兩招讨司民,及烏古裡石壘部轉戶饑。

     七月丙子,上謂宰臣曰:“職官始犯贓罪,容有過誤,至于再犯,是無改過之心。

    自今再犯不以贓數多寡,并除名。

    ” 八月乙巳,至自金蓮川。

    丙辰,以尚書右丞相完顔守道為左丞相,平章政事石琚為右丞相。

     九月辛未,以大理卿張九思等為賀宋生日使,侍禦史完顔蒲魯虎為夏國生日使。

    癸酉,以尚書左丞唐括安禮為平章政事。

    乙亥,以右丞蒲察通為左丞,參知政事移剌道為右丞,刑部尚書粘割斡特剌為參知政事。

     十月庚寅朔,陝州防禦使石抹靳家奴以罪除名。

    甲午,禦史中丞劉仲誨、侍禦史李瑜坐失糾察大長公主事,各削官一階。

     十一月庚申朔,尚書省奏,拟同知永甯軍節度使事阿可為刺史,上曰:“阿可年幼,于事未練,授佐貳官可也。

    ”平章政事唐括安禮奏曰:“臣等以阿可宗室,故拟是職。

    ”上曰:“郡守系千裡休戚,安可不擇人而私其親耶?若以親親之恩,賜與雖厚,無害于政。

    使之治郡而非其才,一境何賴焉。

    ”壬申,以靜難軍節度使烏延查剌等為賀宋正旦使。

    丙子,尚書省奏,崇信縣令石安節買車材于部民,三日不償其直,當削官一階,解職。

    上因言:“凡在官者,但當取其貪污與清白之尤者數人黜陟之,則人自知懲勸矣。

    夫朝廷之政,太寬則人不知懼,太猛則小玷亦将不免于罪,惟當用中典耳。

    ”戊寅,上責宰臣曰:“近問趙承元何故再任,卿等言,曹王嘗遣人言其才能幹敏,故再任之。

    官爵拟注,雖由卿輩,予奪之權,當出于朕。

    曹王之言尚從之,假皇太子有所谕,則其從可知矣。

    此事因卿言始知,其不知者知複幾何?且卿等公受請屬,可乎?”蓋承元前為曹王府文學,與王邸婢奸,杖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