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三十九 蜀書九 董劉馬陳董呂傳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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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和字幼宰,南郡枝江人也,其先本巴郡江州人。

    漢末,和率宗族西遷,益州牧劉璋以為牛鞞、音髀。

    
江原長、成都令。

    蜀土富實,時俗奢侈,貨殖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傾家竭產。

    和躬率以儉,惡衣蔬食,防遏踰僭,為之軌制,所在皆移風變善,畏而不犯。

    然縣界豪彊憚和嚴法,說璋轉和為巴東屬國都尉。

    吏民老弱相攜乞留和者數千人,璋聽留二年,還遷益州太守,其清約如前。

    與蠻夷從事,務推誠心,南土愛而信之。

     先主定蜀,徵和為掌軍中郎將,與軍師將軍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獻可替否,共為歡交。

    自和居官食祿,外牧殊域,內幹機衡,二十餘年,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財。

    亮後為丞相,教與群下曰:「夫參署者,集眾思廣忠益也。

    若遠小嫌,難相違覆,曠闕損矣。

    違覆而得中,猶棄弊蹻而獲珠玉。

    然人心苦不能盡,惟徐元直處茲不惑,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來相啟告。

    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

    」又曰:「昔初交州平,屢聞得失,後交元直,勤見啟誨,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雖姿性鄙暗,不能悉納,然與此四子終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於直言也。

    」其追思和如此。

    〔一〕 〔一〕 偉度者,姓胡,名濟,義陽人。

    為亮主簿,有忠藎之效,故見褒述。

    亮卒,為中典軍,統諸軍,封成陽亭侯,遷中監軍前將軍,督漢中,假節領兗州刺史,至右驃騎將軍。

    濟弟博,歷長水校尉尚書。

    
劉巴字子初,零陵烝陽人也。

    少知名,〔一〕荊州牧劉表連辟,及舉茂才,皆不就。

    表卒,曹公征荊州。

    先主奔江南,荊、楚群士從之如雲,而巴北詣曹公。

    曹公辟為掾,使招納長沙、零陵、桂陽〔二〕。

    會先主略有三郡,巴不得反使,遂遠適交阯,〔三〕先主深以為恨。

     〔一〕 零陵先賢傳曰:巴祖父曜,蒼梧太守。

    父祥,江夏太守、盪寇將軍。

    時孫堅舉兵討董卓,以南陽太守張咨不給軍糧,殺之。

    祥與同心,南陽士民由此怨祥,舉兵攻之,與戰,敗亡。

    劉表亦素不善祥,拘巴,欲殺之,數遣祥故所親信人密詐謂巴曰:「劉牧欲相危害,可相隨逃之。

    」如此再三,巴輒不應。

    具以報表,表乃不殺巴。

    年十八,郡署戶曹史主記主簿。

    劉先(主)欲遣周不疑就巴學,巴答曰:「昔遊荊北,時涉師門,記問之學,不足紀名,內無楊朱守靜之術,外無墨翟務時之風,猶天之南箕,虛而不用。

    賜書乃欲令賢甥摧鸞鳳之豔,遊燕雀之宇,將何以啟明之哉?愧於『有若無,實若虛』,何以堪之!」 〔二〕 零陵先賢傳曰:曹公敗於烏林,還北時,欲遣桓階,階辭不如巴。

    巴謂曹公曰:「劉備據荊州,不可也。

    」公曰:「備如相圖,孤以六軍繼之也。

    」 〔三〕 零陵先賢傳雲:巴往零陵,事不成,欲遊交州,道還京師。

    時諸葛亮在臨烝,巴與亮書曰:「乘危歷險,到值思義之民,自與之眾,承天之心,順物之性,非餘身謀所能勸動。

    若道窮數盡,將託命於滄海,不復顧荊州矣。

    」亮追謂曰:「劉公雄才蓋世,據有荊土,莫不歸德,天人去就,已可知矣。

    足下欲何之?」巴曰:「受命而來,不成當還,此其宜也。

    足下何言邪!」
巴復從交阯至蜀。

    〔一〕俄而先主定益州,巴辭謝罪負,先主不責。

    〔二〕而諸葛孔明數稱薦之,先主辟為左將軍西曹掾。

    〔三〕建安二十四年,先主為漢中王,巴為尚書,後代法正為尚書令。

    躬履清儉,不治產業,又自以歸附非素,懼見猜嫌,恭默守靜,退無私交,非公事不言。

    〔四〕先主稱尊號,昭告于皇天上帝後土神祇,凡諸文誥策命,皆巴所作也。

    章武二年卒。

    卒後,魏尚書僕射陳群與丞相諸葛亮書,問巴消息,稱曰劉君子初,甚敬重焉。

    〔五〕 〔一〕 零陵先賢傳曰:巴入交阯,更姓為張。

    與交阯太守士燮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