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三十五 蜀書五 諸葛亮傳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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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皆親攬焉;所噉食不至數升。
」宣王曰:「亮將死矣。
」 〔四〕 魏書曰:亮糧盡勢窮,憂恚歐血,一夕燒營遁走,入谷,道發病卒。
漢晉春秋曰:亮卒于郭氏塢。
晉陽秋曰:有星赤而芒角,自東北西南流,投于亮營,三投再還,往大還小。
俄而亮卒。
臣松之以為亮在渭濱,魏人躡跡,勝負之形,未可測量,而雲歐血,蓋因亮自亡而自誇大也。
夫以孔明之略,豈為仲達歐血乎?及至劉琨喪師,與晉元帝箋亦雲「亮軍敗歐血」,此則引虛記以為言也。
其雲入谷而卒,緣蜀人入谷發喪故也。
〔五〕 漢晉春秋曰:楊儀等整軍而出,百姓奔告宣王,宣王追焉。
姜維令儀反旗鳴鼓,若將向宣王者,宣王乃退,不敢偪。
於是儀結陳而去,入谷然後發喪。
宣王之退也,百姓為之諺曰:「死諸葛走生仲達。
」或以告宣王,宣王曰:「吾能料生,不便料死也。
」 亮遺命葬漢中定軍山,因山為墳,冢足容棺,斂以時服,不須器物。
詔策曰:「惟君體資文武,明叡篤誠,受遺託孤,匡輔朕躬,繼絕興微,志存靖亂;爰整六師,無歲不征,神武赫然,威鎮八荒,將建殊功於季漢,參伊、周之巨勳。
如何不弔,事臨垂克,遘疾隕喪!朕用傷悼,肝心若裂。
夫崇德序功,紀行命諡,所以光昭將來,刊載不朽。
今使使持節左中郎將杜瓊,贈君丞相武鄉侯印綬,諡君為忠武侯。
魂而有靈,嘉茲寵榮。
嗚呼哀哉!嗚呼哀哉!」 初,亮自表後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
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
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
」及卒,如其所言。
亮性長於巧思,損益連弩,木牛流馬,皆出其意;推演兵法,作八陳圖,鹹得其要雲。
〔一〕亮言教書奏多可觀,別為一集。
〔一〕 魏氏春秋曰:亮作八務、七戒、六恐、五懼,皆有條章,以訓厲臣子。
又損益連弩,謂之元戎,以鐵為矢,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
亮集載作木牛流馬法曰:「木牛者,方腹曲頭,一腳四足,頭入領中,舌著於腹。
載多而行少,宜可大用,不可小使;特行者數十裡,群行者二十裡也。
曲者為牛頭,雙者為牛腳,橫者為牛領,轉者為牛足,覆者為牛背,方者為牛腹,垂者為牛舌,曲者為牛肋,刻者為牛齒,立者為牛角,細者為牛鞅,攝者為牛鞦軸。
牛仰雙轅,人行六尺,牛行四步。
載一歲糧,日行二十裡,而人不大勞。
流馬尺寸之數,肋長三尺五寸,廣三寸,厚二寸二分,左右同。
前軸孔分墨去頭四寸,徑中二寸。
前腳孔分墨二寸,去前軸孔四寸五分,廣一寸。
前杠孔去前腳孔分墨二寸七分,孔長二寸,廣一寸。
後軸孔去前杠分墨一尺五分,大小與前同。
後腳孔分墨去後軸孔三寸五分,大小與前同。
後杠孔去後腳孔分墨二寸七分,後載剋去後杠孔分墨四寸五分。
前杠長一尺八寸,廣二寸,厚一寸五分。
後杠與等版方囊二枚,厚八分,長二尺七寸,高一尺六寸五分,廣一尺六寸,每枚受米二斛三鬥。
從上杠孔去肋下七寸,前後同。
上杠孔去下杠孔分墨一尺三寸,孔長一寸五分,廣七分,八孔同。
前後四腳,廣二寸,厚一寸五分。
形制如象,靬長四寸,徑面四寸三分。
孔徑中三腳杠,長二尺一寸,廣一寸五分,厚一寸四分,同杠耳。
」 景耀六年春,詔為亮立廟於沔陽。
〔一〕秋,魏鎮西將軍鍾會征蜀,至漢川,祭亮之廟,令軍士不得於亮墓所左右芻牧樵採。
亮弟均,官至長水校尉。
亮子瞻,嗣爵。
〔二〕 〔一〕 襄陽記曰:亮初亡,所在各求為立廟,朝議以禮秩不聽,百姓遂因時節私祭之於道陌上。
言事者或以為可聽立廟於成都者,後主不從。
步兵校尉習隆、中書郎向充等共上表曰:「臣聞周人懷召伯之德,甘棠為之不伐;越王思範蠡之功,鑄金以存其像。
自漢興以來,小善小德而圖形立廟者多矣。
況亮德範遐邇,勳蓋季世,王室之不壞,實斯人是賴,而蒸嘗止於私門,廟像闕而莫立,使百姓巷祭,戎夷野祀,非所以存德念功,述追在昔者也。
今若盡順民心,則瀆而無典,建之京師,又偪宗廟,此聖懷所以惟疑也。
臣愚以為宜因近其墓,立之於沔陽,使所親屬以時賜祭,凡其臣故吏欲奉祠者,皆限至廟。
斷其私祀,以崇正禮。
」於是始從之。
〔二〕 襄陽記曰:黃承彥者,高爽開列,為沔南名士,謂諸葛孔明曰:「聞君擇婦;身有醜女,黃頭黑色,而才堪相配。
」孔明許,即載送之。
時人以為笑樂,鄉裡為之諺曰:「莫作孔明擇婦,正得阿承醜女。
」 諸葛氏集目錄開府作牧第一 權制第二 南征第三 北出第四計算第五 訓厲第六 綜覈上第七 綜覈下第八雜言上第九 雜言下第十 貴和第十一 兵要第十二傳運第十三 與孫權書第十四 與諸葛瑾書第十五 與孟達書第十六廢李平第十七 法檢上第十八 法檢下第十九 科令上第二十科令下第二十一 軍令上第二十二 軍令中第二十三 軍令下第二十四右二十四篇,凡十萬四千一百一十二字。
臣壽等言:臣前在著作郎,侍中領中書監濟北侯臣荀勖、中書令關內侯臣和嶠奏,使臣定故蜀丞相諸葛亮故事。
亮毗佐危國,負阻不賓,然猶存錄其言,恥善有遺,誠是大晉光明至德,澤被無疆,自古以來,未之有倫也。
輒刪除複重,隨類相從,凡為二十四篇,篇名如右。
亮少有逸群之才,英霸之器,身長八尺,容貌甚偉,時人異焉。
遭漢末擾亂,隨叔父玄避難荊州,躬耕于野,不求聞達。
時左將軍劉備以亮有殊量,乃三顧亮於草廬之中;亮深謂備雄姿傑出,遂解帶寫誠,厚相結納。
及魏武帝南征荊州,劉琮舉州委質,而備失勢眾寡,無立錐之地。
亮時年二十七,乃建奇策,身使孫權,求援吳會。
權既宿服仰備,又睹亮奇雅,甚敬重之,即遣兵三萬人以助備。
備得用與武帝交戰,大破其軍,乘勝克捷,江南悉平。
後備又西取益州。
益州既定,以亮為軍師將軍。
備稱尊號,拜亮為丞相,錄尚書事。
及備殂沒,嗣子幼弱,事無巨細,亮皆專之。
於是外連東吳,內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極,科教嚴明,賞罰必信,無惡不懲,無善不顯,至於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彊不侵弱,風化肅然也。
當此之時,亮之素志,進欲龍驤虎視,苞括四海,退欲跨陵邊疆,震蕩宇內。
又自以為無身之日,則未有能蹈涉中原、抗衡上國者,是以用兵不戢,屢耀其武。
然亮才,於治戎為長,奇謀為短,理民之幹,優於將略。
而所與對敵,或值人傑,加眾寡不侔,攻守異體,故雖連年動眾,未能有克。
昔蕭何薦韓信,管仲舉王子城父,皆忖己之長,未能兼有故也。
亮之器能政理,抑亦管、蕭之亞匹也,而時之名將無城父、韓信,故使功業陵遲,大義不及邪?蓋天命有歸,不可以智力爭也。
青龍二年春,亮帥眾出武功,分兵屯田,為久駐之基。
其秋病卒,黎庶追思,以為口實。
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猶在耳,雖甘棠之詠召公,鄭人之歌子產,無以遠譬也。
孟軻有雲:「以逸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人,雖死不忿。
」信矣!論者或怪亮文彩不豔,而過於丁寧周至。
臣愚以為咎繇大賢也,周公聖人也,考之尚書,咎繇之謨略而雅,周公之誥煩而悉。
何則?咎繇與舜、禹共談,周公與群下矢誓故也。
亮所與言,盡眾人凡士,故其文指不得及遠也。
然其聲教遺言,皆經事綜物,公誠之心,形于文墨,足以知其人之意理,而有補於當世。
伏惟陛下邁蹤古聖,蕩然無忌,故雖敵國誹謗之言,鹹肆其辭而無所革諱,所以明大通之道也。
謹錄寫上詣著作。
臣壽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
泰始十年二月一日癸巳,平陽侯相臣陳壽上。
喬字伯松,亮兄瑾之第二子也,本字仲慎。
與兄元遜俱有名於時,論者以為喬才不及兄,而性業過之。
初,亮未有子,求喬為嗣,瑾啟孫權遣喬來西,亮以喬為己適子,故易其字焉。
拜為駙馬都尉,隨亮至漢中。
〔一〕年二十五,建興(元)〔六〕年卒。
子攀,官至行護軍翊武將軍,亦早卒。
諸葛恪見誅於吳,子孫皆盡,而亮自有冑裔,故攀還復為瑾後。
〔一〕 亮與兄瑾書曰:「喬本當還成都,今諸將子弟皆得傳運,思惟宜同榮辱。
今使喬督五六百兵,與諸子弟傳於谷中。
」書在亮集。
瞻字思遠。
建興十二年,亮出武功,與兄瑾書曰:「瞻今已八歲,聰慧可愛,嫌其早成,恐不為重器耳。
」年十七,尚公主,拜騎都尉。
其明年為羽林中郎將,屢遷射聲校尉、侍中、尚書僕射,加軍師將軍。
瞻工書畫,彊識念,蜀人追思亮,鹹愛其才敏。
每朝廷有一善政佳事,雖非瞻所建倡,百姓皆傳相告曰:「葛侯之所為也。
」是以美聲溢譽,有過其實。
景耀四年,為行都護衛將軍,與輔國大將軍南鄉侯董厥並平尚書事。
六年冬,魏征西將軍鄧艾伐蜀,自陰平由景谷道旁入。
瞻督諸軍至涪停住,前鋒破,退還,住綿竹。
艾遣書誘瞻曰:「若降者必表為琅邪王。
」瞻怒,斬艾使。
遂戰,大敗,臨陳死,時年三十七。
眾皆離散,艾長驅至成
」宣王曰:「亮將死矣。
」 〔四〕 魏書曰:亮糧盡勢窮,憂恚歐血,一夕燒營遁走,入谷,道發病卒。
漢晉春秋曰:亮卒于郭氏塢。
晉陽秋曰:有星赤而芒角,自東北西南流,投于亮營,三投再還,往大還小。
俄而亮卒。
臣松之以為亮在渭濱,魏人躡跡,勝負之形,未可測量,而雲歐血,蓋因亮自亡而自誇大也。
夫以孔明之略,豈為仲達歐血乎?及至劉琨喪師,與晉元帝箋亦雲「亮軍敗歐血」,此則引虛記以為言也。
其雲入谷而卒,緣蜀人入谷發喪故也。
〔五〕 漢晉春秋曰:楊儀等整軍而出,百姓奔告宣王,宣王追焉。
姜維令儀反旗鳴鼓,若將向宣王者,宣王乃退,不敢偪。
於是儀結陳而去,入谷然後發喪。
宣王之退也,百姓為之諺曰:「死諸葛走生仲達。
」或以告宣王,宣王曰:「吾能料生,不便料死也。
」 亮遺命葬漢中定軍山,因山為墳,冢足容棺,斂以時服,不須器物。
詔策曰:「惟君體資文武,明叡篤誠,受遺託孤,匡輔朕躬,繼絕興微,志存靖亂;爰整六師,無歲不征,神武赫然,威鎮八荒,將建殊功於季漢,參伊、周之巨勳。
如何不弔,事臨垂克,遘疾隕喪!朕用傷悼,肝心若裂。
夫崇德序功,紀行命諡,所以光昭將來,刊載不朽。
今使使持節左中郎將杜瓊,贈君丞相武鄉侯印綬,諡君為忠武侯。
魂而有靈,嘉茲寵榮。
嗚呼哀哉!嗚呼哀哉!」 初,亮自表後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
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
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
」及卒,如其所言。
亮性長於巧思,損益連弩,木牛流馬,皆出其意;推演兵法,作八陳圖,鹹得其要雲。
〔一〕亮言教書奏多可觀,別為一集。
〔一〕 魏氏春秋曰:亮作八務、七戒、六恐、五懼,皆有條章,以訓厲臣子。
又損益連弩,謂之元戎,以鐵為矢,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
亮集載作木牛流馬法曰:「木牛者,方腹曲頭,一腳四足,頭入領中,舌著於腹。
載多而行少,宜可大用,不可小使;特行者數十裡,群行者二十裡也。
曲者為牛頭,雙者為牛腳,橫者為牛領,轉者為牛足,覆者為牛背,方者為牛腹,垂者為牛舌,曲者為牛肋,刻者為牛齒,立者為牛角,細者為牛鞅,攝者為牛鞦軸。
牛仰雙轅,人行六尺,牛行四步。
載一歲糧,日行二十裡,而人不大勞。
流馬尺寸之數,肋長三尺五寸,廣三寸,厚二寸二分,左右同。
前軸孔分墨去頭四寸,徑中二寸。
前腳孔分墨二寸,去前軸孔四寸五分,廣一寸。
前杠孔去前腳孔分墨二寸七分,孔長二寸,廣一寸。
後軸孔去前杠分墨一尺五分,大小與前同。
後腳孔分墨去後軸孔三寸五分,大小與前同。
後杠孔去後腳孔分墨二寸七分,後載剋去後杠孔分墨四寸五分。
前杠長一尺八寸,廣二寸,厚一寸五分。
後杠與等版方囊二枚,厚八分,長二尺七寸,高一尺六寸五分,廣一尺六寸,每枚受米二斛三鬥。
從上杠孔去肋下七寸,前後同。
上杠孔去下杠孔分墨一尺三寸,孔長一寸五分,廣七分,八孔同。
前後四腳,廣二寸,厚一寸五分。
形制如象,靬長四寸,徑面四寸三分。
孔徑中三腳杠,長二尺一寸,廣一寸五分,厚一寸四分,同杠耳。
」 景耀六年春,詔為亮立廟於沔陽。
〔一〕秋,魏鎮西將軍鍾會征蜀,至漢川,祭亮之廟,令軍士不得於亮墓所左右芻牧樵採。
亮弟均,官至長水校尉。
亮子瞻,嗣爵。
〔二〕 〔一〕 襄陽記曰:亮初亡,所在各求為立廟,朝議以禮秩不聽,百姓遂因時節私祭之於道陌上。
言事者或以為可聽立廟於成都者,後主不從。
步兵校尉習隆、中書郎向充等共上表曰:「臣聞周人懷召伯之德,甘棠為之不伐;越王思範蠡之功,鑄金以存其像。
自漢興以來,小善小德而圖形立廟者多矣。
況亮德範遐邇,勳蓋季世,王室之不壞,實斯人是賴,而蒸嘗止於私門,廟像闕而莫立,使百姓巷祭,戎夷野祀,非所以存德念功,述追在昔者也。
今若盡順民心,則瀆而無典,建之京師,又偪宗廟,此聖懷所以惟疑也。
臣愚以為宜因近其墓,立之於沔陽,使所親屬以時賜祭,凡其臣故吏欲奉祠者,皆限至廟。
斷其私祀,以崇正禮。
」於是始從之。
〔二〕 襄陽記曰:黃承彥者,高爽開列,為沔南名士,謂諸葛孔明曰:「聞君擇婦;身有醜女,黃頭黑色,而才堪相配。
」孔明許,即載送之。
時人以為笑樂,鄉裡為之諺曰:「莫作孔明擇婦,正得阿承醜女。
」 諸葛氏集目錄開府作牧第一 權制第二 南征第三 北出第四計算第五 訓厲第六 綜覈上第七 綜覈下第八雜言上第九 雜言下第十 貴和第十一 兵要第十二傳運第十三 與孫權書第十四 與諸葛瑾書第十五 與孟達書第十六廢李平第十七 法檢上第十八 法檢下第十九 科令上第二十科令下第二十一 軍令上第二十二 軍令中第二十三 軍令下第二十四右二十四篇,凡十萬四千一百一十二字。
臣壽等言:臣前在著作郎,侍中領中書監濟北侯臣荀勖、中書令關內侯臣和嶠奏,使臣定故蜀丞相諸葛亮故事。
亮毗佐危國,負阻不賓,然猶存錄其言,恥善有遺,誠是大晉光明至德,澤被無疆,自古以來,未之有倫也。
輒刪除複重,隨類相從,凡為二十四篇,篇名如右。
亮少有逸群之才,英霸之器,身長八尺,容貌甚偉,時人異焉。
遭漢末擾亂,隨叔父玄避難荊州,躬耕于野,不求聞達。
時左將軍劉備以亮有殊量,乃三顧亮於草廬之中;亮深謂備雄姿傑出,遂解帶寫誠,厚相結納。
及魏武帝南征荊州,劉琮舉州委質,而備失勢眾寡,無立錐之地。
亮時年二十七,乃建奇策,身使孫權,求援吳會。
權既宿服仰備,又睹亮奇雅,甚敬重之,即遣兵三萬人以助備。
備得用與武帝交戰,大破其軍,乘勝克捷,江南悉平。
後備又西取益州。
益州既定,以亮為軍師將軍。
備稱尊號,拜亮為丞相,錄尚書事。
及備殂沒,嗣子幼弱,事無巨細,亮皆專之。
於是外連東吳,內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極,科教嚴明,賞罰必信,無惡不懲,無善不顯,至於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彊不侵弱,風化肅然也。
當此之時,亮之素志,進欲龍驤虎視,苞括四海,退欲跨陵邊疆,震蕩宇內。
又自以為無身之日,則未有能蹈涉中原、抗衡上國者,是以用兵不戢,屢耀其武。
然亮才,於治戎為長,奇謀為短,理民之幹,優於將略。
而所與對敵,或值人傑,加眾寡不侔,攻守異體,故雖連年動眾,未能有克。
昔蕭何薦韓信,管仲舉王子城父,皆忖己之長,未能兼有故也。
亮之器能政理,抑亦管、蕭之亞匹也,而時之名將無城父、韓信,故使功業陵遲,大義不及邪?蓋天命有歸,不可以智力爭也。
青龍二年春,亮帥眾出武功,分兵屯田,為久駐之基。
其秋病卒,黎庶追思,以為口實。
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猶在耳,雖甘棠之詠召公,鄭人之歌子產,無以遠譬也。
孟軻有雲:「以逸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人,雖死不忿。
」信矣!論者或怪亮文彩不豔,而過於丁寧周至。
臣愚以為咎繇大賢也,周公聖人也,考之尚書,咎繇之謨略而雅,周公之誥煩而悉。
何則?咎繇與舜、禹共談,周公與群下矢誓故也。
亮所與言,盡眾人凡士,故其文指不得及遠也。
然其聲教遺言,皆經事綜物,公誠之心,形于文墨,足以知其人之意理,而有補於當世。
伏惟陛下邁蹤古聖,蕩然無忌,故雖敵國誹謗之言,鹹肆其辭而無所革諱,所以明大通之道也。
謹錄寫上詣著作。
臣壽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
泰始十年二月一日癸巳,平陽侯相臣陳壽上。
喬字伯松,亮兄瑾之第二子也,本字仲慎。
與兄元遜俱有名於時,論者以為喬才不及兄,而性業過之。
初,亮未有子,求喬為嗣,瑾啟孫權遣喬來西,亮以喬為己適子,故易其字焉。
拜為駙馬都尉,隨亮至漢中。
〔一〕年二十五,建興(元)〔六〕年卒。
子攀,官至行護軍翊武將軍,亦早卒。
諸葛恪見誅於吳,子孫皆盡,而亮自有冑裔,故攀還復為瑾後。
〔一〕 亮與兄瑾書曰:「喬本當還成都,今諸將子弟皆得傳運,思惟宜同榮辱。
今使喬督五六百兵,與諸子弟傳於谷中。
」書在亮集。
瞻字思遠。
建興十二年,亮出武功,與兄瑾書曰:「瞻今已八歲,聰慧可愛,嫌其早成,恐不為重器耳。
」年十七,尚公主,拜騎都尉。
其明年為羽林中郎將,屢遷射聲校尉、侍中、尚書僕射,加軍師將軍。
瞻工書畫,彊識念,蜀人追思亮,鹹愛其才敏。
每朝廷有一善政佳事,雖非瞻所建倡,百姓皆傳相告曰:「葛侯之所為也。
」是以美聲溢譽,有過其實。
景耀四年,為行都護衛將軍,與輔國大將軍南鄉侯董厥並平尚書事。
六年冬,魏征西將軍鄧艾伐蜀,自陰平由景谷道旁入。
瞻督諸軍至涪停住,前鋒破,退還,住綿竹。
艾遣書誘瞻曰:「若降者必表為琅邪王。
」瞻怒,斬艾使。
遂戰,大敗,臨陳死,時年三十七。
眾皆離散,艾長驅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