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三十三 蜀書三 後主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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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主諱禪,字公嗣,先主子也。
建安二十四年,先主為漢中王,立為王太子。
及即尊號,冊曰:「惟章武元年五月辛巳,皇帝若曰:太子禪,朕遭漢運艱難,賊臣篡盜,社稷無主,格人群正,以天明命,朕繼大統。
今以禪為皇太子,以承宗廟,祗肅社稷。
使使持節丞相亮授印緩,敬聽師傅,行一物而三善皆得焉,可不勉與!」〔一〕三年夏四月,先主殂于永安宮。
五月,後主襲位於成都,時年十七。
尊皇後曰皇太後。
大赦,改元。
是歲魏黃初四年也。
〔二〕 〔一〕 禮記曰:行一物而三善者,惟世子而已,其齒於學之謂也。
鄭玄日:物猶事也。
〔二〕 魏略曰:初備在小沛,不意曹公卒至,遑遽棄家屬,後奔荊州。
禪時年數歲,竄匿,隨人西入漢中,為人所賣。
及建安十六年,關中破亂,扶風人劉括避亂入漢中,買得禪,問知其良家子,遂養為子,與娶婦,生一子。
初禪與備相失時,識其父字玄德。
比舍人有姓簡者,及備得益州而簡為將軍,備遣簡到漢中,舍都邸。
禪乃詣簡,簡相檢訊,事皆符驗。
簡喜,以語張魯,魯(乃)〔為〕洗沐送詣益州,備乃立以為太子。
初備以諸葛亮為太子太傅,及禪立,以亮為丞相,委以諸事,謂亮曰:「政由葛氏,祭則寡人。
」亮亦以禪未閑於政,遂總內外。
臣松之案:二主妃子傳曰「後主生於荊州」,後主傳雲「初即帝位,年十七」,則建安十二年生也。
十三年敗於長阪,備棄妻子走,趙雲傳曰「雲身抱弱子以免」,即後主也。
如此,備與禪未嘗相失也。
又諸葛亮以禪立之明年領益州牧,其年與主簿杜微書曰「朝廷今年十八」,與禪傳相應,理當非虛。
而魚豢雲備敗於小沛,禪時年始生,及奔荊州,能識其父字玄德,計當五六歲。
備敗於小沛時,建安五年也,至禪初立,首尾二十四年,禪應過二十矣。
以事相驗,理不得然。
此則魏略之妄說,乃至二百餘言,異也!又案諸書記及諸葛亮集,亮亦不為太子太傅。
建興元年夏,牂牁太守朱褒擁郡反。
〔一〕先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闓反,流太守張裔於吳,據郡不賓,越嶲夷王高定亦背叛。
是歲,主皇後張氏。
遣尚書郎鄧芝固好於吳,吳王孫權與蜀和親使聘,是歲通好。
〔一〕 魏氏春秋曰:初,益州從事常房行部,聞褒將有異志,收其主簿案問,殺之。
褒怒,攻殺房,誣以謀反。
諸葛亮誅房諸子,徙其四弟於越嶲,欲以安之。
褒猶不悛改,遂以郡叛應雍闓。
臣松之案:以為房為褒所誣,執政所宜澄察,安有妄殺不辜以悅姦慝?斯殆妄矣! 二年春,務農殖穀,閉關息民。
三年春三月,丞相亮南征四郡,四郡皆平。
改益州郡為建寧郡,分建寧、永昌郡為雲南郡,又分建寧、牂牁為興古郡。
十二月,亮還成都。
四年春,都護李嚴自永安還住江州,築大城。
〔一〕 〔一〕 今巴郡故城是。
五年春,丞相亮出屯漢中,營沔北陽平石馬。
〔一〕 〔一〕 諸葛亮集載禪三月下詔曰:「朕聞天地之道,福仁而禍淫;善積者昌,惡積者喪,古今常數也。
是以湯、武脩德而王,桀、紂極暴而亡。
曩者漢祚中微,網漏兇慝,董卓造難,震蕩京畿。
曹操階禍,竊執天衡,殘剝海內,懷無君之心。
子丕孤豎,敢尋亂階,盜據神器,更姓改物,世濟其兇。
當此之時,皇極幽昧,天下無主,則我帝命隕越于下。
昭烈皇帝體明叡之德,光演文武,應乾坤之運,出身平難,經營四方,人鬼同謀,百姓與能。
兆民欣戴。
奉順符讖,建位易號,丕承天序,補弊興衰,存復祖業,誕膺皇綱,不墜於地。
萬國未定,早世遐殂。
朕以幼沖,繼統鴻基,未習保傅之訓,而嬰祖宗之重。
六合壅否,社稷不建,永惟所以,念在匡救,光載前緒,未有攸濟,朕甚懼焉。
是以夙興夜寐,不敢自逸,每從菲薄以益國用,勸分務穡以阜民財,授方任能以參其聽,斷私降意以養將士。
欲奮劍長驅,指討兇逆,朱旗未舉,而丕復隕喪,斯所謂不燃我薪而自焚也。
殘類餘醜,又支天禍,恣睢河、洛,阻兵未弭。
諸葛丞相弘毅忠壯,忘身憂國,先帝託以天下,以勖朕躬。
今授之以旄鉞之重,付之以專命之權,統領步騎二十萬眾,董督元戎,龔行天罰,除患寧亂,克復舊都,在此行也。
昔項籍總一彊眾,跨州兼土,所務者大,然卒敗垓下,死於東城,宗族(如焚)〔焚如〕,為笑千載,皆不以義,陵上虐下故也。
今賊效尤,天人所怨,奉時宜速,庶憑炎精祖宗威靈相助之福,所向必克。
吳王孫權同恤災患,潛軍合謀,掎角其後。
涼州諸國王各遣月支、康居胡侯支富、康植等二十餘人詣受節度,大軍北出,便欲率將兵馬,奮戈先驅。
天命既集,人事又至,師貞勢并,必無敵矣。
夫王者之兵,有征無戰,尊而且義,莫敢抗也,故鳴條之役,軍不血刃,牧野之師,商人倒戈。
今旍麾首路,其所經至,亦不欲窮兵極武。
有能棄邪從正,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者,國有常典,封寵大小,各有品限。
及魏之宗族、支葉、中外,有能規利害、審逆順之數,來詣降者,皆原除之。
昔輔果絕親於智氏,而蒙全宗之福,微子去殷,項伯歸漢,皆受茅土之慶。
此前世之明
建安二十四年,先主為漢中王,立為王太子。
及即尊號,冊曰:「惟章武元年五月辛巳,皇帝若曰:太子禪,朕遭漢運艱難,賊臣篡盜,社稷無主,格人群正,以天明命,朕繼大統。
今以禪為皇太子,以承宗廟,祗肅社稷。
使使持節丞相亮授印緩,敬聽師傅,行一物而三善皆得焉,可不勉與!」〔一〕三年夏四月,先主殂于永安宮。
五月,後主襲位於成都,時年十七。
尊皇後曰皇太後。
大赦,改元。
是歲魏黃初四年也。
〔二〕 〔一〕 禮記曰:行一物而三善者,惟世子而已,其齒於學之謂也。
鄭玄日:物猶事也。
〔二〕 魏略曰:初備在小沛,不意曹公卒至,遑遽棄家屬,後奔荊州。
禪時年數歲,竄匿,隨人西入漢中,為人所賣。
及建安十六年,關中破亂,扶風人劉括避亂入漢中,買得禪,問知其良家子,遂養為子,與娶婦,生一子。
初禪與備相失時,識其父字玄德。
比舍人有姓簡者,及備得益州而簡為將軍,備遣簡到漢中,舍都邸。
禪乃詣簡,簡相檢訊,事皆符驗。
簡喜,以語張魯,魯(乃)〔為〕洗沐送詣益州,備乃立以為太子。
初備以諸葛亮為太子太傅,及禪立,以亮為丞相,委以諸事,謂亮曰:「政由葛氏,祭則寡人。
」亮亦以禪未閑於政,遂總內外。
臣松之案:二主妃子傳曰「後主生於荊州」,後主傳雲「初即帝位,年十七」,則建安十二年生也。
十三年敗於長阪,備棄妻子走,趙雲傳曰「雲身抱弱子以免」,即後主也。
如此,備與禪未嘗相失也。
又諸葛亮以禪立之明年領益州牧,其年與主簿杜微書曰「朝廷今年十八」,與禪傳相應,理當非虛。
而魚豢雲備敗於小沛,禪時年始生,及奔荊州,能識其父字玄德,計當五六歲。
備敗於小沛時,建安五年也,至禪初立,首尾二十四年,禪應過二十矣。
以事相驗,理不得然。
此則魏略之妄說,乃至二百餘言,異也!又案諸書記及諸葛亮集,亮亦不為太子太傅。
建興元年夏,牂牁太守朱褒擁郡反。
〔一〕先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闓反,流太守張裔於吳,據郡不賓,越嶲夷王高定亦背叛。
是歲,主皇後張氏。
遣尚書郎鄧芝固好於吳,吳王孫權與蜀和親使聘,是歲通好。
〔一〕 魏氏春秋曰:初,益州從事常房行部,聞褒將有異志,收其主簿案問,殺之。
褒怒,攻殺房,誣以謀反。
諸葛亮誅房諸子,徙其四弟於越嶲,欲以安之。
褒猶不悛改,遂以郡叛應雍闓。
臣松之案:以為房為褒所誣,執政所宜澄察,安有妄殺不辜以悅姦慝?斯殆妄矣! 二年春,務農殖穀,閉關息民。
三年春三月,丞相亮南征四郡,四郡皆平。
改益州郡為建寧郡,分建寧、永昌郡為雲南郡,又分建寧、牂牁為興古郡。
十二月,亮還成都。
四年春,都護李嚴自永安還住江州,築大城。
〔一〕 〔一〕 今巴郡故城是。
五年春,丞相亮出屯漢中,營沔北陽平石馬。
〔一〕 〔一〕 諸葛亮集載禪三月下詔曰:「朕聞天地之道,福仁而禍淫;善積者昌,惡積者喪,古今常數也。
是以湯、武脩德而王,桀、紂極暴而亡。
曩者漢祚中微,網漏兇慝,董卓造難,震蕩京畿。
曹操階禍,竊執天衡,殘剝海內,懷無君之心。
子丕孤豎,敢尋亂階,盜據神器,更姓改物,世濟其兇。
當此之時,皇極幽昧,天下無主,則我帝命隕越于下。
昭烈皇帝體明叡之德,光演文武,應乾坤之運,出身平難,經營四方,人鬼同謀,百姓與能。
兆民欣戴。
奉順符讖,建位易號,丕承天序,補弊興衰,存復祖業,誕膺皇綱,不墜於地。
萬國未定,早世遐殂。
朕以幼沖,繼統鴻基,未習保傅之訓,而嬰祖宗之重。
六合壅否,社稷不建,永惟所以,念在匡救,光載前緒,未有攸濟,朕甚懼焉。
是以夙興夜寐,不敢自逸,每從菲薄以益國用,勸分務穡以阜民財,授方任能以參其聽,斷私降意以養將士。
欲奮劍長驅,指討兇逆,朱旗未舉,而丕復隕喪,斯所謂不燃我薪而自焚也。
殘類餘醜,又支天禍,恣睢河、洛,阻兵未弭。
諸葛丞相弘毅忠壯,忘身憂國,先帝託以天下,以勖朕躬。
今授之以旄鉞之重,付之以專命之權,統領步騎二十萬眾,董督元戎,龔行天罰,除患寧亂,克復舊都,在此行也。
昔項籍總一彊眾,跨州兼土,所務者大,然卒敗垓下,死於東城,宗族(如焚)〔焚如〕,為笑千載,皆不以義,陵上虐下故也。
今賊效尤,天人所怨,奉時宜速,庶憑炎精祖宗威靈相助之福,所向必克。
吳王孫權同恤災患,潛軍合謀,掎角其後。
涼州諸國王各遣月支、康居胡侯支富、康植等二十餘人詣受節度,大軍北出,便欲率將兵馬,奮戈先驅。
天命既集,人事又至,師貞勢并,必無敵矣。
夫王者之兵,有征無戰,尊而且義,莫敢抗也,故鳴條之役,軍不血刃,牧野之師,商人倒戈。
今旍麾首路,其所經至,亦不欲窮兵極武。
有能棄邪從正,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者,國有常典,封寵大小,各有品限。
及魏之宗族、支葉、中外,有能規利害、審逆順之數,來詣降者,皆原除之。
昔輔果絕親於智氏,而蒙全宗之福,微子去殷,項伯歸漢,皆受茅土之慶。
此前世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