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五 魏書五 後妃傳第五
關燈
小
中
大
,婦因夫爵。
秦違古法,漢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
」帝曰:「此議是也,其勿施行。
以作著詔下藏之臺閣,永為後式。
」至太和四年春,明帝乃追諡太後祖父廣曰開陽恭侯,父遠曰敬侯,祖母周封陽都君及(恭)〔敬〕侯夫人,皆贈印綬。
其年五月,後崩。
七月,合葬高陵。
初,太後弟秉,以功封都鄉侯,黃初七年進封開陽侯,邑千二百戶,為昭烈將軍。
〔一〕秉薨,子蘭嗣。
少有才學,〔二〕為奉車都尉、遊擊將軍,加散騎常侍。
蘭薨,子暉嗣。
〔三〕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為列侯,官至步兵校尉。
蘭子隆女為高貴鄉公皇後,隆以後父為光祿大夫,位特進,封睢陽鄉侯,妻王為顯陽鄉君。
追封隆前妻劉為順陽鄉君,後親母故也。
琳女又為陳留王皇後,時琳已沒,封琳妻劉為廣陽鄉君。
〔一〕 魏略曰:初,卞後弟秉,當建安時得為別部司馬,後常對太祖怨言,太祖答言:「但得與我作婦弟,不為多邪?」後又欲太祖給其錢帛,太祖又曰:「但汝盜與,不為足邪?」故訖太祖世,秉官不移,財亦不益。
〔二〕 魏略曰:蘭獻賦贊述太子德美,太子報曰:「賦者,言事類之所附也,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虛其辭,受者必當其實。
蘭此賦,豈吾實哉?昔吾丘壽王一陳寶鼎,何武等徒以歌頌,猶受金帛之賜,蘭事雖不諒,義足嘉也。
今賜牛一頭。
」由是遂見親敬。
〔三〕 魏略曰:明帝時,蘭見外有二難,而帝留意於宮室,常因侍從,數切諫。
帝雖不能從,猶納其誠款。
後蘭苦酒消渴,時帝信巫女用水方,使人持水賜蘭,蘭不肯飲。
詔問其意?蘭言治病自當以方藥,何信於此?帝為變色,而蘭終不服。
後渴稍甚,以至於亡。
故時人見蘭好直言,謂帝面折之而蘭自殺,其實不然。
文昭甄皇後,中山無極人,明帝母,漢太保甄邯後也,世吏二千石。
父逸,上蔡令。
後三歲失父。
〔一〕後天下兵亂,加以饑饉,百姓皆賣金銀珠玉寶物,時後家大有儲穀,頗以買之。
後年十餘歲,白母曰:「今世亂而多買寶物,匹夫無罪,懷璧為罪。
又左右皆飢乏,不如以穀振給親族鄰裡,廣為恩惠也。
」舉家稱善,即從後言。
〔二〕 〔一〕 魏書曰:逸娶常山張氏,生三男五女:長男豫,早終;次儼,舉孝廉,大將軍掾、曲梁長;次堯,舉孝廉;長女姜,次脫,次道,次榮,次即後。
後以漢光和五年十二月丁酉生。
每寢寐,家中髣彿見如有人持玉衣覆其上者,常共怪之。
逸薨,加號慕,內外益奇之。
後相者劉良相後及諸子,良指後曰:「此女貴乃不可言。
」後自少至長,不好戲弄。
年八歲,外有立騎馬戲者,家人諸姊皆上閣觀之,後獨不行。
諸姊怪問之,後答言:「此豈女人之所觀邪?」年九歲,喜書,視字輒識,數用諸兄筆硯,兄謂後言:「汝當習女工。
用書為學,當作女博士邪?」後答言:「聞古者賢女,未有不學前世成敗,以為己誡。
不知書,何由見之?」 〔二〕 魏略曰:後年十四,喪中兄儼,悲哀過制,事寡嫂謙敬,事處其勞,拊養儼子,慈愛甚篤。
後母性嚴,待諸婦有常,後數諫母:「兄不幸早終,嫂年少守節,顧留一子,以大義言之,待之當如婦,愛之宜如女。
」母感後言流涕,便令後與嫂共止,寢息坐起常相隨,恩愛益密。
建安中,袁紹為中子熙納之。
熙出為幽州,後留養姑。
及冀州平,文帝納後于鄴,有寵,生明帝及東鄉公主。
〔一〕延康元年正月,文帝即王位,六月,南征,後留鄴。
黃初元年十月,帝踐阼。
踐阼之後,山陽公奉二女以嬪于魏,郭後、李、陰貴人並愛幸,後愈失意,有怨言。
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賜死,葬于鄴。
〔二〕 〔一〕 魏略曰:熙出在幽州,後留侍姑。
及鄴城破,紹妻及後共坐皇堂上。
文帝入紹舍,見紹妻及後,後怖,以頭伏姑膝上,紹妻兩手自搏。
文帝謂曰:「劉夫人雲何如此?令新婦舉頭!」姑乃捧後令仰,文帝就視,見其顏色非凡,稱歎之。
太祖聞其意,遂為迎取。
世語曰:太祖下鄴,文帝先入袁尚府,有婦人被髮垢面,垂涕立紹妻劉後,文帝問之,劉答「是熙妻」,顧攬髮髻,以巾拭面,姿貌絕倫。
既過,劉謂後「不憂死矣」!遂見納,有寵。
魏書曰:後寵愈隆而彌自挹損,後宮有寵者勸勉之,其無寵者慰誨之,每因閑宴,常勸帝,言「昔黃帝子孫蕃育,蓋由妾媵眾多,乃獲斯祚耳。
所願廣求淑媛,以豐繼嗣。
」帝心嘉焉。
其後帝欲遣任氏,後請於帝曰:「任既鄉黨名族,德、色,妾等不及也,如何遣之?」帝曰:「任性狷急不婉順,前後忿吾非一,是以遣之耳。
」後流涕固請曰:「妾受敬遇
秦違古法,漢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
」帝曰:「此議是也,其勿施行。
以作著詔下藏之臺閣,永為後式。
」至太和四年春,明帝乃追諡太後祖父廣曰開陽恭侯,父遠曰敬侯,祖母周封陽都君及(恭)〔敬〕侯夫人,皆贈印綬。
其年五月,後崩。
七月,合葬高陵。
初,太後弟秉,以功封都鄉侯,黃初七年進封開陽侯,邑千二百戶,為昭烈將軍。
〔一〕秉薨,子蘭嗣。
少有才學,〔二〕為奉車都尉、遊擊將軍,加散騎常侍。
蘭薨,子暉嗣。
〔三〕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為列侯,官至步兵校尉。
蘭子隆女為高貴鄉公皇後,隆以後父為光祿大夫,位特進,封睢陽鄉侯,妻王為顯陽鄉君。
追封隆前妻劉為順陽鄉君,後親母故也。
琳女又為陳留王皇後,時琳已沒,封琳妻劉為廣陽鄉君。
〔一〕 魏略曰:初,卞後弟秉,當建安時得為別部司馬,後常對太祖怨言,太祖答言:「但得與我作婦弟,不為多邪?」後又欲太祖給其錢帛,太祖又曰:「但汝盜與,不為足邪?」故訖太祖世,秉官不移,財亦不益。
〔二〕 魏略曰:蘭獻賦贊述太子德美,太子報曰:「賦者,言事類之所附也,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虛其辭,受者必當其實。
蘭此賦,豈吾實哉?昔吾丘壽王一陳寶鼎,何武等徒以歌頌,猶受金帛之賜,蘭事雖不諒,義足嘉也。
今賜牛一頭。
」由是遂見親敬。
〔三〕 魏略曰:明帝時,蘭見外有二難,而帝留意於宮室,常因侍從,數切諫。
帝雖不能從,猶納其誠款。
後蘭苦酒消渴,時帝信巫女用水方,使人持水賜蘭,蘭不肯飲。
詔問其意?蘭言治病自當以方藥,何信於此?帝為變色,而蘭終不服。
後渴稍甚,以至於亡。
故時人見蘭好直言,謂帝面折之而蘭自殺,其實不然。
文昭甄皇後,中山無極人,明帝母,漢太保甄邯後也,世吏二千石。
父逸,上蔡令。
後三歲失父。
〔一〕後天下兵亂,加以饑饉,百姓皆賣金銀珠玉寶物,時後家大有儲穀,頗以買之。
後年十餘歲,白母曰:「今世亂而多買寶物,匹夫無罪,懷璧為罪。
又左右皆飢乏,不如以穀振給親族鄰裡,廣為恩惠也。
」舉家稱善,即從後言。
〔二〕 〔一〕 魏書曰:逸娶常山張氏,生三男五女:長男豫,早終;次儼,舉孝廉,大將軍掾、曲梁長;次堯,舉孝廉;長女姜,次脫,次道,次榮,次即後。
後以漢光和五年十二月丁酉生。
每寢寐,家中髣彿見如有人持玉衣覆其上者,常共怪之。
逸薨,加號慕,內外益奇之。
後相者劉良相後及諸子,良指後曰:「此女貴乃不可言。
」後自少至長,不好戲弄。
年八歲,外有立騎馬戲者,家人諸姊皆上閣觀之,後獨不行。
諸姊怪問之,後答言:「此豈女人之所觀邪?」年九歲,喜書,視字輒識,數用諸兄筆硯,兄謂後言:「汝當習女工。
用書為學,當作女博士邪?」後答言:「聞古者賢女,未有不學前世成敗,以為己誡。
不知書,何由見之?」 〔二〕 魏略曰:後年十四,喪中兄儼,悲哀過制,事寡嫂謙敬,事處其勞,拊養儼子,慈愛甚篤。
後母性嚴,待諸婦有常,後數諫母:「兄不幸早終,嫂年少守節,顧留一子,以大義言之,待之當如婦,愛之宜如女。
」母感後言流涕,便令後與嫂共止,寢息坐起常相隨,恩愛益密。
建安中,袁紹為中子熙納之。
熙出為幽州,後留養姑。
及冀州平,文帝納後于鄴,有寵,生明帝及東鄉公主。
〔一〕延康元年正月,文帝即王位,六月,南征,後留鄴。
黃初元年十月,帝踐阼。
踐阼之後,山陽公奉二女以嬪于魏,郭後、李、陰貴人並愛幸,後愈失意,有怨言。
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賜死,葬于鄴。
〔二〕 〔一〕 魏略曰:熙出在幽州,後留侍姑。
及鄴城破,紹妻及後共坐皇堂上。
文帝入紹舍,見紹妻及後,後怖,以頭伏姑膝上,紹妻兩手自搏。
文帝謂曰:「劉夫人雲何如此?令新婦舉頭!」姑乃捧後令仰,文帝就視,見其顏色非凡,稱歎之。
太祖聞其意,遂為迎取。
世語曰:太祖下鄴,文帝先入袁尚府,有婦人被髮垢面,垂涕立紹妻劉後,文帝問之,劉答「是熙妻」,顧攬髮髻,以巾拭面,姿貌絕倫。
既過,劉謂後「不憂死矣」!遂見納,有寵。
魏書曰:後寵愈隆而彌自挹損,後宮有寵者勸勉之,其無寵者慰誨之,每因閑宴,常勸帝,言「昔黃帝子孫蕃育,蓋由妾媵眾多,乃獲斯祚耳。
所願廣求淑媛,以豐繼嗣。
」帝心嘉焉。
其後帝欲遣任氏,後請於帝曰:「任既鄉黨名族,德、色,妾等不及也,如何遣之?」帝曰:「任性狷急不婉順,前後忿吾非一,是以遣之耳。
」後流涕固請曰:「妾受敬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