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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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遂首。

    〔一〕秋七月,公至陽平。

    張魯使弟衛與將楊昂等據陽平關,橫山築城十餘裡,攻之不能拔,乃引軍還。

    賊見大軍退,其守備解散。

    公乃密遣解〈忄剽〉、高祚等乘險夜襲,大破之,斬其將楊任,進攻衛,衛等夜遁,魯潰奔巴中。

    公軍入南鄭,盡得魯府庫珍寶。

    〔二〕巴、漢皆降。

    復漢寧郡為漢中;分漢中之安陽、西城為西城郡,置太守;分錫、上庸郡,置都尉。

     〔一〕 典略曰:遂字文約,始與同郡邊章俱著名西州。

    章為督軍從事。

    遂奉計詣京師,何進宿聞其名,特與相見,遂說進使誅諸閹人,進不從,乃求歸。

    會涼州宋揚、北宮玉等反,舉章、遂為主,章尋病卒,遂為揚等所劫,不得已,遂阻兵為亂,積三十二年,至是乃死,年七十餘矣。

    劉艾靈帝紀曰:章,一名(元)〔允〕。

     〔二〕 魏書曰:軍自武都山行千裡,升降險阻,軍人勞苦;公於是大饗,莫不忘其勞。

    
八月,孫權圍合肥,張遼、李典擊破之。

     九月,巴七姓夷王樸胡、賨邑侯杜濩舉巴夷、賨民來附,〔一〕於是分巴郡,以胡為巴東太守,濩為巴西太守,皆封列侯。

    天子命公承制封拜諸侯守相。

    〔二〕 〔一〕 孫盛曰:樸音浮。

    濩音戶。

     〔二〕 孔衍漢魏春秋曰:天子以公典任於外,臨事之賞,或宜速疾,乃命公得承制封拜諸侯守相,詔曰:「夫軍之大事,在茲賞罰,勸善懲惡,宜不旋時,故司馬法曰『賞不逾日』者,欲民速睹為善之利也。

    昔在中興,鄧禹入關,承制拜軍祭酒李文為河東太守,來歙又承制拜高峻為通路將軍,察其本傳,皆非先請,明臨事刻印也,斯則世祖神明,權達損益,蓋所用速示威懷而著鴻勳也。

    其春秋之義,大夫出疆,有專命之事,苟所以利社稷安國家而已。

    況君秉任二伯,師尹九有,實征夷夏,軍行藩甸之外,失得在於斯須之間,停賞俟詔以滯世務,固非朕之所圖也。

    自今已後,臨事所甄,當加寵號者,其便刻印章假授,鹹使忠義得相獎勵,勿有疑焉。

    」
冬十月,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以賞軍功。

    〔一〕 〔一〕 魏書曰: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又置關內外侯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

    臣松之以為今之虛封蓋自此始。

    
十一月,魯自巴中將其餘眾降。

    封魯及五子皆為列侯。

    劉備襲劉璋,取益州,遂據巴中;遣張郃擊之。

     十二月,公自南鄭還,留夏侯淵屯漢中。

    〔一〕 〔一〕 是行也,侍中王粲作五言詩以美其事曰:「從軍有苦樂,但問所從誰。

    所從神且武,安得久勞師?相公征關右,赫怒振天威,一舉滅獯虜,再舉服羌夷,西收邊地賊,忽若俯拾遺。

    陳賞越山嶽,酒肉踰川坻,軍中多饒飫,人馬皆溢肥,徒行兼乘還,空出有餘資。

    拓土三千裡,往反速如飛,歌舞入鄴城,所願獲無違。

    」
二十一年春二月,公還鄴。

    〔一〕三月壬寅,公親耕籍田。

    〔二〕夏五月,天子進公爵為魏王。

    〔三〕代郡烏丸行單于普富盧與其侯王來朝。

    天子命王女為公主,食湯沐邑。

    秋七月,匈奴南單于呼廚泉將其名王來朝,待以客禮,遂留魏,使右賢王去卑監其國。

    八月,以大理鍾繇為相國。

    〔四〕 〔一〕 魏書曰:辛未,有司以太牢告至,策勳于廟,甲午始春祠,令曰:「議者以為祠廟上殿當解履。

    吾受錫命,帶劍不解履上殿。

    今有事於廟而解履,是尊先公而替王命,敬父祖而簡君主,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

    又臨祭就洗,以手擬水而不盥。

    夫盥以潔為敬,未聞擬(向)〔而〕不盥之禮,且『祭神如神在』,故吾親受水而盥也。

    又降神禮訖,下階就幕而立,須奏樂畢竟,似若不(愆)〔衎〕烈祖,遲祭(不)速訖也,故吾坐俟樂闋送神乃起也。

    受胙納(神)〔袖〕,以授侍中,此為敬恭不終實也,古者親執祭事,故吾親納于(神)〔袖〕,終抱而歸也。

    仲尼曰『雖違眾,吾從下』,誠哉斯言也。

    」 〔二〕 魏書曰:有司奏:「四時講武於農隙。

    漢承秦制,三時不講,唯十月都試車馬,幸長水南門,會五營士為八陳進退,名曰乘之。

    今金革未偃,士民素習,自今已後,可無四時講武,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號曰治兵,上合禮名,下承漢制。

    」奏可。

     〔三〕 獻帝傳載詔曰:「自古帝王,雖號稱相變,爵等不同,至乎褒崇元勳,建立功德,光啟氏姓,延於子孫,庶姓之與親,豈有殊焉。

    昔我聖祖受命,創業肇基,造我區夏,鑒古今之制,通爵等之差,盡封山川以立藩屏,使異姓親戚,並列土地,據國而王,所以保乂天命,安固萬嗣。

    歷世承平,臣主無事。

    世祖中興而時有難易,是以曠年數百,無異姓諸侯王之位。

    朕以不德,繼序弘業,遭率土分崩,群兇縱毒,自西徂東,辛苦卑約。

    當此之際,唯恐溺入于難,以羞先帝之聖德。

    賴皇天之靈,俾君秉義奮身,震迅神武,捍朕于艱難,獲保宗廟,華夏遺民,含氣之倫,莫不蒙焉。

    君勤過稷、禹,忠侔伊、周,而掩之以謙讓,守之以彌恭,是以往者初開魏國,錫君土宇,懼君之違命,慮君之固辭,故且懷志屈意,封君為上公,欲以欽順高義,須俟勳績。

    韓遂、宋建,南結巴、蜀,群逆合從,圖危社稷,君復命將,龍驤虎奮,梟其元首,屠其窟栖。

    暨至西征,陽平之役,親擐甲冑,深入險阻,芟夷蝥賊,殄其兇醜,盪定西陲,懸旌萬裡,聲教遠振,寧我區夏。

    蓋唐、虞之盛,三後樹功,文、武之興,旦、奭作輔,二祖成業,英豪佐命;夫以聖哲之君,事為己任,猶錫土班瑞以報功臣,豈有如朕寡德,仗君以濟,而賞典不豐,將何以答神祇慰萬方哉?今進君爵為魏王,使使持節行禦史大夫、宗正劉艾奉策璽玄土之社,苴以白茅,金虎符第一至第五,竹使符第一至十。

    君其正王位,以丞相領冀州牧如故。

    其上魏公璽綬符冊。

    敬服朕命,簡恤爾眾,克綏庶績,以揚我祖宗之休命。

    」魏王上書三辭,詔三報不許。

    又手詔曰:「大聖以功德為高美,以忠和為典訓,故創業垂名,使百世可希,行道制義,使力行可效,是以勳烈無窮,休光茂著。

    稷、契載元首之聰明,周、邵因文、武之智用,雖經營庶官,仰歎俯思,其對豈有若君者哉?朕惟古人之功,美之如彼,思君忠勤之績,茂之如此,是以每將鏤符析瑞,陳禮命冊,寤寐慨然,自忘守文之不德焉。

    今君重違朕命,固辭懇切,非所以稱朕心而訓後世也。

    其抑志撙節,勿復固辭。

    」四體書勢序曰:梁鵠以公為北部尉。

    曹瞞傳曰:為尚書右丞司馬建公所舉。

    及公為王,召建公到鄴,與歡飲,謂建公曰:「孤今日可復作尉否?」建公曰:「昔舉大王時,適可作尉耳。

    」王大笑。

    建公名防,司馬宣王之父。

    臣松之案司馬彪序傳,建公不為右丞,疑此不然,而王隱晉書雲趙王篡位,欲尊祖為帝,博士馬平議稱京兆府君昔舉魏武帝為北部尉,賊不犯界,如此則為有徵。

     〔四〕 魏書曰:始置奉常宗正官。

    
冬十月,治兵,〔一〕遂征孫權,十一月至譙。

     〔一〕 魏書曰:王親執金鼓以令進退。

    
二十二年春正月,王軍居巢,二月,進軍屯江西郝谿。

    權在濡須口築城拒守,遂逼攻之,權退走。

    三月,王引軍還,留夏侯惇、曹仁、張遼等屯居巢。

     夏四月,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

    五月,作泮宮。

    六月,以軍師華歆為禦史大夫。

    〔一〕冬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以五官中郎將丕為魏太子。

     〔一〕 魏書曰:初置衛尉官。

    秋八月,令曰:「昔伊摯、傅說出於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

    蕭何、曹參,縣吏也,韓、陳平負汙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著千載。

    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奏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

    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
劉備遣張飛、馬超、吳蘭等屯下辯;遣曹洪拒之。

     二十三年春正月,漢太醫令吉本與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反,攻許,燒丞相長史王必營,〔一〕必與潁川典農中郎將嚴匡討斬之〔二〕。

     〔一〕 魏武故事載令曰:「領長史王必,是吾披荊棘時吏也。

    忠能勤事,心如鐵石,國之良吏也。

    蹉跌久未辟之,捨騏驥而弗乘,焉遑遑而更求哉?故教辟之,已署所宜,便以領長史統事如故。

    」 〔二〕 三輔決錄注曰:時有京兆金禕字德禕,自以世為漢臣,自日磾討莽何羅,忠誠顯著,名節累葉。

    睹漢祚將移,謂可季興,乃喟然發憤,遂與耿紀、韋晃、吉本、本子邈、邈弟穆等結謀。

    紀字季行,少有美名,為丞相掾,王甚敬異之,遷侍中,守少府。

    邈字文然,穆字思然,以禕慷慨有日磾之風,又與王必善,因以閒之,若殺必,欲挾天子以攻魏,南援劉備。

    時關羽彊盛,而王在鄴,留必典兵督許中事。

    文然等率雜人及家僮千餘人夜燒門攻必,禕遣人為內應,射必中肩。

    必不知攻者為誰,以素與禕善,走投禕,夜喚德禕,禕家不知是必,謂為文然等,錯應曰:「王長史已死乎?卿曹事立矣!」必乃更他路奔。

    一曰:必欲投禕,其帳下督謂必曰:「今日事竟知誰門而投入乎?」扶必奔南城。

    會天明,必猶在,文然等眾散,故敗。

    後十餘日,必竟以創死。

    獻帝春秋曰:收紀、晃等,將斬之,紀呼魏王名曰:「恨吾不自生意,竟為群兒所誤耳!」晃頓首搏頰,以至於死。

    山陽公載記曰:王聞王必死,盛怒,召漢百官詣鄴,令救火者左,不救火者右。

    眾人以為救火者必無罪,皆附左;王以為「不救火者非助亂,救火乃實賊也」。

    皆殺之。

    
曹洪破吳蘭,斬其將任夔等。

    三月,張飛、馬超走漢中,陰平氐強端斬吳蘭,傳其首。

     夏四月,代郡、上谷烏丸無臣氐等叛,遣鄢陵侯彰討破之。

    〔一〕 〔一〕 魏書載王令曰:「去冬天降疫癘,民有凋傷,軍興於外,墾田損少,吾甚憂之。

    其令吏民男女:女年七十已上無夫子,若年十二已下無父母兄弟,及目無所見,手不能作,足不能行,而無妻子父兄產業者,廩食終身。

    幼者至十二止,貧窮不能自贍者,隨口給貸。

    老耄須待養者,年九十已上,復不事,家一人。

    」
六月,令曰:「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

    其規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因高為基,不封不樹。

    周禮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後,漢制亦謂之陪陵。

    其公卿大臣列將有功者,宜陪壽陵,其廣為兆域,使足相容。

    」 秋七月,治兵,遂西征劉備,九月,至長安。

     冬十月,宛守將侯音等反,執南陽太守,劫略吏民,保宛。

    初,曹仁討關羽,屯樊城,是月使仁圍宛。

     二十四年春正月,仁屠宛,斬音。

    〔一〕 〔一〕 曹瞞傳曰:是時南陽閒苦繇役,音於是執太守(東裡裦)〔東裡袞〕,與吏民共反,與關羽連和。

    南陽功曹宗子卿往說音曰:「足下順民心,舉大事,遠近莫不望風;然執郡將,逆而無益,何不遣之。

    吾與子共戮力,比曹公軍來,關羽兵亦至矣。

    」音從之,即釋遣太守。

    子卿因夜踰城亡出,遂與太守收餘民圍音,會曹仁軍至,共滅之。

    
夏侯淵與劉備戰於陽平,為備所殺。

    三月,王自長安出斜谷,軍遮要以臨漢中,遂至陽平。

    備因險拒守。

    〔一〕 〔一〕 九州春秋曰:時王欲還,出令曰「雞肋」,官屬不知所謂。

    主簿楊脩便自嚴裝,人驚問脩:「何以知之?」脩曰:「夫雞肋,棄之如可惜,食之無所得,以比漢中,知王欲還也。

    」
夏五月,引軍還長安。

     秋七月,以夫人卞氏為王後。

    遣于禁助曹仁擊關羽。

    八月,漢水溢,灌禁軍,軍沒,羽獲禁,遂圍仁。

    使徐晃救之。

     九月,相國鍾繇坐西曹掾魏諷反免。

    〔一〕 〔一〕 世語曰:諷字子京,沛人,有惑眾才,傾動鄴都,鍾繇由是辟焉。

    大軍未反,諷潛結徒黨,又與長樂衛尉陳禕謀襲鄴。

    未及期,禕懼,告之太子,誅諷,坐死者數十人。

    王昶家誡曰「濟陰魏諷」,而此雲沛人,未詳。

    
冬十月,軍還洛陽。

    〔一〕孫權遣使上書,以討關羽自效。

    王自洛陽南征羽,未至,晃攻羽,破之,羽走,仁圍解。

    王軍摩陂。

    〔二〕 〔一〕 曹瞞傳曰:王更脩治北部尉廨,令過于舊。

     〔二〕 魏略曰:孫權上書稱臣,稱說天命。

    王以權書示外曰:「是兒欲踞吾著爐火上邪!」侍中陳群、尚書桓階奏曰:「漢自安帝已來,政去公室,國統數絕,至於今者,唯有名號,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期運久已盡,曆數久已終,非適今日也。

    是以桓、靈之間,諸明圖緯者,皆言『漢行氣盡,黃家當興』。

    殿下應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漢,群生注望,,遐邇怨歎,是故孫權在遠稱臣,此天人之應,異氣齊聲。

    臣愚以為虞、夏不以謙辭,殷、周不吝誅放,畏天知命,無所與讓也。

    」魏氏春秋曰:夏侯惇謂王曰:「天下鹹知漢祚已盡,異代方起。

    自古已來,能除民害為百姓所歸者,即民主也。

    今殿下即戎三十餘年,功德著於黎庶,為天下所依歸,應天順民,復何疑哉!」王曰:「『施于有政,是亦為政』。

    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

    」曹瞞傳及世語並雲桓階勸王正位,夏侯惇以為宜先滅蜀,蜀亡則吳服,二方既定,然後遵舜、禹之軌,王從之。

    及至王薨,惇追恨前言,發病卒。

    孫盛評曰:夏侯惇恥為漢官,求受魏印,桓階方惇,有義直之節;考其傳記,世語為妄矣。

    
二十五年春正月,至洛陽。

    權擊斬羽,傳其首。

     庚子,王崩于洛陽,年六十六。

    〔一〕遺令曰:「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

    葬畢,皆除服。

    其將兵屯戍者,皆不得離屯部。

    有司各率乃職。

    斂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

    」諡曰武王。

    二月丁卯,葬高陵。

    〔二〕 〔一〕 世語曰:太祖自漢中至洛陽,起建始殿,伐濯龍祠而樹血出。

    曹瞞傳曰:王使工蘇越徙美梨,掘之,根傷盡出血。

    越白狀,王躬自視而惡之,以為不祥,還遂寢疾。

     〔二〕 魏書曰:太祖自統禦海內,芟夷群醜,其行軍用師,大較依孫、吳之法,而因事設奇,譎敵制勝,變化如神。

    自作兵書十萬餘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

    臨事又手為節度,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

    與虜對陳,意思安閒,如不欲戰,然及至決機乘勝,氣勢盈溢,故每戰必克,軍無幸勝。

    知人善察,難眩以偽,拔于禁、樂進於行陳之間,取張遼、徐晃於亡虜之內,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將;其餘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

    是以創造大業,文武並施,禦軍三十餘年,手不捨書,晝則講武策,夜則思經傳,登高必賦,及造新詩,被之管絃,皆成樂章。

    才力絕人,手射飛鳥,躬禽猛獸,嘗于南皮一日射雉獲六十三頭。

    及造作宮室,繕治器械,無不為之法則,皆盡其意。

    雅性節儉,不好華麗,後宮衣不錦繡,侍禦履不二采,帷帳屏風,壞則補納,茵蓐取溫,無有緣飾。

    攻城拔邑,得美麗之物,則悉以賜有功,勳勞宜賞,不吝千金,無功望施,分毫不與,四方獻禦,與群下共之。

    常以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故預自制終亡衣服,四篋而已。

    傅子曰:太祖愍嫁取之奢僭,公女適人,皆以皁帳,從婢不過十人。

    張華博物志曰:漢世,安平崔瑗、瑗子寔、弘農張芝、芝弟昶並善草書,而太祖亞之。

    桓譚、蔡邕善音樂,馮翊山子道、王九真、郭凱等善圍棋,太祖皆與埒能。

    又好養性法,亦解方藥,招引方術之士,廬江左慈、譙郡華佗、甘陵甘始、陽城郄儉無不畢至,又習啖野葛至一尺,亦得少多飲鴆酒。

    傅子曰:漢末王公,多委王服,以幅巾為雅,是以袁紹、(崔豹)〔崔鈞〕之徒,雖為將帥,皆著縑巾。

    魏太祖以天下兇荒,資財乏匱,擬古皮弁,裁縑帛以為帢,合于簡易隨時之義,以色別其貴賤,于今施行,可謂軍容,非國容也。

    曹瞞傳曰:太祖為人佻易無威重,好音樂,倡優在側,常以日達夕。

    被服輕綃,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細物,時或冠帢帽以見賓客。

    每與人談論,戲弄言誦,盡無所隱,及歡悅大笑,至以頭沒杯案中,肴膳皆沾汙巾幘,其輕易如此。

    然持法峻刻,諸將有計畫勝出己者,隨以法誅之,及故人舊怨,亦皆無餘。

    其所刑殺,輒對之垂涕嗟痛之,終無所活。

    初,袁忠為沛相,嘗欲以法治太祖,沛國桓邵亦輕之,及在兗州,陳留邊讓言議頗侵太祖,太祖殺讓,族其家,忠、邵俱避難交州,太祖遣使就太守士燮盡族之。

    桓邵得出首,拜謝於庭中,太祖謂曰:「跪可解死邪!」遂殺之。

    常出軍,行經麥中,令「士卒無敗麥,犯者死」。

    騎士皆下馬,付麥以相持,於是太祖馬騰入麥中,敕主簿議罪;主簿對以春秋之義,罰不加於尊。

    太祖曰:「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帥下?然孤為軍帥,不可自殺,請自刑。

    」因援劍割髮以置地。

    又有幸姬常從晝寢,枕之臥,告之曰:「須臾覺我。

    」姬見太祖臥安,未即寤,及自覺,棒殺之。

    常討賊,廩穀不足,私謂主者曰:「如何?」主者曰:「可以小斛以足之。

    」太祖曰:「善。

    」後軍中言太祖欺眾,太祖謂主者曰:「特當借君死以厭眾,不然事不解。

    」乃斬之,取首題徇曰:「行小斛,盜官穀,斬之軍門。

    」其酷虐變詐,皆此類也。

    
評曰:漢末,天下大亂,雄豪並起,而袁紹虎視四州,彊盛莫敵。

    太祖運籌演謀,鞭撻宇內,攬申、商之法術,該韓、白之奇策,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矯情任算,不念舊惡,終能總禦皇機,克成洪業者,惟其明略最優也。

    抑可謂非常之人,超世之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