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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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
似道奏:「參政去則江萬裡、王爚必不來。
」理宗復土,攝少傅,竣事,引疾歸裡,累詔,力辭,授資政殿學士、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
肅清海寇,罪止首惡,羨餘之費,悉卻不受。
建濟民倉以備饑歲,造驛舍以待賓旅。
鹹淳三年,再召為參知政事,加食邑,六辭,不許。
詔著作佐郎盧鉞與台州守項公采趣行,拜特進、右丞相兼樞密使,累辭,不許,乃與似道分任。
利州轉運使王價嘗以言去官,非其罪也,四川制置司已辟參議,及死,其子愬求遺澤。
至是,夢鼎明其無罪,似道以為恩不己出,罷省部吏數人,榜其姓名于朝。
夢鼎怒曰:「我斷不為陳自強。
」即求去。
似道之母讓似道曰:「葉丞相安於家食,未嘗希進,汝強與以相印,今乃牽制至此,若不從吾言,吾不食矣。
」似道曰:「為官不得不如此。
」會太學諸生亦上書言似道專權固位,乃悔悟,屬府尹洪燾求解,而夢鼎屢上章乞閒。
冬雷,引咎求去愈力。
四年,策楊妃,宰相無拜禮,吏贊拜,夢鼎以笏揮之,趨出。
明日,乞還田裡,詔勉留之。
詔免諸州守臣上殿奏事,夢鼎言:「祖宗謹重牧守之寄,將赴官,必令奏事,蓋欲察其人品,及面諭以廉律己,愛育百姓。
其至郡延見吏民,具宣上意,庶幾求無負臨遣之意。
今不遠數千裡而來,咫尺天顏而不得見,甚非立法之本意。
」又乞容受直言。
進少保。
五年,引杜衍緻仕單車宵遁故事累辭,乃授觀文殿學士、判福州、福建安撫大使,進封信國公,不拜;充醴泉觀使,又不拜。
七年,再充醴泉使。
九年,授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引疾力辭,宰、掾、郎、曹沓至趣行,扶病至嵊縣,請辭不獲,乞還山林。
疏奏:「願上厲精寡欲,規當國者收人心,固邦本,勵將帥,飭州縣,重振恤。
」扁舟徑歸。
使者以禍福告,夢鼎語之曰:「廉恥事大,死生事小,萬無可回之理。
」似道大怒,臺臣奏從歸田之請,詔仍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不請祠祿。
瀛國公初即位,咨訪故老,夢鼎上封事,曰:敦教道,訓廉德,厲臣節,拯民瘼,重士選,勸吏廉,懲吏姦,補軍籍。
授判慶元府、沿海制置大使,力辭,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不拜。
二年,益王即位于閩,召為少師、太乙宮使。
航海遂行,道梗不能進,南向慟哭失聲而還。
後二年卒。
子應及,太府寺丞、知建德府軍器少監、駐戍軍馬;應有,朝請郎、太社令。
馬廷鸞字翔仲,饒州樂平人。
本灼之子,繼灼兄光後。
甘貧力學,既冠,裡人聘為童子師,遇有酒食饌,則念母藜藿不給,為之食不下咽。
登淳祐七年進士第,調池州教授,需次六年。
寶祐元年,召赴都堂審察,辭。
至池以禮帥諸生。
二年,調主管戶部架閣。
三年,遷太學錄,召試館職。
時外戚謝堂厲文翁、內侍盧允升董宋臣用事,廷鸞試策言彊君德,重相權,收直臣,防近習。
大與時迕,遷秘書省正字。
四年,尤焴提舉史事,辟為史館校勘。
初,丁大全令浮梁,雅慕廷鸞,彌欲鈎緻之,廷鸞不為動。
試策稍及大全,及廷鸞當輪對,大全私謂王持垕往瞷焉。
廷鸞素厚持垕,且同館,不虞其諜也,密露大意。
持垕紿曰:「君猶未改秩,姑託疾為後圖乎?」廷鸞曰:「此微臣千一之遭,其何敢不力。
」持垕以告大全,及候對殿門,格不得見。
翼日,以監察禦史朱熠劾罷。
宋臣遣八廂貌士索奏稿,稿雖焚,聞者浸廣,忌者愈深,而廷鸞之名重天下。
開慶元年,吳潛入相,召為校書郎。
景定元年,兼沂靖惠王府教授。
時大全黨多斥,宋臣尚居中,言路無肯言者,諸學官抗疏,疏上即行。
會日食,與秘書省同守局,因相與草疏。
潛以書告廷鸞曰:「諸公言事紛紛,皆疑潛所嗾,聞館中又將論列,校書宜無與,以重吾過。
」廷鸞對曰:「公論也,不敢避私嫌。
」越數日,宋臣竟坐謫,徙安吉州。
兼權樞密院編修官。
時賈似道自江上還,位望赫奕,廷鸞未嘗親之。
輪對,言:「國於東南者,楚、越霸而有餘,東晉王而不足。
乞遏惡揚善以順天,舉直錯枉以服民。
」遷樞密院編修官兼權倉部郎官。
二年,進著作佐郎兼右司,遷將作少監。
三年,一再乞外補,不許。
廷鸞論貢舉三事:嚴鄉裡之舉,重臺省之覆試,訪山林之遺逸。
又言荒政,宜蠲除被災州縣租賦之不可得者。
擢軍器監兼左司,兼太子右諭德,升左諭德,行國子司業,乞免兼左司。
輪對,言:「集和平之福者自陛下之身始,養和平之德者自陛下之心始。
」兼翰林權直,擢秘書少監,升權直學士院。
四年,擢起居舍人兼太子右庶子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
入奏言:「太史必當謹書災異。
願陛下翕受敷施,以壯人才之精神;虛心容納,以植人言之骨幹。
念邦本而以公滅私,嚴邊備而思患豫防。
」時再召用宋臣,廷鸞引何郯之說進,極言宋臣不可用,帝從之。
薦士二十人,進中書舍人。
程奎污穢詭秘,不當補將仕郎;王之淵為大全黨,不當通判江州;朱熠不當知慶元府及為制置使;林奭、趙必〈辶昏〉、張稱孫不當與郡:皆繳還詞頭。
兼國史實錄院。
五年,彗出,上疏極言天人之際。
遷禮部侍郎。
理宗遺詔、度宗登極詔,皆廷鸞所草。
兼侍讀,辭,不許。
疏列孝宗之政以告。
升直學士院。
鹹淳元年,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
丁母憂。
三年,同知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
入奏言培命脈,植根本,崇寬大,行仁厚。
又言:「恢大度以優容,虛聖心而延佇,推內恕以假借,忍難行而聽納,則情無不達,理無不盡,姦人破膽,直士吐氣,天下事尚可為也。
」兼權參知政事。
五年,進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進右丞相兼樞密使。
八年,九疏乞罷政。
九年,依舊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大使。
上疏辭免,依舊職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度宗初年,詔詢故老,專以修攘大計叩之趙葵。
葵極意指陳曰:「老臣出入兵間,備諳此事,願朝廷謹之重之。
」似道作色曰:「此三京敗事者,詞臣失言。
」廷鸞每見文法密,功賞稽遲,將校不出死力,於邊閫升辟,稍越拘攣。
似道頗疑異己,黥堂吏以洩其憤。
及辭相位,帝惻怛久之曰:「丞相勉為朕留。
」廷鸞言:「臣死亡無日,恐不得再見君父。
然國事方殷,疆圉孔棘。
天下安危,人主不知;國家利害,羣臣不知;軍前勝負,列閫不知。
陛下與元老大臣惟懷永圖,臣死且瞑目。
」頓首涕泣而退。
瀛國公即位,召不至。
自罷相歸,又十七年而薨。
所著六經集傳、語孟會編、楚辭補記、洙泗裔編、讀莊筆記、張氏祝氏皇極觀物外篇諸書。
論曰: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
鄭清之墮名於再相之日。
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復,羣起攻之,然固將才也。
董槐毋得而議之矣。
葉夢鼎、馬廷鸞之所遭逢,其不幸也夫。
似道奏:「參政去則江萬裡、王爚必不來。
」理宗復土,攝少傅,竣事,引疾歸裡,累詔,力辭,授資政殿學士、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
肅清海寇,罪止首惡,羨餘之費,悉卻不受。
建濟民倉以備饑歲,造驛舍以待賓旅。
鹹淳三年,再召為參知政事,加食邑,六辭,不許。
詔著作佐郎盧鉞與台州守項公采趣行,拜特進、右丞相兼樞密使,累辭,不許,乃與似道分任。
利州轉運使王價嘗以言去官,非其罪也,四川制置司已辟參議,及死,其子愬求遺澤。
至是,夢鼎明其無罪,似道以為恩不己出,罷省部吏數人,榜其姓名于朝。
夢鼎怒曰:「我斷不為陳自強。
」即求去。
似道之母讓似道曰:「葉丞相安於家食,未嘗希進,汝強與以相印,今乃牽制至此,若不從吾言,吾不食矣。
」似道曰:「為官不得不如此。
」會太學諸生亦上書言似道專權固位,乃悔悟,屬府尹洪燾求解,而夢鼎屢上章乞閒。
冬雷,引咎求去愈力。
四年,策楊妃,宰相無拜禮,吏贊拜,夢鼎以笏揮之,趨出。
明日,乞還田裡,詔勉留之。
詔免諸州守臣上殿奏事,夢鼎言:「祖宗謹重牧守之寄,將赴官,必令奏事,蓋欲察其人品,及面諭以廉律己,愛育百姓。
其至郡延見吏民,具宣上意,庶幾求無負臨遣之意。
今不遠數千裡而來,咫尺天顏而不得見,甚非立法之本意。
」又乞容受直言。
進少保。
五年,引杜衍緻仕單車宵遁故事累辭,乃授觀文殿學士、判福州、福建安撫大使,進封信國公,不拜;充醴泉觀使,又不拜。
七年,再充醴泉使。
九年,授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引疾力辭,宰、掾、郎、曹沓至趣行,扶病至嵊縣,請辭不獲,乞還山林。
疏奏:「願上厲精寡欲,規當國者收人心,固邦本,勵將帥,飭州縣,重振恤。
」扁舟徑歸。
使者以禍福告,夢鼎語之曰:「廉恥事大,死生事小,萬無可回之理。
」似道大怒,臺臣奏從歸田之請,詔仍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不請祠祿。
瀛國公初即位,咨訪故老,夢鼎上封事,曰:敦教道,訓廉德,厲臣節,拯民瘼,重士選,勸吏廉,懲吏姦,補軍籍。
授判慶元府、沿海制置大使,力辭,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不拜。
二年,益王即位于閩,召為少師、太乙宮使。
航海遂行,道梗不能進,南向慟哭失聲而還。
後二年卒。
子應及,太府寺丞、知建德府軍器少監、駐戍軍馬;應有,朝請郎、太社令。
馬廷鸞字翔仲,饒州樂平人。
本灼之子,繼灼兄光後。
甘貧力學,既冠,裡人聘為童子師,遇有酒食饌,則念母藜藿不給,為之食不下咽。
登淳祐七年進士第,調池州教授,需次六年。
寶祐元年,召赴都堂審察,辭。
至池以禮帥諸生。
二年,調主管戶部架閣。
三年,遷太學錄,召試館職。
時外戚謝堂厲文翁、內侍盧允升董宋臣用事,廷鸞試策言彊君德,重相權,收直臣,防近習。
大與時迕,遷秘書省正字。
四年,尤焴提舉史事,辟為史館校勘。
初,丁大全令浮梁,雅慕廷鸞,彌欲鈎緻之,廷鸞不為動。
試策稍及大全,及廷鸞當輪對,大全私謂王持垕往瞷焉。
廷鸞素厚持垕,且同館,不虞其諜也,密露大意。
持垕紿曰:「君猶未改秩,姑託疾為後圖乎?」廷鸞曰:「此微臣千一之遭,其何敢不力。
」持垕以告大全,及候對殿門,格不得見。
翼日,以監察禦史朱熠劾罷。
宋臣遣八廂貌士索奏稿,稿雖焚,聞者浸廣,忌者愈深,而廷鸞之名重天下。
開慶元年,吳潛入相,召為校書郎。
景定元年,兼沂靖惠王府教授。
時大全黨多斥,宋臣尚居中,言路無肯言者,諸學官抗疏,疏上即行。
會日食,與秘書省同守局,因相與草疏。
潛以書告廷鸞曰:「諸公言事紛紛,皆疑潛所嗾,聞館中又將論列,校書宜無與,以重吾過。
」廷鸞對曰:「公論也,不敢避私嫌。
」越數日,宋臣竟坐謫,徙安吉州。
兼權樞密院編修官。
時賈似道自江上還,位望赫奕,廷鸞未嘗親之。
輪對,言:「國於東南者,楚、越霸而有餘,東晉王而不足。
乞遏惡揚善以順天,舉直錯枉以服民。
」遷樞密院編修官兼權倉部郎官。
二年,進著作佐郎兼右司,遷將作少監。
三年,一再乞外補,不許。
廷鸞論貢舉三事:嚴鄉裡之舉,重臺省之覆試,訪山林之遺逸。
又言荒政,宜蠲除被災州縣租賦之不可得者。
擢軍器監兼左司,兼太子右諭德,升左諭德,行國子司業,乞免兼左司。
輪對,言:「集和平之福者自陛下之身始,養和平之德者自陛下之心始。
」兼翰林權直,擢秘書少監,升權直學士院。
四年,擢起居舍人兼太子右庶子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
入奏言:「太史必當謹書災異。
願陛下翕受敷施,以壯人才之精神;虛心容納,以植人言之骨幹。
念邦本而以公滅私,嚴邊備而思患豫防。
」時再召用宋臣,廷鸞引何郯之說進,極言宋臣不可用,帝從之。
薦士二十人,進中書舍人。
程奎污穢詭秘,不當補將仕郎;王之淵為大全黨,不當通判江州;朱熠不當知慶元府及為制置使;林奭、趙必〈辶昏〉、張稱孫不當與郡:皆繳還詞頭。
兼國史實錄院。
五年,彗出,上疏極言天人之際。
遷禮部侍郎。
理宗遺詔、度宗登極詔,皆廷鸞所草。
兼侍讀,辭,不許。
疏列孝宗之政以告。
升直學士院。
鹹淳元年,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
丁母憂。
三年,同知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
入奏言培命脈,植根本,崇寬大,行仁厚。
又言:「恢大度以優容,虛聖心而延佇,推內恕以假借,忍難行而聽納,則情無不達,理無不盡,姦人破膽,直士吐氣,天下事尚可為也。
」兼權參知政事。
五年,進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進右丞相兼樞密使。
八年,九疏乞罷政。
九年,依舊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大使。
上疏辭免,依舊職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度宗初年,詔詢故老,專以修攘大計叩之趙葵。
葵極意指陳曰:「老臣出入兵間,備諳此事,願朝廷謹之重之。
」似道作色曰:「此三京敗事者,詞臣失言。
」廷鸞每見文法密,功賞稽遲,將校不出死力,於邊閫升辟,稍越拘攣。
似道頗疑異己,黥堂吏以洩其憤。
及辭相位,帝惻怛久之曰:「丞相勉為朕留。
」廷鸞言:「臣死亡無日,恐不得再見君父。
然國事方殷,疆圉孔棘。
天下安危,人主不知;國家利害,羣臣不知;軍前勝負,列閫不知。
陛下與元老大臣惟懷永圖,臣死且瞑目。
」頓首涕泣而退。
瀛國公即位,召不至。
自罷相歸,又十七年而薨。
所著六經集傳、語孟會編、楚辭補記、洙泗裔編、讀莊筆記、張氏祝氏皇極觀物外篇諸書。
論曰: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
鄭清之墮名於再相之日。
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復,羣起攻之,然固將才也。
董槐毋得而議之矣。
葉夢鼎、馬廷鸞之所遭逢,其不幸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