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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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雨水,流殺人民。

    」既病,求出,以翰林侍讀學士知陳州。

    未行,卒,年四十四。

    口占遺奏數百言,猶以濮王議為請。

    贈尚書禮部侍郎。

     初,黯母陳歸宗,繼母史在堂,後迎陳歸,二母不相善,黯能安以事之。

    黯修潔自喜,在朝數言事,或從或否,人稱其介直。

    然卞急,初通判襄州,疑優人戲己,以人蓾噉之。

    在開封,為罪人所詈,又噉以人蓾,言者亦以是詆之。

     李京字伯升,趙州人。

    進士中第,歷平定軍判官、冀州推官,改大理寺丞、知魏縣。

    奉法嚴正,吏不便,欲以苛中京,遂相率遁去。

    監司果議以苛刻斥京,知府任布曰:「如此,適墮吏計中。

    」京賴以免。

    徙永昌縣,通判趙州。

    王拱辰薦為監察禦史裏行,遷監察禦史。

     時,太史言日當食不食,羣臣皆賀。

    京上疏曰:「陛下因天之戒,恐懼修省,避正殿,減常膳,故精意感格,日當食而陰雲蔽虧。

    雖宋景公之熒惑退舍,商大戊之桑穀並枯,無以異也。

    然臣區區竊有所疑者,自寶元初,定襄地震,壞城郭,覆廬舍,壓死者以數萬人。

    殆今十年,震動不已,豈非西、北二邊,有窺中國之意乎?二月雷發聲,在易為豫,言萬物出地,皆悅豫也。

    八月收聲,在易為歸妹,言雷聲入地,避羣陰之害也。

    今孟夏雷未發聲,豈非號令不信乎?願陛下飭邊臣備夷狄,戒輔臣慎出命,以厭禍于未形。

    又尚美人棄外館多年,比聞復召入,臣慮假媚道以為蠱惑,宜亟絕之。

    苗繼宗嬪禦子弟,乃緣恩私,為府界提點。

    宜割帷薄之愛,重名器之分,庶幾不累聖政。

    」仁宗嘉納,授右正言、直集賢院、同管勾國子監,加史館修撰。

     數上書論事,宰相賈昌朝不悅。

    京嘗屬侍禦史吳鼎臣薦推直官李寔,鼎臣希昌朝意,以告中丞高若訥。

    若訥為鼎臣上京簡,謫京太常博士、監鄂州稅。

    既至,引令狐峘、錢徽事言:「臣為禦史諫官,首尾五年,凡六上章、四親對,自陳疾故,懇求外補。

    臣之出處,粗有本末。

    向者在臺,見入閤圖,三院禦史立班各異。

    聞元日將入閤,而禦史王贄、何郯皆謁告歸。

    會推直官李寔歲將滿,因簡鼎臣宜留寔補禦史,鼎臣亦謂議協公望,不意逾兩月,乃誣臣與寔為朋黨。

    臣初被黜,閱諸橐中,鼎臣所遺私書別紙故在,臣令男諶亟悉焚毀。

    臣與寔僚友,鼎臣鄉曲之舊,鼎臣為禦史,臣延譽推引,實有力焉。

    待之不疑,因以誠告,豈謂傾險包藏,甘為鷹犬,惟陛下察之。

    」未幾,卒官。

    詔錄諶為郊社齋郎。

     鼎臣,棣州人。

    既逐京,會昌朝罷,夏竦自北京召為相。

    鼎臣先論竦在并州杖殺私僕,復與諫官、禦史言竦論議與陳執中異,不可共事。

    竦既罷,遂以刑部員外郎知諫院。

    上言:「朝廷方與契丹保誓約,而楊懷敏增廣塘水,輒生事,民或怨叛,雖斬懷敏,無及矣。

    」遂為河北體量安撫,令經度塘水利害,而鼎臣更顧望,依違不能決。

    昌朝與都轉運使施昌言議河事不合,鼎臣自度支副使拜天章閣待制,代昌言,數月卒。

     呂景初字沖之,開封酸棗人。

    以父蔭試秘書省校書郎,舉進士,歷汝州推官,改著作佐郎、知夏陽縣,僉書河南府判官,通判并州。

    高若訥薦為殿中侍禦史。

     張貴妃薨,有司請依荊王故事,輟視朝五日,或欲更增日,聽上裁,乃增至七日。

    景初言:「妃一品當輟朝三日,禮官希旨,使恩禮過荊王,不可以示天下。

    」妃既追冊為皇後,又詔立忌,景初力爭,乃罷。

     時兵冗,用度乏,景初奏疏曰:「聖人在上,不能無災,而有救災之術。

    今百姓困窮,國用虛竭,利源已盡,惟有減用度爾。

    用度之廣,無如養兵。

    比年招置太多,未加揀汰。

    若兵皆勇健,能捍寇敵,竭民膏血以啗之,猶為不可,況羸疾老怯者,又常過半,徒費粟帛,戰則先奔,緻勇者亦相牽以敗。

    當祖宗時,四方割據,中國纔百餘州,民力未完,耕植未廣,然用度充足者,兵少故也,而所征皆克。

    自數十年來,用數倍之兵,所嚮必敗。

    以此,知兵在精,不在衆也。

    議者屢以為言,陛下不即更者,由大臣媮安避怨,論事之臣,又復緘默,則此弊何時而息。

    望詔中書、樞密院,議罷招補,而汰冗濫。

    」 又言:「坐而論道者,三公也。

    今輔臣奏事,非留身求罷免,未嘗從容獨見,以評講治道。

    雖願治如堯、舜,得賢如稷、契,而未至於治者,抑由此也。

    願陛下於輔臣、侍從、臺諫之列,擇其忠信通治道者,屢詔而數訪之,幸甚!」又與言事禦史馬遵、吳中復奏彈梁適與劉宗孟連姻,而宗孟與冀州富人共商販。

    下開封府劾治,所言不實,皆坐謫,景初通判江寧府。

    徙知衡州,復召還臺。

     嘉祐初,大雨水,景初曰:「此陰盛陽微之誡也。

    」乃上疏稱:「商、周之盛,並建同姓;兩漢皇子,多封大國;有唐宗室,出為刺史;國朝二宗,相繼尹京。

    是欲本支盛強,有磐石之安,則姦雄不敢內窺,而天下有所倚望矣。

    願擇宗子之賢者,使得問安侍膳於宮中,以消奸萌,或尹京典郡,為夾輔之勢。

    」時狄青為樞密使,得士卒心,議者憂其為變。

    景初奏疏曰:「天象謫見,妖人訛言,權臣有虛聲,為兵衆所附,中外為之恟恟。

    此機會之際,間不容髮,蓋以未立皇子,社稷有此大憂。

    惟陛下蚤為之計,則人心不搖,國本固矣。

    」數詣中書白執政,請出青。

    文彥博以青忠謹有素,外言皆小人為之,不足置意。

    景初曰:「青雖忠,如衆心何,蓋為小人無識,則或以緻變。

    大臣宜為朝廷慮,毋牽閭裡恩也。

    」知制誥劉敞亦論之甚力,卒出青知陳州。

     李仲昌以河事敗,內遣中人置獄。

    景初意賈昌朝為之,即言:「事無根原,不出政府,恐陰邪用此,以中傷善良。

    」乃更遣禦史同訊。

    遷右司諫,安撫河北。

    還,奏比部員外郎鄭平占籍真定,有田七百餘頃,因請均其徭役,著限田令。

    以戶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判都水監,改度支副使,遷吏部員外郎,擢天章閣待制、知諫院,以病,未入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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