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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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元自以為當然,無所愧憚。
鍾離瑾字公瑜,廬州合肥人。
舉進士,為簡州推官,以殿中丞通判益州。
建言:「州郡既上雨,後雖兇旱,多隱之以成前奏,請令監司劾其不實者。
」擢開封府推官,出提點兩浙刑獄。
衢、潤州饑,聚餓者食之,頗廢農作,請發米二萬斛賑給,家毋過一斛。
後徙淮南轉運副使,歷京西、河東、河北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
殿直王乙者,請自揚州召伯埭東至瓜州,濬河百二十裡,以廢二埭。
詔瑾規度,以工大不可就,止置牐召伯埭旁,人以為利。
累遷尚書刑部郎中,為三司戶部副使,除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
未踰月,得疾,仁宗封藥賜之,使未及門而卒。
孫沖字升伯,趙州平棘人。
舉明經,歷古田青陽尉、鹽山麗水主簿。
嘗併喪父母去官,有司循五代故事,必六年乃聽調,沖援古制,以書幹宰相,不納。
後舉進士,登甲科。
授將作監丞,歷通判晉、絳、保州,坐與保州守爭事,降監吉州酒,累遷太常博士。
河決棣州,知天雄軍寇準請徙州治河,命沖往按視。
還言:「徙州動民,亦未免治堤,不若塞河為便。
」遂以沖知棣州,自秋至春,凡四決,沖皆塞之,就除殿中侍禦史。
準為樞密使,卒徙州陽信。
而沖坐守護河堤過嚴,民輸送往來堤上者輒榜之,為使者論奏,徙知襄州。
沖復上疏論徙州非便,著河書以獻。
會京西蝗,真宗遣中使督捕,至襄,怒沖不出迎,乃奏蝗唯襄為甚,而州將日置酒,無卹民意。
帝怒,命即州置獄。
沖得屬縣言歲稔狀,馳驛上之。
時使者猶未還,帝悟,為追使者笞之。
以侍禦史為京西轉運。
塞滑州決河,權知滑州。
參知政事魯宗道總河事,用太常博士李渭策,欲盛夏興役。
沖言徒費薪楗,困人力,雖塞必決。
遂罷知河陽。
累遷刑部郎中,歷湖北、河東轉運使。
會南郊賞賜軍士,而汾州廣勇軍所得帛不逮他軍,一軍大譟,捽守佐堂下劫之,約與善帛乃免。
城中戒備,遣兵圍廣勇營。
沖適至,命解圍弛備,置酒張樂,推首惡十六人斬之,遂定。
初,守佐以亂軍所約者上聞,詔給善帛。
使者至潞,沖促之還,曰:「以亂而得所欲,是愈誘之亂也。
」卒留不與。
入判登聞鼓院,以目疾改兵部郎中、直史館、知河中府,徙潞州,復為河東轉運使,遷太常少卿,擢右諫議大夫,復知潞州,遷翰林院學士。
及徙同州,權西京留司禦史臺,遷給事中。
喪明,卒。
沖為吏,所至以強幹稱,能任鉤距,多得事情,然無家法,晚節尤寡廉聲。
孫永,自有傳。
崔嶧字之才,京兆長安人。
進士及第,累官尚書職方員外郎、知遂州。
建議瞿塘峽置關如劍門,以察奸人。
事既施行,徙提點刑獄。
嘉陵江歲調民丁治堤堨,嶧更用州兵代其役。
文州蕃卒數剽攻邊戶,守臣慮生事,多以牛酒和遣。
嶧請守臣歲時得行邊,益募勇壯,伺其發,一切捕擊之,後無復內寇。
就除轉運使。
歷三司戶部判官、河東轉運使。
會更錢法,潞州民大擾,推其首惡誅之,人心遂定。
後為戶部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東都轉運使,遷給事中,還,糾察在京刑獄。
諫官、禦史言宰相陳執中縱嬖妾殺婢,命按治。
嶧以為執中自以婢不恪笞之死,非妾殺之,頗左右執中,即授龍圖閣待制、知慶州。
羌井坑族亂,潛兵討平。
歷知同州、鳳翔府,改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知河中府。
嶧所至貪奸,比老益甚。
在鳳翔,轉運使薛向按之急,不得已至河中。
請老,以刑部侍郎緻仕,卒。
田瑜字資忠,河南壽安人。
舉進士,歷袁、郢、合三州軍事推官,遷大理寺丞,知鹿邑、建陽縣,徙知蒙、江二州,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提點廣南西路刑獄。
慶曆中,區希範誘溪洞環州蠻叛,上以瑜習知南方事,就除荊湖北路轉運使。
瑜檄屬郡募民擊賊,又督轉粟以守要害,故兵所至皆不乏食,賊勢大挫。
徙兩浙轉運按察使。
杭州龍山堤歲決,水冒民居,輒賦芻塞之。
瑜與民約,每芻十束,更輸石一尺。
率五歲,得石百萬,為石堤,堤固而歲不調民。
加直史館、益州路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擢天章閣待制、知廣州,累遷諫議大夫、權三司戶部副使。
儂智高犯邕,瑜條上用兵禦賊十事。
智高平,召對便殿,具言南方山川險要,所以備守之策,乃以為廣南東路體量安撫使。
還,糾察刑獄,同判吏部流內銓,除龍圖閣直學士、知青州。
城中有殺人投屍井中者,吏以其無主名,不以聞。
瑜廉得之,大出金帛購賊,後數日,鄰州民執賊以告。
屬歲兇多盜,瑜立賞罰、設方略捕格之,境中肅然。
徙知澶州,背發疽卒。
瑜謹厚少文,而於吏事頗盡心,然禦下急,無廉稱。
施昌言字正臣,通州靜海人。
舉進士高第,授將作監丞、通判滁州。
後以太常博士召試館職,不中選,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太平州。
上政論三十篇。
入為殿中侍禦史、開封府判官。
安撫淮南,還,以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遷三司度支副使,除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
言事者以為濱、棣等六州河可涉,宜有城守如邊,以待契丹。
詔昌言與宦官楊懷敏往視。
懷敏以為當城如邊,昌言曰:「六州地千裡,又河數移徙,城之甚難而無利。
契丹未渝盟先自困,非便也。
」或請於麟、府立十二砦以拓境,又詔昌言與明鎬、張元度可否,昌言獨以為:「麟、府在河外,於國家無毫髮入,而至今餽守者,徒以畏蹙國之虛名。
今不當又事無利之砦,以重困財力。
」就除知慶州。
在州所為不法,語徹朝廷。
昌言疑通判陳湜言之,追發湜罪,湜坐廢,昌言亦降知華州。
歷知滄州、河陽,移河北都轉運使。
議塞商胡埽決河,令復故道,與北京留守賈昌朝累論。
徙江、淮發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應天府,又知延州。
召還,會塞六塔河,以為都大修河制置使,辭,弗許,加樞密直學士、知澶州,以便役事。
河決,奪一官知滑州,又知杭州,加龍圖閣學士,復知滑州。
以老求罷,乃以知越州。
至京師,卒。
昌言為發運使時,召範仲淹後堂,出婢子為優,雜男子慢戲,無所不言。
仲淹怪問之,則皆昌言子也,仲淹大不懌而去。
其治家如此。
論曰:狄棐、郎簡、孫祖德、張若谷、石揚休、祖士衡並以文辭高第,累侍從,歷方州,始為名臣,終鮮大過,考其行事可見也。
李垂寧去華近,不肯見宰相;張洞以直言正論為大臣所忌,則其抱負從可知矣。
若李仕衡而下十人,皆能任劇繁,然或寡廉稱,或有醜行,君子恥之。
鍾離瑾字公瑜,廬州合肥人。
舉進士,為簡州推官,以殿中丞通判益州。
建言:「州郡既上雨,後雖兇旱,多隱之以成前奏,請令監司劾其不實者。
」擢開封府推官,出提點兩浙刑獄。
衢、潤州饑,聚餓者食之,頗廢農作,請發米二萬斛賑給,家毋過一斛。
後徙淮南轉運副使,歷京西、河東、河北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
殿直王乙者,請自揚州召伯埭東至瓜州,濬河百二十裡,以廢二埭。
詔瑾規度,以工大不可就,止置牐召伯埭旁,人以為利。
累遷尚書刑部郎中,為三司戶部副使,除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
未踰月,得疾,仁宗封藥賜之,使未及門而卒。
孫沖字升伯,趙州平棘人。
舉明經,歷古田青陽尉、鹽山麗水主簿。
嘗併喪父母去官,有司循五代故事,必六年乃聽調,沖援古制,以書幹宰相,不納。
後舉進士,登甲科。
授將作監丞,歷通判晉、絳、保州,坐與保州守爭事,降監吉州酒,累遷太常博士。
河決棣州,知天雄軍寇準請徙州治河,命沖往按視。
還言:「徙州動民,亦未免治堤,不若塞河為便。
」遂以沖知棣州,自秋至春,凡四決,沖皆塞之,就除殿中侍禦史。
準為樞密使,卒徙州陽信。
而沖坐守護河堤過嚴,民輸送往來堤上者輒榜之,為使者論奏,徙知襄州。
沖復上疏論徙州非便,著河書以獻。
會京西蝗,真宗遣中使督捕,至襄,怒沖不出迎,乃奏蝗唯襄為甚,而州將日置酒,無卹民意。
帝怒,命即州置獄。
沖得屬縣言歲稔狀,馳驛上之。
時使者猶未還,帝悟,為追使者笞之。
以侍禦史為京西轉運。
塞滑州決河,權知滑州。
參知政事魯宗道總河事,用太常博士李渭策,欲盛夏興役。
沖言徒費薪楗,困人力,雖塞必決。
遂罷知河陽。
累遷刑部郎中,歷湖北、河東轉運使。
會南郊賞賜軍士,而汾州廣勇軍所得帛不逮他軍,一軍大譟,捽守佐堂下劫之,約與善帛乃免。
城中戒備,遣兵圍廣勇營。
沖適至,命解圍弛備,置酒張樂,推首惡十六人斬之,遂定。
初,守佐以亂軍所約者上聞,詔給善帛。
使者至潞,沖促之還,曰:「以亂而得所欲,是愈誘之亂也。
」卒留不與。
入判登聞鼓院,以目疾改兵部郎中、直史館、知河中府,徙潞州,復為河東轉運使,遷太常少卿,擢右諫議大夫,復知潞州,遷翰林院學士。
及徙同州,權西京留司禦史臺,遷給事中。
喪明,卒。
沖為吏,所至以強幹稱,能任鉤距,多得事情,然無家法,晚節尤寡廉聲。
孫永,自有傳。
崔嶧字之才,京兆長安人。
進士及第,累官尚書職方員外郎、知遂州。
建議瞿塘峽置關如劍門,以察奸人。
事既施行,徙提點刑獄。
嘉陵江歲調民丁治堤堨,嶧更用州兵代其役。
文州蕃卒數剽攻邊戶,守臣慮生事,多以牛酒和遣。
嶧請守臣歲時得行邊,益募勇壯,伺其發,一切捕擊之,後無復內寇。
就除轉運使。
歷三司戶部判官、河東轉運使。
會更錢法,潞州民大擾,推其首惡誅之,人心遂定。
後為戶部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東都轉運使,遷給事中,還,糾察在京刑獄。
諫官、禦史言宰相陳執中縱嬖妾殺婢,命按治。
嶧以為執中自以婢不恪笞之死,非妾殺之,頗左右執中,即授龍圖閣待制、知慶州。
羌井坑族亂,潛兵討平。
歷知同州、鳳翔府,改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知河中府。
嶧所至貪奸,比老益甚。
在鳳翔,轉運使薛向按之急,不得已至河中。
請老,以刑部侍郎緻仕,卒。
田瑜字資忠,河南壽安人。
舉進士,歷袁、郢、合三州軍事推官,遷大理寺丞,知鹿邑、建陽縣,徙知蒙、江二州,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提點廣南西路刑獄。
慶曆中,區希範誘溪洞環州蠻叛,上以瑜習知南方事,就除荊湖北路轉運使。
瑜檄屬郡募民擊賊,又督轉粟以守要害,故兵所至皆不乏食,賊勢大挫。
徙兩浙轉運按察使。
杭州龍山堤歲決,水冒民居,輒賦芻塞之。
瑜與民約,每芻十束,更輸石一尺。
率五歲,得石百萬,為石堤,堤固而歲不調民。
加直史館、益州路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擢天章閣待制、知廣州,累遷諫議大夫、權三司戶部副使。
儂智高犯邕,瑜條上用兵禦賊十事。
智高平,召對便殿,具言南方山川險要,所以備守之策,乃以為廣南東路體量安撫使。
還,糾察刑獄,同判吏部流內銓,除龍圖閣直學士、知青州。
城中有殺人投屍井中者,吏以其無主名,不以聞。
瑜廉得之,大出金帛購賊,後數日,鄰州民執賊以告。
屬歲兇多盜,瑜立賞罰、設方略捕格之,境中肅然。
徙知澶州,背發疽卒。
瑜謹厚少文,而於吏事頗盡心,然禦下急,無廉稱。
施昌言字正臣,通州靜海人。
舉進士高第,授將作監丞、通判滁州。
後以太常博士召試館職,不中選,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太平州。
上政論三十篇。
入為殿中侍禦史、開封府判官。
安撫淮南,還,以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遷三司度支副使,除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
言事者以為濱、棣等六州河可涉,宜有城守如邊,以待契丹。
詔昌言與宦官楊懷敏往視。
懷敏以為當城如邊,昌言曰:「六州地千裡,又河數移徙,城之甚難而無利。
契丹未渝盟先自困,非便也。
」或請於麟、府立十二砦以拓境,又詔昌言與明鎬、張元度可否,昌言獨以為:「麟、府在河外,於國家無毫髮入,而至今餽守者,徒以畏蹙國之虛名。
今不當又事無利之砦,以重困財力。
」就除知慶州。
在州所為不法,語徹朝廷。
昌言疑通判陳湜言之,追發湜罪,湜坐廢,昌言亦降知華州。
歷知滄州、河陽,移河北都轉運使。
議塞商胡埽決河,令復故道,與北京留守賈昌朝累論。
徙江、淮發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應天府,又知延州。
召還,會塞六塔河,以為都大修河制置使,辭,弗許,加樞密直學士、知澶州,以便役事。
河決,奪一官知滑州,又知杭州,加龍圖閣學士,復知滑州。
以老求罷,乃以知越州。
至京師,卒。
昌言為發運使時,召範仲淹後堂,出婢子為優,雜男子慢戲,無所不言。
仲淹怪問之,則皆昌言子也,仲淹大不懌而去。
其治家如此。
論曰:狄棐、郎簡、孫祖德、張若谷、石揚休、祖士衡並以文辭高第,累侍從,歷方州,始為名臣,終鮮大過,考其行事可見也。
李垂寧去華近,不肯見宰相;張洞以直言正論為大臣所忌,則其抱負從可知矣。
若李仕衡而下十人,皆能任劇繁,然或寡廉稱,或有醜行,君子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