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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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偕 王沿子鼎 杜杞 楊畋 周湛 徐的 姚仲孫 陳太素馬尋 杜曾附 李虛己 張傅 俞獻卿 陳從易 楊大雅
楊偕字次公,坊州中部人。
唐左僕射於陵六世孫。
父守慶,仕廣南劉氏,歸朝,為坊州司馬,因家焉。
偕少從種放學於終南山,舉進士,釋褐坊州軍事推官、知汧源縣,再調漢州軍事判官。
道遇術士曰:「君知世有化瓦石為黃金者乎?」就偕試之,既驗,欲授以方。
偕曰:「吾從吏祿,安事化金哉?」術士曰:「子志若此,非吾所及也。
」出戶,失所之。
在官,數上書論時政,又上所著文論。
召試學士院,不中,改永興軍節度推官。
又上書論陝西邊事,復召試,不赴,即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為審刑院詳議官,再遷太常博士。
宋綬薦為監察禦史,改殿中侍禦史。
與曹脩古連疏,言劉從德遺奏恩太濫,貶太常博士、監舒州稅。
以尚書祠部員外郎知光州,改侍禦史,為三司度支判官。
時郭皇後廢,偕與孔道輔、範仲淹力爭。
道輔、仲淹既出,偕止罰金。
乃言願得與道輔等皆貶,不報。
富民陳氏女選入宮,將以為後,偕復上疏諫上。
以尚書戶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馬季良以罪斥置滁州,自言得緻仕。
偕以謂緻仕用優賢者,不當以寵罪人,又數論陞降之弊,仁宗嘉納之。
判吏部流內銓,徙三司度支副使,擢天章閣待制、河北轉運使。
按知定州夏守恩贓數萬,守恩流嶺南。
明年,丁母憂,願終制,不許,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河中府。
元昊反,劉平、石元孫戰沒。
偕聞,乃偽為書馳告延州曰:「朝廷遣救兵十萬至矣。
」命傍郡縣大具芻糧、什器以俟。
比書至,賊已解去。
夏竦為陝西經略使,請增置土兵,易戍兵歸衞京師。
偕言:「方關中財用乏,復增土兵,徒耗國用。
今賊勢方盛,雖大增土兵,亦未能減戍兵東歸,第竦懼敗事,欲以兵少為解爾。
」竦復奏偕不忠,沮邊計,偕爭愈力。
時陝西議立五保,偕又以為擾民,疏請罷之。
徙陝州,又徙河東都轉運使。
詔大選三路之民,募為兵。
偕復言:「方今兵不為少,苟多而不練,則其勢易以敗,又困國而難供。
」時論者惟務多兵,而偕論常如此。
進樞密直學士、知并州。
及元昊入寇,密詔偕選強壯萬人,策應麟、府。
偕奏:「出師臨陣,無紀律則士不用命。
今發農卒赴邊,慮在路逃逸及臨陣退縮、不稟號令,請以軍法從事。
」詔如所請。
并人大驚畏,都轉運使文彥博奏罷之。
有中官預軍事素橫,前帥優遇之。
偕至,一繩以法,命率所部兵從副總管赴河外,戒曰:「遇賊將戰,一稟副總管節度。
」中人不服,捧檄訴。
偕叱曰:「汝知違主帥命即斬首乎?」監軍怖汗,不覺墮笏,翌日告疾,未幾遂卒。
於是軍政肅然。
元昊大掠河北,詔修寧遠砦。
偕言:寧遠砦在河外,介麟、豐二州之間,無水泉可守。
請建新麟州於嵐州,有白塔地可建砦屯兵。
謂「遷有五利,不遷有三害。
省國用,惜民力,利一也。
內禦岢嵐、石府州沿河一帶賊所出路,利二也。
我據其要,則河冰雖合,賊不敢逾河而東,利三也。
商旅往來以通貨財,利四也。
方河凍時,得所屯兵馬五七千人以張軍勢,利五也。
今麟州轉輸束芻鬥粟,費直千錢,若因循不遷,則河東之民,困於調發無已時,害一也。
以孤壘餌敵,害二也。
道路艱阻,援兵難繼,害三也。
且州之四面,屬羌遭賊驅脅,蕩然一空,止存孤壘,猶四支盡廢,首面心腹獨存也。
今契丹又與西賊共謀,待冰合來攻河東,若朝廷不思禦捍之計而修寧遠砦,是求虛名而忽大患也。
況靈、夏二州皆漢、唐郡,一旦棄之,一麟州何足惜哉!」書奏,帝謂輔臣曰:「麟州,古郡也。
鹹平中,嘗經寇兵攻圍,非不可守,今遽欲棄之,是將退而以河為界也。
宜諭偕速修復寧遠,以援麟州。
」 明年,改左司郎中、本路經略安撫招討使,賜錢五十萬。
偕列六事于朝:一、罷中人預軍事;二、徙麟州;三、以便宜從事;四、出冗師;五、募武士;六、專捕援。
且曰:「能用臣言則受命,不然則已。
」朝廷不從,偕累奏不已,乃罷知邢州,徙滄州。
求面論兵事,召還,令間日入對。
偕在并州日,嘗論八陣圖及進神楯、劈陣刀,其法外環以車,內比以楯。
至是,帝命以步卒五百,如其法布陣于庭,善之,乃下其法於諸路。
其後王吉果用偕刀楯敗元昊於兔毛川。
久之,遷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官院,復以為左司郎中。
元昊乞和而不稱臣,偕以謂連年出師,國力日蹙,宜權許之,徐圖誅滅之計。
諫官王素、歐陽脩、蔡襄累章劾奏:「偕職為從官,不思為國討賊,而助元昊不臣之請,罪當誅。
陛下未忍加戮,請出之,不宜留處京師。
」帝以其章示偕,偕不自安,乃求知越州,道改杭州。
時襄謁告過杭而輕遊裡市,或謂偕合言於朝。
對曰:「襄嘗緣公事抵我,我豈可以私報耶?」又上太平可緻十象圖。
還,判太常、司農寺,改右諫議大夫。
請老,以尚書工部侍郎緻仕。
於其歸,特賜宴。
嘗召問,賜不拜。
卒,遺奏兵論一篇,帝憐之,特贈兵部侍郎。
偕性剛而忠樸,敢為大言,數上書論天下事,議者以為迂闊難用。
與人少合,尤喜古今兵法,有兵書十五卷,集十卷。
子忱、慥,皆有雋才,蚤卒。
王沿字聖源,大名館陶人。
少治春秋。
中進士第,試秘書省校書郎,歷知彭城、新昌二縣,改相州觀察推官,知宗城縣。
張知白薦其才,擢著作佐郎,入為審刑院詳議官,再遷太常博士。
上書論: 漢、唐之初,兵革纔定,未暇治邊圉,則屈意以講和。
承平之後,我力有餘,而外侮不已,則以兵治之,孝武之於匈奴,太宗之於突厥頡利是也。
宋興七十年,而契丹數侵深、趙、貝、魏之間,先朝患征調之不已也,故屈己與之盟。
然彼以戈矛為耒耜,以剽虜為商賈;而我壘不堅,兵不練,而規規於盟歃之間,豈久安之策哉? 夫善禦敵者,必思所以務農實邊之計。
河北為天下根本,其民儉嗇勤苦,地方數千裡,古號豐實。
今其地,十三為契丹所有,餘出征賦者,七分而已。
魏史起鑿十二渠,引漳水溉斥鹵之田,而河內饒足。
唐至德後,渠廢,而相、魏、磁、洺之地並漳水者,累遭決溢,今皆斥鹵不可耕。
故沿邊郡縣,數蠲租稅,而又牧監芻地,占民田數百千頃。
是河北之地,雖十有其七,而得賦之實者,四分而已。
以四分之力,給十萬防秋之師,生民不得不困也。
且牧監養馬數萬,徒耗芻豢,未嘗獲其用。
請擇壯者配軍,衰者徙之河南,孳息者養之民間。
罷諸坰牧,以其地為屯田,發役卒、刑徒田之,歲可用獲穀數十萬斛。
夫漳水一石,其泥數鬥,古人以為利,今人以為害,繫乎用與不用爾。
願募民復十二渠,渠復則水分,水分則無奔決之患。
以之灌溉,可使數郡瘠鹵之田,變為膏腴,如是,則民富十倍,而帑廩有餘矣。
以此馭敵,何求而不可。
詔河北轉運使規度,而通判洺州王軫言:「漳河岸高水下,未易疏導;又其流濁,不可溉田。
」沿方遷監察禦史,即上書駁軫說,帝雖嘉之而不即行,語在河渠志。
時樞密副使晏殊以笏擊從者折齒,知開封府陳堯咨、判官張宗誨日嗜酒惰事,沿皆彈奏之。
天聖五年,安撫關陝,減諸縣秋稅十二三。
還,為開封府推官。
又體量河朔饑民,所至不俟詔,發官廩濟之。
就除轉運副使。
上言: 本朝制兵刑,未幾於古。
自契丹通好三十年,二邊常屯重兵,坐耗國用,而未知所以處之。
請教河北強壯,以代就糧禁卒之闕;罷招廂軍,以其冗者隸
唐左僕射於陵六世孫。
父守慶,仕廣南劉氏,歸朝,為坊州司馬,因家焉。
偕少從種放學於終南山,舉進士,釋褐坊州軍事推官、知汧源縣,再調漢州軍事判官。
道遇術士曰:「君知世有化瓦石為黃金者乎?」就偕試之,既驗,欲授以方。
偕曰:「吾從吏祿,安事化金哉?」術士曰:「子志若此,非吾所及也。
」出戶,失所之。
在官,數上書論時政,又上所著文論。
召試學士院,不中,改永興軍節度推官。
又上書論陝西邊事,復召試,不赴,即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為審刑院詳議官,再遷太常博士。
宋綬薦為監察禦史,改殿中侍禦史。
與曹脩古連疏,言劉從德遺奏恩太濫,貶太常博士、監舒州稅。
以尚書祠部員外郎知光州,改侍禦史,為三司度支判官。
時郭皇後廢,偕與孔道輔、範仲淹力爭。
道輔、仲淹既出,偕止罰金。
乃言願得與道輔等皆貶,不報。
富民陳氏女選入宮,將以為後,偕復上疏諫上。
以尚書戶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馬季良以罪斥置滁州,自言得緻仕。
偕以謂緻仕用優賢者,不當以寵罪人,又數論陞降之弊,仁宗嘉納之。
判吏部流內銓,徙三司度支副使,擢天章閣待制、河北轉運使。
按知定州夏守恩贓數萬,守恩流嶺南。
明年,丁母憂,願終制,不許,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河中府。
元昊反,劉平、石元孫戰沒。
偕聞,乃偽為書馳告延州曰:「朝廷遣救兵十萬至矣。
」命傍郡縣大具芻糧、什器以俟。
比書至,賊已解去。
夏竦為陝西經略使,請增置土兵,易戍兵歸衞京師。
偕言:「方關中財用乏,復增土兵,徒耗國用。
今賊勢方盛,雖大增土兵,亦未能減戍兵東歸,第竦懼敗事,欲以兵少為解爾。
」竦復奏偕不忠,沮邊計,偕爭愈力。
時陝西議立五保,偕又以為擾民,疏請罷之。
徙陝州,又徙河東都轉運使。
詔大選三路之民,募為兵。
偕復言:「方今兵不為少,苟多而不練,則其勢易以敗,又困國而難供。
」時論者惟務多兵,而偕論常如此。
進樞密直學士、知并州。
及元昊入寇,密詔偕選強壯萬人,策應麟、府。
偕奏:「出師臨陣,無紀律則士不用命。
今發農卒赴邊,慮在路逃逸及臨陣退縮、不稟號令,請以軍法從事。
」詔如所請。
并人大驚畏,都轉運使文彥博奏罷之。
有中官預軍事素橫,前帥優遇之。
偕至,一繩以法,命率所部兵從副總管赴河外,戒曰:「遇賊將戰,一稟副總管節度。
」中人不服,捧檄訴。
偕叱曰:「汝知違主帥命即斬首乎?」監軍怖汗,不覺墮笏,翌日告疾,未幾遂卒。
於是軍政肅然。
元昊大掠河北,詔修寧遠砦。
偕言:寧遠砦在河外,介麟、豐二州之間,無水泉可守。
請建新麟州於嵐州,有白塔地可建砦屯兵。
謂「遷有五利,不遷有三害。
省國用,惜民力,利一也。
內禦岢嵐、石府州沿河一帶賊所出路,利二也。
我據其要,則河冰雖合,賊不敢逾河而東,利三也。
商旅往來以通貨財,利四也。
方河凍時,得所屯兵馬五七千人以張軍勢,利五也。
今麟州轉輸束芻鬥粟,費直千錢,若因循不遷,則河東之民,困於調發無已時,害一也。
以孤壘餌敵,害二也。
道路艱阻,援兵難繼,害三也。
且州之四面,屬羌遭賊驅脅,蕩然一空,止存孤壘,猶四支盡廢,首面心腹獨存也。
今契丹又與西賊共謀,待冰合來攻河東,若朝廷不思禦捍之計而修寧遠砦,是求虛名而忽大患也。
況靈、夏二州皆漢、唐郡,一旦棄之,一麟州何足惜哉!」書奏,帝謂輔臣曰:「麟州,古郡也。
鹹平中,嘗經寇兵攻圍,非不可守,今遽欲棄之,是將退而以河為界也。
宜諭偕速修復寧遠,以援麟州。
」 明年,改左司郎中、本路經略安撫招討使,賜錢五十萬。
偕列六事于朝:一、罷中人預軍事;二、徙麟州;三、以便宜從事;四、出冗師;五、募武士;六、專捕援。
且曰:「能用臣言則受命,不然則已。
」朝廷不從,偕累奏不已,乃罷知邢州,徙滄州。
求面論兵事,召還,令間日入對。
偕在并州日,嘗論八陣圖及進神楯、劈陣刀,其法外環以車,內比以楯。
至是,帝命以步卒五百,如其法布陣于庭,善之,乃下其法於諸路。
其後王吉果用偕刀楯敗元昊於兔毛川。
久之,遷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官院,復以為左司郎中。
元昊乞和而不稱臣,偕以謂連年出師,國力日蹙,宜權許之,徐圖誅滅之計。
諫官王素、歐陽脩、蔡襄累章劾奏:「偕職為從官,不思為國討賊,而助元昊不臣之請,罪當誅。
陛下未忍加戮,請出之,不宜留處京師。
」帝以其章示偕,偕不自安,乃求知越州,道改杭州。
時襄謁告過杭而輕遊裡市,或謂偕合言於朝。
對曰:「襄嘗緣公事抵我,我豈可以私報耶?」又上太平可緻十象圖。
還,判太常、司農寺,改右諫議大夫。
請老,以尚書工部侍郎緻仕。
於其歸,特賜宴。
嘗召問,賜不拜。
卒,遺奏兵論一篇,帝憐之,特贈兵部侍郎。
偕性剛而忠樸,敢為大言,數上書論天下事,議者以為迂闊難用。
與人少合,尤喜古今兵法,有兵書十五卷,集十卷。
子忱、慥,皆有雋才,蚤卒。
王沿字聖源,大名館陶人。
少治春秋。
中進士第,試秘書省校書郎,歷知彭城、新昌二縣,改相州觀察推官,知宗城縣。
張知白薦其才,擢著作佐郎,入為審刑院詳議官,再遷太常博士。
上書論: 漢、唐之初,兵革纔定,未暇治邊圉,則屈意以講和。
承平之後,我力有餘,而外侮不已,則以兵治之,孝武之於匈奴,太宗之於突厥頡利是也。
宋興七十年,而契丹數侵深、趙、貝、魏之間,先朝患征調之不已也,故屈己與之盟。
然彼以戈矛為耒耜,以剽虜為商賈;而我壘不堅,兵不練,而規規於盟歃之間,豈久安之策哉? 夫善禦敵者,必思所以務農實邊之計。
河北為天下根本,其民儉嗇勤苦,地方數千裡,古號豐實。
今其地,十三為契丹所有,餘出征賦者,七分而已。
魏史起鑿十二渠,引漳水溉斥鹵之田,而河內饒足。
唐至德後,渠廢,而相、魏、磁、洺之地並漳水者,累遭決溢,今皆斥鹵不可耕。
故沿邊郡縣,數蠲租稅,而又牧監芻地,占民田數百千頃。
是河北之地,雖十有其七,而得賦之實者,四分而已。
以四分之力,給十萬防秋之師,生民不得不困也。
且牧監養馬數萬,徒耗芻豢,未嘗獲其用。
請擇壯者配軍,衰者徙之河南,孳息者養之民間。
罷諸坰牧,以其地為屯田,發役卒、刑徒田之,歲可用獲穀數十萬斛。
夫漳水一石,其泥數鬥,古人以為利,今人以為害,繫乎用與不用爾。
願募民復十二渠,渠復則水分,水分則無奔決之患。
以之灌溉,可使數郡瘠鹵之田,變為膏腴,如是,則民富十倍,而帑廩有餘矣。
以此馭敵,何求而不可。
詔河北轉運使規度,而通判洺州王軫言:「漳河岸高水下,未易疏導;又其流濁,不可溉田。
」沿方遷監察禦史,即上書駁軫說,帝雖嘉之而不即行,語在河渠志。
時樞密副使晏殊以笏擊從者折齒,知開封府陳堯咨、判官張宗誨日嗜酒惰事,沿皆彈奏之。
天聖五年,安撫關陝,減諸縣秋稅十二三。
還,為開封府推官。
又體量河朔饑民,所至不俟詔,發官廩濟之。
就除轉運副使。
上言: 本朝制兵刑,未幾於古。
自契丹通好三十年,二邊常屯重兵,坐耗國用,而未知所以處之。
請教河北強壯,以代就糧禁卒之闕;罷招廂軍,以其冗者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