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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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於上。

    且盡公不阿,朝廷所以責大臣。

    今乃自以私昵撓之,而欲責大臣之不私,難矣。

    此恩寵過濫之弊也。

     夫賜予者,國家所以勸功也。

    比年以來,嬪禦及伶官、太醫之屬,賜予過厚。

    民間傳言,內帑金帛,皆祖宗累朝積聚。

    陛下用之,不甚愛惜,今之所存無幾。

    疏遠之人,誠不能知內府豐匱之數,但見取於民者日煩,即知畜於公帑者不厚。

    臣亦知國家自西方宿兵,用度寖廣,帑藏之積,未必悉為賜予所費,然下民不可家至而戶曉,獨見陛下行事感動爾。

    往歲聞邊將王珪,以力戰賜金,則無不悅服;或見優人所得過厚,則往往憤歎。

    人情不可不察,此賜予不節之弊也。

     臣所論三事,皆人人所共知,近臣從諛而不言,以至今日。

    方今非獨四夷之為患,朝政日弊而陛下不寤,人心日危而陛下不知。

    故臣願先正於內,以正於外。

    然後忠謀漸進,紀綱漸舉,國用漸足,士心漸奮。

    邊境之患,庶乎息矣。

    惟深察秦、隋惡聞忠言所以亡,遠法漢主不諱危亂所以存,日新盛德,於民更始,則天下幸甚。

     仁宗嘉納之。

     改太常丞、知涇州。

    以右司諫、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公事。

    會鄭戩為陝西四路都總管,遣劉滬、董士廉城水洛,以通秦、渭援兵。

    洙以為前此屢困于賊者,正由城砦多而兵勢分也。

    今又益城,不可,奏罷之。

    時戩已解四路,而奏滬等督役如故。

    洙不平,遣人再召滬,不至;命張忠往代之,又不受。

    於是諭狄青械滬、士廉下吏。

    戩論奏不已,卒徙洙慶州而城水洛。

    又徙晉州,遷起居舍人、直龍圖閣、知潞州。

    會士廉詣闕上書訟洙,詔遣禦史劉湜就鞫,不得他罪。

    而洙以部將孫用由軍校補邊,自京師貸息錢到官,亡以償。

    洙惜其才可用,恐以犯法罷去,嘗假公使錢為償之,又以為嘗自貸,坐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天下莫不以為湜文緻之也。

    徙監均州酒稅,感疾,沿牒至南陽訪醫,卒,年四十七。

    嘉祐中,宰相韓琦為洙言,乃追復故官,及官其子構。

     洙內剛外和,博學有識度,尤深於春秋。

    自唐末歷五代,文格卑弱。

    至宋初,柳開始為古文,洙與穆脩復振起之。

    其為文簡而有法,有集二十七卷。

    自元昊不庭,洙未嘗不在兵間,故於西事尤練習。

    其為兵制之說,述戰守勝敗,盡當時利害。

    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費,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

    而元昊臣,洙亦去而得罪矣。

     孫甫字之翰,許州陽翟人。

    少好學,日誦數千言,慕孫何為古文章。

    初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為蔡州汝陽縣主簿。

    再舉進士及第,為華州推官。

    轉運使李紘薦其材,遷大理寺丞、知絳州翼城縣。

    杜衍辟為永興司錄,凡吏職,纖末皆倚辦甫。

    甫曰:「待我以此,可以去矣。

    」衍聞之,不復以小事屬甫。

    衍與讌語,甫必引經以對,言天下賢俊,歷評其才性所長。

    衍曰:「吾辟屬官,得益友。

    」諸生亦多從甫學問。

     徙知永昌縣,監益州交子務,再遷太常博士。

    蜀用鐵錢,民苦轉貿重,故設法書紙代錢,以便市易。

    轉運使以偽造交子多犯法,欲廢不用。

    甫曰:「交子可以偽造,錢亦可以私鑄,私鑄有犯,錢可廢乎?但嚴治之,不當以小仁廢大利。

    」後卒不能廢。

    衍為樞密副使,薦于朝,授祕閣校理。

     是歲,詔三館臣僚言事。

    甫進十二事,按祖宗故實,校當世之治有所不逮者,論述以為諷諫,名三聖政範。

    改右正言。

    時河北降赤雪,河東地震五六年不止,甫推洪範五行傳及前代變驗,上疏曰:「赤雪者,赤眚也,人君舒緩之應。

    舒緩則政事弛,賞罰差,百官廢職,所以召亂也。

    晉太康中,河陰降赤雪。

    時武帝怠於政事,荒宴後宮。

    每見臣下,多道常事,不及經國遠圖,故招赤眚之怪,終緻晉亂。

    地震者,陰之盛也。

    陰之象,臣也,後宮也,四夷也。

    三者不可過盛,過盛則陰為變而動矣。

    忻州趙分,地震六年。

    每震,則有聲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

    惟唐高宗本封于晉,及即位,晉州經歲地震。

    宰相張行成言,恐女謁用事,大臣陰謀,宜制於未萌。

    其後武昭儀專恣,幾移唐祚。

    天地災變,固不虛應,陛下救紓緩之失,莫若自主威福,時出英斷,以懾姦邪,以肅天下。

    救陰盛之變,莫若外謹戎備,內制後宮。

    謹戎備,則切責大臣,使之預圖兵防,熟計成敗;制後宮,則凡掖庭非典掌禦幸者,盡出之,且裁節其恩,使無過分,此應天之實也。

    」時契丹、西夏稍強,後宮張修媛寵幸,大臣專政,甫以此諫焉。

     又言:「修媛寵恣市恩,禍漸已萌。

    夫後者,正嫡也,其餘皆婢妾爾。

    貴賤有等,用物不宜過僭。

    自古寵女色,初不制而後不能制者,其禍不可悔。

    」帝曰:「用物在有司,朕恨不知爾。

    」甫曰:「世謂諫臣耳目官,所以達不知也。

    若所謂前世女禍者,載在書史,陛下可自知也。

    」 夏國乞盟,甫上一利、四害曰:「宿兵以來,國用空耗。

    今若與之約和,則邊兵可減,科斂可省。

    其為利一也。

    始,契丹聲言,嘗遣使諭西人使臣中國。

    今和議既成,必恃其功。

    去歲有割地之請,朝廷已增歲賂,若更有求,將安拒之?其為害一也。

    自承平四十年,武事不飭,及邊鄙有警,而用不習之將,不練之兵,故久無成功。

    然比來邊臣中材謀勇健者,往往復出,方在講訓不懈,以張中國之威。

    一旦因議和弛備,復如曩日,緩急必不可用。

    其為害二也。

    自元昊拒命,終不敢深入關中者,以唃厮囉等族不附,慮為後患也。

    今中國與之和,獲歲遺之厚,彼必專力以制二蕃,強大之勢,自茲為始。

    其為害三也。

    且朝廷恃久安之勢,法令紀綱,弛而不葺。

    及西戎累敗,王師始議更張,以救前弊。

    今見戎人請和,苟貪無事,他時之患,不可救矣。

    其為害四也。

    凡利害之機,願陛下熟圖之。

    」 又言:「張子奭使夏州回,元昊復稱臣,然乞歲賣青鹽十萬石,兼欲就京師互市諸物,仍求增歲給之數。

    臣以謂西鹽數萬石,其直不下錢十餘萬緡。

    況朝廷已許歲賜二十五萬,若又許其賣鹽,則與遺契丹物數相當。

    使契丹聞之,則貪得之心生矣。

    況自德明之時,累乞放行青鹽,先帝以其亂法,不聽。

    及請之不已,追德明弟入質而許之,是則以彼難從之事,杜其意也。

    蓋鹽,中國之大利,又西戎之鹽,味勝解池所出,而出產無窮。

    既開其禁,則流于民間,無以隄防矣。

    兼聞張子奭言,元昊自拒命以來,收結人心,鈔掠所得,旋給其衆,兵力雖勝,用度隨窘。

    當此之時,尤宜以計困之,安得汲汲與和,曲狥其請乎?」 時陝西經略招討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還朝,甫建議請詔琦等,條四路將官能否,為上、中、下三等,黜其最下者。

    保州兵變前,有告者,大臣不時發之。

    甫因言樞密使副當得罪,使,乃杜衍也。

    邊將劉滬城水洛于渭州,總管尹洙以滬違節度,將斬之。

    大臣稍主洙議,甫以謂:「水洛通秦、渭,於國家為利,滬不可罪。

    」由是罷洙而釋滬。

    衍屢薦甫,洙與甫素善者,而甫不少假借,其鯁亮不私如此。

     甫嘗言參知政事陳執中不學亡術,不可用。

    帝難之,由是求補外,不許。

    其後奏丁度因對求進用,帝曰:「度未嘗請也。

    」度乞與甫辯,且指甫為宰相杜衍門人。

    乃以右司諫出知鄧州,徙安州,歷江東、兩浙轉運使。

     範仲淹知杭州,多以便宜從事。

    甫曰:「範公,大臣也。

    吾屈於此,則不得伸於彼矣。

    」一切繩之以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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