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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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於上。
且盡公不阿,朝廷所以責大臣。
今乃自以私昵撓之,而欲責大臣之不私,難矣。
此恩寵過濫之弊也。
夫賜予者,國家所以勸功也。
比年以來,嬪禦及伶官、太醫之屬,賜予過厚。
民間傳言,內帑金帛,皆祖宗累朝積聚。
陛下用之,不甚愛惜,今之所存無幾。
疏遠之人,誠不能知內府豐匱之數,但見取於民者日煩,即知畜於公帑者不厚。
臣亦知國家自西方宿兵,用度寖廣,帑藏之積,未必悉為賜予所費,然下民不可家至而戶曉,獨見陛下行事感動爾。
往歲聞邊將王珪,以力戰賜金,則無不悅服;或見優人所得過厚,則往往憤歎。
人情不可不察,此賜予不節之弊也。
臣所論三事,皆人人所共知,近臣從諛而不言,以至今日。
方今非獨四夷之為患,朝政日弊而陛下不寤,人心日危而陛下不知。
故臣願先正於內,以正於外。
然後忠謀漸進,紀綱漸舉,國用漸足,士心漸奮。
邊境之患,庶乎息矣。
惟深察秦、隋惡聞忠言所以亡,遠法漢主不諱危亂所以存,日新盛德,於民更始,則天下幸甚。
仁宗嘉納之。
改太常丞、知涇州。
以右司諫、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公事。
會鄭戩為陝西四路都總管,遣劉滬、董士廉城水洛,以通秦、渭援兵。
洙以為前此屢困于賊者,正由城砦多而兵勢分也。
今又益城,不可,奏罷之。
時戩已解四路,而奏滬等督役如故。
洙不平,遣人再召滬,不至;命張忠往代之,又不受。
於是諭狄青械滬、士廉下吏。
戩論奏不已,卒徙洙慶州而城水洛。
又徙晉州,遷起居舍人、直龍圖閣、知潞州。
會士廉詣闕上書訟洙,詔遣禦史劉湜就鞫,不得他罪。
而洙以部將孫用由軍校補邊,自京師貸息錢到官,亡以償。
洙惜其才可用,恐以犯法罷去,嘗假公使錢為償之,又以為嘗自貸,坐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天下莫不以為湜文緻之也。
徙監均州酒稅,感疾,沿牒至南陽訪醫,卒,年四十七。
嘉祐中,宰相韓琦為洙言,乃追復故官,及官其子構。
洙內剛外和,博學有識度,尤深於春秋。
自唐末歷五代,文格卑弱。
至宋初,柳開始為古文,洙與穆脩復振起之。
其為文簡而有法,有集二十七卷。
自元昊不庭,洙未嘗不在兵間,故於西事尤練習。
其為兵制之說,述戰守勝敗,盡當時利害。
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費,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
而元昊臣,洙亦去而得罪矣。
孫甫字之翰,許州陽翟人。
少好學,日誦數千言,慕孫何為古文章。
初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為蔡州汝陽縣主簿。
再舉進士及第,為華州推官。
轉運使李紘薦其材,遷大理寺丞、知絳州翼城縣。
杜衍辟為永興司錄,凡吏職,纖末皆倚辦甫。
甫曰:「待我以此,可以去矣。
」衍聞之,不復以小事屬甫。
衍與讌語,甫必引經以對,言天下賢俊,歷評其才性所長。
衍曰:「吾辟屬官,得益友。
」諸生亦多從甫學問。
徙知永昌縣,監益州交子務,再遷太常博士。
蜀用鐵錢,民苦轉貿重,故設法書紙代錢,以便市易。
轉運使以偽造交子多犯法,欲廢不用。
甫曰:「交子可以偽造,錢亦可以私鑄,私鑄有犯,錢可廢乎?但嚴治之,不當以小仁廢大利。
」後卒不能廢。
衍為樞密副使,薦于朝,授祕閣校理。
是歲,詔三館臣僚言事。
甫進十二事,按祖宗故實,校當世之治有所不逮者,論述以為諷諫,名三聖政範。
改右正言。
時河北降赤雪,河東地震五六年不止,甫推洪範五行傳及前代變驗,上疏曰:「赤雪者,赤眚也,人君舒緩之應。
舒緩則政事弛,賞罰差,百官廢職,所以召亂也。
晉太康中,河陰降赤雪。
時武帝怠於政事,荒宴後宮。
每見臣下,多道常事,不及經國遠圖,故招赤眚之怪,終緻晉亂。
地震者,陰之盛也。
陰之象,臣也,後宮也,四夷也。
三者不可過盛,過盛則陰為變而動矣。
忻州趙分,地震六年。
每震,則有聲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
惟唐高宗本封于晉,及即位,晉州經歲地震。
宰相張行成言,恐女謁用事,大臣陰謀,宜制於未萌。
其後武昭儀專恣,幾移唐祚。
天地災變,固不虛應,陛下救紓緩之失,莫若自主威福,時出英斷,以懾姦邪,以肅天下。
救陰盛之變,莫若外謹戎備,內制後宮。
謹戎備,則切責大臣,使之預圖兵防,熟計成敗;制後宮,則凡掖庭非典掌禦幸者,盡出之,且裁節其恩,使無過分,此應天之實也。
」時契丹、西夏稍強,後宮張修媛寵幸,大臣專政,甫以此諫焉。
又言:「修媛寵恣市恩,禍漸已萌。
夫後者,正嫡也,其餘皆婢妾爾。
貴賤有等,用物不宜過僭。
自古寵女色,初不制而後不能制者,其禍不可悔。
」帝曰:「用物在有司,朕恨不知爾。
」甫曰:「世謂諫臣耳目官,所以達不知也。
若所謂前世女禍者,載在書史,陛下可自知也。
」 夏國乞盟,甫上一利、四害曰:「宿兵以來,國用空耗。
今若與之約和,則邊兵可減,科斂可省。
其為利一也。
始,契丹聲言,嘗遣使諭西人使臣中國。
今和議既成,必恃其功。
去歲有割地之請,朝廷已增歲賂,若更有求,將安拒之?其為害一也。
自承平四十年,武事不飭,及邊鄙有警,而用不習之將,不練之兵,故久無成功。
然比來邊臣中材謀勇健者,往往復出,方在講訓不懈,以張中國之威。
一旦因議和弛備,復如曩日,緩急必不可用。
其為害二也。
自元昊拒命,終不敢深入關中者,以唃厮囉等族不附,慮為後患也。
今中國與之和,獲歲遺之厚,彼必專力以制二蕃,強大之勢,自茲為始。
其為害三也。
且朝廷恃久安之勢,法令紀綱,弛而不葺。
及西戎累敗,王師始議更張,以救前弊。
今見戎人請和,苟貪無事,他時之患,不可救矣。
其為害四也。
凡利害之機,願陛下熟圖之。
」 又言:「張子奭使夏州回,元昊復稱臣,然乞歲賣青鹽十萬石,兼欲就京師互市諸物,仍求增歲給之數。
臣以謂西鹽數萬石,其直不下錢十餘萬緡。
況朝廷已許歲賜二十五萬,若又許其賣鹽,則與遺契丹物數相當。
使契丹聞之,則貪得之心生矣。
況自德明之時,累乞放行青鹽,先帝以其亂法,不聽。
及請之不已,追德明弟入質而許之,是則以彼難從之事,杜其意也。
蓋鹽,中國之大利,又西戎之鹽,味勝解池所出,而出產無窮。
既開其禁,則流于民間,無以隄防矣。
兼聞張子奭言,元昊自拒命以來,收結人心,鈔掠所得,旋給其衆,兵力雖勝,用度隨窘。
當此之時,尤宜以計困之,安得汲汲與和,曲狥其請乎?」 時陝西經略招討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還朝,甫建議請詔琦等,條四路將官能否,為上、中、下三等,黜其最下者。
保州兵變前,有告者,大臣不時發之。
甫因言樞密使副當得罪,使,乃杜衍也。
邊將劉滬城水洛于渭州,總管尹洙以滬違節度,將斬之。
大臣稍主洙議,甫以謂:「水洛通秦、渭,於國家為利,滬不可罪。
」由是罷洙而釋滬。
衍屢薦甫,洙與甫素善者,而甫不少假借,其鯁亮不私如此。
甫嘗言參知政事陳執中不學亡術,不可用。
帝難之,由是求補外,不許。
其後奏丁度因對求進用,帝曰:「度未嘗請也。
」度乞與甫辯,且指甫為宰相杜衍門人。
乃以右司諫出知鄧州,徙安州,歷江東、兩浙轉運使。
範仲淹知杭州,多以便宜從事。
甫曰:「範公,大臣也。
吾屈於此,則不得伸於彼矣。
」一切繩之以法,然
且盡公不阿,朝廷所以責大臣。
今乃自以私昵撓之,而欲責大臣之不私,難矣。
此恩寵過濫之弊也。
夫賜予者,國家所以勸功也。
比年以來,嬪禦及伶官、太醫之屬,賜予過厚。
民間傳言,內帑金帛,皆祖宗累朝積聚。
陛下用之,不甚愛惜,今之所存無幾。
疏遠之人,誠不能知內府豐匱之數,但見取於民者日煩,即知畜於公帑者不厚。
臣亦知國家自西方宿兵,用度寖廣,帑藏之積,未必悉為賜予所費,然下民不可家至而戶曉,獨見陛下行事感動爾。
往歲聞邊將王珪,以力戰賜金,則無不悅服;或見優人所得過厚,則往往憤歎。
人情不可不察,此賜予不節之弊也。
臣所論三事,皆人人所共知,近臣從諛而不言,以至今日。
方今非獨四夷之為患,朝政日弊而陛下不寤,人心日危而陛下不知。
故臣願先正於內,以正於外。
然後忠謀漸進,紀綱漸舉,國用漸足,士心漸奮。
邊境之患,庶乎息矣。
惟深察秦、隋惡聞忠言所以亡,遠法漢主不諱危亂所以存,日新盛德,於民更始,則天下幸甚。
仁宗嘉納之。
改太常丞、知涇州。
以右司諫、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公事。
會鄭戩為陝西四路都總管,遣劉滬、董士廉城水洛,以通秦、渭援兵。
洙以為前此屢困于賊者,正由城砦多而兵勢分也。
今又益城,不可,奏罷之。
時戩已解四路,而奏滬等督役如故。
洙不平,遣人再召滬,不至;命張忠往代之,又不受。
於是諭狄青械滬、士廉下吏。
戩論奏不已,卒徙洙慶州而城水洛。
又徙晉州,遷起居舍人、直龍圖閣、知潞州。
會士廉詣闕上書訟洙,詔遣禦史劉湜就鞫,不得他罪。
而洙以部將孫用由軍校補邊,自京師貸息錢到官,亡以償。
洙惜其才可用,恐以犯法罷去,嘗假公使錢為償之,又以為嘗自貸,坐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天下莫不以為湜文緻之也。
徙監均州酒稅,感疾,沿牒至南陽訪醫,卒,年四十七。
嘉祐中,宰相韓琦為洙言,乃追復故官,及官其子構。
洙內剛外和,博學有識度,尤深於春秋。
自唐末歷五代,文格卑弱。
至宋初,柳開始為古文,洙與穆脩復振起之。
其為文簡而有法,有集二十七卷。
自元昊不庭,洙未嘗不在兵間,故於西事尤練習。
其為兵制之說,述戰守勝敗,盡當時利害。
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費,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
而元昊臣,洙亦去而得罪矣。
孫甫字之翰,許州陽翟人。
少好學,日誦數千言,慕孫何為古文章。
初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為蔡州汝陽縣主簿。
再舉進士及第,為華州推官。
轉運使李紘薦其材,遷大理寺丞、知絳州翼城縣。
杜衍辟為永興司錄,凡吏職,纖末皆倚辦甫。
甫曰:「待我以此,可以去矣。
」衍聞之,不復以小事屬甫。
衍與讌語,甫必引經以對,言天下賢俊,歷評其才性所長。
衍曰:「吾辟屬官,得益友。
」諸生亦多從甫學問。
徙知永昌縣,監益州交子務,再遷太常博士。
蜀用鐵錢,民苦轉貿重,故設法書紙代錢,以便市易。
轉運使以偽造交子多犯法,欲廢不用。
甫曰:「交子可以偽造,錢亦可以私鑄,私鑄有犯,錢可廢乎?但嚴治之,不當以小仁廢大利。
」後卒不能廢。
衍為樞密副使,薦于朝,授祕閣校理。
是歲,詔三館臣僚言事。
甫進十二事,按祖宗故實,校當世之治有所不逮者,論述以為諷諫,名三聖政範。
改右正言。
時河北降赤雪,河東地震五六年不止,甫推洪範五行傳及前代變驗,上疏曰:「赤雪者,赤眚也,人君舒緩之應。
舒緩則政事弛,賞罰差,百官廢職,所以召亂也。
晉太康中,河陰降赤雪。
時武帝怠於政事,荒宴後宮。
每見臣下,多道常事,不及經國遠圖,故招赤眚之怪,終緻晉亂。
地震者,陰之盛也。
陰之象,臣也,後宮也,四夷也。
三者不可過盛,過盛則陰為變而動矣。
忻州趙分,地震六年。
每震,則有聲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
惟唐高宗本封于晉,及即位,晉州經歲地震。
宰相張行成言,恐女謁用事,大臣陰謀,宜制於未萌。
其後武昭儀專恣,幾移唐祚。
天地災變,固不虛應,陛下救紓緩之失,莫若自主威福,時出英斷,以懾姦邪,以肅天下。
救陰盛之變,莫若外謹戎備,內制後宮。
謹戎備,則切責大臣,使之預圖兵防,熟計成敗;制後宮,則凡掖庭非典掌禦幸者,盡出之,且裁節其恩,使無過分,此應天之實也。
」時契丹、西夏稍強,後宮張修媛寵幸,大臣專政,甫以此諫焉。
又言:「修媛寵恣市恩,禍漸已萌。
夫後者,正嫡也,其餘皆婢妾爾。
貴賤有等,用物不宜過僭。
自古寵女色,初不制而後不能制者,其禍不可悔。
」帝曰:「用物在有司,朕恨不知爾。
」甫曰:「世謂諫臣耳目官,所以達不知也。
若所謂前世女禍者,載在書史,陛下可自知也。
」 夏國乞盟,甫上一利、四害曰:「宿兵以來,國用空耗。
今若與之約和,則邊兵可減,科斂可省。
其為利一也。
始,契丹聲言,嘗遣使諭西人使臣中國。
今和議既成,必恃其功。
去歲有割地之請,朝廷已增歲賂,若更有求,將安拒之?其為害一也。
自承平四十年,武事不飭,及邊鄙有警,而用不習之將,不練之兵,故久無成功。
然比來邊臣中材謀勇健者,往往復出,方在講訓不懈,以張中國之威。
一旦因議和弛備,復如曩日,緩急必不可用。
其為害二也。
自元昊拒命,終不敢深入關中者,以唃厮囉等族不附,慮為後患也。
今中國與之和,獲歲遺之厚,彼必專力以制二蕃,強大之勢,自茲為始。
其為害三也。
且朝廷恃久安之勢,法令紀綱,弛而不葺。
及西戎累敗,王師始議更張,以救前弊。
今見戎人請和,苟貪無事,他時之患,不可救矣。
其為害四也。
凡利害之機,願陛下熟圖之。
」 又言:「張子奭使夏州回,元昊復稱臣,然乞歲賣青鹽十萬石,兼欲就京師互市諸物,仍求增歲給之數。
臣以謂西鹽數萬石,其直不下錢十餘萬緡。
況朝廷已許歲賜二十五萬,若又許其賣鹽,則與遺契丹物數相當。
使契丹聞之,則貪得之心生矣。
況自德明之時,累乞放行青鹽,先帝以其亂法,不聽。
及請之不已,追德明弟入質而許之,是則以彼難從之事,杜其意也。
蓋鹽,中國之大利,又西戎之鹽,味勝解池所出,而出產無窮。
既開其禁,則流于民間,無以隄防矣。
兼聞張子奭言,元昊自拒命以來,收結人心,鈔掠所得,旋給其衆,兵力雖勝,用度隨窘。
當此之時,尤宜以計困之,安得汲汲與和,曲狥其請乎?」 時陝西經略招討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還朝,甫建議請詔琦等,條四路將官能否,為上、中、下三等,黜其最下者。
保州兵變前,有告者,大臣不時發之。
甫因言樞密使副當得罪,使,乃杜衍也。
邊將劉滬城水洛于渭州,總管尹洙以滬違節度,將斬之。
大臣稍主洙議,甫以謂:「水洛通秦、渭,於國家為利,滬不可罪。
」由是罷洙而釋滬。
衍屢薦甫,洙與甫素善者,而甫不少假借,其鯁亮不私如此。
甫嘗言參知政事陳執中不學亡術,不可用。
帝難之,由是求補外,不許。
其後奏丁度因對求進用,帝曰:「度未嘗請也。
」度乞與甫辯,且指甫為宰相杜衍門人。
乃以右司諫出知鄧州,徙安州,歷江東、兩浙轉運使。
範仲淹知杭州,多以便宜從事。
甫曰:「範公,大臣也。
吾屈於此,則不得伸於彼矣。
」一切繩之以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