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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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出宮掖,稹厚結劉美人家婢,以故緻位政府。
命未出,人馳告稹,稹問曰:「東頭?西頭?」蓋意在中書也。
聞者皆以為笑。
章獻太後崩,罷為尚書左丞、知河中府,遷禮部尚書。
既病,乞骸骨,拜太子少傅緻仕。
卒,贈太子太保,謚僖質。
任布字應之,河南人。
後唐宰相圜四世孫也。
力學,家貧,嘗從人借書以讀。
進士及第,補安肅軍判官,輒刺問虜中事,上疏請飭邊備,仍奏河北利害。
後契丹至澶淵,真宗識其名,特改大理寺丞、知安陽縣。
通判嘉州,還,知開封府司錄事,通判大名府。
初置提點刑獄,選布領荊湖南路。
入權三司鹽鐵判官,判度支勾院。
京城東南有泉湧出,為築祥源觀,男女徒跣奔走瞻拜。
布論之曰:「明朝不宜以神怪衒愚俗。
」遂忤宰相意。
又與徐奭、麻溫其試開封府進士,而奭潛發封卷視之。
降監鄧州稅,徙知宿州。
時越州守闕,寇準曰:「越州有職分田,歲入且厚,今爭者頗衆,非廉士莫可予。
」乃徙布越州。
有祖訟其孫者「醉酒詈我」,已而悔,日哭于庭曰:「我老無子,賴此孫以為命也。
」布聞之,貸其死,上書自劾,朝廷亦不之責。
寇準貶,布亦徙建州,累遷尚書職方員外郎。
丁謂既逐,稍用為白波發運使。
歲餘,判三司開拆司,出為梓州路轉運使。
富順監鹽井,歲久鹵薄而課存,主者至破產,或鬻子孫不能償。
布奏除之。
遷祠部郎中、權戶部判官,擢江、淮制置發運使。
前使者多聚山海珍異之物以餉權要,布一切罷去。
召為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
還,加直史館、知荊南。
為鹽鐵副使,命管伴契丹使。
歷兵部、刑部郎中,拜右諫議大夫、知真定府。
或欲省河北兵,布言:「契丹、西夏方窺伺中國,備未可弛也。
」築甬道屬滹沱河,跨絕泥潦。
徙滑州,改天雄軍。
遷給事中、集賢院學士、知許州。
未幾,為龍圖閣直學士,徙澶州。
黃德和誣劉平降賊,欲收平家,布力言平非降賊者。
復徙真定,又徙河南府,未至,召為樞密副使。
布純約自守,及秉政,無所建明。
子遜嘗上書,詆大臣及布皆為不才,禦史魚周詢因奏疏曰:「布不才,其子能知之。
」乃以尚書工部侍郎罷知河陽。
議者以周詢引遜語逐其父,為不知體。
改蔡州,授太子少保緻仕,進少傅。
皇祐間,詔陪祀明堂,稱疾不赴。
賜一子進士出身,遷少師。
始,布歸洛中,作五知堂,謂知恩、知道、知命、知足、知幸也。
卒,贈太子太傅,謚恭惠。
子達,性亦恬遠,尚釋氏學,歷官為司封郎中。
高若訥字敏之,本并州榆次人,徙家衞州。
進士及第,補彰德軍節度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再遷太常博士、知商河縣。
縣有職分田,而牛與種皆假於民,若訥獨廢不耕。
禦史知雜楊偕薦為監察禦史裏行,遷尚書主客員外郎、殿中侍禦史裏行。
改左司諫、同管勾國子監,遷起居舍人、知諫院。
時範仲淹坐言事奪職知睦州,餘靖、尹洙論救仲淹,相繼貶斥。
歐陽脩乃移書責若訥曰:「仲淹剛正,通古今,班行中無比。
以非辜逐,君為諫官不能辨,猶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廷,是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耶!今而後,決知足下非君子。
」若訥忿,以其書奏,貶脩夷陵令。
未幾,加直史館,以刑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王蒙正知蔡州,若訥言:「蒙正起裨販,因緣戚裡得官。
向徙郴州,物論猶不平,今予之大州,可乎?」詔寢其命。
大慶殿設祈福道場,若訥奏曰:「大慶殿非行禮不禦,非法服不坐,國之路寢也,豈可聚老、釋為瀆慢?」閻文應為入內都知,若訥言其肆橫不法,請出之,遂出文應為相州兵馬鈐轄。
又奏三公坐而論道,今二府對纔數刻,何以盡萬幾?宜賜坐從容,如唐延英故事。
擢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留判吏部流內銓,出為河東路都轉運使。
召還,兼侍讀、權判尚書刑部。
丁母憂,始許行服,給實奉終喪。
服除,加龍圖閣直學士、史館修撰,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時宰相賈昌朝與參知政事吳育數爭事上前。
明年春,大旱,帝問所以然者,若訥曰:「陰陽不和,責在宰相。
洪範,大臣不肅,則雨不時若。
」於是昌朝及育皆罷,若訥遂代育為樞密副使。
王則據貝州,討之,踰月未下。
或議招降,若訥言:「河朔重兵所積,今釋不討,後且啟亂階。
」及破城,知州張得一送禦史臺劾治,有臣賊狀。
朝廷議貸死,若訥謂:「守臣不死,自當誅,況為賊屈?」得一遂棄巿。
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為樞密使。
凡內降恩,若訥多覆奏不行。
入內都知王守忠欲得節度使,固執為不可。
若訥畏惕少過,而前騶敺路人輒至死,禦史奏彈之。
皇祐五年,罷為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左丞、同羣牧制置使、判尚書都省,止命舍人草詞。
卒,贈右僕射,謚文莊。
若訥彊學善記,自秦、漢以來諸傳記無不該通,尤喜申、韓、管子之書,頗明曆學。
因母病,遂兼通醫書,雖國醫皆屈伏。
張仲景傷寒論訣、孫思邈方書及外臺秘要久不傳,悉考校訛謬行之,世始知有是書。
名醫多出衞州,皆本高氏學焉。
皇祐中,詔累黍定尺以制鐘律,爭論連年不決。
若訥以漢貨泉度一寸,依隋書定尺十五種上之。
并損益祠祭服器,悉施用。
有集二十卷。
孫沔字元規,越州會稽人。
中進士第,補趙州司理參軍。
跌蕩自放,不守士節,然材猛過人。
後以秘書丞為監察禦史裏行。
景祐元年,禮院奏用冬至日冊後,沔奏:「喪未祥禫而行嘉禮,非制也。
」同安縣尉李安世上書指切朝政,被劾,沔奏:「加罪安世,恐杜天下言者,請勿治。
」黜知衡山縣。
道上書
命未出,人馳告稹,稹問曰:「東頭?西頭?」蓋意在中書也。
聞者皆以為笑。
章獻太後崩,罷為尚書左丞、知河中府,遷禮部尚書。
既病,乞骸骨,拜太子少傅緻仕。
卒,贈太子太保,謚僖質。
任布字應之,河南人。
後唐宰相圜四世孫也。
力學,家貧,嘗從人借書以讀。
進士及第,補安肅軍判官,輒刺問虜中事,上疏請飭邊備,仍奏河北利害。
後契丹至澶淵,真宗識其名,特改大理寺丞、知安陽縣。
通判嘉州,還,知開封府司錄事,通判大名府。
初置提點刑獄,選布領荊湖南路。
入權三司鹽鐵判官,判度支勾院。
京城東南有泉湧出,為築祥源觀,男女徒跣奔走瞻拜。
布論之曰:「明朝不宜以神怪衒愚俗。
」遂忤宰相意。
又與徐奭、麻溫其試開封府進士,而奭潛發封卷視之。
降監鄧州稅,徙知宿州。
時越州守闕,寇準曰:「越州有職分田,歲入且厚,今爭者頗衆,非廉士莫可予。
」乃徙布越州。
有祖訟其孫者「醉酒詈我」,已而悔,日哭于庭曰:「我老無子,賴此孫以為命也。
」布聞之,貸其死,上書自劾,朝廷亦不之責。
寇準貶,布亦徙建州,累遷尚書職方員外郎。
丁謂既逐,稍用為白波發運使。
歲餘,判三司開拆司,出為梓州路轉運使。
富順監鹽井,歲久鹵薄而課存,主者至破產,或鬻子孫不能償。
布奏除之。
遷祠部郎中、權戶部判官,擢江、淮制置發運使。
前使者多聚山海珍異之物以餉權要,布一切罷去。
召為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
還,加直史館、知荊南。
為鹽鐵副使,命管伴契丹使。
歷兵部、刑部郎中,拜右諫議大夫、知真定府。
或欲省河北兵,布言:「契丹、西夏方窺伺中國,備未可弛也。
」築甬道屬滹沱河,跨絕泥潦。
徙滑州,改天雄軍。
遷給事中、集賢院學士、知許州。
未幾,為龍圖閣直學士,徙澶州。
黃德和誣劉平降賊,欲收平家,布力言平非降賊者。
復徙真定,又徙河南府,未至,召為樞密副使。
布純約自守,及秉政,無所建明。
子遜嘗上書,詆大臣及布皆為不才,禦史魚周詢因奏疏曰:「布不才,其子能知之。
」乃以尚書工部侍郎罷知河陽。
議者以周詢引遜語逐其父,為不知體。
改蔡州,授太子少保緻仕,進少傅。
皇祐間,詔陪祀明堂,稱疾不赴。
賜一子進士出身,遷少師。
始,布歸洛中,作五知堂,謂知恩、知道、知命、知足、知幸也。
卒,贈太子太傅,謚恭惠。
子達,性亦恬遠,尚釋氏學,歷官為司封郎中。
高若訥字敏之,本并州榆次人,徙家衞州。
進士及第,補彰德軍節度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再遷太常博士、知商河縣。
縣有職分田,而牛與種皆假於民,若訥獨廢不耕。
禦史知雜楊偕薦為監察禦史裏行,遷尚書主客員外郎、殿中侍禦史裏行。
改左司諫、同管勾國子監,遷起居舍人、知諫院。
時範仲淹坐言事奪職知睦州,餘靖、尹洙論救仲淹,相繼貶斥。
歐陽脩乃移書責若訥曰:「仲淹剛正,通古今,班行中無比。
以非辜逐,君為諫官不能辨,猶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廷,是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耶!今而後,決知足下非君子。
」若訥忿,以其書奏,貶脩夷陵令。
未幾,加直史館,以刑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王蒙正知蔡州,若訥言:「蒙正起裨販,因緣戚裡得官。
向徙郴州,物論猶不平,今予之大州,可乎?」詔寢其命。
大慶殿設祈福道場,若訥奏曰:「大慶殿非行禮不禦,非法服不坐,國之路寢也,豈可聚老、釋為瀆慢?」閻文應為入內都知,若訥言其肆橫不法,請出之,遂出文應為相州兵馬鈐轄。
又奏三公坐而論道,今二府對纔數刻,何以盡萬幾?宜賜坐從容,如唐延英故事。
擢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留判吏部流內銓,出為河東路都轉運使。
召還,兼侍讀、權判尚書刑部。
丁母憂,始許行服,給實奉終喪。
服除,加龍圖閣直學士、史館修撰,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時宰相賈昌朝與參知政事吳育數爭事上前。
明年春,大旱,帝問所以然者,若訥曰:「陰陽不和,責在宰相。
洪範,大臣不肅,則雨不時若。
」於是昌朝及育皆罷,若訥遂代育為樞密副使。
王則據貝州,討之,踰月未下。
或議招降,若訥言:「河朔重兵所積,今釋不討,後且啟亂階。
」及破城,知州張得一送禦史臺劾治,有臣賊狀。
朝廷議貸死,若訥謂:「守臣不死,自當誅,況為賊屈?」得一遂棄巿。
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為樞密使。
凡內降恩,若訥多覆奏不行。
入內都知王守忠欲得節度使,固執為不可。
若訥畏惕少過,而前騶敺路人輒至死,禦史奏彈之。
皇祐五年,罷為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左丞、同羣牧制置使、判尚書都省,止命舍人草詞。
卒,贈右僕射,謚文莊。
若訥彊學善記,自秦、漢以來諸傳記無不該通,尤喜申、韓、管子之書,頗明曆學。
因母病,遂兼通醫書,雖國醫皆屈伏。
張仲景傷寒論訣、孫思邈方書及外臺秘要久不傳,悉考校訛謬行之,世始知有是書。
名醫多出衞州,皆本高氏學焉。
皇祐中,詔累黍定尺以制鐘律,爭論連年不決。
若訥以漢貨泉度一寸,依隋書定尺十五種上之。
并損益祠祭服器,悉施用。
有集二十卷。
孫沔字元規,越州會稽人。
中進士第,補趙州司理參軍。
跌蕩自放,不守士節,然材猛過人。
後以秘書丞為監察禦史裏行。
景祐元年,禮院奏用冬至日冊後,沔奏:「喪未祥禫而行嘉禮,非制也。
」同安縣尉李安世上書指切朝政,被劾,沔奏:「加罪安世,恐杜天下言者,請勿治。
」黜知衡山縣。
道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