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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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贍軍粟陳腐不可食,歲且饑,琳盡發以貸民,凡六十萬斛,饑民賴以全活,而軍得善粟。
鹽鐵官任布請鑄大錢一當十,度支判官許申請以銅鐵雜鑄,下其議。
琳曰:「第五琦用大錢,法卒不可行。
乞令申試之。
」鑄卒不就。
契丹遣蕭蘊、杜防來,蘊出位圖示琳曰:「中國使者坐殿上高位,今我位乃下,請升之。
」琳曰:「此真宗所定,不可易。
」防曰:「大國之卿,可以當小國之君。
」琳曰:「南北雖兩朝,無小大之異,卿嘗坐我殿上,我顧小國耶?」防無以對。
宰相將許之,琳曰:「許其小必啟其大。
」 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宰相張知白尤器之,當除命,喜曰:「不辱吾筆矣。
」時歲饑,上疏請罷諸土木營造,蠲被災郡縣租賦。
改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上元張燈,州人夜聚遊嬉,琳戒曰:「有火則隨救之,毋白也。
」已而果有火,終宴人無知者。
或告振武軍變,琳曰:「軍中動靜我自知之,苟有謀,不待告也。
」 遷給事中、權知開封府。
王蒙正子齊雄捶老卒死,貸妻子使以病告。
琳察其色辭異,令有司驗得捶死狀。
蒙正連姻章獻太後家,太後謂琳曰:「齊雄非殺人者,乃其奴嘗捶之。
」琳曰:「奴無自專理,且使令與己犯同。
」太後嘿然,遂論如法。
外戚吳氏離其夫而挈其女歸,夫訴于府。
琳命還女,吳氏曰:「已納宮中矣。
」琳請于帝曰:「臣恐天下人有竊議陛下奪人妻女者。
」帝亟命出之。
笞而歸其妻。
遷工部侍郎、龍圖閣學士,復為禦史中丞。
不拜,以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再知開封府。
改三司使,出納尤謹,禁中有所取,輒奏罷之。
內侍言琳專,琳曰:「三司財賦,皆朝廷有也。
臣為陛下惜,於臣何有?」帝然之。
或請併天下農田稅物名者,琳曰:「合而為一,易於句校,可也。
後有興利之臣,復用舊名增之,是重困民,無已時也。
」再遷吏部侍郎,遂參知政事,遷尚書左丞。
時元昊反,猶遣使來朝,衆請按誅之。
琳曰:「遣使,常事也,殺之不祥。
」後使者益驕橫,大臣患之。
琳曰:「始不殺,無罪也;今既驕橫,可暴其惡誅之,國法也,又何患耶?」又議重賄唃厮囉使討賊,得地即與之。
琳曰:「使唃厮囉得地,是復生一元昊矣。
不若用間,使二羌勢不合,中國利也。
」 故樞密副使張遜第在武成坊,其曾孫偕才七歲,宗室女生也,貧不自給。
乳媼擅出券鬻第,琳欲得之,使開封府吏密諭媼,以偕幼,宜得禦寶許鬻乃售。
乳媼以宗室女故,入宮見章惠太後。
既得禦寶,琳乃巿取之。
又令吏巿材木,買婦女。
已而吏以贓敗,禦史按劾得狀,降光祿卿、知潁州。
頃之,為戶部侍郎,尋復吏部、知天雄軍。
又以左丞為資政殿學士。
及建天雄軍為北京,內侍皇甫繼明主營宮室,欲侈大以要賞。
琳以為方事邊陲,又事土木以困民,不可。
既而繼明數有論奏,帝遣禦史魚周詢按視,遂罷繼明,命琳獨主之。
遷工部尚書,加大學士、河北安撫使。
改武昌軍節度使、知永興軍、陝西安撫使。
以宣徽北院使判延州,仍為陝西安撫使。
元昊死,諒祚立,方幼,三大將分治其國。
議者謂可因此時,以節度使啖三將,使各有所部分,以弱其勢,可不戰而屈矣。
琳曰:「幸人之喪,非所以柔遠人,不如因而撫之。
」議者惜其失幾。
既而遣使冊命,夏人方圍慶陽。
琳曰:「彼若貪此,可緩慶州之難矣。
」具禮幣賜予之數移報之,果喜,即日迎冊使,慶陽之圍亦解。
嘗獲戎首,不殺,戒遣之,夏人亦相告毋捕漢民。
久之,以五百戶驅牛羊扣邊請降,且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中亂,願自歸。
」琳曰:「彼詐也。
契丹至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間聞夏人方捕叛者,此其是邪?不然,誘我也。
」拒不受。
已而賊果以騎三萬臨境上,以捕降者為辭。
琳諜知之,閉壁倒旗,戒諸將勿動,賊疑有備,遂引去。
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大名府。
琳持重不擾,前後守魏十年,度要害,繕壁壘,增守禦備。
植雜木數萬,曰:「異時樓櫓之具,可不出於民矣。
」人愛之,為立生祠。
改武勝軍,又換鎮安軍節度使。
上書曰:「臣雖老,尚能為國守邊。
」未報,得疾卒。
贈中書令,謚文簡。
琳為人敏厲深嚴,長於政事,辨議一出,不肯下人。
然性嗇於財,而厚自奉養。
章獻太後時,嘗上武後臨朝圖,人以此薄之。
姜遵字從式,淄州長山人。
進士及第,為蓬萊尉,就辟登州司理參軍,開封府右軍巡判官。
有疑獄,將抵死,遵辨出之。
遷太常博士,王曾薦為監察禦史,殿中侍禦史,開封府判官。
知吉州高惠連與遵有隙,發遵在廬陵時贓事,按驗無狀,猶降通判延州。
復入為侍禦史、判戶部勾院。
利州路饑,以遵為體量安撫,遷知邢州。
仁宗即位,徙滑州,為京東轉運使,徙京西。
未幾,以刑部郎中兼侍禦史知雜事。
建言三司、開封府日接賓客,廢事,有詔禁止。
歷三司副使,再遷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
奏罷鹹陽富民元氏歲貢梨。
召拜樞密副使,遷給事中,卒。
贈吏部侍郎。
遵長於吏事,為治尚嚴猛,所誅殘者甚衆。
在永興,太後嘗詔營浮屠,遵毀漢、唐碑碣代磚甓,既成,得召用。
範雍字伯純,世家太原。
曾祖仁恕,仕蜀為宰相。
祖從龜,刑部侍郎,入朝,改右屯衞將軍,後葬河南,遂為河南人。
雍中進士第,為洛陽縣主簿。
累官殿中丞、知端州。
遷太常博士。
寇準辟為河南通判,還,判三司開拆司。
河決滑州,選為京東轉運副使。
歷河北、陝西轉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又徙度支。
以尚書工部郎中為龍圖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
還,提舉諸
鹽鐵官任布請鑄大錢一當十,度支判官許申請以銅鐵雜鑄,下其議。
琳曰:「第五琦用大錢,法卒不可行。
乞令申試之。
」鑄卒不就。
契丹遣蕭蘊、杜防來,蘊出位圖示琳曰:「中國使者坐殿上高位,今我位乃下,請升之。
」琳曰:「此真宗所定,不可易。
」防曰:「大國之卿,可以當小國之君。
」琳曰:「南北雖兩朝,無小大之異,卿嘗坐我殿上,我顧小國耶?」防無以對。
宰相將許之,琳曰:「許其小必啟其大。
」 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宰相張知白尤器之,當除命,喜曰:「不辱吾筆矣。
」時歲饑,上疏請罷諸土木營造,蠲被災郡縣租賦。
改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上元張燈,州人夜聚遊嬉,琳戒曰:「有火則隨救之,毋白也。
」已而果有火,終宴人無知者。
或告振武軍變,琳曰:「軍中動靜我自知之,苟有謀,不待告也。
」 遷給事中、權知開封府。
王蒙正子齊雄捶老卒死,貸妻子使以病告。
琳察其色辭異,令有司驗得捶死狀。
蒙正連姻章獻太後家,太後謂琳曰:「齊雄非殺人者,乃其奴嘗捶之。
」琳曰:「奴無自專理,且使令與己犯同。
」太後嘿然,遂論如法。
外戚吳氏離其夫而挈其女歸,夫訴于府。
琳命還女,吳氏曰:「已納宮中矣。
」琳請于帝曰:「臣恐天下人有竊議陛下奪人妻女者。
」帝亟命出之。
笞而歸其妻。
遷工部侍郎、龍圖閣學士,復為禦史中丞。
不拜,以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再知開封府。
改三司使,出納尤謹,禁中有所取,輒奏罷之。
內侍言琳專,琳曰:「三司財賦,皆朝廷有也。
臣為陛下惜,於臣何有?」帝然之。
或請併天下農田稅物名者,琳曰:「合而為一,易於句校,可也。
後有興利之臣,復用舊名增之,是重困民,無已時也。
」再遷吏部侍郎,遂參知政事,遷尚書左丞。
時元昊反,猶遣使來朝,衆請按誅之。
琳曰:「遣使,常事也,殺之不祥。
」後使者益驕橫,大臣患之。
琳曰:「始不殺,無罪也;今既驕橫,可暴其惡誅之,國法也,又何患耶?」又議重賄唃厮囉使討賊,得地即與之。
琳曰:「使唃厮囉得地,是復生一元昊矣。
不若用間,使二羌勢不合,中國利也。
」 故樞密副使張遜第在武成坊,其曾孫偕才七歲,宗室女生也,貧不自給。
乳媼擅出券鬻第,琳欲得之,使開封府吏密諭媼,以偕幼,宜得禦寶許鬻乃售。
乳媼以宗室女故,入宮見章惠太後。
既得禦寶,琳乃巿取之。
又令吏巿材木,買婦女。
已而吏以贓敗,禦史按劾得狀,降光祿卿、知潁州。
頃之,為戶部侍郎,尋復吏部、知天雄軍。
又以左丞為資政殿學士。
及建天雄軍為北京,內侍皇甫繼明主營宮室,欲侈大以要賞。
琳以為方事邊陲,又事土木以困民,不可。
既而繼明數有論奏,帝遣禦史魚周詢按視,遂罷繼明,命琳獨主之。
遷工部尚書,加大學士、河北安撫使。
改武昌軍節度使、知永興軍、陝西安撫使。
以宣徽北院使判延州,仍為陝西安撫使。
元昊死,諒祚立,方幼,三大將分治其國。
議者謂可因此時,以節度使啖三將,使各有所部分,以弱其勢,可不戰而屈矣。
琳曰:「幸人之喪,非所以柔遠人,不如因而撫之。
」議者惜其失幾。
既而遣使冊命,夏人方圍慶陽。
琳曰:「彼若貪此,可緩慶州之難矣。
」具禮幣賜予之數移報之,果喜,即日迎冊使,慶陽之圍亦解。
嘗獲戎首,不殺,戒遣之,夏人亦相告毋捕漢民。
久之,以五百戶驅牛羊扣邊請降,且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中亂,願自歸。
」琳曰:「彼詐也。
契丹至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間聞夏人方捕叛者,此其是邪?不然,誘我也。
」拒不受。
已而賊果以騎三萬臨境上,以捕降者為辭。
琳諜知之,閉壁倒旗,戒諸將勿動,賊疑有備,遂引去。
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大名府。
琳持重不擾,前後守魏十年,度要害,繕壁壘,增守禦備。
植雜木數萬,曰:「異時樓櫓之具,可不出於民矣。
」人愛之,為立生祠。
改武勝軍,又換鎮安軍節度使。
上書曰:「臣雖老,尚能為國守邊。
」未報,得疾卒。
贈中書令,謚文簡。
琳為人敏厲深嚴,長於政事,辨議一出,不肯下人。
然性嗇於財,而厚自奉養。
章獻太後時,嘗上武後臨朝圖,人以此薄之。
姜遵字從式,淄州長山人。
進士及第,為蓬萊尉,就辟登州司理參軍,開封府右軍巡判官。
有疑獄,將抵死,遵辨出之。
遷太常博士,王曾薦為監察禦史,殿中侍禦史,開封府判官。
知吉州高惠連與遵有隙,發遵在廬陵時贓事,按驗無狀,猶降通判延州。
復入為侍禦史、判戶部勾院。
利州路饑,以遵為體量安撫,遷知邢州。
仁宗即位,徙滑州,為京東轉運使,徙京西。
未幾,以刑部郎中兼侍禦史知雜事。
建言三司、開封府日接賓客,廢事,有詔禁止。
歷三司副使,再遷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
奏罷鹹陽富民元氏歲貢梨。
召拜樞密副使,遷給事中,卒。
贈吏部侍郎。
遵長於吏事,為治尚嚴猛,所誅殘者甚衆。
在永興,太後嘗詔營浮屠,遵毀漢、唐碑碣代磚甓,既成,得召用。
範雍字伯純,世家太原。
曾祖仁恕,仕蜀為宰相。
祖從龜,刑部侍郎,入朝,改右屯衞將軍,後葬河南,遂為河南人。
雍中進士第,為洛陽縣主簿。
累官殿中丞、知端州。
遷太常博士。
寇準辟為河南通判,還,判三司開拆司。
河決滑州,選為京東轉運副使。
歷河北、陝西轉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又徙度支。
以尚書工部郎中為龍圖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
還,提舉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