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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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宮中導從行幸儀衛太上皇儀衛後妃儀衛 宮中導從之制,唐已前無聞焉。

    五代漢乾祐中,始置主輦十六人,捧足一人,掌扇四人,持踏牀一人,並服文綾袍、銀葉弓腳幞頭。

    尚宮一人,寶省一人,高鬢、紫衣。

    書省二人,紫衣、弓腳幞頭。

    新婦二人,高鬟、青袍。

    大將二人,紫衣、弓腳幞頭。

    童子執紅絲拂二人,高鬟髻、青衣。

    執犀盤二人,帶鬅頭、黃衫。

    執翟尾二人,帶鬅頭、黃衫。

    雞冠二人,紫衣,分執金灌器、唾壺。

    女冠二人,紫衣,執香爐、香盤。

    分左右以次奉引。

     太宗太平興國初,增主輦二十四人,改服高腳幞頭;輦頭一人,衣紫繡袍,持金塗銀仗以督領之。

    奉珍珠、七寶、翠毛華樹二人,衣緋袍;奉金寶山二人,衣綠繡袍;奉龍腦合二人,衣緋銷金袍,並高腳幞頭。

    執拂翟四人,鬅頭、衣黃繡袍。

    舊衣綾袍、紫衣者,悉易以銷金及繡。

    復增司簿一人,內省一人,司儀一人,司給一人,皆分左右前導,凡一十七行。

    每正至禦殿,祀郊廟,步輦出入至長春殿用之。

    其乘輦,則屈右足、垂左足而憑幾,蓋唐制也。

    真宗時,加四面內官周衞。

    大中祥符三年,內出繪圖以示宰相。

     行幸儀衞。

    宋初,三駕皆以待禮事。

    車駕近出,止用常從以行。

    其舊儀,殿前司隨駕馬隊,凡諸班直內,殿前指揮使全班祗應:左班七十六人,二十四人在駕前左邊引駕,五十二人作兩隊隨駕[一]作兩隊隨駕「隊」下原衍「馬」字,據下文右班「作兩隊隨駕」句和太常因革禮卷八五刪。

    ;右班七十七人,二十四人在駕前右邊引駕,五十三人在駕後作兩隊隨駕,二十七人第一隊,二十六人第二隊。

    內殿直五十四人,散員六十四人,散指揮六十四人,散都頭五十四人,散祗候五十四人,金槍五十四人,茶酒班祗應殿侍百五十七人,東第二班長入祗候殿侍十八人,駕後動樂三十一人,馬隊弩手分東西八十五人,招箭班三十五人,散直百七人,鈞容直三百二十人,禦龍直百四十二人,禦龍骨朵子直二百二十人,並全班祗應。

    禦龍弓箭直百三十三人,禦龍弩直百三十三人,寬衣天武指揮二百一十六人。

    各有都虞候、指揮使、員僚。

    若隨駕不使馬隊[二]若隨駕不使馬隊「駕」原作「馬」。

    按此處係敘述隨駕馬隊,「馬」當為「駕」;太常因革禮卷八五正作「駕」,據改。

    即減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槍等直,仍減東西班馬隊弩手八十五人,餘並同上。

     凡皇城司隨駕人數:崇政殿祗應親從四指揮共二百五十二人,執擎骨朵,充禁衞;崇政殿門外快行、祗候、親從第四指揮五十四人;車駕導從、兩壁隨行親從親事官共九十六人,並於駕前先行,行幸所到之處,充行宮司把門、灑掃祗應。

    各有正副都頭、節級、十將。

     尚書兵部供黃麾仗內法物:罕罼各一。

    五色繡氅子並龍頭竿挂,第一,青繡孔雀氅;第二,緋繡鳳氅;第三,青繡孔雀氅;第四,皁繡鵝氅;第五,白繡鵝氅;第六,黃繡雞氅。

    又六軍儀仗司[三]又六軍儀仗司「又」原作「右」。

    按宋以左右羽林、龍武、神武為六軍,掌郊祀、朝會儀仗,見宋會要職官三三之六,「六軍儀仗司」上不當有「右」字。

    太常因革禮卷八五「右」作「又」,據改。

    供儀仗法物,內獅子旗四口,充門旗二口,各一人執,分左右;二口各十人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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