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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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祐三年七月,馮元等上新修景祐廣樂記八十一卷,詔翰林學士丁度、知制誥胥偃、直史館高若訥、直集賢院韓琦取鄧保信、阮逸、胡瑗等鍾律,詳定得失可否以聞。

     九月,阮逸言:「臣等所造鍾磬皆稟於馮元、宋祁,其分方定律又出於胡瑗算術,而臣獨執周禮嘉量聲中黃鍾之法及國語鈞鍾絃準之制,皆抑而不用。

    臣前蒙召對,言王樸律高而李照鍾下。

    竊覩禦製樂髓新經歷代度量衡篇,言隋書依漢志黍尺制管,或不容千二百,或不啻九寸之長,此則明班志已後,歷代無有符合者。

    惟蔡邕銅龠本得於周禮遺範,邕自知音,所以隻傳銅龠,積成嘉量,則是聲中黃鍾而律本定矣。

    謂管有大小長短者,蓋嘉量既成,即以量聲定尺,明矣。

    今議者但爭漢志黍尺無準之法,殊不知鍾有鈞、石、量、衡之制。

    況周禮、國語,姬代聖經,飜謂無憑,孰為稽古?有唐張文收定樂,亦鑄銅甌,此足驗周之嘉量以聲定律,明矣。

    臣所以獨執周禮鑄嘉量者,以其方尺深尺,則度可見也;其容一鬴,則量可見也;其重鈞,則衡可見也;聲中黃鍾之宮,則律可見也。

    既律、度、量、衡如此符合,則制管歌聲,其中必矣。

    臣昧死欲乞將臣見鑄成銅甌,再限半月內更鑄嘉量,以其聲中黃鍾之宮,乃取李照新鍾就加修整,務合周制鍾量法度。

    文字已編寫次,未敢具進。

    」詔送度等并定以聞。

     十月,度等言:「據鄧保信黍尺二,其一稱用上黨秬黍圓者一黍之長,累百成尺,與蔡邕合。

    臣等檢詳前代造尺,皆以一黍之廣為分,唯後魏公孫崇以一黍之長累為寸法,太常劉芳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即為一分,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廣度黍二縫以取一分,三家競不能決。

    而蔡邕銅龠,本志中亦不明言用黍長廣累尺。

    今將保信黃鍾管內秬黍二百粒以黍長為分,再累至尺二條,比保信元尺一長五黍,一長七黍。

    又律管黃鍾龠一枚,容秬黍千二百粒,以元尺比量,分寸略同。

    復將實龠秬黍再累者校之,即又不同。

    其龠、合、升、鬥亦皆類此。

    又阮逸、胡瑗鍾律法黍尺,其一稱用上黨羊頭山秬黍中者累廣求尺,制黃鍾之聲。

    臣等以其大黍百粒累廣成尺,復將管內二百粒以黍廣為分,再累至尺二條,比逸等元尺,一短七黍,一短三黍。

    蓋逸等元尺並用一等大黍,其實管之黍大小不均,遂緻差異。

    又其銅律管十二枚,臣等據楚衍等圍九方分之法,與逸等元尺及所實龠秬黍再累成尺者校之,又各不同。

    又所製銅稱二量亦皆類此。

    臣等看詳其鍾、磬各一架,雖合典故,而黍尺一差,難以定奪。

    」又言:「太祖皇帝嘗詔和峴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年間,薦之郊廟,稽合唐制,以示詒謀。

    則可且依景表舊尺,俟天下有妙達鍾律之學者,俾考正之,以從周、漢之制。

    其阮逸、胡瑗、鄧保信并李照所用太府寺等尺及阮逸狀進周禮度量法,其說疏舛,不可依用。

    」 五年五月,右司諫韓琦言:「臣前奉詔詳定鍾律,嘗覽景祐廣樂記,覩照所造樂不依古法,皆率己意別為律度,朝廷因而施用,識者非之。

    今將親祀南郊,不可重以違古之樂上薦天地、宗廟。

    竊聞太常舊樂,見有存者,郊廟大禮,請復用之。

    」詔資政殿大學士宋綬、三司使晏殊同兩制官詳定以聞。

    七月,綬等言:「李照新樂比舊樂下三律,衆論以為無所考據。

    願如琦請,郊廟復用和峴所定舊樂,鍾磬不經鐫磨者猶存三縣奇七虡,郊廟、殿庭可以更用。

    」太常亦言:「舊樂,宮縣用龍鳳散鼓四面,以應樂節,李照廢而不用,止以晉鼓一面應節。

    舊樂,建鼓四,并鞞、應共十二面,備而不擊,李照以四隅建鼓與鎛鍾相應擊之。

    舊樂,雷鼓兩架各八面,止用一人考擊,李照別造雷鼓,每面各用一人椎鼓,順天左旋,三步一止,又令二人搖鞉以應之。

    又所造大竽、大笙、雙鳳管、兩儀琴、十二絃琴並行。

    今既復用舊樂,未審照所作樂器制度,合改與否?」詔:「悉仍舊制,其李照所作,勿復施用。

    」 康定元年,阮逸上鍾律制議并圖三卷。

    皇祐二年五月,明堂禮儀使言:「明堂所用樂皆當隨月用律,九月以無射為均,五天帝各用本音之樂。

    」於是內出明堂樂曲及二舞名:迎神曰誠安;皇帝升降行止曰儀安;昊天上帝、皇地祇、神州地祇位奠玉幣曰鎮安,酌獻曰慶安;太祖、太宗、真宗位奠幣曰信安,酌獻曰孝安,司徒奉俎曰饎安;五帝位奠玉幣曰鎮安,酌獻曰精安,皇帝飲福曰胙安;退文舞、迎武舞、亞獻、終獻皆曰穆安,徹豆曰歆安,送神曰誠安,歸大次曰憩安;文舞曰右文化俗,武舞曰威功睿德。

    又出禦撰樂章鎮安、慶安、信安、孝安四曲,餘詔輔臣分撰。

    庚戌,詔:「禦所撰樂曲名與常祀同者,更之。

    」遂更常所用圜丘寓祭明堂誠安之曲曰宗安,祀感生帝慶安之曲曰光安,奉慈廟信安之曲曰慈安。

     六月,內出禦撰明堂樂八曲,以君、臣、民、事、物配屬五音,凡二十聲為一曲;用宮變、徵變者,天、地、人、四時為七音,凡三十聲為一曲;以子母相生,凡二十八聲為一曲:皆黃鍾為均。

    又明堂月律五十七聲為二曲,皆無射為均;又以二十聲、二十八聲、三十聲為三曲,亦無射為均,皆自黃鍾宮入無射。

    如合用四十八或五十七聲,即依前譜次第成曲,其徹聲自同本律。

    及禦撰鼓吹、警嚴曲、合宮歌並肄于太常。

     是月,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言: 奉詔與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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