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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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慈聖光獻皇後祔廟,前二日,告天地、社稷、太廟、皇後廟如故事。
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宣祖、太祖、太祖後。
太宗皇帝、懿德皇後、明德皇後同一祝,次饗元德皇後。
慈聖光獻皇後,異饌、異祝,行祔廟之禮。
次真宗、仁宗、英宗室。
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
如此,則古者祔謁之禮及近代徧饗故事,並行不廢。
」從之。
三月十日,葬永昭陵。
二十二日,祔于太廟。
英宗宣仁聖烈皇後高氏,哲宗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慶宮。
遺誥:「皇帝成服,三日內聽政,羣臣十三日,諸州長吏以下三日而除。
釋服之後,勿禁作樂。
園陵制度,務遵儉省。
餘並如章獻明肅皇太後故事。
」十四日,詔園陵依慈聖光獻太皇太後之制。
紹聖元年正月二十八日,禮部言:「將題神主,謹按章獻明肅皇後神主書姓劉氏。
」詔依故事。
四月一日,葬永厚陵。
神宗欽聖憲肅皇後向氏,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十三日崩。
二月,太常寺言:「大行皇太後山陵一行法物,宜依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後故事。
皇堂之制,下深六十九尺,面方二丈五尺,石地穴深一丈,明高二丈一尺。
鵲臺二,各高四十一尺。
乳臺二,各高二丈七尺。
神牆高一丈三尺。
」五月六日,葬永裕陵。
二十六日,祔于神宗廟室。
先是,元祐四年,美人陳氏薨,贈充儀,又贈貴儀。
徽宗入繼大統,詔有司議追崇之典,上尊謚曰欽慈皇後,祔葬永裕陵,與欽聖同祔神宗室;崇寧元年二月,聖瑞皇太妃朱氏薨,制追尊為皇太後,遂上尊謚曰欽成皇後,五月祔葬永裕陵,祔神主於神宗室,皆備禮如故事。
哲宗皇後劉氏,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
詔:「崇恩太後合行禮儀,可依欽成皇後及開寶皇後故事,參酌裁定。
」閏四月,上謚曰昭懷皇後。
五月,葬永泰陵,祔神主於哲宗廟室。
徽宗皇後王氏,大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
尚書省言:「章穆皇後故事,真宗服七日。
」從之。
十月,太史局言:「大行皇後園陵斬草用十月二十四日,斥土用十一月十三日,葬用十二月二十七日。
諸宗室合祔葬者,並依大行皇後月日時刻。
」十一月,宰臣蔡京等請上謚曰靖和皇後。
十二月,奉安梓宮于永裕陵之下宮,神主祔別廟。
四年十二月,改謚曰惠恭。
其後,高宗復改曰顯恭。
哲宗昭慈聖獻皇後孟氏,紹興元年四月崩。
詔以繼體之重,當承重服。
以遺誥擇近地權殯,俟息兵歸葬園陵。
梓取周身,勿拘舊制,以為他日遷奉之便。
六月,殯于會稽上亭鄉。
欑宮方百步,下宮深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鉛錫。
置都監、巡檢各一員,衞卒百人。
生日忌辰、旦望節序,排辦如天章閣儀。
虞主還州,行祔廟禮。
徽宗顯仁皇後韋氏,紹興二十九年崩,祔于永祐陵欑宮。
高宗憲聖慈烈皇後吳氏,慶元三年崩。
時光宗以太上皇承重,寧宗降服齊衰期。
四年三月甲子,權欑于永思陵。
孝宗成肅皇後夏氏,開禧三年崩,殯于永阜陵正北。
吏部尚書陸峻言:「伏覩列聖在禦,間有諸後上仙,緣無山陵可祔,是緻別葬。
若上仙在山陵已蔔之後,無有不從葬者。
其他諸後,葬在山陵之前,神靈既安,並不遷祔。
惟元德、章懿二後,方其葬時,名位未正,續行追冊。
其成穆皇後,孝宗登極即行追冊,改殯所為欑宮,典禮已備,與元德、章懿事體不同,所以更不遷祔。
竊稽前件典禮,祇緣喪有前後,勢所當然,其於禮意,卻無隆殺。
今來從葬阜陵,為合典故。
」從之。
寧宗恭聖仁烈皇後楊氏,紹定五年十二月崩,祔葬茂陵。
濮安懿王園廟。
治平三年,詔置園令一人,以大使臣為之。
募兵二百人,以奉園為額。
置柏子戶五十人。
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所,及齋院、神廚、靈星門。
其告祭濮安懿王及諸神祝文,並本宮教授撰。
河南府給香幣、酒脯、禮物。
太祝、奉禮則命永安縣尉、主簿攝,如闕官,以本府曹官。
凡祭告及四仲饗,並依此制。
奉安神主三獻,命西京差判官一員亞獻,朝臣一員終獻,攝。
知園令出納神主。
廟制用一品,夫人任氏墳域,亦稱為園。
元豐詔曰:「濮安懿王,先帝斟酌典禮,即園立廟,詔王子孫歲時奉祀,義協恩稱,後世無得議焉。
今三夫人名位或未正,塋域或異處,有司置而不講,曷足以彰明先帝甚盛之德,仰承在天之志乎?三夫人可並稱曰『王夫人』,命主司擇歲月遷祔濮園,俾其子孫以時奉主與王合食,而緻孝思焉。
」禮官奏請,王夫人遷葬給鹵簿全仗,用鼓吹,至國門外減半。
喪行與四時告享,並令嗣濮王主之。
南渡後,主奉祠事,以嗣濮王為之;園令一員,以宗室為之;祠堂主管兼園廟香火官一員,以武臣為之。
紹興二年九月,詔每歲給降福建度牒一十道,充祠堂仲饗、忌祭。
五年二月,嗣濮王仲湜言:「被旨迎奉濮安懿王神主至行在,今已至紹興府,欲權就本處奉安。
」從之。
先是,神主、神貌在廬州,嗣濮王士從乞奉遷於穩便州郡安奉故也。
十三年五月,知大宗正事、權主奉濮安懿王祠堂士夽言:「濮安懿王神貌、神主權於紹興府光孝寺,仲享薦祭,其獻官、牲牢、禮料並多簡略。
乞令有司討論舊制。
」行下禮部、太常寺令參酌,欲令士夽攝初獻,仍差士夽子或從子二人攝亞、終獻。
其合用牲牢,羊、豕各一;籩、豆各十,設禮料。
初獻合服八旒冕,亞獻、終獻合服四旒冕,奉禮郎、太祝、太官令服無旒冕,並以舊制從事。
從之。
二十六年二月,嗣濮王士俴言:「濮安懿王祠堂,外無門牖,內闕龕帳,別無供具,望下紹興府置造修奉。
」淳熙五年四月詔:「濮安懿王祠堂園廟,自今實及三年,令本堂牒紹興府檢計修葺。
」從嗣濮王士輵請也。
秀安僖王園廟。
紹熙元年三月,詔秀王襲封等典禮。
禮部、太常寺乞依濮安懿王典禮,避秀安僖王名一字。
詔恭依,仍置園廟。
四月,詔:「皇伯滎陽郡王伯圭除太保,依前安德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嗣秀王,以奉王祀。
」 六月,禮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制度,廟堂、神門宜並用獸。
所安木主石塪,于室中西壁三分之一近南去地四尺開埳室,以石為之,其中可容神主趺匱。
今來秀安僖王及夫人神主,欲乞並依上件典禮。
四仲饗廟,三獻官并奉禮郎等,係嗣秀王充初獻,本位姪男攝亞、終獻,其奉禮郎等,乞湖州差官充攝。
行禮合用牲牢羊、豕,湖州排辦;祭器、祭服,工部下文思院製造。
每遇仲饗,本府前期牒報湖州排辦。
所有行禮儀注,乞從太常寺參照濮安懿王儀注修定。
」並從之。
其園廟差禦帶霍漢臣同湖州通判一員相度聞奏。
八月,霍漢臣暨通判湖州朱僎言奉詔相度園廟,以圖來上。
十月,詔委通判一員,提督修造祠堂,如法修蓋。
十一月,禮工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坐、齋院、神廚、靈
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宣祖、太祖、太祖後。
太宗皇帝、懿德皇後、明德皇後同一祝,次饗元德皇後。
慈聖光獻皇後,異饌、異祝,行祔廟之禮。
次真宗、仁宗、英宗室。
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
如此,則古者祔謁之禮及近代徧饗故事,並行不廢。
」從之。
三月十日,葬永昭陵。
二十二日,祔于太廟。
英宗宣仁聖烈皇後高氏,哲宗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慶宮。
遺誥:「皇帝成服,三日內聽政,羣臣十三日,諸州長吏以下三日而除。
釋服之後,勿禁作樂。
園陵制度,務遵儉省。
餘並如章獻明肅皇太後故事。
」十四日,詔園陵依慈聖光獻太皇太後之制。
紹聖元年正月二十八日,禮部言:「將題神主,謹按章獻明肅皇後神主書姓劉氏。
」詔依故事。
四月一日,葬永厚陵。
神宗欽聖憲肅皇後向氏,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十三日崩。
二月,太常寺言:「大行皇太後山陵一行法物,宜依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後故事。
皇堂之制,下深六十九尺,面方二丈五尺,石地穴深一丈,明高二丈一尺。
鵲臺二,各高四十一尺。
乳臺二,各高二丈七尺。
神牆高一丈三尺。
」五月六日,葬永裕陵。
二十六日,祔于神宗廟室。
先是,元祐四年,美人陳氏薨,贈充儀,又贈貴儀。
徽宗入繼大統,詔有司議追崇之典,上尊謚曰欽慈皇後,祔葬永裕陵,與欽聖同祔神宗室;崇寧元年二月,聖瑞皇太妃朱氏薨,制追尊為皇太後,遂上尊謚曰欽成皇後,五月祔葬永裕陵,祔神主於神宗室,皆備禮如故事。
哲宗皇後劉氏,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
詔:「崇恩太後合行禮儀,可依欽成皇後及開寶皇後故事,參酌裁定。
」閏四月,上謚曰昭懷皇後。
五月,葬永泰陵,祔神主於哲宗廟室。
徽宗皇後王氏,大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
尚書省言:「章穆皇後故事,真宗服七日。
」從之。
十月,太史局言:「大行皇後園陵斬草用十月二十四日,斥土用十一月十三日,葬用十二月二十七日。
諸宗室合祔葬者,並依大行皇後月日時刻。
」十一月,宰臣蔡京等請上謚曰靖和皇後。
十二月,奉安梓宮于永裕陵之下宮,神主祔別廟。
四年十二月,改謚曰惠恭。
其後,高宗復改曰顯恭。
哲宗昭慈聖獻皇後孟氏,紹興元年四月崩。
詔以繼體之重,當承重服。
以遺誥擇近地權殯,俟息兵歸葬園陵。
梓取周身,勿拘舊制,以為他日遷奉之便。
六月,殯于會稽上亭鄉。
欑宮方百步,下宮深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鉛錫。
置都監、巡檢各一員,衞卒百人。
生日忌辰、旦望節序,排辦如天章閣儀。
虞主還州,行祔廟禮。
徽宗顯仁皇後韋氏,紹興二十九年崩,祔于永祐陵欑宮。
高宗憲聖慈烈皇後吳氏,慶元三年崩。
時光宗以太上皇承重,寧宗降服齊衰期。
四年三月甲子,權欑于永思陵。
孝宗成肅皇後夏氏,開禧三年崩,殯于永阜陵正北。
吏部尚書陸峻言:「伏覩列聖在禦,間有諸後上仙,緣無山陵可祔,是緻別葬。
若上仙在山陵已蔔之後,無有不從葬者。
其他諸後,葬在山陵之前,神靈既安,並不遷祔。
惟元德、章懿二後,方其葬時,名位未正,續行追冊。
其成穆皇後,孝宗登極即行追冊,改殯所為欑宮,典禮已備,與元德、章懿事體不同,所以更不遷祔。
竊稽前件典禮,祇緣喪有前後,勢所當然,其於禮意,卻無隆殺。
今來從葬阜陵,為合典故。
」從之。
寧宗恭聖仁烈皇後楊氏,紹定五年十二月崩,祔葬茂陵。
濮安懿王園廟。
治平三年,詔置園令一人,以大使臣為之。
募兵二百人,以奉園為額。
置柏子戶五十人。
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所,及齋院、神廚、靈星門。
其告祭濮安懿王及諸神祝文,並本宮教授撰。
河南府給香幣、酒脯、禮物。
太祝、奉禮則命永安縣尉、主簿攝,如闕官,以本府曹官。
凡祭告及四仲饗,並依此制。
奉安神主三獻,命西京差判官一員亞獻,朝臣一員終獻,攝。
知園令出納神主。
廟制用一品,夫人任氏墳域,亦稱為園。
元豐詔曰:「濮安懿王,先帝斟酌典禮,即園立廟,詔王子孫歲時奉祀,義協恩稱,後世無得議焉。
今三夫人名位或未正,塋域或異處,有司置而不講,曷足以彰明先帝甚盛之德,仰承在天之志乎?三夫人可並稱曰『王夫人』,命主司擇歲月遷祔濮園,俾其子孫以時奉主與王合食,而緻孝思焉。
」禮官奏請,王夫人遷葬給鹵簿全仗,用鼓吹,至國門外減半。
喪行與四時告享,並令嗣濮王主之。
南渡後,主奉祠事,以嗣濮王為之;園令一員,以宗室為之;祠堂主管兼園廟香火官一員,以武臣為之。
紹興二年九月,詔每歲給降福建度牒一十道,充祠堂仲饗、忌祭。
五年二月,嗣濮王仲湜言:「被旨迎奉濮安懿王神主至行在,今已至紹興府,欲權就本處奉安。
」從之。
先是,神主、神貌在廬州,嗣濮王士從乞奉遷於穩便州郡安奉故也。
十三年五月,知大宗正事、權主奉濮安懿王祠堂士夽言:「濮安懿王神貌、神主權於紹興府光孝寺,仲享薦祭,其獻官、牲牢、禮料並多簡略。
乞令有司討論舊制。
」行下禮部、太常寺令參酌,欲令士夽攝初獻,仍差士夽子或從子二人攝亞、終獻。
其合用牲牢,羊、豕各一;籩、豆各十,設禮料。
初獻合服八旒冕,亞獻、終獻合服四旒冕,奉禮郎、太祝、太官令服無旒冕,並以舊制從事。
從之。
二十六年二月,嗣濮王士俴言:「濮安懿王祠堂,外無門牖,內闕龕帳,別無供具,望下紹興府置造修奉。
」淳熙五年四月詔:「濮安懿王祠堂園廟,自今實及三年,令本堂牒紹興府檢計修葺。
」從嗣濮王士輵請也。
秀安僖王園廟。
紹熙元年三月,詔秀王襲封等典禮。
禮部、太常寺乞依濮安懿王典禮,避秀安僖王名一字。
詔恭依,仍置園廟。
四月,詔:「皇伯滎陽郡王伯圭除太保,依前安德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嗣秀王,以奉王祀。
」 六月,禮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制度,廟堂、神門宜並用獸。
所安木主石塪,于室中西壁三分之一近南去地四尺開埳室,以石為之,其中可容神主趺匱。
今來秀安僖王及夫人神主,欲乞並依上件典禮。
四仲饗廟,三獻官并奉禮郎等,係嗣秀王充初獻,本位姪男攝亞、終獻,其奉禮郎等,乞湖州差官充攝。
行禮合用牲牢羊、豕,湖州排辦;祭器、祭服,工部下文思院製造。
每遇仲饗,本府前期牒報湖州排辦。
所有行禮儀注,乞從太常寺參照濮安懿王儀注修定。
」並從之。
其園廟差禦帶霍漢臣同湖州通判一員相度聞奏。
八月,霍漢臣暨通判湖州朱僎言奉詔相度園廟,以圖來上。
十月,詔委通判一員,提督修造祠堂,如法修蓋。
十一月,禮工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坐、齋院、神廚、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