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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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禮 禡祭 閱武 受降 獻俘 田獵 打毬 救日伐鼓
禡,師祭也,宜居軍禮之首。
講武次之,受降、獻俘又次之。
田獵以下,亦各以類附焉。
軍前大旗曰牙,師出必祭,謂之禡。
後魏出師,又建纛頭旗上。
太宗征河東,出京前一日,遣右贊善大夫潘慎修出郊,用少牢一祭蚩尤、禡牙;遣著作佐郎李巨源即北郊望氣壇,用香、柳枝、燈油、乳粥、酥蜜餅、果,祭北方天王。
鹹平中,詔太常禮院定禡儀。
所司除地為壇,兩壝繞以青繩,張幄帟,置軍牙、六纛位版。
版方七寸,厚三分。
祭用剛日,具饌。
牲用太牢,以羊豕代。
其幣長一丈八尺,軍牙以白,六纛以皂。
都部署初獻,副都部署亞獻,部署三獻,皆戎服,清齋一宿。
將校陪位。
禮畢焚幣,釁鼓以一牢。
又擇日祭馬祖、馬社。
閱武,仍前代制。
太祖、太宗征伐四方,親講武事,故不盡用定儀,亦不常其處。
鑿講武池朱明門外以習水戰。
復築講武臺城西楊村,秋九月大閱,與從臣登臺觀焉。
真宗詔有司擇地含輝門外之東武村為廣場,馮高為臺,臺上設屋,構行宮。
其夜三鼓,殿前、侍衞馬步諸軍分出諸門。
詰旦,帝乘馬,從官並戎服,賜以窄袍。
至行宮,諸軍陣臺前,左右相向,步騎交屬亘二十裡,諸班衞士翼從于後。
有司奏成列,帝升臺,東向,禦戎帳,召從臣坐觀之。
殿前都指揮使王超執五方旗以節進退,又於兩陣中起候臺相望,使人執旗如臺上之數以相應。
初舉黃旗,諸軍旅拜。
舉赤旗則騎進,舉青旗則步進。
每旗動則鼓駴士譟,聲震百裡外,皆三挑乃退。
次舉白旗,諸軍復再拜呼萬歲。
有司奏陣堅而整,士勇而厲,欲再舉,詔止之,遂舉黑旗以振旅。
軍於左者略右陣以還,由臺前出西北隅;軍於右者略左陣以還,由臺前出西南隅,並凱旋以退。
乃召從臣宴,教坊奏樂。
回禦東華門閱諸軍還營,鈞容奏樂於樓下,復召從臣坐,賜飲。
明日,又賜近臣飲於中書,諸軍將校飲於營中,內職飲於軍器庫,諸班衞士飲於殿門外。
神宗閱左藏庫副使幵斌所教牌手於崇政殿,乃命殿前步軍司擇驍健者依法教習。
自是,營屯及更戍諸軍、畿甸三路民兵皆隨伎藝召見親閱焉。
凡閱試禁衞、戍軍、民兵,總率第其精觕,賜以金帛;而超等高者,至命為吏選官,其典領者優加職秩。
涇原經略蔡挺肄習諸將軍馬,點閱周悉,隊伍有法,入為樞密副使,因言於上而引試之。
舊以七軍營陣校試,而分數不齊,前後牴牾。
命校試官采掇定為八軍法。
及軍法成,頒行諸路。
既又定九軍法,以一軍營陣,即城南好草陂閱之,皆有賞賚。
其按閱砲場連弩及便坐日閱召募新軍時,令習戰如故事。
建炎三年六月,高宗諭輔臣曰:「朕欲親閱武。
」宰臣呂頤浩曰:「方右武之時,理當如此。
祖宗時不忘武備,如鑿金明池,益欲習水戰。
」張浚曰:「祖宗每上巳遊幸,必命衞士馳射,因而激賞,亦所以講武也。
」帝曰:「朕非久命諸將各閱所部人馬,當召卿等共觀,足以知諸將能否。
」後以巡幸不果行。
紹興五年正月,始禦射殿,閱諸班直殿前司諸軍指教使臣、親從宿衞親兵并提轄部押親兵使臣射射。
共一千二百六十人,每六十人作一撥。
遂詔戶部支金千兩,付樞密院激賞庫充犒用。
三月,禦射殿,閱等子趙青等五十人角力,轉資,支賜錢銀有差。
八月,禦射殿,閱廣東路經略司解發到韶州士庶子弟陳裕試神臂弓,特補進武校尉,賜紫羅窄衫、銀束帶,差充本路經略司指使。
十四年十一月,閱殿前馬步軍將士藝精者,賞有差。
自是,歲以冬月行之,號曰冬教。
三十年十月,禦射殿,引三衙統制、同統制、統領、同統領入內射射,詔餘合赴內殿教人,依年例支降例物,令逐司自行按試等第給散。
舊例,每歲引三衙官兵教。
是日,止引統制、統領,故有是詔。
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禦射殿隔門特坐,引呈新舊行門射射。
乾道二年十一月,幸候潮門外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
應從駕臣僚,自祥曦殿並戎服起居,從駕往回。
內管軍、禦帶、環衞官從駕,宰執以下免從。
就逐幕次賜食,俟進晚膳畢,免奏萬福,并免茶,從駕還內。
二十四日,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進早膳,次幸白石教場閱兵。
三衙率將佐
講武次之,受降、獻俘又次之。
田獵以下,亦各以類附焉。
軍前大旗曰牙,師出必祭,謂之禡。
後魏出師,又建纛頭旗上。
太宗征河東,出京前一日,遣右贊善大夫潘慎修出郊,用少牢一祭蚩尤、禡牙;遣著作佐郎李巨源即北郊望氣壇,用香、柳枝、燈油、乳粥、酥蜜餅、果,祭北方天王。
鹹平中,詔太常禮院定禡儀。
所司除地為壇,兩壝繞以青繩,張幄帟,置軍牙、六纛位版。
版方七寸,厚三分。
祭用剛日,具饌。
牲用太牢,以羊豕代。
其幣長一丈八尺,軍牙以白,六纛以皂。
都部署初獻,副都部署亞獻,部署三獻,皆戎服,清齋一宿。
將校陪位。
禮畢焚幣,釁鼓以一牢。
又擇日祭馬祖、馬社。
閱武,仍前代制。
太祖、太宗征伐四方,親講武事,故不盡用定儀,亦不常其處。
鑿講武池朱明門外以習水戰。
復築講武臺城西楊村,秋九月大閱,與從臣登臺觀焉。
真宗詔有司擇地含輝門外之東武村為廣場,馮高為臺,臺上設屋,構行宮。
其夜三鼓,殿前、侍衞馬步諸軍分出諸門。
詰旦,帝乘馬,從官並戎服,賜以窄袍。
至行宮,諸軍陣臺前,左右相向,步騎交屬亘二十裡,諸班衞士翼從于後。
有司奏成列,帝升臺,東向,禦戎帳,召從臣坐觀之。
殿前都指揮使王超執五方旗以節進退,又於兩陣中起候臺相望,使人執旗如臺上之數以相應。
初舉黃旗,諸軍旅拜。
舉赤旗則騎進,舉青旗則步進。
每旗動則鼓駴士譟,聲震百裡外,皆三挑乃退。
次舉白旗,諸軍復再拜呼萬歲。
有司奏陣堅而整,士勇而厲,欲再舉,詔止之,遂舉黑旗以振旅。
軍於左者略右陣以還,由臺前出西北隅;軍於右者略左陣以還,由臺前出西南隅,並凱旋以退。
乃召從臣宴,教坊奏樂。
回禦東華門閱諸軍還營,鈞容奏樂於樓下,復召從臣坐,賜飲。
明日,又賜近臣飲於中書,諸軍將校飲於營中,內職飲於軍器庫,諸班衞士飲於殿門外。
神宗閱左藏庫副使幵斌所教牌手於崇政殿,乃命殿前步軍司擇驍健者依法教習。
自是,營屯及更戍諸軍、畿甸三路民兵皆隨伎藝召見親閱焉。
凡閱試禁衞、戍軍、民兵,總率第其精觕,賜以金帛;而超等高者,至命為吏選官,其典領者優加職秩。
涇原經略蔡挺肄習諸將軍馬,點閱周悉,隊伍有法,入為樞密副使,因言於上而引試之。
舊以七軍營陣校試,而分數不齊,前後牴牾。
命校試官采掇定為八軍法。
及軍法成,頒行諸路。
既又定九軍法,以一軍營陣,即城南好草陂閱之,皆有賞賚。
其按閱砲場連弩及便坐日閱召募新軍時,令習戰如故事。
建炎三年六月,高宗諭輔臣曰:「朕欲親閱武。
」宰臣呂頤浩曰:「方右武之時,理當如此。
祖宗時不忘武備,如鑿金明池,益欲習水戰。
」張浚曰:「祖宗每上巳遊幸,必命衞士馳射,因而激賞,亦所以講武也。
」帝曰:「朕非久命諸將各閱所部人馬,當召卿等共觀,足以知諸將能否。
」後以巡幸不果行。
紹興五年正月,始禦射殿,閱諸班直殿前司諸軍指教使臣、親從宿衞親兵并提轄部押親兵使臣射射。
共一千二百六十人,每六十人作一撥。
遂詔戶部支金千兩,付樞密院激賞庫充犒用。
三月,禦射殿,閱等子趙青等五十人角力,轉資,支賜錢銀有差。
八月,禦射殿,閱廣東路經略司解發到韶州士庶子弟陳裕試神臂弓,特補進武校尉,賜紫羅窄衫、銀束帶,差充本路經略司指使。
十四年十一月,閱殿前馬步軍將士藝精者,賞有差。
自是,歲以冬月行之,號曰冬教。
三十年十月,禦射殿,引三衙統制、同統制、統領、同統領入內射射,詔餘合赴內殿教人,依年例支降例物,令逐司自行按試等第給散。
舊例,每歲引三衙官兵教。
是日,止引統制、統領,故有是詔。
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禦射殿隔門特坐,引呈新舊行門射射。
乾道二年十一月,幸候潮門外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
應從駕臣僚,自祥曦殿並戎服起居,從駕往回。
內管軍、禦帶、環衞官從駕,宰執以下免從。
就逐幕次賜食,俟進晚膳畢,免奏萬福,并免茶,從駕還內。
二十四日,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進早膳,次幸白石教場閱兵。
三衙率將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