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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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禮一 上尊號儀 高宗內禪儀 上皇太後皇太妃冊寶儀 舊史以飲食、婚冠、賓射、饗宴、脤膰、慶賀之禮為嘉禮,又以歲時朝會、養老、宣赦、拜表、臨軒命官附之,今依政和禮分朝會為賓禮,餘如其舊雲。

     尊號之典,唐始載於禮官。

    宋每大祀,羣臣詣東上閤門,拜表請上尊號,或三上,或五上,多謙抑弗許;如允所請,即奏命大臣撰冊文及書冊寶。

    其受冊多用祀禮畢日,禦正殿行禮,禮畢,有司以冊寶詣閤門奉進入內。

    建隆四年,羣臣三上表上尊號,詔俟郊畢受冊。

    前三日,遣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遂為定制。

     其儀:有司宿設崇元殿仗衞,文武百官並集朝堂之次,攝太尉奉冊於案,吏部侍郎一員押,司徒奉寶於案,禮部侍郎一員押,以五品、六品清資官充舉冊、舉寶官,皆承之以匣,覆之以帊,俱詣殿門外之東、太尉之前。

    太樂令帥工人入就位,諸侍衞官及宰執、兩制、供奉官等立於殿階下香案前左右,如常入閤儀。

    侍中奏中嚴外辦,所司承旨索扇,扇上,皇帝袞冕,禦輿出自西房,樂作,即禦坐,扇開,樂止。

    符寶郎奉寶如常儀,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太尉以下文武衞官應北面位者,各就橫行位,太常卿於冊案前導至丹墀西階上少東,北向置訖。

    太尉、司徒、吏部禮部侍郎各入本班立定,典儀贊百官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起居訖,又再拜,分班序立。

    禮直官引太常卿隨行,吏部侍郎押冊案以次序行,太尉從之,禮部侍郎次押寶案行,司徒從之,詣西階,至解劍褥位。

    其讀冊中書令、讀寶侍中,候冊案將至,先升於前楹間第一柱北對立。

    太尉解劍、脫舄訖,吏部侍郎押冊案先升,太尉從升,當禦坐前。

    太尉搢笏,北面奉冊案稍前跪置訖,俛伏,興,少退,東向立;中書令進當冊案前,讀冊訖,俛伏,興,又搢笏,奉冊於褥,東迴冊函,北向進跪置禦坐前,與舉冊官降還侍立位,太尉亦降,納舄、帶劍。

    禮部侍郎押寶案升,司徒隨升,北面跪置,侍中讀寶訖,置冊之南,俱復位,其納舄、帶劍、俛伏,一如上儀。

    典儀贊在位官皆再拜,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太尉至西階下,解劍、舄升,當禦坐前跪賀,[其詞中書門下撰。

    
]賀訖復位,皆再拜,如讀冊寶儀。

    侍中升至禦坐前承旨,退臨階西向稱「有制」,典儀贊再拜訖,宣曰:「朕以鴻儀昭舉,保命會昌,迫於羣情,祗膺顯號。

    退循寡昧,惕懼增深。

    所賀知。

    」宣訖復位,典儀贊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訖。

    侍中升階奏禮畢,降復位,扇上,樂作,帝降坐,禦輿入自東房,扇開,樂止。

    侍中版奏解嚴,中書侍郎帥奉案官升殿,跪奉冊置於案,次門下侍郎奉寶如奉冊禮,通事舍人贊引詣東上閤門狀進,所司承旨放仗,百官再拜訖,退如常儀。

    自後受冊皆如之。

    禮畢,賜百官食于朝堂。

     熙寧元年,宰臣曾公亮等上表請加尊號,詔不允。

    先是,翰林學士司馬光言:「尊號起唐武後、中宗之世,遂為故事。

    先帝治平二年,辭尊號不受,天下莫不稱頌聖德。

    其後佞臣建言,國家與契丹常有往來書,彼有尊號而中國獨無,足為深恥。

    於是羣臣復以非時上尊號,論者甚為朝廷惜之。

    今羣臣以故事上尊號,臣愚以為陛下聰明睿知,雖宜享有鴻名,然踐祚未久,又在亮陰之中,考之事體,似未宜受。

    陛下誠能斷以聖意,推而不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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