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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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南北軍、期門郎、羽林孤兒,以備天子扈從藩衞之用。

    唐承隋制,置十二衞府兵,皆農夫也。

    及罷府兵,始置神武、神策為禁軍,不過三數萬人,亦以備扈從藩衞而已。

    故祿山犯關,驅市人而戰;德宗蒙塵,扈駕四百餘騎,兵甲皆在郡國。

    額軍存而可舉者,除河朔三鎮外,太原、青社各十萬人,邠寧、宣武各六萬人,潞、徐、荊、揚各五萬人,襄、宣、壽、鎮海各二萬人,自餘觀察、團練據要害之地者,不下萬人。

    今天下甲卒數十萬衆,戰馬數十萬匹,並萃京師,悉集七亡國之士民於輦下,比漢、唐京邑,民庶十倍。

    甸服時有水旱,不至艱歉者,有惠民、金水、五丈、汴水等四渠,派引脈分,鹹會天邑,舳艫相接,贍給公私,所以無匱乏。

    唯汴水橫亘中國,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盡南海,半天下之財賦,并山澤之百貨,悉由此路而進。

    然則禹力疏鑿以分水勢,煬帝開甽以奉巡遊,雖數湮廢,而通流不絕於百代之下,終為國家之用者,其上天之意乎。

     真宗景德元年九月,宋州言汴河決,浸民田,壞廬舍。

    遣使護塞,踰月功就。

    三年六月,京城汴水暴漲,詔覘候水勢,并工修補,增起堤岸。

    工畢,復遣使緻祭。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汴水漲溢,自京至鄭州,浸道路。

    詔選使乘傳減汴口水勢。

    既而水減,阻滯漕運,復遣浚汴口。

    八年六月,詔:自今後汴水添漲及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護。

    八月,太常少卿馬元方請浚汴河中流,闊五丈,深五尺,可省修堤之費。

    即詔遣使計度修浚。

    使還,上言:「泗州西至開封府界,岸闊底平,水勢薄,不假開浚。

    請止自泗州夾岡,用功八十六萬五千四百三十八,以宿、亳丁夫充,計減功七百三十一萬,仍請於沿河作頭踏道擗岸,其淺處為鋸牙,以束水勢,使其浚成河道,止用河清、下卸卒,就未放春水前,令逐州長吏、令佐督役。

    自今汴河淤澱,可三五年一浚。

    又於中牟,滎澤縣各置開減水河。

    」並從之。

     天禧三年十二月,都官員外郎鄭希甫言:「汴河兩岸皆是陂水,廣浸民田,堤腳並無流洩之處。

    今汴河南省自明河接澳入淮,望詔轉運使規度以聞。

    」 仁宗天聖三年,汴流淺,特遣使疏河注口。

    四年,大漲堤危,衆情恟恟憂京城,詔度京城西賈陂岡地,洩之于護龍河。

    六年,勾當汴口康德輿言:「行視陽武橋萬勝鎮,宜存鬥門。

    其梁固鬥門三宜廢去,祥符界北岸請為別竇,分減溢流。

    」而勾當汴口王中庸欲增置孫村之石限,悉從其請。

    七年,德輿言,修河芟地為並灘農戶所侵。

    詔限一月使自實,檢括以還縣官。

     皇祐二年,命使詣中牟治堤。

    明年八月,河涸,舟不通,令河渠司自口浚治,歲以為常。

    舊制,水增七尺五寸,則京師集禁兵、八作、排岸兵,負土列河上以防河。

    滿五日,賜錢以勞之,曰「特支」;而或數漲數防,又不及五日而罷,則軍士屢疲,而賜予不及。

    是歲七月,始制防河兵日給錢,薄其數,才比特支十分之一,軍士便之。

    明年,遣使行河相利害。

     嘉祐六年,汴水淺澀,常稽運漕。

    都水奏:「河自應天府抵泗州,直流湍駛無所阻。

    惟應天府上至汴口,或岸闊淺漫,宜限以六十步闊,於此則為木岸狹河,扼束水勢令深駛。

    梢,伐岸木可足也。

    」遂下詔興役,而衆議以為未便。

    宰相蔡京奏:「祖宗時已嘗狹河矣,俗好沮敗事,宜勿聽。

    」役既半,岸木不足,募民出雜梢。

    岸成而言者始息。

    舊曲灘漫流,多稽留覆溺處,悉為駛直平夷,操舟往來便之。

     神宗熙寧四年,創開訾家口,日役夫四萬,饒一月而成。

    纔三月已淺澱,乃復開舊口,役萬工,四日而水稍順。

    有應舜臣者,獨謂新口在孤柏嶺下,當河流之衝,其便利可常用勿易,水大則洩以鬥門,水小則為輔渠於下流以益之。

    安石善其議。

     五年,先是宣徽北院使、中太一宮使張方平嘗論汴河曰:「國家漕運,以河渠為主。

    國初浚河渠三道,通京城漕運,自後定立上供年額:汴河斛鬥六百萬石,廣濟河六十二萬石,惠民河六十萬石。

    廣濟河所運,止給太康、鹹平、尉氏等縣軍糧而已。

    惟汴河專運粳米,兼以小麥,此乃太倉蓄積之實。

    今仰食于官廩者,不惟三軍,至于京師士庶以億萬計,太半待飽于軍稍之餘,故國家於漕事,至急至重。

    然則汴河乃建國之本,非可與區區溝洫水利同言也。

    近歲已罷廣濟河,而惠民河斛鬥不入太倉,大衆之命,惟汴河是賴。

    今陳說利害,以汴河為議者多矣。

    臣恐議者不已,屢作改更,必緻汴河日失其舊。

    國家大計,殊非小事。

    願陛下特回聖鑒,深賜省察,留神遠慮,以固基本。

    」方平之言,為王安石發也。

     六年夏,都水監丞侯叔獻乞引汴水淤府界閑田,安石力主之。

    水既數放,或至絕流,公私重舟不可盪,有閣折者。

    帝以人情不安,嘗下都水分析,并詔三司同府界提點官往視。

    十一月,範子奇建議:冬不閉汴口,以外江綱運直入汴至京,廢運般。

    安石以為然。

    詔汴口官吏相視,卒用其說。

    是後高麗入貢,令泝汴赴闕。

     七年春,河水壅溢,積潦敗堤。

    八月,禦史盛陶謂汴河開兩口非便,命同判都水監宋昌言視兩口水勢,檄同提舉汴口官王珫。

    珫言訾家口水三分,輔渠七分。

    昌言請塞訾家口,而留輔渠。

    時韓絳、呂惠卿當國,許之。

     八年春,安石再相,叔獻言:「昨疏濬汴河,自南京至泗州,概深三尺至五尺。

    惟虹縣以東,有礓石三十裡餘,不可疏濬,乞募民開修。

    」詔檢計工糧以聞。

    七月,叔獻又言:「歲開汴口作生河,侵民田,調夫役。

    今惟用訾家口,減人夫、物料各以萬計,乞減河清一指揮。

    」從之。

    未幾,汴水大漲,至深一丈二尺,於是復請權閉汴口。

     九年十月,詔都水度量疏濬汴河淺深,仍記其地分。

    十年,範子淵請用濬川杷,以六月興工,自謂功利灼然,請「候今冬疏濬畢,將杷具、舟船等分給逐地分。

    使臣於閉口之後,檢量河道淤澱去處,至春水接續疏導」。

    大抵皆無甚利。

    已而清汴之役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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